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目的解释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目的,遗嘱,思维,棉纺织业,解释学,同质性,形式。
目的解释论文文献综述
欧阳天健[1](2019)在《《环境保护税法》中固体废物税目的法解释学省思》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保护税立法是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考察可以发现,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税目较为狭窄,尤其是在固体废物这一税目的制度设计上,尚有不少不足之处。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际的不协调所导致。在短时间内无法对相关法律进行大修的情况下,就需要解释学工具的介入,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等概念进行解释学分析,以做到法际融合。但目前实践中的解释体系存在行政中心主义的偏离。在未来的路径构建中,需遵守《环境保护税法》与《固废法》的共同宗旨,并秉持税法学基本立场,在横向与纵向间合理配置解释权,以立法解释为税目新增的唯一解释学路径,明确行政解释的作用在于落实与细化税目。(本文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李文涛[2](2019)在《遗嘱的目的解释与形式——以暗示说理论的论争及其修正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暗示说理论论争的焦点问题是,当遗嘱人的真意在遗嘱中找不到暗示时,能否按照遗嘱人的真意对遗嘱作出相应的解释。该论争的实质是遗嘱的形式目的能否实现,形式目的所指向的各种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在特殊的个案中,当遗嘱人真意在遗嘱文义中不存在暗示时,可以考虑从遗嘱文本的目的出发,在不超出遗嘱处分的范围内,将遗嘱文义按照遗嘱人的真意作出相应的解释。(本文来源于《北方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陈振华[3](2019)在《寓史料实证和历史解释素养的培育于“结构化思维”之中——以“中国近代自然经济解体”一目的教学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聂幼犁教授认为历史教师要"充分运用历史学的思想和方法,使学生形成‘史由证来,证史一致,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思维意识"。~([1])对照新版的历史学科标准,这一思维意识实际上,就是史料实证和历史解释素养的结合。这16个字的思维意识具有强烈的系统性,是一种结构化的思维。而结构化的思维,一般遵循"定义→定性→定位→逻辑推理→导出结论"的路线。~([2])笔者认为要强化学生的史料实证和历史解释素养,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培养,要回到结构化思维的一般路线中去,根据教学内容,设计思维训练变式。下面笔者以"中国近(本文来源于《中学历史教学》期刊2019年11期)
李娜[4](2019)在《《多边公约》的挑战:如何解释和适用协定的“防止双重不征税”目的》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描述了《多边公约》第六条所建议的给双边税收协定增加一项"防止双重不征税"目的,其实施效果是缔约国的被涵盖税收协定将具有双重目的 :一是传统的"消除双重征税"目的,二是新增的"防止双重不征税"目的。作者认为这项变化将会导致国际税收协定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重心发生变化,而且关于协定滥用的税收争议也会增多,而首当其冲的挑战就是如何解释和适用该"防止双重不征税"目的。(本文来源于《国际税收》期刊2019年09期)
肖志珂[5](2019)在《论目的解释在刑事指导案例中的运行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解释具有叁个内在属性,分别是主客观统一性、主体间性及实用性,目的解释的实践应用具有重要影响。基于刑事指导案例分析,目的解释中的目的一般是从立法精神、司法政策、社会价值叁个维度进行展开的。对指导案例中的目的解读需要规范和限制,具体包括,规范适用不能超出司法解释权限,指导案例应指向同类案例,指导案例应该有一定内容创新。(本文来源于《政法学刊》期刊2019年04期)
李军[6](2019)在《兜底条款中同质性解释规则的适用困境与目的解释之补足》一文中研究指出同质性解释规则于兜底条款中的适用可以充分发挥例示法的优势,但是,这种优势的发挥必须在典型的例示法条文中。在没有达到该前提条件的非典型例示条文中,"生搬硬套"地适用只能导致同质性解释规则的"畸变"。例示法作为类型思维在立法中的体现,是由经验类型和价值评价共同构成的,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类型中的"价值评价"即规范目的。因此当同质性解释规则失灵时,应该回溯到特定类型所蕴含的规范目的,通过目的解释限定兜底条款的适用范围。但由于目的解释会因解释主体标准的不同而出现滑入类推的危险,通过类比解释与类推的区分,明确指出兜底条款中目的解释的运用属于类比解释,应受到所在条文特定构成要件中规范语义的约束。除此之外,还应警惕司法解释基于秩序维护之需要,以目的解释为途径将刑事政策"扩充"为刑法规范之目的。(本文来源于《环球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4期)
牛安琪[7](2019)在《《合同法》第52条强制性规范反思——目的解释与利益衡量双重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法律后果,然而司法实务运用过程中却举步维艰。随着《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相继出台,似乎为居中裁判的法官指明了方向,但司法实例表明现实应用并非学理想象的完美。诚然,法律制定得多么天衣无缝,它终归是一套汇集人类法治思想显现于文字的逻辑系统,且必须和纷繁庞杂的社会与时俱进,法解释学技术犹如医学上的治疗技术,针对特定的法规对症下药,为特殊疑难案例提供药方。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官不得不对具体强制性规定进行法律解释,与之相关的司法解释也面临着再解释的尴尬局面,文章从法律解释的文义解释出发,以目的解释为终点,结合利益衡量方法,通过分析具体案例对强制性规定进行实效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法治研究》期刊2019年04期)
郑菲[8](2019)在《文义解释与目的解释之关系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文义与目的作为两种重要的法律解释因素,交织在无数理论探讨和裁判实践中。文义坚守条文规范,目的偏重价值衡量。二者看似对立,却又总是携手徜徉在法律解释的过程之中。在当代中国,形式思维与实质思维一直在碰撞中寻求和谐,文义与目的作为两种思维方式在法律解释中的体现,它们的关系也亟需被研究和探讨。在解释过程中,文义解释的优先地位必须予以保证,在出现文义缺失、过于宽泛或过于狭隘的情况时,目的因素开始介入,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成就正义的解释结果。(本文来源于《法律方法》期刊2019年02期)
刘东禹[9](2019)在《对民商合一模式下职务代理的研究——兼论基于立法目的进行限缩解释的必要性》一文中研究指出职务代理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商事代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经理代理权、代办权、店员代理权。《民法总则》基于民商合一的立法理念,在第170条对职务代理进行了规定,将职务代理与代表行为相区分,可以说是一个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主体范围过于宽泛,代理范围未进行合理限缩,未完全坚持商事外观主义的问题。(本文来源于《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刘大元[10](2019)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解释性重构——以功能缺陷的实践弥补为目的》一文中研究指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政策性法律规则,具有可能放纵犯罪的功能缺陷,为弥补这一功能缺陷,美国的实践经验表明,基于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之间的利益衡量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法论的基础,法官自由裁量权是非法证据排除的合法性与妥当性的实现条件,共同构成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制度逻辑。基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固有功能缺陷没有有效避免,尽可能规避规则的适用成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现实逻辑。由此导致要么严格司法要么放纵犯罪的两难困境。基于对证据非法性与排除之间关系的简单化理解是错误之源,作为行政违法性确认判决依据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性关系非对应性原理,为正确认识证据非法性与排除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有益参考。以利益衡量方法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进行反向解释,确立确认违法而不排除的非法证据处理方式,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解释性重构,能够有效弥补规则的功能性缺陷,走出制度性困境。(本文来源于《学术界》期刊2019年05期)
目的解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暗示说理论论争的焦点问题是,当遗嘱人的真意在遗嘱中找不到暗示时,能否按照遗嘱人的真意对遗嘱作出相应的解释。该论争的实质是遗嘱的形式目的能否实现,形式目的所指向的各种利益能否得到保护。在特殊的个案中,当遗嘱人真意在遗嘱文义中不存在暗示时,可以考虑从遗嘱文本的目的出发,在不超出遗嘱处分的范围内,将遗嘱文义按照遗嘱人的真意作出相应的解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目的解释论文参考文献
[1].欧阳天健.《环境保护税法》中固体废物税目的法解释学省思[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2].李文涛.遗嘱的目的解释与形式——以暗示说理论的论争及其修正为中心[J].北方法学.2019
[3].陈振华.寓史料实证和历史解释素养的培育于“结构化思维”之中——以“中国近代自然经济解体”一目的教学为例[J].中学历史教学.2019
[4].李娜.《多边公约》的挑战:如何解释和适用协定的“防止双重不征税”目的[J].国际税收.2019
[5].肖志珂.论目的解释在刑事指导案例中的运行规则[J].政法学刊.2019
[6].李军.兜底条款中同质性解释规则的适用困境与目的解释之补足[J].环球法律评论.2019
[7].牛安琪.《合同法》第52条强制性规范反思——目的解释与利益衡量双重视角[J].法治研究.2019
[8].郑菲.文义解释与目的解释之关系探析[J].法律方法.2019
[9].刘东禹.对民商合一模式下职务代理的研究——兼论基于立法目的进行限缩解释的必要性[J].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9
[10].刘大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解释性重构——以功能缺陷的实践弥补为目的[J].学术界.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