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保持金融信贷行业平稳发展、实现债权有效救济,对于维护社会整体和谐与稳定具有积极意义,但债权人及其辅助人(主要是债务催收机构)并不因此而天然具有私自获取、处理和使用债务人个人信息的权利,实质的刑法观念也不能为此类行为奠定合法性基础。比较来看,即便是在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网络社会,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处理和使用必须征得权利人同意也依旧是世界各国立法的基本立场。结合这一现实,在我国当前从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趋势下,合法性是债权救济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的首要原则,打击"老赖"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与共同努力。
论文目录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金泽刚,王振华
关键词: 债权救济,个人信息保护,实质刑法观批判
来源: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刑法
单位: 同济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信息化条件下特大城市犯罪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7BXF188)
分类号: D924.34
页码: 101-113
总页数: 13
文件大小: 246K
下载量: 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