国际法原则论文_钟安安

导读:本文包含了国际法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国际法,原则,仲裁庭,水下,文化遗产,海洋法,不人道。

国际法原则论文文献综述

钟安安[1](2016)在《专家: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违反国际法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7月24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举办的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高铭暄学术报告厅召开。研讨会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能源经济研究室主任张良福、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军、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6-07-28)

高伟东[2](2016)在《中国拒绝所谓仲裁案是捍卫国际法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华盛顿7月12日电 记者高伟东报道:中国驻美国大使崔天凯当地时间12日在位于华盛顿的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发表演讲,就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所谓裁决阐述中方立场。他首先提请大家注意中方发布的两份重要声明,一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期刊2016-07-14)

许立群,任彦,吴刚[3](2016)在《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违反国际法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6月26日,在联合国国际法院所在地荷兰海牙,由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和荷兰莱顿大学格劳秀斯国际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南海仲裁案与国际法治研讨会”在此举行。来自中国、荷兰、美国、意大利、英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的20多位法律、外交等领域知名学者专家就会(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6-06-27)

万晓晨[4](2015)在《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国际法原则的应用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对水下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方面,我国先后制定了《文物保护法》和《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进行重点保护,但具体而言,相关法律条例仍不健全,无法彻底保障水下文化遗产的安全。在国际法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1年颁布的《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2001年《公约》)就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作出了相对详尽的规定,值得我国思考和借鉴应用。本文首先对我国水下文化遗产现状进行阐述,进而指出水下文化遗产相关立法规定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借鉴国际法原则以完善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主要路径。(本文来源于《品牌》期刊2015年12期)

邹欣蔚[5](2015)在《论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国际法原则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有着悠久的海上贸易史,附近海域的沉船如同巨大的文物宝藏库。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远比不上陆上文物的保护力度。通过对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中的法律原则进行解析,针对如何更好地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问题,反思中国现行的法规与政策,并提出完善的建议,以期对我国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所帮助。(本文来源于《船舶职业教育》期刊2015年05期)

李陈晨[6](2014)在《论传统国际法原则中时际法原则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时际法"早已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其本身的含义,就已经清楚地说明关于领土取得的方式,如发现、先占等,应以产生权利时的国际法来确定,而不是以提出要求和发生争议时的国际法来确定。(本文来源于《科技展望》期刊2014年19期)

冀放[7](2014)在《酷刑禁止:不可克减的国际法原则——兼评“9·11”事件后美国政府之酷刑政策》一文中研究指出"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不仅仅是国际人权条约中规定的缔约国不可克减的义务,并被众多国际法律文件、判例和国际法理论通说所承认,成为一项国际强行法,任何国家和个人都不得违反。美国近年来的酷刑政策及其行为与这一原则背道而驰,对美国政府在反恐战争中使用酷刑并寻求辩护的行为应该给予否定性评价,美国政府及其部分法学学者"酷刑合法化"辩护理由不能成立。酷刑及其它残忍处罚的反人道性、反正义性决定了即便是在反恐活动中也不具备使用的必要性。酷刑禁止是一项不可克减、不可歪曲、不可动摇的国际强行法,但是将其从制度上废除到事实上根除尚需努力。(本文来源于《环球法律评论》期刊2014年05期)

陈尚文,张梦旭[8](2014)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关系最大公约数》一文中研究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角度,开创性地阐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对于构建国际新秩序的政治主张和利益诉求。60年来,五项原则所体现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在内容上不断丰富,致力于谋求各国和国际社会利益的最大交集,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4-06-10)

边巴拉姆[9](2014)在《略论国际法原则下西藏的法律地位》一文中研究指出西藏作为中国的一个行政辖区,不具备国际法调整的主体资格。所谓从国际法视角认定"西藏独立"是国际敌对势力和民族分离主义为实现分裂中国而抛出的伪命题。我们通过中国国家主权在西藏行使的主要历史依据,结合现代民族国家生成的思想、国家主权界定理论与国际共识等理论,从国际法主权永久性原则、民族自决权原则和国家承认制度,可以论证,西藏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一个行政辖区。(本文来源于《西藏研究》期刊2014年02期)

白续辉[10](2014)在《试论网络治理的国际法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在政治和安全领域具有的系统性风险隐患,要求各国使用法律工具进行干预和规制。从实际情况来看,国际网络治理至少应当遵循法治原则、人权保护原则、预防原则、国际合作原则。中国应当加快制定全面的网络空间战略,通过协调规则与利益之间的矛盾,推动本国在网络世界的崛起。(本文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期刊2014年02期)

国际法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华盛顿7月12日电 记者高伟东报道:中国驻美国大使崔天凯当地时间12日在位于华盛顿的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发表演讲,就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所谓裁决阐述中方立场。他首先提请大家注意中方发布的两份重要声明,一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际法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1].钟安安.专家: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违反国际法原则[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6

[2].高伟东.中国拒绝所谓仲裁案是捍卫国际法原则[N].经济日报.2016

[3].许立群,任彦,吴刚.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违反国际法原则[N].人民日报.2016

[4].万晓晨.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国际法原则的应用探析[J].品牌.2015

[5].邹欣蔚.论保护水下文化遗产的国际法原则的应用[J].船舶职业教育.2015

[6].李陈晨.论传统国际法原则中时际法原则的应用[J].科技展望.2014

[7].冀放.酷刑禁止:不可克减的国际法原则——兼评“9·11”事件后美国政府之酷刑政策[J].环球法律评论.2014

[8].陈尚文,张梦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关系最大公约数[N].人民日报.2014

[9].边巴拉姆.略论国际法原则下西藏的法律地位[J].西藏研究.2014

[10].白续辉.试论网络治理的国际法原则[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4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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