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研究生导师制研究

中国研究生导师制研究

李静茹[1]2004年在《中国研究生导师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研究生导师制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研究生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导师人数和作用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单一导师制、一主多辅的导师制和联合导师制叁种类型,这叁种类型各具优势,服务于特定的目标,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无论哪一种导师制,都具备缄默知识传递、道德熏陶和创新能力培养这叁个最基本的功能。唯其如此,这叁种导师制才能历史相承,并在当今研究生教育中并行不悖。 我国研究生导师制是借鉴他国经验的结果,在不到百年的时间里,为研究生教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今天,随着经济、科技以及研究生教育的大发展,导师制也面临着新的考验。以理性的目光审视之,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导师制不仅具有传统的优点,也有不能适应今日社会发展的不足,在我们为我们的导师选聘标准之严格以及导师们时刻告诫自己要注意言传身教而自豪时,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导师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的缺乏、研究生指导小组的不完善以及在市场冲击下部分导师忘记育人职责等问题。分析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这是经济对教育的冲击造成的结果。市场经济的运行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的思维模式和利益分配,知识经济的到来对人才观念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这些冲击,我们没有一套完善的应对机制,导师制也暴露出了种种问题。我们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中国的导师制以最好的状态服务于研究生教育,这是所有导师和研究生教育者应予以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入手,即建立导师培训制度,严格导师遴选、健全导师监督制度,加强导师组建设和实行学术休假制度,这四个方面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导师制的水平,为中国研究生教育服务。

宋心果[2]2018年在《基于研究生创造力培养的新型导师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高级层次,对国家经济、文化、科技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提升研究生的创造力是当前高等教育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以硕士研究生为研究对象,针对目前高等教育中研究生创造力培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从改革优化当前研究生导师制入手,指明了基于研究生创造力培养的新型导师制的创建路径,旨在为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提供新的思路。

白玫[3]2007年在《中美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1980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最近10年间,研究生教育规模呈现出发展的高峰期。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被社会公认为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然而,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是以研究生教育培养出有足够含金量的高质量、高层次的人才为前提的,如果仅仅着眼于规模和数量,没有培养质量作保证,那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教育的社会信用大跌,造成国家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和最终目标。目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尚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又出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新问题,主要是培养目标单一、课程设置陈旧、创新能力的培养不足等,现行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等还不能完全适合于人才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还尚未真正建立起具有专业学位教育特色的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模式等。面对时代对研究生教育提出的挑战,如何科学、合理地建构起学术型与专业型互补的多元化培养模式,解决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为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本文拟从这方面着手,确保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都朝着有序的方向发展。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美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历史沿革,主要经历了借鉴德国的研究生培养模式阶段、美国独特的专业化培养模式的兴起和确立及协同式培养模式的产生和发展阶段。第二部分,论述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发展的历史沿革,自1912年初创时期学习日本和德国模式的阶段到兼容美国和德国培养模式的发展阶段、转向苏联模式的变革发展阶段、再到“文化大革命”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独立探索阶段及到目前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由一元向多元的转变阶段。第叁部分,通过对培养模式的叁个要素,即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质量评价的中美比较分析,研究得出美国研究生培养模式不仅从宏观上,而且从微观上都有比较合理的地方,很值得借鉴。第四部分,通过对中美研究生培养模式历史和现状的分析,对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冯俊[4]2016年在《分类培养模式下研究生导师责权制研究》文中认为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导师)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人才、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向前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研究生教育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帮助研究生扎实学科前沿理论知识,进行科研方法指导、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并为研究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完善研究生导师责权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导师的指导工作,提高导师行动自觉性,调动导师工作积极性,维护导师正当权益,提升导师指导水平,进而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导师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凸显出来,尤其是在导师责权方面:我国现阶段对导师责权的研究多是从学术学位角度出发,专业学位导师责权设定出现空缺现象;导师责权设定一味强调导师岗位职责,岗位权利缺失,这是一种权责不对等的负责制;我国对导师岗位职责和岗位权利概念界定模糊,没有形成导师行为规范的清晰边界;我国导师遴选制度不完善,导师遴选中行政干预和“近亲繁殖”现象严重;导师岗前、岗中培训流于形式;导师考核评价体系相对单一,只注重导师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量化指标考核,缺乏对研究生导师的具体评价标准;研究生导师责任意识不足;我国研究生导师责权设置过于笼统和宽泛。本文根据我国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下导师制发展现状,充分调研国内重点大学医学院和主要独立设置医科大学导师制度,针对当前研究生教育发展对导师制提出的新要求,通过责权理论探索和国外学业指导制度的借鉴,以我校现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指导模式为基础,探索不同类型导师制的责权构成,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包括导师选聘办法、考核评价制度等。以期为提升导师指导水平,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冯灿[5]2014年在《体育高职院校实行“导师制”教育管理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高等职业学校的发展也不断发生新的变革,招生模式的变化及学生来源的多层次,使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因此,探索有效的教育管理模式成为高等职业院校工作的当务之急。体育高职院校有别于其他类型的高等职业院校,它的特殊性更加迫切需要探索创新教育管理模式。在高职院校,探索实施导师制是一种全新的尝试。所谓高等职业院校导师制是指高等职业院校将学校的培养目标与各班级的诸多目标、诸多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教职员工身上,形成一种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育人模式。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核心、任课教师为导师的导师组,负责整个班级建设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各班级按照导师人数把全班学生划分成小组,每位导师负责对一个小组学生的学习、生活、技能、品德和心理方面提供个性化、亲情化、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研究表明全国有关导师制的研究已有不少,部分大学已经实施导师制,但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却是寥寥无几,因此本文通过湖南体育职业学院为个案,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体育高等职业院校导师制进行研究,为今后我国体育高等职业院校乃至其他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普遍实施导师制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常琳[6]2016年在《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制研究》文中认为高等教育是国家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尤其是研究生教育,担负着为国家培养更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任。而高校中研究生导师对学生的发展至关重要,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所培养人才的质量。特别是随着研究生教育的迅速发展、学科的交融以及知识的增加,单个导师的知识结构、学术能力和研究方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今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很多高校开始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单一导师指导学生的弊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纵观我国的研究生教育现状,导师组制在很多高校中还处于探索和成长阶段,在实施过程中虽然有很多优点,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本论文通过分析导师组的历史发展,探析导师组实施的现状,对导师组制度做比较详细的论述和评价,并对具体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希望对我国导师组制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论文共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论,重点阐述了本研究的背景、研究的意义、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和思路,并对导师组的相关概念做了分析、研究和界定。第二部分从理论层面分析和总结了国内外导师组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实行导师组制的意义,为我国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现状的调查和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叁部分通过对西安市部分高校硕士研究生的调查和访谈,从一个侧面了解到我国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的实施现状,并对现状进行分析,了解其问题所在;第四部分通过文献研究,探讨了国外发达国家研究生导师组的基本运营情况,并总结其经验教训,以供借鉴;最后一部分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之上,结合国内外研究生导师组的发展现状及经验教训,对理想导师组的管理和建设提出了构想。

王雪萍[7]2017年在《我国普通高校实施本导制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新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增长势头可观,已经实现跨越式发展,但是规模上取得大发展的同时,其人才培养的质量,尤其是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问题备受关注。近几年来,一些高校尝试实施导师制,希望本科生导师制能够提升高等教育管理水平与制度建设水平,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但是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影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所以对本科生导师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首先阐明选题背景与缘由,再对国内外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研究的成果进行综述的基础上,界定相关概念,明确研究意义和研究思路及方法。第二章首先对国外导师制的起源与发展进行论述,详细介绍了牛津大学导师制的特点。然后论述我国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发展历程和现状。最后从导师制的哲学基础、方法基础和思想基础进行理论探析,并详细论述这些理论对我国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启示意义。第叁章概括了我国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深入分析其原因。本文认为,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生师比的困境;导师与辅导员、任课教师责任重迭;导师对实施导师制的积极性不高和学生对导师制的认可度不高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有四点:一、高等学校对人才培养职能的忽视;二、导师制的定位不明确;叁、对导师缺乏合理的重视和激励机制;四、导师分配的强制性与被动性。四者互为因果,导致本科生导师制难以全面发挥本身的积极作用。第四章针对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完善我国普通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的具体对策。首先,提高对人才培养重要性的认识;其次,加强导师队伍的建设;再者,建立合理的监督、激励和评价机制;最后,提出完善师生“双向”选择制度。本文的结束语主要总结了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论文对我国普通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变革的作用,以及文章的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

黄莉[8]2007年在《我国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的若干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肩负着为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重任。研究生教育管理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本论文针对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中招生选拔制、导师制、学制以及淘汰制等四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以健全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并提高其运行效益为目的,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安排的建议。在本文中,首先,针对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基础性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包括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特点、趋势,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以及制度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关系的研究。其次,在对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基础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主要包括选拔优秀人才与现行研究生招生制度的矛盾,培养优秀人才与研究生导师现状及制度的矛盾,现行学制与人才发展需求的矛盾,“零淘汰”与研究生质量保证之间的矛盾等。最后,针对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中所存在的“四个矛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宋心果, 叶淑萍, 张传香[9]2017年在《英美研究生导师制的经验与启示》文中研究指明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高级层次,对国家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研究生的扩招,其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各方的普遍质疑,要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优化改革当前研究生导师制是关键所在;以硕士研究生为研究层次,探析了英、美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制,并通过分析比对探寻了对我国硕士研究生导师制优化改革的启示。

刘亚敏[10]2010年在《试论和合学视阈中我国研究生导师制度的本土创新》文中提出和合学是人类走向21世纪的一种文化战略构想,它为我国研究生导师制度本土创新的具体落实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方法论资源。和合学视角下,我国研究生导师制度本土创新,必然是一个体现研究生导师制度诸要素关联、差异、合作、竞争、冲突、协同、转换、融合的过程。中国当代研究生导师制度本土创新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起一种国际性与本土性和合、历史性与现实性和合、本体性与外在性和合的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 中国研究生导师制研究[D]. 李静茹. 河北师范大学. 2004

[2]. 基于研究生创造力培养的新型导师制研究[J]. 宋心果. 中国成人教育. 2018

[3]. 中美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研究[D]. 白玫. 河北师范大学. 2007

[4]. 分类培养模式下研究生导师责权制研究[D]. 冯俊. 重庆医科大学. 2016

[5]. 体育高职院校实行“导师制”教育管理的研究[D]. 冯灿. 湖南师范大学. 2014

[6]. 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制研究[D]. 常琳. 陕西师范大学. 2016

[7]. 我国普通高校实施本导制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王雪萍. 淮北师范大学. 2017

[8]. 我国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的若干问题研究[D]. 黄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7

[9]. 英美研究生导师制的经验与启示[J]. 宋心果, 叶淑萍, 张传香.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

[10]. 试论和合学视阈中我国研究生导师制度的本土创新[J]. 刘亚敏.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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