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人论文_朱丽娜

导读:本文包含了保险中介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中介人,保险业,保险代理人,素质,保险代理,制度,持有人。

保险中介人论文文献综述

朱丽娜[1](2019)在《香港保监局将正式监管11万名保险中介人 内地旅客新保单占比跌至26.4%》一文中研究指出历时叁年,11万名香港保险中介人终于首次进入香港保监局的监管范围。香港保监局将于9月23日起,取代叁个自律规管机构,统一规管中介人,包括订立发牌和监管要求、审批牌照、进行查察和调查,以及实行纪律制裁。“这是香港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9-09-10)

吴国财[2](2014)在《我国保险中介人信用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保险中介人这一名词逐渐地进入到了公众的视野。然而在我国由于保险代理行业进入门槛低,监管不力导致保险中介人信用缺失严重。因此,通过各种手段培育保险中介人的信用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并辅以新的佣金激励制度健全信用管理,惩治"失信"行为,以尽快建立保险中介人的信用体系乃规范我国保险市场之必由之路,亦将促进经济之发展、社会之稳定。(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14年14期)

何英[3](2008)在《中国早期保险中介人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西方国家的保险业一般是先有发达的保险供给市场和需求市场,然后才有发达的保险中介市场。然而,在近代中国,由于社会政治经济状态的特殊,最早的民族保险业却是从保险中介市场开始的。1865年,第一家民族保险代理人——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出现,比民族保险公司的出现(本文来源于《历史档案》期刊2008年02期)

宋凤奎[4](2008)在《广东保险中介人监管之思考——香港保险中介人素质保证计划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广东与香港不仅地理位置相邻,而且在经济、文化和人员等方面也联系紧密。然而香港保险业的发展和监管却比广东先进和完善的多,香港的保险中介人素质保证计划是其素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该计划的分析,总结其保险监管的启示,进而对广东保险中介人的监管给出了笔者的几点建议。(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08年02期)

刘军生,周晓敏[5](2007)在《保险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由于期望效用不一致、信息资源不充分等原因导致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人造成负面影响的是代理人隐瞒行为型信息不对称。要解决保险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应加强保险人与保险中介人自身的内部约束,另一方面应建立利益趋同机制和保险信用评级制度。(本文来源于《广东金融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2期)

张永建,何江[6](2006)在《日本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分析及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中介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一个发达的保险市场必然需要一个较为成熟的保险中介市场。我国保险中介人制度尚不成熟。在日本保险市场,中介人的作用功不可没。本文试图通过对日本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的分析得到一些构建我国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的有益借鉴。(本文来源于《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期刊2006年12期)

俞自由[7](2006)在《保险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人——互相的关系和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截止2001年5月30日,在香港获授权的保险人有207家,其中143家(69%)一般保险人,45家(22%)长期保险人和19家(9%)综合保险人。但截止2001年5月31日,香港注册的保险代理则有31,580家,其中28,857(91%)是个人代理人,而(本文来源于《上海保险》期刊2006年02期)

李星华[8](2005)在《保险中介人制度——广西县域保险营销渠道的必然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营销渠道是连接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桥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商品都是经过以一定的市场营销渠道,从商品生产者手中流到消费者手中的,保险商品也不例外,保险商品——保险险种从县域保险公司流到保险消费者是通过保险营销渠道来完成的。它是联系县域保险公司和保险消(本文来源于《特区经济》期刊2005年10期)

刘春才[9](2004)在《论中国保险业的素质监管——香港保险中介人素质保证计划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香港保险业监理处组织实施的"香港保险中介人素质保证计划",对保险中介人的素质作了明 确要求,且能持续保证。这是一种素质监管的模式,值得中国保险业借鉴。推行素质监管,有利于从源头 上进行监管,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的监管原则,有利于中国保险的做大做强,有利于充分体现保险监管的 内在要求,创新监管理念。推行素质监管,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4年05期)

方威[10](2003)在《保险中介人作用的比较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市场主体由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人叁方构成。保险中介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保险代理人受保险人的委托 ,是保险人的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受投保人委托 ,基于投保人的利益而行事 ;保险公估人既可受保险人委托 ,也可受被保险人委托。叁者都是保险市场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主体 ,但具体的地位和作用是有差别的。(本文来源于《经济师》期刊2003年01期)

保险中介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保险中介人这一名词逐渐地进入到了公众的视野。然而在我国由于保险代理行业进入门槛低,监管不力导致保险中介人信用缺失严重。因此,通过各种手段培育保险中介人的信用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并辅以新的佣金激励制度健全信用管理,惩治"失信"行为,以尽快建立保险中介人的信用体系乃规范我国保险市场之必由之路,亦将促进经济之发展、社会之稳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保险中介人论文参考文献

[1].朱丽娜.香港保监局将正式监管11万名保险中介人内地旅客新保单占比跌至26.4%[N].21世纪经济报道.2019

[2].吴国财.我国保险中介人信用制度的构建[J].现代商贸工业.2014

[3].何英.中国早期保险中介人探析[J].历史档案.2008

[4].宋凤奎.广东保险中介人监管之思考——香港保险中介人素质保证计划的启示[J].现代经济信息.2008

[5].刘军生,周晓敏.保险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7

[6].张永建,何江.日本保险中介人制度模式分析及启示[J].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06

[7].俞自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人——互相的关系和作用[J].上海保险.2006

[8].李星华.保险中介人制度——广西县域保险营销渠道的必然选择[J].特区经济.2005

[9].刘春才.论中国保险业的素质监管——香港保险中介人素质保证计划的启示[J].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

[10].方威.保险中介人作用的比较分析[J].经济师.2003

论文知识图

附载澳门(2)附载澳门(3)附载澳门(1)件和相关说明。保险标的巨1 1999 年美国网络保费收入 (单位:百...思路与结构安排第一章为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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