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2010~2014年大连高新区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析2010~2014年大连高新区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黄昌胜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卫生监督所辽宁大连116023)

【摘要】作者在这里有必要将自己多年来工作实践中处理食物中毒经验体会做一下总结,分析了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中存在的调查取证、报案时间以及实验室检测手段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好食物中毒的宣传,加强实验室检测水平等解决办法,提高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工作水平。

【关键词】食物中毒;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R99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6)03-0055-01

近年来,随着苏丹红、三聚氰胺、福喜过期肉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问题也越来越关注。食物中毒作为一种常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虽然食物中毒调查手段与方法不断完善提高,“食物中毒”的查明率不断上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干扰仍然有许多“食物中毒”案件无法最后定案。为此,本文作者将近几年工作中遇到的食物中毒事故流行病调查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1.存在的问题

1.1流行病学调查取证存在问题

1.1.1发病患者调查取证近几年食物中毒多发生于集体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部分食物中毒患者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进行个案调查,故意隐瞒中毒人数、就餐情况等,影响食物中毒的确定。此外在食物中毒调查中,经常遇到中毒患者未到医院就诊而在家中自行服药或中毒人员一人去医院看病取药,家中其他人共同服药的情况,故无医院诊断证明,无法定为个案。

1.1.2医院调查取证流行病调查人员到医院开展个案调查时,患者多已用药,呕吐物、排泄物的采样已失去意义,而医院的检验结果往往与食物中毒定案所需检验结果有所出入。

1.1.3案发单位取证案发单位经常故意破坏现场、销毁同餐饮剩余物,经过处理的现场采样阳性率大大降低。

1.2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不完整

客观、完整的流行病学资料是确诊食物中毒事故的关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不完整,导致调查完成后流行病学资料无法归档整理。如未向负责治疗中毒患者的临床医师和案发单位有关人员(单位负责人、食品加工人员等)以及最早、最晚、最重发病患者进行询问和调查记录。如个案调查表中无发病前72小时以内进餐食谱;可疑餐次未记录共同进食者;进食、发病时间仅记录具体时刻而未记录日期;发病症状未详细记录。未设立对照组,没有对共同进食未发病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此外,对经过治疗后已离开医院的发病患者未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有发生。

1.3报告时间

1.3.1医院报告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但是,由于有些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延误了上报时间,导致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到现场时已无法取得最准确材料。

1.3.2案发单位报告时间案发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往往故意隐瞒不报或拖延报案时间,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到达现场时,第一案发现场已被破坏,无法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1.3.3消费者报告时间尽管高新区已设立了食物中毒24小时投诉专线,但是,许多消费者从经济利益出发,在与案发单位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才想起报案,错过了最佳报案时间。

1.4实验室检测手段

由于实验室技术、设备滞后,部分食物中毒无法取得科学的实验室数据,再加之流行病学资料不全,无法对食物中毒进行判定。

2.解决办法

2.1提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加强食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的业务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防止食物中毒的理论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总结食物中毒发生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食物中毒预防措施,以便更好的提高食物中毒处理的调查处理水平。

2.2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

多方面大力宣传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在全社会造成预防食物中毒的强大氛围。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全民参与卫生监督的意识,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中毒人员及家属就应积极配合调查以便及早定案;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心;提高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主观责任意识,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

2.3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增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们健康的危害。

2.4强化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的管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提高相关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及责任心,强化食物中毒报告意识。

2.5提高实验室技术水平

《食物中毒诊断及技术处理总则》中规定: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同时又指出: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技术、学术上的原因未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断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由3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目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基层检验机构的实验室检验设备以及检验手段仍旧滞后,调查食物中毒时,因没有实验室资料无法定案的也不在少数。因此,加强实验室建设已显得尤为重要。

总之,随着国家近年来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高新区政府对食品安全方面的投入也越来越大,相关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于我们提高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水平必然有着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孙长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M].第七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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