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警官学院)
摘要:大学生作为我国未来社会发展建设的主力军,对其的文化操守的培养要做到更加严格。当前在当前我国的大学英语教育中,随着西方文化的过多引入,中国文化的匮乏,直接导致了“中国文化失语”现象。本文关于大学英语教学中,培养学生中国文化输出能力的思路,以期彻底摆脱中国文化失语现象。
关键词:大学英语教学;中国文化输出能力;培养思路
引言:中国文化失语现象的产生,使得当前大学生的文化操守培养以及文化主体性意识都产生一定的偏差。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重视起这个现象,将当前大学生中国文化输出能力不断的进行提升培养。基于当前大学阶段英语教学现状以及对中国文化的传播现状,发现要在英语教学中从多个角度开展对大学生的培养,才能得到更好的效果。
一、目前大学英语“中国文化失语”情况
“中国文化失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大学英语课程的设计过于应试化。当前的设置大学英语课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学生进行四、六级考试,因此,在大学英语课程的设计当中,就更加重视学生的听、说、读、写、译五项技能。在当前的大学课程中,已经较为广泛的开设了英语选修课程,但是在英语选修课程中却未能结合到中国文化,这样的现象,导致学生很难将中国文化用英语的方式表达出来,导致中国文化的传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影响。其次,,大学英语教材内容中中英文化的比例严重失衡,教材中占据的西方文化比例过重,很少涉及到中国文化,甚至是毫无中国文化的痕迹。这样的英语教材也影响着学生获取中国文化的信息。大学英语教师的中国文化水平也是导致“中国文化失语”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教师文化平等意识较为匮乏,难以在教学中对学生产生正确的引导。最后,是大学生本身对中国文化的了解过于缺乏,导致其无法进行对中国文化的表达,在文化传播的过程中,也就不能将我们伟大的中国文化进行弘扬和传承。
二、在大学英语教学中培养大学生中国文化输出能力的思路
(一)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比较中西文化
教师在进行大学英语教学的过程中,要运用比较中西文化的方法进行教学,以能实现学生中国文化输出能力的提升。进行中西文化对比活动,需要教师对中国文化有着较深的理解,同时,教师也要对西方文化也有着一定的认识。教师在将二者进行对比的过程中,也要秉持客观的视角进行比较,实现二者的洗那股借鉴和相互交流。比较中西文化二者关系以及区别等各个方面之前,教师要进行对其教学方案的设计,以能更具针对性、目的性的进行中西文化的比较。在当前信息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可以依托于互联网了解到极为丰富的中国文化,并且对西方文化也有着较多的理解。这样的现象为教师在英语教学中对二者进行比较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在教师进行比较的过程中,要将二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都进行提炼,并且展示给学生,让学生能对不同文化的个性产生更加深入的了解。教师在进行中西文化比对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单三个原则:其一,从表层到深层、共性到个性进行比对。其二,坚持在英语教学中不断渗透中国文化。其三,强调中国文化重要性,激发学生保护意识。通过将中西文化进行比较,学生对中国文化的交流意识以及保护意识都会逐渐增强。
(二)在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引入中国文化
在大学英语教学中引入中国文化,是培养学生文化输出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实现在学生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了解并且掌握更多的中国文化,要从以下两方面开展教学工作。首先,对大学英语教材要进行完善。英语教材是学生学习的重要方式,也是教师进行英语教学的依托,教材在教学活动当中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这就需要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利用英语教材作为引入中国文化的主要媒介。大学英语教材的编写者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要重要教材内容当中蕴含的中西文化比例平衡度,以及要在中西文化进行比较的部分进行有效融合。例如,教材作者在编写大学英语教材时,将传统文化、传统习俗结合英语知识点编写到教材内容当中,或者是在教材中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陶瓷艺术、书法文化进行讲解,中国文化也就能愈加凸显出来。其次是对大学英语教学中的翻译教学环节进行改进。当前的英语翻译教学通常都是英译汉的形式,为了使英语教学中中西文化占比更加均匀,教师可以在教学中进行汉译英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学习,以能解决目前学生难以英汉衔接的局面。例如,在进行英语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对我国古典文学《红楼梦》的英文译本进行阅读,在学生对其产生理解后,引导学生尝试对其进行汉译。教师要鼓励学生对中西文化产生正确的认知,以能提升学生的中国文化输出能力。
结语:
在分析我国当前的“中国文化失语”现象后,发现其不仅是影响我国文化的输出,更是对学生树立民族自豪感产生一定的阻碍。教师在进行大学英语教学时,要重视该现象的产生,并且通过教学方式的转换解决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
[1]冯红琴.“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下大学英语教学增加中国文化的输出教育[J].今日财富,2017(13):158-159.
[2]张丹以培养中国传统文化英语推介能力为重心的大学英语教学研究[J].英语广场,2017(5):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