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法的国际协调

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法的国际协调

李嘉[1]2003年在《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法的国际协调》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进程的深入,跨国公司全球化速度的加快,各国经济相互渗透、相互依存,一个全球性的整体市场正在形成,而贸易与竞争的紧密联系也使竞争问题跨越国界,进入国际领域。在另一方面,各自为政的竞争政策也正在威胁着贸易自由化进程,国内反竞争行为已有取代传统贸易壁垒阻塞商业渠道的趋势。国内竞争法域外适用引发的国际冲突进一步的增加,使竞争与贸易的问题正在成为国际社会新的关注焦点。由于缺少国际统一法的全面调整,也没有一个能公正解决争议的国际性机构,竞争问题实际上成为国家间实力的较量。因而,对国际市场竞争秩序的规范,单靠某个国家的力量和国内立法是不能解决问题的,竞争国际化呼唤国际力量的介入。 目前竞争领域的国际合作主要局限于双边协作及程度不同的区域协作,这对于国际性反竞争行为的规制还远远不够,多边框架下的竞争法的协调正在进一步酝酿当中。但由哪一机构来组织协调?如何协调?其中可能存在的障碍及其克服,都是颇值研究的课题,也是争论的热点。随着WTO的成立,特别是贸易与竞争互动工作小组的设立,在WTO框架下进行竞争法的国际协调正在成为研究重心。但由于竞争法本身的特点及各国在竞争问题上的严重分歧,使得竞争法的国际协调绝非易事。本文正是以经济全球化下竞争国际化这一趋势为背景,在研究并分析竞争法领域国际协调的现状及其利弊的基础上,探讨将WTO作为竞争法国际协调的新领域的可行性,进而研究在WTO框架下竞争法协调的现有基本模式,在对这些模式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探讨在WTO框架下进行竞争法国际协调的可行途径。 本文以贸易与竞争的关系为切入点,全面地分析了竞争法国际协调的现状,运用归纳法对己提出的在WTO下竞争法协调的建议进行归类,并通过对这些模式的比较与分析,以实证的研究方法对在WTO下竞争法的国际协调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探讨。并针对我国的现实,提出了我国在竞争领域应有的应对措施。文章共分四个部分,共五万余字,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从理论和实践出发论证了竞争法的国际协调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法发展的必然趋势。本部分以贸易与竞争的互动关系为基点,阐释了在关税壁垒进一步拆除的今天,贸易全球化导致的竞争国际化使限制竞争问题正在成为影响贸易自由化的又一屏障,竞争的国际化使竞争法的国际协调成为必然。 第二部分分析了竞争法国际协调的现状。文章归纳了现阶段针对竞争国际化问题各国采纳的方法一一赋予国内竞争法域外效力、双边合作、区域合作、多边合作,并分别给予评议,在此基础上引出WTO是竞争法多边协调的最佳场所。 第叁部分对在WTO框架下进行竞争法国际协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文章概述了WTO下己有的竞争政策,分析了WTO框架下进行竞争法国际协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将已有的有关建议归纳为叁个模式,分别给予深入分析、比较并阐释叁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文章对WTO框架下竞争法的多边协调提出了建议。 第四部分是在前叁部分论述的基础上,分析了竞争国际化对我国的影响,并针对我国国情,提出了我国应有的应对措施。

吴云峰[2]2008年在《跨国并购反垄断法规制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主要研究跨国并购反垄断法规制问题,指出了跨国并购在主权国家疆界内反垄断法规制碰到的困难以及引起的管辖冲突问题,阐述了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和在国际层面的弹性执行等特点,分析了在目前情况下类似于WTO那样的机构来统一管理跨国并购的不可行性以及区域合作的难度,最后提出了在这样的现实情况面前,如何发扬我国反垄断法的效力,而又如何规避外国相关法律制度,尽可能使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更加顺利的建议。本文第一章是对跨国并购的一些基本问题的研究。首先界定了企业、公司与事业,并购、兼并、合并与集中,跨国并购等几组本文出现频率较高而且比较关键的术语,接着分析了跨国并购对世界经济积极与消极的两方面影响,最后提出跨国并购对主权国家反垄断法规制带来的困难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反垄断法律管辖的冲突问题。第二章是对跨国并购反垄断法规制具体规则的分析。首先是反垄断法能够诞生的理论基础包括经济学上竞争理论以及经济民主主义思想,然后介绍了美国、欧盟等各国和地区反垄断法规制企业并购方面的具体规则,最后分析了反垄断法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阐述了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引入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不确定性的难题,而国际因素的介入更加使得不确定性因素加大。第叁章经过从多边合作、区域合作、双边合作等叁个方面的分析,认为在民族国家没有消亡、国家利益仍然被绝对维护、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千差万别的情况下,跨国并购反垄断法规制国际协调的难度很大,短时期内不可能达到那种对跨国并购真正国际统一规制和协调的程度,而双边合作是最终无奈的选择。第四章通过对我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现状的考察和评析,提出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制跨国并购的思考:服务于国家利益和国家战略;莫轻言国民待遇原则;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多部门配合,通盘考虑。也对我国企业海外并购遭遇反垄断法提出了几条对策和建议:取得政府的支持;熟悉与掌握并购目标国的相应法律规定;选择好并购对象和并购时机;积极营造有利的并购氛围。

王佳宜[3]2017年在《海外投资管理权研究》文中认为海外投资管理权是国际投资法中的基本概念,是投资国对海外投资者及其行为进行管理的权力,既是经济主权的实现方式,又是经济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各国海外投资出现了强劲增长,成为推动全球化发展的主要力量。传统的海外投资主要是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但发展中国家的崛起,逐渐改变了这种单向投资关系。在投资自由化理念下,以促进和保护海外投资为主旨的措施大行其道,而必要管理措施的匮乏导致不少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付出惨痛代价,故海外投资管理权是各国维护和强化国家利益的基本前提与理性选择。2015年,中国海外投资流量位列全球第二并首超吸引外资,开始步入资本净输出阶段,因此,坚持海外投资管理权对中国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在国际力量变化和世界格局变迁中,海外投资管理权或明或隐,作用范围或广或窄,作用力度或大或小,这都取决于国家行为体间的博弈,也受制于利益诱导和价值定位。海外投资管理权作为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集合体,涉及海外投资活动的诸多领域,任何国家将之内容绝对化的观念,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不可取的。在投资自由化背景下,海外投资管理权指涉的重心发生变化,发达国家已顺应国际经济形势转变了管理模式,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谋求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不能盲目地跟随发达国家的步伐,需立足本国实际,适时调整传统的单一管理模式,转向复合地依据海外投资管理权法律制度进行综合式管理。当前,全球海外投资活动更为复杂,涉及的法律关系更加广泛,各国虽不乏行使海外投资管理权的实践,但理论的薄弱制约了权力运行的预期效益,海外投资管理权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体现。就理论研究而言,国内外学者对海外投资管理权的研究尚付阙如,甚少有人进行整体性的研究,抽象、概括出海外投资管理权的基础理论和提出指导海外投资管理权法律制度完善的基本原则和方式。是故,应在新的时代、从新的视角、用新的方法对海外投资管理权进行探索。本文即是针对海外投资管理权的需求和既有研究的不足,在研究和行文中综合运用规范、历史、比较等研究方法,采用国内法和国际法相结合的逻辑方法。本文通过研究论题所及的概念、性质与功能、理论基础、产生与发展、主要内容和主体,力图构建海外投资管理权的基础理论,并在深入研究中国海外投资管理权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之径。本文除引言外,主体部分由六章构成:第一章“海外投资管理权的概念、性质与功能”,从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学与国际经济法学的相关概念入手,探讨了这些概念与海外投资管理权的逻辑联系与语境差异,提出了海外投资管理权的概念。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海外投资管理权的性质、特点与功能,指出海外投资管理权是一种纵向的、涉外的、综合性的管理权;呈现单边性、有限性、协调性和经济性的特点;具有规范性功能与社会性功能,后者又包括分配功能、信息传递功能、激励功能和整合功能。第二章“海外投资管理权形成的理论基础”,研究了海外投资管理权形成的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学理论基础。强调海外投资管理权为国家政治与外交利益服务,是一国实现政府经济职能与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工具。明确了经济主权是海外投资管理权的法学理论基础,进而对权力的适用规则作了进一步分析和论证,指出属地原则、属人原则和效果原则为海外投资管理权的实现提供依据,但需受到合理原则的约束。第叁章“海外投资管理权的产生与演变”,研究了海外投资管理权产生的背景与意义,运用动态、发展的眼光考察了海外投资管理权的嬗变,梳理了其由弱化转向坚持与复归的发展脉络,指出投资自由化理论与全球治理下国家管理角色重塑对海外投资管理权造成了全方位的冲击,权力受限已然不可逆转,论证了主权过度沦丧的经验和“共同管理”模式的要求,是当前海外投资管理权坚持与复归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对海外投资管理权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作者的思考。第四章“海外投资管理权的基本内容”,概括提出了海外投资管理权的具体内容涵盖了资本管理权、税收征管权、反垄断审查权、海外反腐败审查权和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权五个部分,进而对各项权力的含义与基本内容、国际实践、法律意义等作一概观,指出资本管理权包括资本出境管制权和外汇管理权,是对海外投资项目、规模、目的地与外汇使用、境外利润和资产的调回等事项进行管理;税收征管权包括日常税收征管权和反避税征管权;为应对海外投资活动的复杂性,国家强化了反垄断审查权、海外反腐败审查权和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权的行使,通过单边主义路径实现域外效力。第五章“海外投资管理权的主体”,概括地提出了海外投资管理权主体应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首先,明确了权利主体包括决策主体与执行主体,强调国家享有海外投资管理的决策权,但受到国际条约、国际法基本原则及良法善治的制约,分析了海外投资管理权的各类执行主体。其次,研究了海外投资管理权的义务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第六章“海外投资管理权的中国实践及其走向”,首先,系统地梳理了中国现行海外投资管理权法律制度,分析了海外投资审查、外汇管理、税收管理、反垄断审查、海外反腐败审查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其次,剖析了中国海外投资管理权法律制度完善的现实依据,提出了完善的基本原则和方式,指出完善应始终遵循法治化原则、国际化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实现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从“事前审查”到“全程管控”、从“国家管理”到“全球治理”的方式转变。最后,提出了完善现行海外投资管理权法律制度的可行路径:其一,海外投资审查法律制度,如统一海外投资审查机关、完善海外投资审查对象与内容;其二,海外投资税收管理法律制度,重点在于建立严格的日常税收管理法律制度和优化反避税税收管理法律制度;其叁,海外投资反垄断审查法律制度,关键在于完善申报标准和审查标准,强化惩罚力度;其四,海外投资反腐败审查法律制度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通过完善立法及相关监督机制,合理引导和规范海外投资活动。

王先林[4]2006年在《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政策和竞争法的国际协调》文中研究说明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各国竞争政策和竞争法进行国际协调很有必要,其基本途径包括双边协调、区域协调和多边协调,并且国际社会对此分别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特别是在WTO框架下进行的竞争政策国际协调备受关注,但目前处于停顿状态。我国对此宜持有条件支持并参与的立场。

彭支援[5]2005年在《论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机制》文中认为在全球化时代,国家或地区竞争政策的差异,导致实施竞争政策时发生法律冲突。竞争政策冲突与自由、公平的国际贸易秩序和竞争秩序相背离,最终损害国家或地区的利益。为避免冲突,维护正常的国际经贸秩序,需要对其进行协调。 本文运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现存的双边协调机制、区域协调机制,以及探讨中的多边协调机制进行研究,说明WTO是协调竞争政策的合适机制,就具体方式来说,宜制订部分约束性多边协议对竞争政策进行协调。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首先介绍了竞争政策需要进行国际协调的原因、主要内容;进而分析为有效解决竞争政策冲突问题,需要建立其国际协调机制,并对竞争政策国际协调机制的形成、发展及功能进行阐述。 第二章主要评论目前国际上存在的双边协调机制、区域协调机制和以OECD、UNCTAD为代表的多边协调机制。由于它们在成员的组成、性质、协议效力等方面有其局限性,在对竞争政策进行协调时,存在明显的不足,非理想的协调机制。 第叁章为本文重点。通过对WTO的目的、功能、协议性质、内容等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其是解决竞争政策冲突的合适机制。并对在WTO下竞争政策的具体规范方式进行探讨,笔者认为目前采取部分约束性多边协议对竞争政策进行调整,是相对理想可行的。 第四章分析我国赞同在WTO框架内对竞争政策进行协调,而且能够接受部分约束性多边协议。在此前提下,阐述我国参与构建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机制时应结合国内的社会、经济、法律等现实情况,使将来运行的国际协调机制有利于我国的发展。最后,笔者提出相应建议。

汪金兰, 徐兵[6]2008年在《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文中指出国际竞争政策的协调与统一,是各国政府和WTO等国际组织关注的重要议题。OCED、WTO、ICN等组织都尝试着进行国际竞争政策的协调。然而,竞争政策在WTO中尚未形成完整的规则体系。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工作任重而道远。在现有的经济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应首先实现各经济区域之间竞争政策的协调,再以此为基点,实现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

马忠法[7]2005年在《论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70年代以来技术催生的经济全球化将市场经济体制推向世界,其内生的动力结合技术发展的威力最终瓦解了两极世界,南北问题遂成为国际关系的基调,而后进国家技术的获取与可持续发展又是其核心所在。 各国相互依存度加强下的全球性公共问题使国际关系两大传统理论——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在现实中并行不悖:各国既追求各自利益又试图通过合作解除公害,分享公益;个体逐利的不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产生了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的私法行为公法化。这些构成了建立和完善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的背景和理论基点。本文从南北关系考察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国际技术转让较为成功的历史,反思其经验对今天的启示;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完善国际技术转让协调制度的条件准备,即必要性和可能性;还探讨了该制度的特征。 本文从国内国际两个层面分析了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基础,其中着重分析了现有主要有关技术转让的国际法文件,认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合国其他机构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管辖下的相关法律文件等叁大体系涉及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的规定一脉相承,前者为技术转让的基础性文件,其确权和保护制度为技术转让的前提:中者为国际技术转让在特定领域的体现,《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和《跨国公司行动守则》(草案)试图在实体法上对技术转让构筑统一协调条约,虽因南北分歧而受挫,但今天已露还魂于多哈宣言等之端倪;后者与前面文件内容有着相当继承、发展关系。近30年的有关技术转让协调活动可分为叁轮:首轮自70年代初起至80年代中期,以发展中国家的形胜实败而告终;次轮自乌拉圭谈判起至1994年谈判结束,以发达国家取得阶段性实质胜利而落幕;末轮于WTO运转后至今,标志性发展于多哈会议,其相关文件不同程度反映南方国家利益。现有制度的弊端是:发达国家意志起主导作用,忽略发展中国家利益和要求;无国际统一技术转让条约,强国国内法调整特征明显;重保护,轻转让;严重扭曲技术转让路径;实体制度欠缺、强制许可制度形同虚设;现有规定不具可执行性等。它们使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陷入了困境,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模仿战略的选择。 为此,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必须找到自己的历史出路,它应遵循合法保护与合理使用、利益平衡、合作、效率和非歧视与公平等基本原则。它分两个层面:一是国内,各国完善自己法律规定以履行国际条约中的承诺。二是国际,各国参与国际活动及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它有两条路径:1、通过多边谈判完善现有的技术转让制度,增加相关内容,协调各相关国际条约中的有关规定,增强其可执行性;2、形成一个WTO框架下统一的多边条约;前一条现实易行;后一条较为理想,既可将其与投资、其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政策等联系起来,又可利用WTO框架下的争端解决机制。 我国近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活动,加入国际技术转让相关条约,并通过国内法履行义务,取得一定成就。但在引领中国融入国际社会加入国际条约时,需依国情而承诺并履行;在加入国际条约、制定和完善立法方面要走民主和科学之路,需征求被调整主体意见,因为他们才是法律的最后执行者和实践者,法律是人民自由的圣经。为此我们需准确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学习他国经验,完善国内法;同时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技术转让规则的讨论和制定,并在相关活动中起到与政治、经济大国地位相称的作用。

何建华[8]2004年在《经济正义论》文中研究指明一正义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意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基本行为准则。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类对正义的追寻过程就是人类社会由落后到发展、由不合理到合理的无限发展过程。经济正义是正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形式,是当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日渐凸现的一个重大课题。在古代和近代,尽管亚里士多德、休谟、斯密、穆勒等对经济正义问题都作过探索,但并没有把经济正义问题作为一个独立领域来研究。在现时代,经济正义问题一再被提出,这是有深刻的背景的:经济关系成为支配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结构由政伦互动转到以政经互动为主的全方位互动,这是经济正义凸现的社会背景;经济学与伦理学由分离到融合,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由分离到融合,人类整体理性重获“青睐”,这是经济正义凸现的理论背景;经济发展的单向度价值取向的危害,社会不公正在经济领域的凸现,这是经济正义凸现的时代背景。经济正义所反映的是经济发展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发展的目的、过程、手段、结果所体现的复杂关系所作的合理性评判。与政治正义等具体的正义理论一样,经济正义以规范性为主要特征,旨在从制度或体制的视角对社会正义进行探究,表征着人类对正义的追求。研究经济正义问题对于建立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人类全面发展至关重要。二经济正义的本质规定性存在于经济的内容之中。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经济的基本?内容是由作为实体的经济制度和体制、作为观念的经济思想和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叁方面构成。与此相适应,经济正义主要体现在经济制度和经济活动中。经济正义首先体现在经济制度和体制的伦理本质上,体现在对经济制度、体制正义性的反思和评价上。任何制度尤其是经济制度的产生都体现着对效率的追求。但效率并不是经济制度唯一的价值维度,经济制度的正当合法性不仅需要以其经济有效性(效率标准)来证明它自身,而且同样也需要以其道德伦理的正当合理性来证明它自己,从而使社会对经济制度的创制和选择具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和普遍有效的社会合法性。经济制度正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制度本身的正义,二是经济制度运行的正义。经济制度正义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一<WP=9>方面,经济制度正义是一种实质正义,隐含着经济活动“是什么”和“为什么”方面的正义;另一方面,经济制度的运行又是一种形式正义,它关涉“怎样做”的正义,它要求类似的情况类似处理、不同的情况不同对待,使实质正义得到始终如一的贯彻和落实。在经济发展中,经济制度正义不仅为经济制度提供伦理辩护,还是经济制度变革与创新的动力。正是通过对现实的经济制度的正义评价和批判,使经济制度不断地得到变迁和发展。经济正义还伴随着经济活动全过程。一般来说,经济活动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与此相适应,经济正义表现为生产正义、交换正义、分配正义和交换正义。生产正义是经济活动的关键。实现生产正义就是要体现生产力标准与正义尺度的统一,强化生产目的的人民性,凸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人的终极价值;交换正义是经济秩序的保障。实现交换正义就要恪守等价交换和公平交易的原则,注重市场主体自由平等的权利意识与法律保障;分配正义是经济正义的基本形式。在日常使用中,经济正义常常被狭义地理解为分配正义,这是由分配正义在整个社会正义领域的基础地位所决定的。实现分配正义就是要使分配尺度与人的发展尺度相统一,使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就是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不正义分配的矫治;消费正义是促进人的发展的重要环节。实现消费正义,就是要认清当前各种畸形需要与不正义消费的现实,确立正确的生活质量观和消费观,合理地进行消费,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叁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明确无误地展示在世界各国面前。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全球的扩散。它无疑有助于扩大信息交流和推动科技进步,有助于全球财富的增加,但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拉大了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这在客观上增大了国家间和区域集团间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经济全球化使从一国正义走向全球正义。全球经济正义的实质是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它要求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世界各国进行公平、合理的竞争;要求消除贫困,日益增长的收入和财富应该在国家之间和各国内部公正、平等地分配;要求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国际资源和利益上的合理分享。在全球化时代,实行经济正义面临着国家内所不存在的新课题:一是缺乏全人类共同的价值标准和对经济正义的共识;二是市场经济个体价值本位与经济全球化整体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叁是全球范围内的世界政府及其再分配制度的缺位。要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经济正义,必须建立平等对话的机制,形成经济正义的共识;必须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必须发挥联合国和国际经济组织的作用;必须世界各国共同努力。<WP=10>在社会转型时期,中国社会也面临着严重的经济正义问题。经济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经济正义的价值目?

唐志红[9]2005年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产业结构优化》文中研究指明本文通过对经济全球化时代国与国之间产业结构开放及互动特征的研究,初步构建了基于经济全球化的一国产业结构优化的一般模式。论文基于全球化的新背景,界定了产业结构优化的新内涵、优化的路径,并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产业结构优化评估的指标系统。利用产业结构优化的新内涵,对美国、日本、印度和巴西的产业结构变动与经济发展关系进行了分析。论文针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发展状况,讨论了中国产业结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利用博弈论的基本理论,界定了经济全球化下世界各国产业博弈的协调博弈性质,并展开了对中美、中日、中欧产业博弈的战略分析,提出了基于博弈战略的产业选择及产业政策着力点。结合中国特有的大国优势和后发优势分析,论文对中国产业结构优化的战略基点以及目标展开了讨论。围绕中国产业结构优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论文提出新时期的产业政策从发展型向竞争型转变,重视对世界经济规则的应用,考虑与相关产业利益博弈的政策协调,注重利用军用技术的大力发展和民用化,以便在推动安全化战略过程中突破WTO规则的约束,并高度重视技术标准战略对于提升中国国际产业分工地位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大意义。在产业结构优化战略实施中,注意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注重本国市场和全球市场的作用的结合。积极运用产业组织政策,实现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富丽明[10]2016年在《经济全球化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比较》文中研究说明当代最鲜明的特征之一就是空前发展的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既把市场经济的高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优势拓展到全球,也把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拓展到全球;经济全球化既把资本追求最大化利润的动力拓展到全球,也加剧了全球范围内财富分配的不公平;经济全球化既推动了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也使国家经济主权的安全面临威胁;经济全球化既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获得了经济利益,也加大了南北的经济水平差距。全球化既表现为全球经济活动的现象,也反映了世界范围内经济制度的运动轨迹。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虽然穷国和富国的世界经济结构依旧继续,但经济全球化也出现了很多新特点。发达国家自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经济增长乏力。而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取得巨大成就,已成为世界经济浪潮的引领者,以中国为首的新兴经济体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日益增大。新的世界经济格局也急需中国实施前瞻性的举措,带动广大发展中国家乃至发达国家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以利于世界经济平衡发展和再繁荣。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建设新型国际合作关系的重大举措,引起了世界的瞩目。在国际社会对中国“一带一路”战略普遍认可的同时,一些质疑之声也随之而来,有观点认为中国以“一带一路”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设为工具,对沿线国家进行“新殖民主义”侵略,“中国威胁论”之说泛起。那么,经济全球化究竟是发达国家借以剥削发展中国家的工具,还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互利共赢的有效途径?面对全球经济的转型,广大发展中国家又该如何取得经济的真正发展?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全球化理论提供了两派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范式。有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关系,一派倾向于“剥削观”,一派倾向于“互利观”。实际上,现在热烈讨论的经济全球化问题,在历史上都有其学术渊源,深入挖掘两派理论的形成、演进及在历史上曾有过的争议,可以更深刻的理解经济全球化的形成、实质以及发展趋势,以便进一步认清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本文以经济全球化理论的“剥削观”和“互利观”的分歧为研究主线,在纵向上,结合经济发展现实,从全球化的动力、生产格局、国际交换、贸易利益分配、政策主张等视角详细梳理了两派全球化理论的路线演进,构建了两派理论的起源及嬗变的谱系,较为系统的阐释了每派理论的产生、内部修正、演进及最新发展。在横向上,对两派理论从研究对象、方法论、理论基础、理论体系、政策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比较,并评析了两派理论的争论焦点及其相互批判。本文进一步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全球化理论为指导,借鉴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全球化理论的优秀内核,深入研究当代世界经济结构的新变化,分析经济全球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然后,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独立自主、对外开放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全球经济转型的时代背景下,本文阐释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全球化理论对我国构建新型对外开放格局的指导意义和非马克思主义全球化理论对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借鉴意义,并给“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提供理论支撑,得出如下结论:第一,由资本主义主导的经济全球化造成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剥削。但我们也不能过分夸大发达国家垄断资本的能量,经济全球化也加剧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这决定了资本主义终将退出历史舞台。所以,全球化并不等于资本主义化。当然,广大人民的斗争为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化也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二,在当代,任何一国都不能脱离全球化独立发展经济,由资本主义主导的经济全球化既存在国际剥削的一面,又有使各国互利的一面,兼具破坏性和建设性。在世界经济体系中,中国要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全球化理论及其在中国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自主创新能力来增强国际竞争力,要采取合理引导外资流向、防范金融风险等措施来抵抗国际剥削和霸权主义、保障本国经济安全,还要带动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争取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话语权,建立新型的国际合作关系。另外,中国也要借鉴非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全球化理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倡导自由贸易,优化资源配置,给经济注入活力。第叁,随着中国的崛起和“一带一路”伟大战略的逐步实施,更加验证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全球化理论的科学性。马克思主义全球化理论并不排斥非马克思主义全球化理论基于经济技术分析的优秀内核,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全球化理论及其在中国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指引下,中国不但能促进国内经济的平稳可持续发展,也能带动广大发展中国家逐步建立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实现世界经济的再繁荣。

参考文献:

[1]. 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法的国际协调[D]. 李嘉. 华东政法学院. 2003

[2]. 跨国并购反垄断法规制问题研究[D]. 吴云峰. 上海交通大学. 2008

[3]. 海外投资管理权研究[D]. 王佳宜. 西南政法大学. 2017

[4]. 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政策和竞争法的国际协调[J]. 王先林.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

[5]. 论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机制[D]. 彭支援. 华侨大学. 2005

[6]. 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政策的国际协调[J]. 汪金兰, 徐兵.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

[7]. 论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协调制度[D]. 马忠法. 复旦大学. 2005

[8]. 经济正义论[D]. 何建华. 复旦大学. 2004

[9]. 经济全球化下一国产业结构优化[D]. 唐志红. 四川大学. 2005

[10]. 经济全球化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比较[D]. 富丽明. 辽宁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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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竞争法的国际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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