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凤芝陈传奇(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河南洛阳471013)
【中图分类号】R749.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3)05-0351-02
【摘要】目的调查分析抑郁症病人的首次就诊途径。方法对110例住院抑郁症病人首次发病后的就诊途径、就诊的医院、就诊次数、费用、疗效进行调查。结果首次就诊于综合性医院的患者占82%,就诊于精神病院的占18%。结论抑郁症患者首次就诊于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很少,花费高,疗效差,对抑郁症认识不足。
【关键词】抑郁症首次住院就诊途径
抑郁症是一组常见的精神障碍,大多数患者不认为自己是精神病,辗转在综合性医院多方诊治,直接到精神病专科医院就诊者很少。为了解抑郁症患者首次就诊途径。本文对110例首次住院的抑郁症患者就诊途径进行了调查,现分析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110例抑郁症患者均为2011年5月~2012年10月就诊于我科的患者,诊断均符合CCMD-3抑郁症标准,排除脑器质性疾病及精神活性物质所致抑郁,排除躯体疾病伴发的抑郁患者。其中男48例,女62例。年龄20~70岁,平均(37.7±6.5)岁;职业:工人40人,农民38人,干部32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28人,高中及中专25人,初中及以下57人;病程3个月~10年,平均(1.6±2.0)年。
1.2方法对110例住院患者首次发病后就诊的医院、科室、就诊次数、费用、诊断、疗效、对抑郁症的了解及对精神病医院的看法进行询问。
2结果
2.1首次就诊的科室及主要症状首次就诊于综合性医院者90人,就诊于精神病医院者20人。主要表现失眠者95人,头晕、头痛者90人,疲乏无力、精神不振者90人,食欲不振、腹胀、腹疼者32人,心慌、胸闷者12人,呼吸困难者2人,尿急、尿频者5人,情绪低落者70人,有消极言行者20人,各种疼痛及躯体异常感觉者20人。
2.2初次就诊时诊断及疗效诊断脑供血不足者56人,冠心病者9人,消化性溃疡及胃炎者24人,前列腺肥大者4人,偏头痛者11人,颈椎病者6人。经相关治疗症状有改善者21人,无明显改善者89人。
2.3大型检查项目及费用做CT者42人,磁共振者11人,纤维胃镜者3人,彩超者40人,3次就诊于综合性医院者56人,每次费用0.15~3.0万元,平均0.6万元左右。在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平均费用0.3万元左右。
2.4首次就诊时的心态及对精神病的态度否认是精神疾病者60人,知道是精神异常不愿到精神科就诊者44人,不知道该到什么医院看病者30人,对精神病院不了解者55人,对精神病院感到恐惧者65人,能接受精神病院治疗者22人。
3讨论
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人们的生活和精神压力不断增加,抑郁症的患病率有不断上升趋势。抑郁症的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心理症状:如情绪低落、疲乏无力、兴趣减退;二是躯体症状:如各种躯体不适、头晕、食欲减退、腹痛、腹泻、便秘、心慌及性功能减退。特别是心理症状不明显而躯体症状突出者,更易被误诊。本调查显示,首次发病就诊于综合医院者占81.8%,大多经各种大型仪器检查而无阳性发现,治疗平均费用较高,在0.6万元左右,且疗效差。浪费了大量的医疗资源。直接到精神病院治疗者占18.1%,住院治疗平均费用在0.3万元左右,效果显著。分析其原因有:(1)受传统思想影响,在社会上对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有歧视现象,患者及家属对精神病专科也有不正确的认识及恐惧心理,怕周围邻居知道后看不起,不愿让人知道,使得患者不愿到精神病院就诊,而辗转于社会医院;(2)患者缺乏精神病的常见知识,不知道如何就诊,到何处就诊;(3)综合性医院的医生缺乏精神病的基本知识,在患者就诊时只重视躯体症状,而忽视了心理症状,反复进行医学检查,加上患者就诊时过分强调躯体症状,误导了医生的思路;(4)精神病患者过分纠缠医生,要求检查,使医生产生厌烦心理而导致过度检查与治疗。
据WTO调查,非精神科医生对抑郁症的识别率<60.0%。为减少抑郁症患者的漏诊、误诊,提高抑郁症的识别率。首先,应对社区医务人员及综合性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精神病专业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常见精神病的临床表现。社区医生在为公众建立健康档案的同时,应注意他们的心理问题,为他们提供简单的心理咨询。对那些具有抑郁症表现者或伴有多种躯体不适,多方治疗效果欠佳者,建议到精神病专科医院就诊,避免患者过度检查及治疗导致的医疗资源浪费,尽快根据患者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抗抑郁剂,改善患者的症状,取得良好的效果。其次应建立很好的联络会诊机制。还需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消除偏见。综合医院医生及神精专科医院医生应加强精神病诊疗的学习,开阔思路,提高对抑郁症的识别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M]第三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2]罗和春,孙玉国主编.抑郁症[M].北京:农村读物出版社,20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