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款组织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侗族传统社会治理,侗族款组织,封建官府
款组织论文文献综述
江明生[1](2015)在《侗族传统社会治理过程中侗款组织与官府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侗族传统社会治理主体,主要是侗族款组组和封建官府。在侗族发展不同阶段侗族款组织自治和封建官府控制关系发生变化,促使了侗族传统社会治理呈现二重特性,以及侗族传统社会治理结构和治理互动方式的变化,也促使侗族发展的不同阶段凸显出治理主体的差异性。(本文来源于《民族论坛》期刊2015年08期)
孙旭,张应强[2](2014)在《族群自觉与传统新构:对贵州东南部一个款组织变迁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地方社会受到来自其所在的大规模社会体系的影响,引致内部人群在文化意义框架和社会互动模式上的不一致,是基于社会变迁对地方社会冲突予以阐释的理论视角。贵州省东南部南江河流域的一个款组织,以平权理想的实际运作整合了通过地缘依附的不同族群,在一次集体节庆活动中,因其中一个苗族村寨缺席的"反传统"举动而引发冲突。这一冲突绝不是款组织内部村寨交恶的表现,其源自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识别、片面强调经济的发展主义思潮、改革开放后兴起的打工潮和民族旅游热,以及文化资本化带来的族群认同重构与强化等因素的交互作用,反映了多族群的款组织在整体社会文化变迁中的遭遇,使得其内部在地缘依附和族群认同上都发生了断裂,其间呈现出来的正是当代特定情境下的族群自觉与传统新构。(本文来源于《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杨志强,张可然[3](2011)在《跨“民族”视野下的地域社会与文化——由“款”组织所见的地域与民族社会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西南地区是中国民族构成最为复杂的地区之一。在一些多民族杂居分布的地域社会中,文化现象并非以"民族"为单位而呈现出某种地域整体性特征。本文通过对黔东南苗、侗等族社会中流行的"款"这一传统的社会组织所具有的地域共性特征的分析,进而比较了苗族叁大方言中黔东方言的"黑苗"与湘西方言的"红苗"在清代苗民起义中组织形式的不同,揭示了地域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跨"民族"的文化"共性"现象。并对长期以来的惯于从"民族文化"视野对"地域文化"进行人为"分割"的倾向提出了若干反思。(本文来源于《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4期)
石开忠[4](2007)在《侗族款组织的文化人类学阐释》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侗族款组织的研究,早在宋代的汉族文献中就已经开始。从目前所了解的情况来看,除元代没有汉族文献记载之外,此后的各个朝代均有记载,而且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具体。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开始时仅仅是某一方面的着述,到后来的官方、私人着述均有记载。我们可以将这些记载称之为汉族、局外人对侗族款组织的研究。在侗族民间流传着大量款组织的传说,保存有大量的款组织的条规,侗族人自己将其称之为“款”、“款词”、“念词”等。我们可以将这些“口碑文献”看作是本土研究者的研究成果。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开展了“民族民间叁套集成”的收集整理工作;改革开放后,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又对侗族款词作了古籍整理工作,正式出版了几十万字的汉、侗文对照的书籍;更有近30年来研究者发表在各类杂志上的近100篇论文以及一本专门研究侗族款组织的着作。我们可以将这些研究成果称之为在相关理论指导下的既有本民族学者又有外族学者的参加的共同研究成果。本论文是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用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文献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对侗族款组织进行研究,厘清前人研究的不足,纠正其含混甚至是错误的观点与结论,使人们对侗族款组织有一个清楚、明晰的认识。本论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讨论了文献的种类及其对款组织记载的状况,在此基础上论证了款组织的成因。在文献的分类上分为汉文文献和侗语文献,以往研究多忽略侗语文献。这样划分可以可以补充以往研究文献种类划分的不足,以获得更多的研究资料。在款组织的成因上主要是侗族社会长期存在二重性因素,即既有受封建王朝统治的一面,又有自身社会组织发展的一面。二者之间是一种互相消长的关系。第二章讨论的是款组织的社会性质问题,它是前阶级社会的一种组织,这是以往研究成果中最含混的部分,是对第一章的逻辑解释,也是理解以下各章的基础和出发点。对这个问题认识清楚了,对于款字的含义的争论也就不言自明了。第叁章是对款组织的结构、层次及与其他社会组织关系进行厘清,并探讨其内在的联系。研究后认为,这一组织结构是一种上小下大的叁角形组织结构,在物理学上讲这是一种稳固的结构形式,由于它的存在才形成第四章的状况。第四章讨论的是款组织的联络方式、集中地点和起款。款组织有自己的结构,但是,只要它没有起款活动,我们就不容易看出它的存在,只有起款才感觉和看到它的存在。正是基于这一点,无论是汉文文献,还是侗语文献,或者是古代文献、近现代文献对它的记载都比较多。本章将对这些文献记载的这类内容进行辨析,认为:在联络上有声域信息和视域信息两种;在集中地点上名称不同且各有所用;在起款活动上是以民族为出发点的(?)有仪式。第五章讨论款组织的规约。在以往的研究成果中多认为:款组织的规约就是“约法款”,它是侗族的法律或者习惯法。本章认为款组织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文本和不同的内容。在早期阶段是“石头文本”,其内容比较单一;其次是“款词文本”阶段,它的内容全面、具体,有法律的性质;再次是“碑刻文本”阶段,它的内容不如“款词文本”广泛,但有可操作性。正是由于文本、内容各不相同,但在立约上都是以发誓而订立,所以将其称为规约,也就是对这些条款有约定。第六章讨论款组织的变迁。变迁问题是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一个长期的热门课题。本章除叙述理论外,更主要是对变迁的背景有详细叙述,这是以往研究所没有的,而且是在调查、寻访的基础上举出了实例;将变迁的性质具体化。第七章以对款组织的研究为例对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几个理论问题如变迁、实践,中心与边缘等进行探讨。认为;变迁可以看作是历史的,纵向的,实践是横向的,两者可以互相补充。中心与边缘是一个主观因素较浓的词,值得认真探究。侗族款组织作为一种社会组织长期存在于侗族社会中,它不仅有文化遗产的性质,而且也有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对此,提出了对这些遗产进行“文化空间”保护、静态保护、动态保护等措施。款组织长期对侗族的影响,使其民族性格有了“款”的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开展这项工程,本部分也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期刊2007-02-08)
姚丽娟,石开忠[5](2004)在《侗族地区款组织的变迁》一文中研究指出款 ,为侗语记汉字 ,侗语叫kuan ,按侗语的含义一是指交谈或座谈 ,二是指村寨自治订立的约法。在侗族社会中有许多关于款的传说 ,有许多款的遗迹 ,有的“款文化”则依然在当地社会中存在或发生作用 ,有的则已消失或淡化甚至边缘化。本文对侗族地区的款组织及其变迁进行了探析(本文来源于《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4年05期)
傅安辉,余达忠[6](2000)在《九寨侗族的巫师、屋山头与款组织》一文中研究指出九寨侗族的民俗文化在保持,也在变迁。巫师、族长和款首在九寨是承我社会权力的主体,他们既成为民俗文化传统的传承人和维护者,又成为民俗文化变迁的促进者。(本文来源于《黔东南民族师专学报》期刊2000年05期)
吴叁麟[7](1993)在《古代靖州侗“款”组织》一文中研究指出“款”是原始社会农村公社的组织形式。它的基层组织体系是以家族、村寨分小款、大款,亦以男性为本位并由男性系统的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或部族组成,构成一个较为紧密的共同体,它是部落联盟的躯壳。宋时洪迈着《容斋随笔·四笔·渠阳蛮俗》记载:靖之地“各有门款,门款者,言伍籍也。”说明了它由若干个同一父系血缘小家庭组成1个房族,再由若干个房族组成1个家族,往往是1个家族共居一寨。清时徐家轩撰《苗疆闻见录稿》卷下说:“聚种而居,窟宅之地皆乎为寨,或二叁家为一寨,或百数十家为一寨。”(本文来源于《贵州民族研究》期刊1993年01期)
杨昌嗣[8](1990)在《侗族社会的款组织及其特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社会组织,侗族也不例外。侗族的社会组织源远流长,长盛不衰,直至新中国成立以前,仍有一些较偏僻的侗乡山寨保留有这种组织。因此,对其进行较系统的研究,对于我们了解侗族社会的过去,考虑其当今和以后的发展,都将会有启示。为此,本文试对侗族的款组织及其特点,作如下探讨。(本文来源于《民族研究》期刊1990年04期)
雷广正,李知仁[9](1980)在《侗族地区“洞”、“款”组织的特征和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侗族是我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主要分布在黔、湘、桂叁省(区)的毗连地带,总人口111万。侗族是一个低地水居民族,喜温惧寒。历代封建王朝推行民族压迫政策,使侗族人民被迫地一次又一次沿着大河、小溪迁徙,随山洞而居,史称“溪洞之民”。由于他们历来从事(本文来源于《民族研究》期刊1980年05期)
款组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地方社会受到来自其所在的大规模社会体系的影响,引致内部人群在文化意义框架和社会互动模式上的不一致,是基于社会变迁对地方社会冲突予以阐释的理论视角。贵州省东南部南江河流域的一个款组织,以平权理想的实际运作整合了通过地缘依附的不同族群,在一次集体节庆活动中,因其中一个苗族村寨缺席的"反传统"举动而引发冲突。这一冲突绝不是款组织内部村寨交恶的表现,其源自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识别、片面强调经济的发展主义思潮、改革开放后兴起的打工潮和民族旅游热,以及文化资本化带来的族群认同重构与强化等因素的交互作用,反映了多族群的款组织在整体社会文化变迁中的遭遇,使得其内部在地缘依附和族群认同上都发生了断裂,其间呈现出来的正是当代特定情境下的族群自觉与传统新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款组织论文参考文献
[1].江明生.侗族传统社会治理过程中侗款组织与官府的关系[J].民族论坛.2015
[2].孙旭,张应强.族群自觉与传统新构:对贵州东南部一个款组织变迁的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
[3].杨志强,张可然.跨“民族”视野下的地域社会与文化——由“款”组织所见的地域与民族社会的关系[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4].石开忠.侗族款组织的文化人类学阐释[D].中央民族大学.2007
[5].姚丽娟,石开忠.侗族地区款组织的变迁[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
[6].傅安辉,余达忠.九寨侗族的巫师、屋山头与款组织[J].黔东南民族师专学报.2000
[7].吴叁麟.古代靖州侗“款”组织[J].贵州民族研究.1993
[8].杨昌嗣.侗族社会的款组织及其特点[J].民族研究.1990
[9].雷广正,李知仁.侗族地区“洞”、“款”组织的特征和作用[J].民族研究.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