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不足论文-本报记者,张品秋

资本不足论文-本报记者,张品秋

导读:本文包含了资本不足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科创,再担保,小微,再贴现,金融机构,信贷融资,营业管理部,长期资本,企业融资成本,金融机构信贷

资本不足论文文献综述

本报,张品秋[1](2020)在《北京发布科创金融17条》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年伊始,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为科创型中小微企业送上融资大礼包。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近日,市金融局、央行营管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科创金融17条”)。这17条措施旨在解决科创类中小企业长期资(本文来源于《北京日报》期刊2020-01-14)

张品秋[2](2020)在《北京发布科创金融17条》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年伊始,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为科创型中小微企业送上融资大礼包。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近日,市金融局、央行营管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科创金融17条”)。这17条措施旨在解决科创类中小企业长期资(本文来源于《北京日报》期刊2020-01-14)

何德辉[3](2019)在《《九民纪要》下公司人格否认之“资本显着不足”情形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一项修正制度,当公司的运作背离法律赋予法人人格的原始初衷,其独立人格就会在个案中遭到否认。因为人格否认制度突破了股东有限责任,是对各方利益的再次调整与分配,因此适用人格否认制度必须慎之又慎,判定否认公司人格的标准必须从严把握。根据最高院新近发布的纪要,股东利用较少的资本从事力所不及的经营构成滥用股东有限责任,系否认公司人格的情形之一。本文尝试以纪要中涉及的公司人格否认相关内容为研究对象展开,谈谈由该纪要所引发的理论与审判困惑。(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24卷 总第24卷)——海南大学椰林法学团队文集》期刊2019-12-01)

黄剑[4](2019)在《国有集团企业资本运营财务管理中的不足及优化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资本运营中的财务管理可以保证企业内部资金的流通性,为企业的转型与创新提供保障,但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有企业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如财务管理的管理观念落后、企业的融资渠道单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薄弱等,本文在对这些不足进行分析之后,提出了有效的优化路径,仅供参考。(本文来源于《纳税》期刊2019年33期)

秦小艳[5](2019)在《投建停车设施最高补1000万元》一文中研究指出深圳特区报讯( 秦小艳)有划线停车泊位32.56万个的福田区,工作日中心城区停车场仍多处于超负荷状态。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日前,福田区出台社会投资停车设施补助政策,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目前,已建成16个社会资本投资的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增加(本文来源于《深圳特区报》期刊2019-08-17)

李同彬[6](2019)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资本显着不足情形下适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公司改写了人与人相处的秩序、国与国竞争的规则。今天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从有形到无形的种种成就,纷纷写下公司之名。”~1公司是人类历史中最重要的发明之一,深刻改变了人类文明。有限责任原则是公司制度的典型特征,是支撑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基石。公司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但存在一部分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原则,使债权人风险超过正常限度,损害债权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司制度的初衷,使有限责任制度异化为攫取利益的工具。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应运而生,在个案中对公司的法人人格进行相对的否定,由公司背后实际发挥决定作用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维护不同主体的利益平衡,保障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在贯彻公平正义原则的前提下,对公司法人制度的坚持和修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目标。在市场经济中,一方面是股东为了最小化自己可能遭受的风险,投入较少的资本进入资金需求较大的行业或从事大额交易,严重增加了债权人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各国商事法的立法价值逐渐由公平偏向效率,公司法中限定的公司注册最低资本额逐步取消,推行资本认缴制,公权力机关过度追求效率,相关监管措施在短期内并未到位,可能会损害债权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面对前端控制的放松,必须加强后端控制。因此,确有必要研究、完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资本显着不足”情形下的适用,促进商事法律法规不断发展完善,解决理论和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我国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才正式确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相关理论发展不成熟,缺乏实践经验。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仅为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缺少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资本显着不足”作为争议较大的情形,在实务中存在概念模糊、标准混乱、认定困难等问题。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该项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展开深入研究,借鉴先进经验,回应社会和公众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推动立法和司法进程。(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9-05-30)

余佳楠[7](2019)在《公司资本不足下的股东贷款及其规制——风险激励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股东以债权形式向公司提供融资的行为,德、美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均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特殊规制。最高院在2015年公布的典型案例"沙港案"中,也提出了该案在股东债权清偿方面的意义。然而如果无法准确地界定股东贷款问题,对其特殊处理就无法进行合理论证,不仅产生相同行为不同对待的嫌疑,在后续的具体制度构建中也会困难重重。本文试图从股东贷款的经济意义着手,讨论在公司资本不足的情况下,股东债权对于股东风险偏好的影响,进而得出对股东债权进行特殊规制的理论基础;并以我国的借鉴为出发点,引述德、美两国的相关制度与学说,以期丰富学界讨论。(本文来源于《法治研究》期刊2019年02期)

贾明慧[8](2019)在《我国公司“资本显着不足”情形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是最早规定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国家,而且以大量判例的形式存在,我国虽以成文法的形式规定,但依旧保留了该制度的个案衡平性。根据该制度的个案衡平性特征不难发现通过法律制定统一的适用标准是非常困难的。2014年以前,以“资本显着不足”否认法人人格,主要观点是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与公司的经营规模、潜在风险差距悬殊,股东将不合理的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受侵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否认法人人格以令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014年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取消最低注册资本与强制验资程序,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变革的核心精神就是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这就意味着仅以注册资本为标准判断资本是否达到“显着不足”已失去了现实基础,取而代之的是彰显公司资产信用的净资产,但是特殊行业,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仍然以注册资本为判断标准。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该部分阐明本文选题的缘由及意义,分析国内外对“资本显着不足”情形的研究现状,阐述本文的研究方法及创新点和不足。第二部分是对“资本显着不足”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首先明确资本广义含义应包括净资产;以净资产作为判断“资本显着不足”的新内涵。其次阐述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理论,提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本质特征及意义。最后落脚到“资本显着不足”与法人人格否认的关系上,针对学界对两者关系的争议进行分析,总结出“资本显着不足”是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情形之一。第叁部分分析“资本显着不足”在我国的适用现状。剖析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不完善的问题;提出司法实践中判断“资本显着不足”的标准不统一,该部分主要针对我国“资本显着不足”情形的适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针对国外的法人人格否认理论及“资本显着不足”的适用进行分析,主要以美国、德国为例进行阐述,提出国外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最后一部分是“资本显着不足”情形适用的完善建议,包括细化相关法律规定;规范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程序;完善“资本显着不足”的判断标准;结合其他因素考量是否达到“资本显着不足”的标准;针对不同的案例在适用“资本显着不足”情形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9-03-01)

吴芋洁[9](2019)在《资本显着不足情形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2013年《公司法》修改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激发了市场的活力,但同时也降低了对公司债权人保护的力度。效率与安全是《公司法》核心价值,认缴制下极大的提高了市场效率,但就安全性的强调不足,因此,在认缴制下,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效率与安全两大价值重新平衡,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来源于《长江丛刊》期刊2019年04期)

禹阿香[10](2019)在《股东瑕疵出资责任与“资本显着不足”责任之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13年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使股东瑕疵出资行为和因瑕疵出资致使公司资本显着不足的可能性大幅提升。但股东瑕疵出资和资本显着不足毕竟分属于两种不同的责任体系,在法律性质、立法价值取向上也有所不同。因此,准确把握瑕疵出资与资本显着不足各自的内涵与特征,明确资本显着不足的判断标准,区分瑕疵出资和资本显着不足情形下股东分别承担的责任类型,以及这两种不同责任类型之间的衔接和转化就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绵阳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资本不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新年伊始,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为科创型中小微企业送上融资大礼包。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近日,市金融局、央行营管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科创金融17条”)。这17条措施旨在解决科创类中小企业长期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资本不足论文参考文献

[1].本报,张品秋.北京发布科创金融17条[N].北京日报.2020

[2].张品秋.北京发布科创金融17条[N].北京日报.2020

[3].何德辉.《九民纪要》下公司人格否认之“资本显着不足”情形研究[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24卷总第24卷)——海南大学椰林法学团队文集.2019

[4].黄剑.国有集团企业资本运营财务管理中的不足及优化路径[J].纳税.2019

[5].秦小艳.投建停车设施最高补1000万元[N].深圳特区报.2019

[6].李同彬.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资本显着不足情形下适用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9

[7].余佳楠.公司资本不足下的股东贷款及其规制——风险激励的视角[J].法治研究.2019

[8].贾明慧.我国公司“资本显着不足”情形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9

[9].吴芋洁.资本显着不足情形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J].长江丛刊.2019

[10].禹阿香.股东瑕疵出资责任与“资本显着不足”责任之辨析[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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