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如果说亚里士多德建立了公民道德的概念,那么边沁则建立了私人伦理的概念。休谟区分"自然的德"与"人为的德",隐含着个人之德与社会之德的区别。康德也讲对自己的义务和对他人的义务,只是后者并无涉及公德。密尔建立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两个概念。涂尔干则把每人与自身关系的道德定义为个体道德,与自身之外的关系的道德分为若干层次;以公德私德来看,个体道德属私德,而公德范围则很广。斯洛特的道德观指出,关乎他人的德性比关乎自己的德性更重要,二者之间并不对称;他认为私德多属于非道德的德性。日本明治维新时代风俗改革运动中的条目规定,意在建立日常生活中公共场所的规范。中国古代不能说只重私德轻公德,古代社会公德在礼的体系中,此部分可转化为现代生活的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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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陈来
关键词: 西方道德概念,伦理,公德,私德
来源: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年05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哲学与人文科学
专业: 伦理学
单位: 清华大学哲学系
分类号: B82-091
DOI: 10.16456/j.cnki.1001-5973.2019.05.001
页码: 1-11
总页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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