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依法行政的若干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李仁杰[1](2021)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与实践探索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48年9月26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华北人民政府,标志着华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华北人民政府是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在原晋察冀边区政府和邯郸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是全国性联合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前身。新中国成立前夕建立的由董必武任主席的华北人民政府,从1948年9月成立到1949年9月结束,虽然历时仅13个月,却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雏形”,中国共产党走向执掌全国政权的“试验田”,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华北人民政府在政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建立、法制建设、制度规定等诸方面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担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的董必武,参加过辛亥革命,又是中国最早的共产主义者群体中的一员。他的一生,是同中国近百年几个重要历史时期的人民革命斗争紧紧相联系的,是同中国共产党的产生和发展、党的主要领导活动紧紧相联系的。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中共一大代表,是我国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在实践工作中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在主政华北人民政府期间,董必武成就斐然,尤其是在党的建设、政权建设、法制建设等方面建树颇多。不仅有实践的探索与创新,更有理论的积累和创造,对新中国的全面政权建设具有重要借鉴、参考和指导价值。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多学科综合研究方法以及社会调查等方法,对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的思想和实践进行研究,分析其政权建设的理论建树、实践创新以及可供借鉴的经验。第一,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与历史基础。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源于马克思主义政权建设思想和法学理论、列宁苏维埃政权治理实践的启迪,更源于中国共产党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实践和理论积淀。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的历史基础是对旧民主主义革命历程的反思、创建中国共产党过程中的经验、早期革命斗争实践经验的升华以及西柏坡时期形势发展的客观需求。第二,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及主要特点。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领导是加强政权建设的根本、党的建设是政权建设的重中之重、为群众谋幸福是政权建设的出发点、制度保障是政权建设的基础。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的基本特点表现为:将历史性、现实性、未来性相贯穿,将政策性和实践性相统一,将立足全面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第三,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的实践探索。这一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的实践探索主要包括政治建设、法制建设、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其中政治建设主要是重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全权性和至高性,主张建立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权模式。法制建设主要是厘清“三权”和强化“原则”。在厘清“三权”中,董必武针对立法权、司法权、监督权进行了探索。在强化“原则”中主要是健全新民主主义的行政法令、法规,落实“有法可依”原则;健全司法审判制度,落实“有法必依”原则;健全公职人员队伍守法、惩罚制度,落实“依法办事”原则。在经济建设中,董必武落实了土改工作,恢复农业生产,并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全面发展,此外在华北人民政府时期他带领整顿了金融秩序,统一货币。在社会文化建设中,董必武主张发展和改革教育制度,整顿教育秩序,并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第四,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的基本经验。概括起来,即:党的建设始终为首要、关心群众利益是根本立足点、依法行政是重要保障。首先,党的建设始终作为首要,提出:从严治党是把党建设好的永恒保证、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是党自省自律的根本、要努力构建管党治党的思想体系。其次,关心群众利益是根本立足点,提出了政权的权威要建立在人民信任的基础上、人民权利永远属于人民、人民生活需要是政权建设的中心任务等一系列观点。此外,还提出了依法行政是一条重要经验,各级干部要训练依法行政素养、依法行政节约管理成本、将政府工作纳入有序运行轨道等主张。第五,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的当代启示。董必武的政权建设思想随着时代变迁不断进行着历史演进与升华,为我们党的政权建设提供了现实的指导意义,通过不断的系统归纳,将为新时代党的政权建设理论提供有益支撑。首先,从“党是领导的关键”到“党是领导一切的”。华北人民政府是由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的一次民主政治协商的有益尝试。华北人民政府主张党的领导是革命和建设事业成功的关键,坚定地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对于党的领导的深刻含义和重要方式不断进行创新,并且指明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方法,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途上,涉及到政党制度、国家体制和经济建设等多方面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中国共产党需要认识到其当前的地位与具体的作用,辩证处理好党政关系,使政府更高效地良性运转;需要将政治政权建设、经济建设、现代化发展与党的领导功能等多方面有机融合在一起;需要清楚地认识国际、国内发展形势;需要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需要进一步正确认识其执政党的功能定位,以推进其功能建设,这对于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党的队伍建设是实现党正确领导的关键环节,在组织方面需要提升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力;在作风建设方面需要保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在纪律方面,全党需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从而能够保持一致前进的步调。上述这些也无不闪烁着董必武的政权建设思想的历史光辉。其次,从奠基依法行政到实施全面依法治国。董必武是我们党的一位法学专业大家,他不但长期从事法制建设的实际工作,而且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具体实际,提出了许多独创性的见解。他认为,法制和国家是紧密相连的,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后,必须迅速创立人民民主的法制,以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在国家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主要的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时候,不能再经常搞群众运动,必须进一步健全法制。董必武的法学思想,对于今天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是他留给我们的极为珍贵的思想遗产。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在探索法治中国之路径,在华北人民政府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建设经历了从模糊到具体,从零散到系统的发展过程,并且制定了宪法大纲,这对于我国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十八大以来,我国十分重视依法治国的发展方针,并且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突出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并且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但是同时也提出了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当中仍然存在着不适合的问题,一些法律法规无法客观地反映出人民的意愿,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甚至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这对新时期我国依法治国的进行是非常不利的。由此可以看出,依法治国是历史经验教训的警示,在我国社会治理的过程当中需要保证依法治国,尤其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从而结合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来不断地完善我国依法治国的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新时期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当中,需要健全机制重视全局谋划,明确发展目标重视落实,从而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并且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了当前我国正在处于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需要加强全面依法治国道路的进行,尤其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在此其中健全机制是非常重要的,依法治国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实际建设的过程当中,也需要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与机制,从而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通过相关制度与工作机制的保障,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建设,从而带动法治中国建设发展进入新阶段。再次,从关注民众生活到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工作中的核心,董必武十分重视为人民大众服务,他提出:“政权关系着千百万人的生命和生活方向”,在主政华北人民政府时,一直以践行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人民为本”的思想贯穿始终。一是关注民生是华北人民政府工作的着眼点。中国共产党在十九大报告当中所提出的群众组织力,也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于群众工作的深刻认识,只有在增强群众组织力的基础上才能够把握组织群众的规律,才能够向群众学习,并且不断地为人民群众进行服务。中国共产党需要依靠群众、动员群众,才能够从事相关的物质生产活动与精神文化活动,才能够完成革命斗争工作与社会变革工作。因此党的群众组织力就要求中国共产党,紧紧地依靠群众,并且进行伟大的斗争推动工程试验的发展,并且实现伟大梦想。二是人民在共产党人心中的分量最重。根据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与在全国考察当中可以看出,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人民的作用,人民一词也被提的频率最高、分量最重。人民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源泉,因此作为中国共产党人需要坚持不忘初心,需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同时一切依靠人民。
张演锋[2](2021)在《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与法治国家的双重面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强调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从而塑造法治国家的双重面向。一方面,"为了人民"塑造法治国家的积极性面向,要求法治国家回应社会差异性引发的社会公平失衡问题,主张法治国家应当履行积极作为义务,从而保障人民利益、回应人民需求。另一方面,"依靠人民"塑造法治国家的包容性面向,要求法治国家回应社会多元性引发的社会利益多元化问题,主张法治国家应当肩负多元利益诉求整合任务,从而保障人民主体地位。
王轶[3](2021)在《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内在逻辑》文中研究说明"十一个坚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对于在理论上如何妥当把握它们的内在逻辑关联,法学界观点不一。如何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内在逻辑,属于纯粹法学问题。它仅表明如何有体系地阐释、有条理地表达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存在理论上的认识差异,而非讨论者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丰富内涵有不同理解。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回答的是"怎么看"的问题;新时代怎样全面依法治国,回答的是"怎么办"的问题。这是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内在逻辑的一个角度。"十一个坚持"的内在逻辑构成了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
江必新,马世嫒[4](2021)在《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基于制度分析的理论框架》文中提出行政复议制度历经多年发展,在监督行政、维护权益及争议解决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依然存在着制度知晓率低、主导功能不确定、复议决定结果受限制、程序空转严重、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各种现实问题。为促使行政复议制度走出制度困境,可基于制度分析的理论框架,将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置于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之下,一方面从制度的本质、起源及变迁认识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在法治国家的角色定位;另一方面从制度质效的衡量标准总结分析出行政复议的制度缺陷与制度优势,最终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科学认识行政系统内部运行规律,改进行政复议程序规则,科学设定制度评估标准,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等改革举措,从而实现提高行政复议制度治理效能的目的。
徐祥民,王斐[5](2021)在《习近平“目标法治论”中的法治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不同于"治理方式法治论"的"目标法治论"。以"建设"为品格特征的习近平"目标法治论"一个突出特点是提出"法治人才培养重要性思想"。这一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习近平"目标法治论"中的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重大理论创新,也是中国法治体系建设不可缺少的保障措施。我国的法学教育应当按满足法治体系建设需要制订或调整"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包括调整专业设置,优化教学方案,充实教学资源等。"法治人才培养"的具体落实措施包括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优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等。
关保英[6](2021)在《《行政法典总则》对行政法治理念的整合》文中研究指明自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至今,我国行政法治理念一直未能形成系统和统一的规定。然而,《行政法典总则》在当下呼之欲出,为行政法治理念的整合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目前,我国的行政法治理念分散于宪法、法律和相关政策性文件中,呈现出称谓尚不明确、体系尚未形成、层次尚不分明,以及与行政法其他问题的关系尚未厘清等结构性瑕疵。通过《行政法典总则》来整合行政法治理念,不仅具有法律位阶、概念表述、功能定位、价值引领、集中规定等诸多方面的优势,而且可以使其成为一个整体,使其具有普遍意义,使其表述趋向周延,使其具有时代精神,使其与行政法原则正当衔接。为此,应将法治政府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一体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给付行政,行政协商治理,行政治理数据化,行政紧急处置科学化等行政法治理念入典。
周鹏龙[7](2021)在《中国共产党探索行政法治的历史逻辑》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共产党从探索依法行政到建设行政法治走过了百年历程。依法行政发端于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时期,总体按照"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逻辑渐次萌生。新中国成立后,伴随行政立法不断充实、严格执法逐步强化,逐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办事"的内在结构。改革开放后,依法行政逐步走上全面发展之路,最终实现"走向行政法治时代"到"走进行政法治时代"的转变。党的十八大后,依法行政进入新时代,其发展逻辑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统筹布局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再到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王春业[8](2021)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法治政府建设论纲》文中研究表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必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这是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的需要;是加强对行政权力规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内涵的需要。由于重大突发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处置的紧急性、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等原因,法治政府建设也呈现出不同于常规状态的特点。尽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期间法治政府建设与常规状态有所不同,但必须坚守基本的法治底线,包括合目的性原则,比例原则以及不歧视原则,不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基本人格尊严原则等。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路径包括: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纲领性指导方向、原则和基本要求;完善相关法律,制定一部站位更高、能起到统领作用的法律,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章志远[9](2021)在《《民法典》时代行政诉讼制度的新发展》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实施开启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征程,行政诉讼制度面临依法监督公权、平等保护私权、实质解决争议审判理念的强化,人民法院应当从盘活制度存量和拓展制度增量上积极应对。《民法典》中涉及行政性规范条款的实施,将引发新型行政不作为、行政登记和民事关系行政介入类争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存在一定上升空间。《民法典》可以补强司法审查的依据,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应在间接评述型和直接引用型模式的基础上,发展为行政处理之诉补充适用和行政协议之诉参照适用的二元结构模式。
宋儒亮[10](202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广东》文中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启法治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须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提出、进展与前瞻有更清晰的认识;须深刻领悟"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占一席之地的全面依法治国有更全方位的认知;须学通弄懂法制到法治、法制中国到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推进,对其中展现的法治建设重大论述有更专业到位的认知;须与时俱进紧跟新变化,对广东续攀"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等具有示范导向重大论述有更深、更透的领悟,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更好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提供强大的思想指引、工作指导和实践遵循。
二、关于依法行政的若干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依法行政的若干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与实践探索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与历史基础 |
一、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是董必武依法执政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石 |
(二)列宁苏维埃政权治理思想与实践给董必武以深刻启迪 |
(三)参与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实践和理论积淀 |
(四)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政权建设智慧的营养 |
二、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形成的历史基础 |
(一)对旧民主主义革命历程的反思 |
(二)创建中国共产党过程中的经验 |
(三)革命斗争实践经验的升华 |
(四) 西柏坡时期形势发展的客观需求 |
第二章 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基本特点 |
一、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党的领导是政权建设的核心 |
(二)党的建设是政权建设的重中之重 |
(三)为人民谋幸福是政权建设的立足点 |
(四)制度法规是政权建设的保障 |
二、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的基本特点 |
(一)将历史性、现实性和未来性相贯穿 |
(二)将政策性和实践性相统一 |
(三)将立足全局和突出重点相结合 |
第三章 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主要的政权建设实践探索 |
一、政治建设 |
(一)重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性 |
(二)主张建立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权模式 |
二、法制建设(上)-厘清“三权” |
(一)关于立法权建设的探索 |
(二)关于司法权建设的探索 |
(三)关于监督权建设的探索 |
三、法制建设(下)-强化“原则” |
(一)健全新民主主义的行政法令、法规,落实“有法可依”原则 |
(二)健全司法审判制度,落实“有法必依”原则 |
(三)健全公职人员队伍守法、惩罚制度,落实“依法办事”原则 |
四、经济建设 |
(一)推进土改工作,恢复农业生产 |
(二)多种所有制经济全面发展 |
(三)整顿金融秩序,统一货币 |
五、文化教育建设 |
(一)发展和改革教育制度 |
(二)整顿教育秩序 |
(三)号召并实施“科教救亡兴国”策略 |
第四章 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党的建设始终为首要 |
(一)从严治党是把党建设好的永恒保障 |
(二)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是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
(三)构建管党治党的思想体系 |
二、关心群众利益是根本立足点 |
(一)政权的权威建立在人民信任基础上 |
(二)人民权利永远属于人民 |
(三)人民的生活需要是政权建设的中心任务 |
三、坚持依法执政是关键点 |
(一)各级干部要训练依法行政的素养 |
(二)依法行政节约管理成本 |
(三)依法行政将政府工作纳入有序运行轨道 |
第五章 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的当代启示 |
一、从“党是领导的关键”到“党是领导一切的” |
(一)党的领导是革命和建设事业成功的关键 |
(二)辩证处理党政关系使政府更高效地良性运转 |
(三)干部队伍建设是实现党正确领导政府的关键环节 |
二、从奠基依法行政到实施全面依法治国 |
(一)创新依法行政路径 |
(二)共产党人一直在探索法治中国之路径 |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
三、从关注民众生活到以人民为中心 |
(一)关注民生是华北人民政府工作的着眼点 |
(二)人民在共产党人心中的分量最重 |
(三)凝聚人民力量,发挥人民首创精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2)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与法治国家的双重面向(论文提纲范文)
目次 |
一、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塑造法治国家新面向 |
(一)国家任务变迁:新时代下法治国家面向的追问 |
(二)“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法治国家新面向的根本指引 |
二、“为了人民”塑造法治国家的积极性面向 |
(一)社会差异性之困 |
(二)“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回应社会差异性之困的方案:塑造积极型法治国家 |
(三)“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引领积极型法治国家发展的基本逻辑 |
1.“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带动国家积极作为义务履行内容的变化 |
第一,根据人民新需求而增加国家积极作为义务的内涵。 |
第二,根据人民需求而保留国家所必需的积极作为义务。 |
第三,根据人民需求而保持国家积极作为义务的必要限度。 |
2.“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带动国家积极作为义务履行方式的转型 |
三、“依靠人民”塑造法治国家的包容性面向 |
(一)社会多元性之困 |
(二)“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回应社会多元性之困的方案:塑造包容型法治国家 |
(三)“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引领包容型法治国家发展的基本逻辑 |
1.法律规范体系的包容性提升 |
2.人大代表的代表性与联系群众功能提升 |
3.协商民主制度的广泛性、参与性、程序性提升 |
四、结语 |
(3)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内在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类型与分析框架 |
二、 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 |
三、新时代怎样全面依法治国 |
结 论 |
(4)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基于制度分析的理论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本质、起源与变迁 |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本质 |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起源 |
(三)行政复议制度的变迁 |
二、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与缘由 |
(一)行政复议知晓率和信任度不高,制度的可接受性不足 |
(二)行政复议制度主导功能不确定,制度目标的有效性有待加强 |
(三)行政复议决定类型存在局限性,制度负面效应较高 |
(四)行政复议程序空转,制度整体协调性不畅 |
(五)行政复议程序规则不完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
三、行政复议制度的本质属性与制度优势 |
(一)行政司法复合性质是行政复议制度的专业优势 |
(二)依托行政系统是行政复议制度的资源优势 |
(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行政复议制度的价值优势 |
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路径建议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明确制度目标定位 |
(二)科学认识行政系统内部运行规律,提高制度实施的有效性 |
(三)改进行政复议程序规则,加强制度可操作性 |
(四)科学设定制度评估标准,改进行政复议质效评价体系 |
(五)完善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发挥制度群合力 |
结语 |
(5)习近平“目标法治论”中的法治人才培养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习近平“目标法治论”概述 |
(一)习近平“目标法治论”的形成 |
(二)习近平“目标法治论”的主要内容 |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与特色。 |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和运行。 |
二、习近平“目标法治论”中的人才培养思想 |
第一,从“执法司法人员”增长法律技能到建设法治专门队伍。 |
第二,从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到“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
三、习近平“目标法治论”中的法治人才培养理论的超越与创新 |
(一)习近平“目标法治论”中的法治人才培养是对以往法治论的超越 |
(二)习近平“目标法治论”中的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重大理论创新 |
(三)习近平“目标法治论”引领下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
四、习近平“目标法治论”法治人才培养的落实 |
第一,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
第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和进头脑。 |
第三,优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 |
(6)《行政法典总则》对行政法治理念的整合(论文提纲范文)
一、目前行政法治理念在行政法文件中的零散规定 |
(一)体现于《宪法》中的行政法治理念 |
(二)体现于《党章》和党的文件中的行政法治理念 |
(三)体现于行政成文法中的行政法治理念 |
(四)体现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法治理念 |
二、行政法治理念在我国行政法中的结构性瑕疵 |
(一)行政法治理念称谓尚不明确 |
(二)行政法治理念体系尚未形成 |
(三)行政法治理念层次尚不分明 |
(四)行政法治理念与行政法治其他问题的关系尚未厘清 |
三、《行政法典总则》整合法治理念的优势 |
(一)法律位阶上的优势 |
(二)概念表述上的优势 |
(三)功能定位上的优势 |
(四)价值引领上的优势 |
(五)集中规定上的优势 |
四、应当入典的若干行政法治理念 |
(一)法治政府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一体化的理念 |
(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 |
(三)给付行政的理念 |
(四)行政协商治理的理念 |
(五)行政治理数据化的理念 |
(六)行政紧急处置科学化的理念 |
五、《行政法典总则》整合行政法治理念的立法技术 |
(一)使其成为一个整体 |
(二)使其具有普遍意义 |
(三)使其表述趋向周延 |
(四)使其具有时代精神 |
(五)使其与行政法原则等正当衔接 |
(7)中国共产党探索行政法治的历史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一、革命根据地时期:依法行政的初步萌生 |
(一)将“行政组织”初步纳入“有法可依”轨道 |
(二)初步探索“行政法制统一化” |
(三)初步整合依法行政要素 |
二、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依法行政的正式展开 |
三、改革开放后至党的十八大:依法行政的全面发展 |
(一)遵循“十六字方针”恢复和发展行政法制 |
(二)“依法行政原则”助力“走向行政法治时代” |
(三)“法治政府工程”助推“走进行政法治时代” |
四、党的十八大后依法行政进入新时代 |
(一)明确“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二)注重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
(三)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家治理体系 |
(8)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法治政府建设论纲(论文提纲范文)
一、建设的紧迫性: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更要强调法治政府建设 |
(一)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
(二)有效规制行政权力的行使 |
(三)进一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 |
二、建设的难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期间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问题辨析 |
(一)法律依据的缺乏性,难以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
(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紧急性与迅速性,难以做到严格依据法定程序 |
(三)维护公民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要求,难以恪守有限政府的要求 |
(四)处置效率的需要,难以践行“有权利必有救济”的要求 |
三、建设的内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法治政府建设应当体现特殊要求 |
(一)制定多层次具有立法性质的处置规范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选择 |
(二)运用法律精神处置行为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必需 |
(三)必要时可以缩减法律已有的规定 |
(四)基层政府不经过事前授权或委托就可以作出临时处置 |
(五)处置行为的合法性将留待事后审查 |
四、建设的原则: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固守的基本底线 |
(一)合目的性原则 |
(二)不违反比例原则 |
(三)不得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原则 |
(四)符合不歧视原则 |
五、建设的方式: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路径 |
(一)制定纲要来指导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法治政府建设 |
(二)完善立法为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
(9)《民法典》时代行政诉讼制度的新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一、作为强化行政审判理念的《民法典》 |
(一)依法监督公权理念 |
(二)平等保护私权理念 |
(三)实质解决争议理念 |
二、作为引发新型行政争议的《民法典》 |
(一)行政不作为类争议 |
1. 依据《民法典》创设的行政职责条款提起的行政不作为案件。 |
2. 依据《民法典》整合的行政职责条款提起的行政不作为案件。 |
(二)行政登记类争议 |
(三)民事关系行政介入类争议 |
三、作为补强司法审查依据的《民法典》 |
(一)司法审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的实践模式 |
(二)司法审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的理想类型 |
(10)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广东(论文提纲范文)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尊重首创精神,不断提升依法执政的能力水平 |
二、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站位,高起点进行法治布局 |
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专业能力,提升法治运用 |
(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提出,对以法治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认知,又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
(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重大论述的提出,让我们对良法善治才能长治久安的中国未来,更是充满希望,更加满怀期待 |
(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让道路自信有制度支持和法治保障 |
(四)有关保证宪法实施、监督和解释的机制制度还不健全的重大论述,需要尽快运用合宪性审查机制深化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实践 |
(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法治更乃独立要素,且要求也更在日益增长 |
四、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开启新征程 |
四、关于依法行政的若干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董必武政权建设思想与实践探索研究[D]. 李仁杰. 河北师范大学, 2021
- [2]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与法治国家的双重面向[J]. 张演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1(06)
- [3]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内在逻辑[J]. 王轶. 地方立法研究, 2021(06)
- [4]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基于制度分析的理论框架[J]. 江必新,马世嫒.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1(06)
- [5]习近平“目标法治论”中的法治人才培养理论研究[J]. 徐祥民,王斐.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1(06)
- [6]《行政法典总则》对行政法治理念的整合[J]. 关保英. 法学, 2021(09)
- [7]中国共产党探索行政法治的历史逻辑[J]. 周鹏龙. 中国领导科学, 2021(05)
- [8]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法治政府建设论纲[J]. 王春业.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05)
- [9]《民法典》时代行政诉讼制度的新发展[J]. 章志远. 法学, 2021(08)
- [10]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广东[J]. 宋儒亮. 法治论坛, 20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