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络平台从业人员的休息权、职业安全健康权、社会保险权以及职业发展权等权利保障面临困境,其主要原因在于:学界和实务界对平台与从业者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存在较大争议。司法裁判中多认定平台就业为新就业形态,与平台不构成劳动关系,从而将他们排除在劳动法之外,但发生交通事故则面临从业者职业安全健康权保障的需要。因此,应该要确立促进平台发展与保障从业者权利相平衡的理念,在技术方面,应该在坚持劳动关系从属性标准的前提下,对工时、工伤、社保以及培训制度根据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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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范围
关键词: 平台从业人员的权利保障,劳动关系认定,平台用工,司法裁判
来源: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社会科学Ⅱ辑
专业: 人才学与劳动科学
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9FXA001)
分类号: D922.5
DOI: 10.16471/j.cnki.11-2822/c.2019.12.009
页码: 134-143
总页数: 10
文件大小: 89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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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平台从业人员的权利保障论文; 劳动关系认定论文; 平台用工论文; 司法裁判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