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宗[1]2004年在《民营科技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系统设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国退民进的经济发展趋势下,如果说民营科技企业初期竞争的是技术、产品和资金,那么在当前知识经济下的竞争将是人才的竞争。 本文选题来源于安徽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民营科技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系统设计研究”(项目编号:02035018)。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两者要很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出强大的功能:吸引外来人才、留住优秀人才、激励有用人才和提高组织效率。本文首先提出了民营科技企业在快速成长中所遇到的企业管理“不适应症”,其根本原因在于对员工的激励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激励与约束机制系统架构。在对民营科技企业各种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分别设计了构成激励与约束机制系统的岗位创业激励机制、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培训激励机制、绩效评价激励机制、薪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本文提出了民营科技企业激励与约束的科学评价与规范设计相结合的人才激励体系模式。
苑凌[2]2009年在《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员工流动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小型民营科技企业作为我国企业中一支异军突起的力量获得了快速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步提高,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多数小型民营科技企业起步晚、层次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内部管理存在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由于企业外部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导致企业核心人才普遍缺乏;二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人才流动频繁、员工忠诚度低。基于此,本文在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结合LK公司的具体企业管理案例,力图对该类企业在员工流动管理方面和核心人才保留方面提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本文针对小型民营科技企业,首先从整体的外部经营环境、企业经营特征、员工特征、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等方面对于员工流动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阐述了员工流动对企业所造成的积极和消极作用;然后以LK公司为具体的案例研究对象,从企业内部角度重点分析了其员工管理的现状以及造成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进而提出了LK公司内部正常的员工流动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着重针对小型民营科技企业人才流失问题提出了规范管理体系、打造学习团队、实施全面薪酬、完善职业发展、健全约束机制等相应的解决方案和防范措施,力图使企业能够建立合理的良性的员工流动机制,并且能够吸引和保留所需人才以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王伟强[3]2008年在《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越来越成为决定企业发展和竞争成败的重要因素。作为知识的载体和创造者,知识员工更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赢得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激励机制存在许多缺陷和问题,造成了知识员工流失严重,总体短缺的状况。所以,研究建立一个科学的激励机制,采取有效方法激励知识员工,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在西方激励理论、中国传统激励理论的指导下,从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等角度,利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与综合归纳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调研相结合的方法,以西安、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为实证调研对象,把对知识员工激励问题研究的触角延伸到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域。本文在广泛吸取国内外众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学术成果基础上,梳理和归纳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激励因素及其作用规律。结合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员工的特点,对知识员工激励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探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激励的具体方式,寻求建立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的一般规律和激励知识员工的现实对策,期望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激励知识员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和参考。本文由七个部分九章内容构成:第一部分(第一章)主要论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知识员工激励研究动态,说明了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可能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第二章)阐述了研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激励必须了解和把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特点,知识员工的涵义、范围、特征、分类,激励机制的内涵、特征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分析了管理学激励理论、经济学激励理论、知识管理理论、中国传统激励思想对激励知识员工的重要指导作用。第叁部分(第叁章)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激励知识员工的经验、方法,以及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启示。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激励约束知识员工的方法主要有:薪酬激励机制、人力资本产权激励机制、市场竞争激励机制、道德声誉激励机制、人性化管理激励机制。这些机制既是对知识员工的激励,也是对知识员工的约束。第四部分(第四章)以实证调研为基础,分析了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现状及存在问题,得到了西安、杨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对激励因素的重要性排序,总结出不同个体背景的知识员工对激励因素的感受程度和重要性认识规律。通过对西安、杨凌688名知识员工的网络调查与153名知识员工的问卷调查,得到了西安、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对激励因素的重要性排序:薪酬福利、领导素质、个人发展、企业发展。利用SPSS12.0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描述性分析、相关分析、因素分析、方差分析,并与国内外其它代表性研究成果进行了比较分析,总结出不同个体背景的知识员工对激励因素重要性的认识规律,分析了知识员工对各种激励因素的感受程度:知识员工的性别、年龄、学历、收入、工作性质、企业类型、工作地点等是影响他们对激励因素重要认识的调节变量。分析了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探讨了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第五部分(第五章)论述了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的原则,设计了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的框架结构,对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的优化组合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激励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知识员工的策略,并对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的效率进行了评价,建立了知识员工激励机制模型。结合实证调研结果,提出了在我国现有的体制环境下激励知识员工必须遵循的原则,设计了激励约束知识员工的五因素框架模式。对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的优化组合进行了探讨,提出了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以及不同生命周期企业知识员工的激励策略。对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的效率进行了评价,探讨了知识员工激励机制中的委托代理风险和控制力度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的动态博弈模型。第六部分(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根据实证调研,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了高新技术企业激励约束知识员工的具体方法。根据知识员工的特点和需求,介绍了知识员工年薪制、知识员工福利计划、知识员工技术入股、知识员工股票期权、知识员工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相结合的物质激励方案,重点分析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技术入股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建议。非物质激励知识员工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经济意义。在深入分析非物质激励知识员工的必要性、我国企业非物质激励知识员工误区的基础上,指出非物质激励知识员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了用情感激励、工作(事业)激励、领导激励、创新激励、学习激励、企业文化激励、声誉激励的非物质激励知识员工方案。从激励与约束的关系、市场竞争的环境、知识员工的特点、企业激励成本四个方面分析了知识员工“约束”难的原因,提出了通过市场约束、产权约束、法律约束、企业绩效考核约束、社会舆论和社会道德约束知识员工的建议。第七部分(第九章)简要论述了全文的研究结论,指出论文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今后知识员工激励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邹学东[4]2004年在《我国民营科技企业高层人才管理探讨》文中提出论文从首先对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历史背景、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意义进行了分析,阐述了民营科技企业与一般民营企业的不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四种主要类型及其管理特点进行了分析。然后对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优势、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文章在对民营科技企业人才流动和高层人才管理的现状分析基础上,指出人才流动与流失的不同性质,提出从转变落后的人才管理观念、建立适应民营科技企业的人才管理机制和制度等方面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人才管理工作进行强化的思路。文章特别强调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构建企业所有者与高层人才之间融洽关系的重要意义。文章最后对几个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提出了初步看法。
江蕾[5]2008年在《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文中提出本论文在研究设计上把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在研究方法上综合运用文献法、深度访谈、问卷调查和统计资料法等多种研究手段;在调查资料分析处理中采用了隶属度分析、相关分析、辨别力分析、聚类分析、判别分析、回归分析和因素分析等不同的方法。研究成果,对推进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具有理论与实际意义。在绪论一章中,作者从我国经济发展及其制约瓶颈、自主创新与自主创新能力分析两个层面,讨论了论文的研究背景,探讨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功能。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阐述了论文的研究意义,并扼要地分析了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第2章中,作者从区域创新系统的内涵与分类、区域创新系统的参与主体、区域创新系统的结构要素、区域创新系统的环境,以及区域创新系统的政策等五个方面,对国内外在区域创新系统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了系统的回顾与评述,探讨了对我国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研究及实践的借鉴意义。科学地评价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研究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是关键。在第3章中,在清晰地界定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内涵与结构要素的基础上,作者遴选了90个评价指标构成了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理论评价指标,采用隶属度分析、相关分析和辨别力分析等方法对理论评价指标进行了多重的实证筛选,构建了包括自主创新投入能力、自主创新支撑能力、自主创新管理能力和自主创新产出能力四个评价模块25个评价指标的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在第4章中,作者以建立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工具,运用层次分析方法,对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自主创新能力进行了实际测度与比较分析。采用聚类分析方法,以区域自主创新能力25个评价指标为聚类准则,对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进行聚类分析,并采用判别分析的方法,建立了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判别函数。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因素分析的方法,研究得到了影响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四个主要因子:区域创新服务、区域创新人才资源、区域创业投资和区域创新法规政策,并分析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框架体系。在第5章中,作者对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建设思路和建设内容、建设重点和建设目标等进行了总体设计。紧密结合浙江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特点,提出了浙江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即叁大布局(原创性科研布局、产业科研布局、企业研发布局)、叁大平台(创业孵化平台、科技条件共享平台和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和一个高新区(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并将浙江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划分为创立、成长和成熟叁个基本阶段,研究确立了浙江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创立阶段和成长阶段的22项具体指标。区域创新服务体系是影响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第6章分析了我国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研究提炼了发达国家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特点及其中国的借鉴作用。从基本原则和建设内容两个方面,探讨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设计思路。以实证调查为基础,深入地分析了浙江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障碍及其对政府的需求,进而研究确定了加快浙江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六项对策措施。在第7章中,论文考察了我国人才资源总量与配置的特点,采用相关分析方法,研究了我国30个省市R&D活动人员总量与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采用曲线估计方法,研究了R&D活动人员总量对区域创新自主创新能力的作用,并建立了回归分析模型。在借鉴国外人才资源开发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区域创新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结合浙江省的实际,研究提出了加快浙江区域创新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在第8章中,作者以对自主创新的风险分析为基础,考察了创业投资对自主创新的作用过程与作用机理。采用因素分析方法,研究归纳了制约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在对浙江省创业投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浙江区域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在第9章中,作者以对我国科技投入的总量与结构分析为基础,采用GrangerCausality检验法和回归分析法,研究了我国R&D投入与发明专利授权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构建了广义的回归分析模型,提出了强化我国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在深入的理论分析与实证调查基础上,提出了基于自主创新的我国金融法规政策体系、政府采购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思路与对策。最后一章,作者总结了本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主要创新点,以及研究的不足之处和值得深入研究的几个问题。
张莹[6]2003年在《西安市民营科技企业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但国内有关民营科技企业治理的研究还非常欠缺。为此,首先从公司治理理论出发,找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一些新思路。然后,为了能够直接面对实践中的问题和矛盾,以西安市民营科技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有针对性地对西安市民营科技企业治理机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以期对民营科技企业治理的实践有所裨益。 从两种相互对立的治理逻辑取向出发,通过分析它们的共同之处,找出了它们分歧的焦点在于对资本专用性的判断。直接针对分歧焦点指出,在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专用性是不同的,由此得出:公司治理的目标要用动态的眼光来看待。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控制权的来源,指出治理目标若要实现,必须关注资源的专有性。最后从一个典型案例出发,将资源的专用性和专有性结合起来,指出,解决公司治理问题可以采用这样一种思路即使“专有性”资源同“专用性”资源相统一。 从外部治理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两方面对西安市民营科技企业治理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西安市尚未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外部治理机制的作用难以发挥。与传统的国有企业相比,民营科技企业的治理结构存在一个显着的特征即企业产权非国有化,使企业产权有了“具体的”委托人。同时,大部分民营科技企业的治理结构还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过分依赖家族治理;二是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完善民营科技企业治理机制的对策:在家族监控为主的基础上,发展多方监控主体;进行董事会建设,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设置合理的报酬结构;构建代理人团队。此外,进一步针对过分依赖家族治理的问题对是否及如何改变家族企业进行了探讨,认为现有的一些研究将家族制视为一种落后的企业制度过于简单,而且仅仅从文化层面解释其存在的原因也不够全面。一方面家族制可以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治理效率;另一方面,高昂的制度变迁成本限制了家族企业向社会开放产权的过程。因此,在民营科技企业中彻底消除家族制是不现实的,企业应努力实现家族制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融合。
邓练兵[7]2013年在《中国创新政策变迁的历史逻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立志要在2020年之前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此,制定了一系列包括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等在内的创新政策,数量之多、内容之全、范围之广,达到甚至超过了世界创新型国家及东亚各国的政策力度,以致有人说,中国是世界上创新政策样本最多的国家之一。但我们却遗憾地发现,无论是中国的官方机构、学术界还是国际研究机构,对中国现有创新水平的评价却基本一致:中国的科技创新水平与国外先进创新国家相比,依然有较大差距。虽然经过多年努力,但自主创新能力依然没有得到加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依然没有真正建立,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依存度依然很高,国家技术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以致OECD在其《中国创新体系评估》(Review of China’s Innovation System)报告中指出:“要成为一个现代化表现出色的创新型国家,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基于上述现象,本文的中心论题是:为什么中国几乎制定了世界上最全面的创新政策,实际投入巨大,而创新效率和创新效果非常一般?从这一核心问题出发,本文以1978年为历史起点,重新回到叁十多年的政策实践当中,从历史的逻辑中寻找答案。文化大革命以后,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同落后低效率的社会生产的矛盾以及日新月异的科技革命对生产的巨大促进作用和中国饱受“文革”摧残极其涣散的科技现状,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的中国领导人在科技政策方面考虑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在政策层面尽快修复科技体系,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创造和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在此背景下,中国隆重召开了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确定了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等重要政策方针。这次大会迅速扭转了中国科技发展的涣散局面,并推动了一系列具体科技政策的出台,使原有科技体制得以恢复,科技活动得以正常开展。但这一时期中国的科技体制仍然沿用建国后实行的苏联计划模式,以科研机构为科技创新主体,按计划配置科技资源,这种模式在实践中逐渐暴露了科技与经济脱节的“两张皮”现象、科研机构人浮于事等问题。本文观察到,历史上凡施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为了维护计划经济体制,都不允许公有制企业大量从事技术创新活动,而将创新活动交给专门成立的科学技术研究机构,企业只是应用研究机构提供的创新成果生产加工产品。经过进一步分析,本文研究发现:计划经济和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在本质上是不相容的,其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约束激励机制的不相容性,允许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逻辑结果就是极有可能造成计划经济体制的瓦解(第叁章)。受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及国家财政危机影响,中国在1985年开始了改革开放后国家科技体制的第一次改革,其主要措施有叁个方面:改变拨款制度;加快技术成果市场化推广应用;继续以科技攻关计划为主要方式直接组织技术创新活动。由于以优先权竞争为主的科学研究激励机制与以市场利益最大化竞争为主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的不同,1985年科技体制改革带来了两个方面的结果:科研工作的进一步技术化及科研机构的分化。同时由于技术契约的不完全性,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交易越来越少。如果不能设计或自然形成一个比纵向一体化方式有比较优势的可自动实施的风险分担机制,原有基于市场激励机制而设计的促使科研机构转化其技术成果的技术交易市场将逐步走向消亡,通过技术市场交易的方式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的政策初衷将不能实现。本文还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首要的创新政策——科技计划的变迁历史进行了系统分析。由于目标函数不一致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作为委托方的政府和作为代理人的项目受托方之间存在严重的机会主义问题,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已经遭受了广泛的批评,因此,现行模式下的科技计划政策的有效性存在很大疑问(第四章)。由于第一次科技体制改革并没有明显改善科技与经济的“两张皮”现象,加上1992年中国正式启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企业微观市场主体地位,中国在1996年正式明确了“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政策,并由此制定下发了一系列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同时沿用“以市场换技术”的思路期望迅速提高中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但就实际情况看,大量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并没有选择技术创新的竞争策略,仍然以技术引进为主,并且陷入了低水平均衡状态。就理性分析而言,企业取代科研机构是创新主体基于演化博弈的自然结果,创新政策的变迁也完全符合制度变迁的基本理论,而“市场换技术”政策的不成功背后其实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跨国公司等各利益主体基于理性选择的结果,这再一次验证了在目标函数不一致而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逻辑必然性(第五章)。由于资源、能源短缺、环境污染、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国家技术安全等问题凸显,原有非创新驱动的低水平均衡发展状态得以打破,中国再次启动了创新政策的重大变迁,于2006年正式提出“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的创新战略,由此中国创新政策发展进入新阶段。但政策实施了七年以后,仍然没有实现创新预期,中国官方在2012年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随后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都明确指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仍然没有确立,科技体制弊端仍然存在,中国的创新水平仍然与世界创新型国家的差距很大。在创新博弈环境压力已经明确同时传导给政府和国内企业,二者创新的紧迫感趋同,政策投入力度也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仍然陷入非创新路径困境,这似乎与理性原则相悖,令人困惑(第六章)。面对中国创新政策困境,仔细梳理中国创新政策历次变迁的历史经验,本文认为,中国创新政策从根本上来说受制于创新系统中的两大关系:政府和市场在创新活动中的边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地位即谁是真正的未来创新主力。从中国创新的历史逻辑分析,这两大关系是影响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的最重要因素。经过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历史创新路径、创新状况的深入比较分析,本文发现,由于激励机制的内在缺陷和行业覆盖面的原因,国有企业难以担任中国创新的市场主力;而民营企业由于创新目标与利益机制的天生一致性,较好地解决了为什么创新、为谁创新的难题,加上其创新投入效率高于国有企业,因此,假定市场逐步完善,民营企业将在与国有企业的创新竞赛中获胜。而且从国际实证经验来看,全世界目前还没有哪一个国家是主要通过国有企业实现了国家创新目标的。从AVS标准和TD-SCDMA标准制定、中国汽车产业的创新政策问题的两个案例及中国历史上创新政策全过程中的各种失灵现象可以看出,政府坚守创新政策在创新活动中的边界极其重要,中国大量创新政策失灵的原因就在于政府利用创新政策工具和其他公权不断越过市场的边界,对创新主体的创新预期造成极大的干扰和阻碍。政府在创新活动中的身份和作用在于两个方面:创新产品的需求者和创新秩序的维护者。创新政策的边界就应该限定在此区域内。上述经验对目前普遍设定的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的创新政策理论形成了冲击,无论是从理论假设前提还是中国叁十多年的创新政策变迁的历史实践上看,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的创新政策理论都存在明显的不适用性(第六章)。而这一历史变迁的逻辑经验在深圳市的城市创新过程中也得到了充分验证。深圳的成功经验表明,以市场为导向、民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模式是解决目前中国创新困境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有效途径。只要有改革的勇气,这一模式完全具有可借鉴意义(第七章)。作为全文的结尾,笔者在第八章对中国叁十多年波澜壮阔的创新政策变迁历史中的规律进行了总结和简要论证,并就进一步研究的内容进行了展望。
田东霞[8]2005年在《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既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也是一个长久性的课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是经济繁荣时期,还是经济萧条时期,中小企业都活跃在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舞台上,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中小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自改革开放后,中小企业得到空前的发展,他们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起,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我国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增加就业机会,活跃地区市场,方便群众生活,推动技术创新,增加出口创汇,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近几年来,国家确定和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借此历史机遇,改变观念,勇于创新,呈现出了一片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但是,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仍然相对缓慢,大部分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与大企业相比,它们在获得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方面都存在着制约和障碍,加之其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不规范,技术开发水平低,产品竞争能力弱等因素,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作为弱势地区的弱势群体,西部中小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共同扶持。 中小企业由于其灵活的机制,适宜的规模,较低的管理成本,较强的应变能力等特点,因而更能适应西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对培育西部地区市场主体,推动西部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鉴于此,国家以及西部地区应采取有效的保护和扶持措施,以引导、鼓励、规范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这己成为西部大开发的当务之急。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虽然不一定都是由法律问题引起的,也可能不是仅有法律就能解决的,但是其中确有不少法律问题,或者这些问题最终只有借助于法律才能得以解决。因此,从法律保障角度提出并研究解决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本文选题最主要的目的和动机。 我们过去对市场经济法制的研究,多着眼于如何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作用和对国有大企业的改革和改组,而忽视了对中小企业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体系建设的研究,一直未能借助经济立法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较好的外部法律环境。本论文的选题,即是适应这种需要,定位于促进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研究。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制定专门的中小企业法或小企业法,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我们应借鉴国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建立健全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 目前对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研究,有许多视角,但大都是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角度出发,来研究中小企业的产业政策、融资政策、技术进步、规范管理、提升竞争力、改革和发展等方面问题,见诸报刊的文章大都强调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或者呼吁在某些方面对中小企业从政策措施上给予扶持;而从法律学角度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进行系统研究者很少,对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法律保障机制的系统研究,更为少见。本论文最大的特点,是从法律学角度出发,系统有机地结合国内外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学方面研究成果,来构建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以期在中小企业法律保障机制这一新的经济法研究领域做一些有益的探讨,并使其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法律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 _本论文分别从中小企业理论概述、国外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政策借鉴、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概述、西部地区中小企业设立法律制度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利用风险投资的法律问题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利用二板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律问题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吸引外资法律问题研究,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法律保障等十一个方面研究了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保障问题,较全面地对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中涉及到的法律方面问题及其内在关系进行了归.纳和探讨。 论文在对和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现行法律政策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西部中小企业发展法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分别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为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法规政策文件提供借鉴和思路。尤其是对当前经济和法律学界备受关注的中小企业利用风险投资,利用二板市场,融资的信用担保,现行的法人治理结构等热点问题作了重点分析和探讨。关键词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法律保障
陈德萍[9]2004年在《我国民营经济成长条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民营经济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民营经济迎来了新一轮大发展的机遇。然而,民营经济在成长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因此,深入研究新时期民营经济成长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民营经济的历史与现状 从狭义上讲,民营经济的本质内涵就是“非公有制经济”,即“民有民营”的经济或者说是“私营经济”,它是从私有制角度来考察的民营经济,私有是其主要特征。广义的民营经济认为:民营经济的本质内涵是“营”,“民营”和“私有经济”没有必然的一致的关系;“民营”不等于“私营”,“公有”也不等于不能“民营”;“民营”所注重的是资产经营形式的选择,而不是改变资产产权本身的性质。本文仅对狭义的民营经济即“民有民营”经济形式进行研究,以下简称为民营经济。 在中华民族悠悠历史长河中,官营经济一直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尽管官营经济的庞大体系严重阻碍了民营经济的萌芽与成长,但民营经济仍能够在官营经济的夹缝中顽强地生存下来。1949年以后,我国经济摆脱了对外国资本的依附和封建专制制度的束缚,但国民经济的“官办”、“官营”的色彩不仅没有因此而淡化或消失,反而在“社会主义就是消灭私有制”的观念指导下,我国经济的“官办”成分更重、“官营”色彩更浓,而民营经济的成长则变得更为举步维艰,我国经济最终演变为一种“一大二公”的“官营”经济。十一届叁中全会以后,从经济层面来看,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为起点,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为民营经济的产生提供了可能,而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和日趋发育的市场体系为民营经济的成长提供了空间。从社会环境层面来看,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解放了生产力,营造了促进了民营经济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5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经历了消退阶段、起步阶段、扩张阶段、徘徊阶段、快速增长阶段等五个阶段的成长历程。经过最近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特别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比较典型的有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叁角模式和中关村模式等。由于模式形成的时间不同、形成的基础不同、企业制度的特征不同、政府作用的不同,以上四种模式各有特色,但都不同程度存在许多“成长中的烦恼”。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民营企业在产权关系、经营决策机制、企业文化、诚信经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所存在的内在缺陷,影响了其健康成长;其二是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观念意识、国民待遇等障碍,以及法律保障缺失、市场体系与秩序不规范、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外部环境因素也阻碍了其迅速发展。 二、我国民营企业成长的规模定位分析 经济学家马歇尔、科斯对规模经济理论都作了一定的描述,其中科斯从交易费用的节约和内部化优势两个方面对规模经济进行了一系列有价值的分析,指出市场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而且可以相互替代。企业之所以存在规模经济,是由于企业规模增长而节约的交易费用大于组织管理费用的增加所致。规模经济和企业规模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企业规模大并不意味着企业达到了规模经济,只有在企业的规模扩张时其投入的增加和产出规模的扩大导致单位投入的水平提高,或者单位产出的平均成本降低,才产生了规模经济。相反在没有效益情况下的扩张可能带来的是规模不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由于起点低,至今整体上企业规模依然偏小,但人部分却充满活力,而像巨人集团、叁株等曾经迅速扩张的民营企业却陷入困境甚至一撅不起。因此,民营企业对其未来规模选择成为进一步成长的重要问题。在研究一家企业是否处于规模经济状况时,不应该看一家企业经济规模的大小,而应该通过比较企业是否处在最小经济规模即MES状态,或者企业现有规模是否与其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相对称的一种经济规模。总之,无论是进行MES分析还是从交易费用的角度出发,我国现有民营经济的规模可以说是历史和现实经济条件下的最优选择。从这个结论出发,我们不难得出;民营经济的成长并不是盲目的做大做强,而是应根据民营经济自身产权结构、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等特点,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成长路径。 叁、民营经济成长的内在因素分析 首先,通过对等产量曲线和等成本曲线的组合分析可以得出,在既定成本条件下实现产量最大化或在既定产量条件下实现成本最小化时,都存在资本和劳动两种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由于我国生产要素的丰裕程度不同,其中劳动丰裕、资本短缺,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看更适合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而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相对?
郎利[10]2005年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法律探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产权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主要在于建立一种有效的产权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产权主体能够根据市场需求,独立做出自己的生产经营决策,从而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同时不侵害相关产权主体的合法权利。有效的产权制度就表现为有效的企业制度,那些不能适应市场要求的企业,必须从其产权结构上进行改革,完善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推进国企产权制度创新,是提高我国国有企业效率的关键。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法律创新,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必须以制度创新保障产权明晰和财产关系的进一步理顺;其次,应当进一步完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高效运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降低国有产权运营成本;再次,要努力推动《公司法》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最后,要结合中国国有企业的具体情况,实现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拔和激励约束制度的法律创新。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还应认识到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触及的是企业多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顽症,不可能一步到位。要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企业的先天条件和职工的承受能力,循序渐进,抓好产权制度及相配套的各项改革。产权制度改革要从企业内部的不同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对条件尚不具备的企业,则应积极为其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后再对其实行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1]. 民营科技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系统设计研究[D]. 朱国宗. 合肥工业大学. 2004
[2]. 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员工流动管理研究[D]. 苑凌. 北京交通大学. 2009
[3].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员工激励机制研究[D]. 王伟强.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8
[4].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高层人才管理探讨[D]. 邹学东.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4
[5]. 基于自主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D]. 江蕾. 同济大学. 2008
[6]. 西安市民营科技企业治理研究[D]. 张莹. 西安科技大学. 2003
[7]. 中国创新政策变迁的历史逻辑[D]. 邓练兵. 华中科技大学. 2013
[8]. 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研究[D]. 田东霞. 中央民族大学. 2005
[9]. 我国民营经济成长条件研究[D]. 陈德萍. 江西财经大学. 2004
[10].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法律探讨[D]. 郎利. 中央民族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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