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论文_谈萧

导读:本文包含了政治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政治,宪法,思想,萌芽,道德经,商会,法统。

政治法论文文献综述

谈萧[1](2012)在《政治法实践中的制度演化——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由近代中国商会的政治活动观之,在成文宪法等政治法律基本不被实施的背后,近代中国依然存在非正式意义上的政治法实践。这种政治法实践在多个层面被充分展开,主要包括政治认可上的合法性审查、政治教化上的行为控制和政治妥协上的秩序诉求。这叁种非正式的政治法实践所走过的道路,是一条制度演化而非制度移植的路径。与西方现代政治法传统、也与中国古代政治法传统不相一致的近代中国政治法实践,在理论上符合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演化逻辑。(本文来源于《学习与实践》期刊2012年07期)

任海涛[2](2012)在《《道德经》的宪法政治法哲学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时代原因,《道德经》中不可能产生完整的宪法思想体系,但是已经产生了价值极高的宪法思想萌芽,即:政府职能论、人权保障论、权力限制论和人道主义精神。这些宪法思想萌芽是中华思想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探索有中国特色宪政制度的重要思想资源。(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2年03期)

赵新军[3](2011)在《基于政治法域的我国中小银行发展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小银行的发展和调整,不仅有客观的经济原因,也有深刻的政治法律背景。本文尝试从政治法域的角度讨论了影响中小银行发展的政治和法律因素,进而结合我国中小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市场准入的政策性壁垒,市场退出机制和存款保险制度的缺失,竞争环境的不平等以及金融法治环境不佳等进行了针对性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1年10期)

谈萧[4](2011)在《政治法中的非正式制度——基于中国商会政治控制变迁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政治法可以通过国家法等正式制度形式呈现,也可表现为政治习惯、政治经验等非正式制度形式。近代以来中国商会政治控制的演化表明,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意识形态、忠诚义务和党的政策,在转型中国政治法的表达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些非正式制度都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的功能,在正式制度缺失时,它们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替代性制度,推动了政治法的运作,维系了政治秩序。总体看,近代以来中国商会政治控制变迁中体现出来的非正式政治法,是一种制度进化现象,而非制度退化现象。(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4期)

任海涛[5](2011)在《中国古代政治法思想萌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狭义“政治法”是指由宪法学界所称的“宪法性法律”1构成的法律部门,广义“政治法”是指由宪法、行政法和“宪法性法律”叁部分构成的法律部门。承认“政治法”同时具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次的含义,就是综合的“政治法”观。“政治法”研究的核心是政权根本问题、民主、限制权力、保护权利四方面内容。成熟形态的“政治法”现象是近代西方才产生的,但是具有“政治法”现象特征的类似规则、实践活动和思想古已有之。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古代近东地区、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封建社会(中世纪),都出现过不成熟形态的“政治法”规则、实践活动和思想萌芽。因此,“政治法”现象有成熟形态和不成熟形态之分,这就是“政治法”形态论。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条件为“政治法”思想萌芽的产生创造了适宜的土壤。在先秦诸子的思想中,可以发现许多有关“政治法”核心内容的思想萌芽,这就是本文研究的中心。秦汉之后,中国进入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社会,像先秦“诸子百家”那样思想活跃的盛况再没有出现过,后世零星出现的“政治法”思想萌芽都是对先秦“政治法”思想萌芽的继承和发展,明清启蒙思想家的思想也是从先秦“政治法”思想萌芽中吸取了大量养分。因此,研究先秦诸子思想中的“政治法”思想萌芽能够反映出中国古代“政治法”思想萌芽的基本面貌,是该研究领域应该首先解决的问题。“人性善恶”的问题关乎“政治法”思想的许多方面,值得研究。先秦诸子思想中出现了丰富的“人性论”思想萌芽,孔子思想中最先产生了“人性善”思想萌芽,孟子将“人性善”思想进一步理论化。荀子首先提出“人性恶”思想萌芽,而其学生韩非子将“人性恶”思想理论化。这些内容丰富、价值多元的人性论思想,都与各家各派的治国方略紧密相联。人性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善的一面加以合理引导可使人步入良好轨道。人性恶的一面,就要求我们要对所有的权力行使者制定完善的监督制度,避免因为过于信任“人性善”而失于防控。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东西方的“人性论”思想并非水火不相容,如果能够形成良好互动,都可以为研究“政治法”及其思想提供助益。政治权力合法性何在?政治权力如何产生、如何变更?什么样的治国方略才是最好的治国形式?这些是“政治法”思想需要回答的问题,先秦诸子思想中已经出现了对这些问题的思考。面对“旧的社会秩序失范、新的社会秩序尚未建立”的局面,诸子百家着书立说阐明各自主张。对现实政权组织形式进行否定的,有老子的“无为而治”和庄子的“无政府主义”思想;对现实政权组织形式提出改良建议的,有儒家的“德治”、法家的“法治”以及墨家的“代表平民利益”的治国主张。《吕氏春秋》一书兼容并蓄,在综合以上各家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德治”理论,该理论确实对以前的思想进行了有益的扬弃。中国先秦时期不可能产生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思想,但是这个时期“民本”思想并非与民主思想完全对立。发展现代民主事业,我们需要从更加宽广的视野中来吸取“民本”思想中的精华。“民主”作为一种与“专制”相对的国家形态,包括叁个内涵,即价值理念、制度规范和操作程序,其中价值理念是决定性因素。不管哪种形态的现代“民主”,其首要的价值理念应该是“对人的价值的发现与尊重”,即把人当做人来看待,否则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先秦儒家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尊重人的价值、把人当作人来看待的一系列观点。人民与政府有两个基本关系,第一层关系是政府的产生、决策、行动应该符合“民意”,第二层关系是政府一切决策与行为都应该符合“民利”,“民本”思想在这两方面都有所体现。其中第一层关系中还包含了人民对政府“监督”和政府诚信问题。中国文化十分强调对传统秩序的尊重,这样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民本”与“尊君”虽有矛盾,亦有沟通,从尊君角度来讲,也可以给我们今天研究“政治法”问题提供思路上的(而不是具体制度上的)启示。此外,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和谐、注重执政者的道德品质的思想也能为我们思考“政治法”问题提供有益借鉴。西方民主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石,中国“民本”思想是以“集体主义”为根基,二者迥然相异。西方民主理论及实践与中国“民本”思想各自内部都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陷,二者相互借鉴融合,才是全人类“民主思想与民主制度”的最终走向。先秦“民本”思想中提供的关于集体主义(社群主义、社团主义)的思想,为人类民主思想的发展提供了宝贵财富。成熟有效的“限制权力”思想是近代西方的产物,但是先秦诸子思想中已经出现了限制权力的思想萌芽。限制权力既包括对最高权力的限制,又包括对其他权力的限制。先秦时期,虽然没有产生限制最高权力的有效制度,但是,已经产生了限制最高权力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统治者连年混战造成民不聊生,而各级统治者残暴人民、鱼肉百姓的行为也比比皆是,于是诸子各家的言论中产生了许多“限制权力”的思想萌芽。这些思想萌芽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专制和权力滥用的问题,但是,其对于权力限制问题的思考是具有积极价值的。对权力的限制既可以通过和平方式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暴力革命方式来实现,前者是常规方式,后者是特别方式。保护人民权利的思想萌芽也是先秦诸子着作中重要的内容。保护人的权利前提是要承认“人”的主体地位,先秦各家分别出现了对“神”的价值的批判、对“个人”价值的肯定、对“人民”主体性的思考以及对“民为国本”的思考。这些思想为思考“保护人的权利”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各家都提出了本学派“保护权利”的思想体系。更为可贵的是,这个时期还产生了有关保护人民平等权、自由权、民主权、生命权的“政治法”思想萌芽。先秦诸子传世文献中丰富的“政治法”思想萌芽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们从前代思想中继承了非常宝贵的思想精华,它们在后世也并非完全销声匿迹。它们对后世的人性论思想、平等思想、民主思想、保护权利思想和限制权力的思想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许多思想在明清启蒙思想家那里得到了极大发挥。同时,如果抛开成熟形态下“民主、限权、保权”的刻板印象,而从这些制度的最本质要求来看,先秦“政治法”思想萌芽对后世“民主、限权、保权”相关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也产生了影响。综上,对于先秦诸子“政治法”思想萌芽的全面研究能够反映中国古代“政治法”思想萌芽的基本面貌。而对于中国古代“政治法”思想萌芽的研究是具有开创性意义和价值的,这个研究刚刚开始,还需要不断完善。(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1-05-01)

闫海[6](2010)在《论政治法与法政治学——从政治与法律关系的契入》一文中研究指出政治与法律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法律的实在化、世俗化是法律政治化的进程。政治不仅以立法过程产生法律,而且是法律的权力基础,并在法律适用中发挥影响。政治的法治化是政治领域建立秩序并有效约束权力的关键,但是政治中也保留不受法律规制的领地。政治的法治化形成政治法这一部门法。交叉研究是西方法学与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批判法学是法学、政治学研究结合的典型代表;近年来,我国学者也提出法政治学范式。本文通过廓清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冀图明确法政治学的学科性质、研究范围及研究方法和工具。(本文来源于《太平洋学报》期刊2010年09期)

陈蕴茜,杨涛[7](2009)在《政治法统、挪用与纪念日的演变——以孙中山“五五”就职纪念日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为强化叁民主义意识形态的日常化建构,国民党创设孙中山系列纪念日,"五五"非常大总统就职纪念日就是其中之一。它与国民党对政治法统的承继以及革命叙述的连续性相关。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五五"纪念日的内涵及名称也随之变化,国民党后来将它转化为革命政府成立纪念和还都胜利纪念,而汪伪政权则为寻求统治的合法性,将其挪用、改造为"青年节"。任何一个纪念日都是重要的时间符号,是可以被政府征用或他人挪用的合法性资源,对纪念日的掌控是现代民族国家控制社会的重要手段,具有隐秘传榆意识形态的功能。"五五"纪念日的演变揭示出南京国民政府对社会的控制手段具有多元性与灵活性特征,以及对时间资源和文化传统的重视和利用。这种利用或挪用,意在创造新传统,塑造人们的集体记忆。"五五"纪念日的演变,反映出民国时期政治、文化的一个特点,也昭示了孙中山社会影响力的演变过程。(本文来源于《孙中山宋庆龄文献与研究(第一辑)》期刊2009-12-01)

周祖成[8](2009)在《政治法的宪法属性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政治的运行需要法律的调整和控制,政治法由此而生。政治法是调整政治关系的法律,包括政治主体法、政治行为法、政治程序法与政治责任法。学界一般把政治法归属于宪法类法律。从政治的法律调节和法律本身的层级结构看,这一归类有其不合理的一面。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固然也调节政治关系,但并不涵盖政治运行的具体过程,不能替代政治法,不能把二者等同。政治法也不是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对具有宪法内容的法律表现形式的称谓,不适合用于中国这样的成文宪法国家。把政治法归属于宪法类法律不利于实现政治过程的法律调节。政治法不具有宪法属性,是宪法之下的法律部门。(本文来源于《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6期)

邓联繁[9](2009)在《宪法:从政治法到治政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将宪法称为政治法,虽然由来久、流传广,但弊病多、危害深,不宜继续提倡。政治事务虽然由宪法集中规范,但宪法不只是规范政治事务。单纯从宪法与政治的关系上讲,宪法不是政治统治法、被政治控制之法,而是控制政治之法、治理政权之法。人民是政治与治政的主体,宪法是人民治政的依据与准则。将宪法作为治政法,体现了民主与民治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宪法的法律属性与价值理性,有利于实现宪治、实现民主、实现自由。(本文来源于《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09年02期)

俞德鹏[10](2008)在《论政治法及其与宪法典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政治有广义狭义之分,政治法以狭义政治关系为调整对象。政治法是调整人们在参与、组织和争夺国家权力的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也可以说,政治法是调整人们在确立国家重要制度和决定国家重大事情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政治法是一个包含宪法典、宪法性法律以及其它政治法律,而与行政法、经济法、刑事法、民商法等并列的法律部门。宪法典属于政治法部门,宪法典是民主国家政治法的核心,宪法典是近现代民主国家以及标榜民主的国家的政治法。把宪法典纳入政治法部门无损宪法的根本法、最高法地位。(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08年02期)

政治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由于时代原因,《道德经》中不可能产生完整的宪法思想体系,但是已经产生了价值极高的宪法思想萌芽,即:政府职能论、人权保障论、权力限制论和人道主义精神。这些宪法思想萌芽是中华思想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探索有中国特色宪政制度的重要思想资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政治法论文参考文献

[1].谈萧.政治法实践中的制度演化——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例[J].学习与实践.2012

[2].任海涛.《道德经》的宪法政治法哲学视角[J].求索.2012

[3].赵新军.基于政治法域的我国中小银行发展问题研究[J].求索.2011

[4].谈萧.政治法中的非正式制度——基于中国商会政治控制变迁的分析[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

[5].任海涛.中国古代政治法思想萌芽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1

[6].闫海.论政治法与法政治学——从政治与法律关系的契入[J].太平洋学报.2010

[7].陈蕴茜,杨涛.政治法统、挪用与纪念日的演变——以孙中山“五五”就职纪念日为中心[C].孙中山宋庆龄文献与研究(第一辑).2009

[8].周祖成.政治法的宪法属性辨析[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9

[9].邓联繁.宪法:从政治法到治政法[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9

[10].俞德鹏.论政治法及其与宪法典的关系[J].政治与法律.2008

论文知识图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对危机国银行系统的...馆藏1996年以后出版的政治法自学考试高教自考开考专业课程(1)自学考试高教自考开考专业课程(3)自学考试高教自考开考专业课程(9)自学考试高教自考开考专业课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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