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自古以来,儒家视君臣为大义所在,故以弑君为大恶。面对弑君之罪,《公羊传》区分了三个不同层次的责任主体,即天子、方伯或诸侯、臣民。然而在周末礼崩乐坏的政治背景下,臣民通常负有最主要的讨贼义务,不过,《公羊传》又基于对现实情形的具体考量,提出"君子辞"之说,从而宽恕了臣民不能讨贼之过。文章又结合宋以后儒家对此问题的不同态度,揭示了儒家关于此问题所固有的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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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曾亦,Chi Zhen
关键词: 君臣,弑君,春秋,公羊传
来源: 孔学堂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哲学与人文科学
专业: 中国古代史
单位: 同济大学哲学系,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基金: 贵州省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刘逢禄与清代《春秋》学研究”(项目批准号:18GZGX21)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 K225.04
DOI: 10.16349/j.cnki.52-5035/c.2019.04.003
页码: 13-22+115-125
总页数: 21
文件大小: 19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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