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古代民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民法,中国古代,古代,义利,律令,儒家,结构。
古代民法论文文献综述
陈子盼[1](2018)在《传统与现代法律文化的张力——兼论中国古代民法欠发达的原因》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代以降中国法律文化开启向西方学习的路径,从古代"民法"切入,凸显传统与现代法律文化之间的张力。传统社会中的家族本位、重农抑商与权力意识并不利于形塑现代自由、平等之观念,严重制约契约关系的发展,而重视诚信、集体利益与和谐社会可以为民法的发展提供本土资源。从中国古代民法之不发达,可以管窥传统法律文化对人性的压抑,导致中国人缺乏民法文化与意识。认识并调节传统与现代法律文化之张力,发扬现代民法之精神,不失为推进现代法律文化发展的重要面向。(本文来源于《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7期)
段星宇[2](2017)在《传统观念与民法结构:再论中国古代民法的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古代,受到当时社会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即以惩罚性的思维立法。对此,现今西方式民法体系以及观念同我国古代社会具有着较大的差异。在本文中,将就中国古代民法的价值进行一定的研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02期)
沈玮玮[3](2016)在《传统观念与民法结构:再论中国古代民法的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古代由于受到社会经济等方面基础条件的制约,完全以惩罚性的思维立法,采用了"刑事兼理民事"的治理模式,加上以道德治国为最终的价值追求,所以当代西方式的民法观念及其民法体系难以见容于中国古代传统社会。此种差异与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和中国古代对法的谦抑性认知密切相关。中国古代民法结构的这种独特性体现了中国传统"不能与不为"的智慧哲理,正是中国古代民法这样的结构模式才凸显出了中国法律的自主性。(本文来源于《广东社会科学》期刊2016年01期)
陈荣盛[4](2012)在《“中国古代民法”之特色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历史以来的封建法律表现出重刑轻民,民附于刑、诸法合体、民事法律不发达情况。所以中国历史上的中华法系,并无现今民法、刑法、程序法这样的法律领域的划分,各种社会关系,均由同一法律调整。本文侧重于古代民法的规范内容,从自然经济、刑律、礼教的角度对古代的民法特色进行研究。(本文来源于《企业导报》期刊2012年22期)
李旭燕[5](2009)在《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及其形成原因》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中国古代有无民法这个论题,自清末变法修律至80年代法学复苏一直多有争论,但肯定者也极少论及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在今天制定民法典的征途上,透视传统民法文化的特征,汲取传统文化的积淀,对于制定一部具有真正中国意义的民法典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滨州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2期)
张生[6](2007)在《从社会秩序的角度解读中国“古代民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如果以"市民社会、具备形式理性的私法规范体系、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这一近代大陆法系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古代是没有民法的。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市民社会"这一社会结构,承认之学者有之,而否认者更重。近代以来的"民法",是自中世纪以来,欧洲国家在继受和发展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古罗马国家及欧陆近现代国家共同积累而成的,有其文化传统、社会基础、具备形式理性的法律体系以及独立的司法机构和程序。以欧陆的近代民法来衡量,古罗马大部分时期也是没有"民法"的。(本文来源于《理性与智慧:中国法律传统再探讨——中国法律史学会2007年学术研讨会文集》期刊2007-11-12)
张生[7](2007)在《中国“古代民法”叁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期"视点"力求从理论、法史的发展、部门法史等各个角度考察传统法对于现实法治发展的作用,探求法律发展的规律,阐述学术研究对传统法所应持有的态度。传统法研究实为法学研究的基础学科,传统法的更新与改造也是现实及未来法律发展的基础和平台。认真地对待传统法,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而且也是对现代和未来的珍惜。(本文来源于《法学家》期刊2007年05期)
周旻[8](2007)在《中国古代民法的现代转型》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全球化导致法律的全球化,我国正处于法律现代化进程之中,制订民法典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而这一浩大工程则需要从梳理本土资源和移植西方先进法律二方面着手。从20世纪初至今,学界对中国古代有无民法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对该问题的两种相对的立论反映了近代以来对中国法律本土资源的不同认知。本文在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民法典的制订过程中为什么要重视本土资源的理由,提出在我国编纂民法典的重要历史时期,我们要避免“西方中心论”的观点,不仅要重视引进吸收西方法律的先进理念及其具体规范,更要本着使民法典不仅是一部先进的纸上条文,更是一部适合我国国情、运作自如的法律的原则而重视吸收转化自身的传统法律资源。第二部分,本文从反驳无民法论之立论角度提出以西方近现代民法之形式与概念为视角的不妥之处,从民法的本质、特征、表现形式、渊源入手指出中国古代社会存在民法。并且详细论证了所有古代社会的民法皆具有不平等的性质,分析古代法律与近现代法律之间的不同之处,从而反驳了以中国古代法律不具有平等性为由而否认中国古代有民法的观点;又从法律渊源角度分析世界古代时期民法更多为学者立法,从而反驳以法律须为国家制订法为由否认中国古代民法存在的观点。第叁部分,本文详尽论述了礼的本质及其与刑、道德之间的相互关系,指出礼为中国古代民法的重要渊源,探讨了中国古代民法的独有特点。第四部分,本文对本土民法资源的劣性与良性影响分别进行了研究论述,分析论述了本土资源的劣性影响及其良性影响,我国法律现代化过程中本土资源的重要性,探讨了其优秀精神与具体制度转型的可能。本文皆在通过对我国古代民法及其现代转型的研究,为我国法律现代化的进程提供一些可供参考之处。(本文来源于《江苏大学》期刊2007-10-01)
张继文[9](2007)在《中国古代民法与现代民法若干问题比较研究——以物权法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物权法为中心,从古代民法的有无、物权客体的分类、永佃权以及遗失物制度几个方面与现代民法进行了比较研究。得出了中国古代不仅存在民法而且内容非常丰富,对之进行研究将对我国现今民事立法大有裨益的结论。(本文来源于《行政与法》期刊2007年08期)
项晓基[10](2007)在《中国古代民法的再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一些传统的观点里,对中国古代民法存在某些不尽客观的评价,认为中国古代民法是不发达的,近似于虚无化。这些观点无不是站在西方现代民法的角度来衡量中国古代民法,认为中国古代民法当中没有包含现代西方民法的内容,就证明中国古代民法是不发达的结论。在这种“欧洲中心主义“的影响下,使我们在很多时候不能客观地认识、评价中国古代民法。我们在研究中国古代民法的时候,更多应该做实事上的分析而非价值上的判断。中国古代民法的概念是什么?中国古代民法的表现形式包括哪些?中国古代民法对现代民法建设的启示有哪些?等一系列问题展开论述,以期对中国古代民法有一个心得认识。法律的发展本身就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并不存在一种标准的模式。在认识中国古代民法时,多做实事上的研究分析,在这过程中我们尽量做到价值中立的立场。全面、客观地认识中国古代民法对于我们现代民事法律建设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华南师范大学》期刊2007-05-01)
古代民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我国古代,受到当时社会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即以惩罚性的思维立法。对此,现今西方式民法体系以及观念同我国古代社会具有着较大的差异。在本文中,将就中国古代民法的价值进行一定的研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古代民法论文参考文献
[1].陈子盼.传统与现代法律文化的张力——兼论中国古代民法欠发达的原因[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
[2].段星宇.传统观念与民法结构:再论中国古代民法的价值[J].法制博览.2017
[3].沈玮玮.传统观念与民法结构:再论中国古代民法的价值[J].广东社会科学.2016
[4].陈荣盛.“中国古代民法”之特色研究[J].企业导报.2012
[5].李旭燕.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及其形成原因[J].滨州职业学院学报.2009
[6].张生.从社会秩序的角度解读中国“古代民法”[C].理性与智慧:中国法律传统再探讨——中国法律史学会2007年学术研讨会文集.2007
[7].张生.中国“古代民法”叁题[J].法学家.2007
[8].周旻.中国古代民法的现代转型[D].江苏大学.2007
[9].张继文.中国古代民法与现代民法若干问题比较研究——以物权法为中心[J].行政与法.2007
[10].项晓基.中国古代民法的再思考[D].华南师范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