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晓秋[1]2004年在《国有公司治理中的财务监督体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财务监督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作为所有者权力的主要组成部分,财务监督权一直就是出资者用于维护自己经济利益必须掌握的重要权力。设置合理的财务监督体制,是确保财务监督权不致旁落的必要手段。企业产权关系和组织形式的变化,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使财务监督权的归属与使用成为出资者维护自己资本权益的难题。特别是在公司制条件下,由产权关系复杂性而决定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多层次性,使财务监督权的安排与分配,远比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要困难得多。因此,构建与调整完善财务监督体制,在终极所有者与不同层级的经营管理者之间正确界定财务监督权、设计合理的监督组织机构和监督程序、选聘合适的监督人员,成为公司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财务监督体制以其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财务监督权配置、监督程序、监督方式和方法,主要从财务收支角度监督和约束公司不同层级经营管理者财务行为,维护终极所有者和法人财产所有者的经济利益。国有公司作为一种以国有资本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由于其在产权关系方面的先天性缺失,使政府机构成为事实上的掌管国有资本权益的代表和对经营管理者执掌财务监督权的代表。当现实中的财务监督体制不能完全有效地遏止部分经营管理者侵蚀国有资本权益时,不断改进和完善财务监督体制,加强财务监督,约束不同层级的代理者或经营管理者的财务行为,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本文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制产权关系、委托代理关系、治理结构和财务监督体制入手,寻找非国有公司与国有公司财务监督体制的共性和特性,着重分析与探讨我国国有公司的财务监督体制,其重点是国有公司财务监督体制中的监督权界定、监督组织机构设置、监督人员选聘和财务监督体制的其它重要制度问题。旨在从中找出我国国有公司财务监督体制的主要缺陷及原因,并对此提出进一步改革的相关建议和意见,以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该一体制。本文首先论述了国有公司财务监督体制研究的理论基础。公司治理制度是公司制条件下产权制度和委托代理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公司治理要求在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上层经营管理者与不同层次的经营管理者之间建立经济监督关系,其目的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和委托代理成本;公司治理的核心是财务治理,财务治理是财权分配与制衡的管理体制,财务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财务监督体制;财务监督体制在公司财
夏冰[2]2016年在《国有公司治理中的财务监督体制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我国的企业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国有公司治理过程中的财务监督的作用日益凸显。在国有公司治理过程中,财务监督作为公司经济监督的重要部分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其通过一定的监督程序、方法从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从而维护国有公司的经济利益。虽然我国国有公司已经重视财务监督体制的构建,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故而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提出对策以促进国有公司治理中的财务体制的构建和完善。
张媛媛[3]2012年在《国有公司财务监督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国有公司出资主体的明确以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不断完善,很多国有公司已初步形成或正在逐渐形成现代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相对来说也越来越完善。但是,无可否认,由于国有公司投资主体的虚拟性,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尽完善,部门职能缺陷,人员、资金的流动相对随意,给国有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留下了很大的漏洞。而这些内部制度漏洞恰恰又是国有公司管理层职务犯罪滋生的温床。财务管理的混乱、不规范不仅会直接酿成公司资产流失和资产运行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而且可能直接或间接诱发公司管理层的某些不正当的私欲恶性膨胀。一些民营公司为了财产安全和事先预防,已经开始实行重大财务支出“多密码同时控制软件”形成机制和相应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取代财务事实上的“一支笔”制度。而在这方面,国有公司却落后于民营企业。基于上述,本文以公司法为依托,试图从公司治理理论出发,在国有公司内部针对国有公司财务监督机制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在国有公司财产安全方面形成更为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本文在前言部分,提出了论文研究的背景,明确了在公司治理视野中加强国有公司财务监督机制研究的重要性。接着对目前国内外财务监督机制的研究概况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总结。在第叁、第四节中概括了研究的意义及创新点。第一章中利用四个小节清晰地对研究对象所涉及的理论知识予以论述。第一节对本论文涉及的国有公司的范畴予以界定。第二节中具体介绍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内涵、特征,并对研究中所涉及的公司治理理论的边界予以说明。提出公司治理应当既包括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又包括公司外部的治理机制。其中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是通过公司的内部制度设计达到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则是指在公司外部能够对公司治理产生积极作用的机制。比如,债权人治理、经理人市场等。而本论文中涉及到的公司治理理论主要是指公司的内部治理。在此,本文提出公司治理的核心任务是保护一方的利益不受他方的侵害,减少利益间的摩擦,最终使各利益相关者能够在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分配上形成一般均衡。第叁节分别从发展进程和理论内涵对内部控制理论进行了分析。在第四节中对论文关键词之一的财务监督的一般理论进行分析。其中涉及财务监督的理论内涵、分类、与相关概念的辨析以及财务监督在国有公司中的特殊作用。第二章提出了国有公司内部财务监督的构成体系,即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审批、内部审计是公司财务监督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并分别对构成部分与国有公司财务监督的关系进行了论述。第叁章在国有公司财务监督的构成体系的基础上对国有公司财务监督机制相关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评析,共涉及四个小节。第四章是论文的重点,提出完善国有公司财务监督机制的途径。主要包括叁大方面,即完善国有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国有公司大额现金支付的“两支笔”制度、完善国有公司向国资委和股东信息披露的制度等。论文这一章建立在对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研究的基础上。同时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探寻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之路。第四章的第一节先后完成了对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职能定位、以及对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划分。这样以来就对国有公司中涉及财务监督的机构、以及机构的权责做出了清晰的梳理,解决目前财务监督权的边界划分不清等问题。在董事和监事会的职能定位、以及对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划分明晰的基础上,应用“多密码同时控制软件”形成机制和相应的财务管理监督机制。论文提出在大额现金支付方面,应当在国有公司的财务审批机制中采用“两支笔”制度,但是为了平衡国有公司日常的经营效率的问题,应当对国有公司在小额现金支付方面,保留目前财务审批的“一支笔”制度。信息是现代经营活动的核心资源,而没有必要的信息交流,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所以,要在国有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尤其是国有公司向国资委和股东进行必要和重大的财务运行信息披露。文章的结语部分总结了前述各章之研究结论。本论文主要关注于法律层面的制度建设,而制度的详细设计、构建则需要多学科、多领域的共同参与,囿于笔者学科知识的局限并未充分展开。
徐国正[4]2014年在《公立大学监督机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高等学校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必须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叁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确立党委领导、校长管理、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的体制框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在大学治理的语境中,大学为多方主体参与的复杂利益结构,制约和监督是各方力量博弈均衡之后的必然选择。大学监督机关是大学权力运行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公立大学监督机关的理论基础,学者们从法人治理这一视角,运用经济学、政治学原理,提出了委托代理理论、权力制衡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共问责、博弈理论、现代管家理论等理论。总体而言,这些理论对于法人治理是具有指导意义的,但公立大学的监督机关仅仅是大学法人治理的一个方面,因而这些理论对公立大学的监督机关而言情况有所不同,其中有的理论如权力制衡理论对它依然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有的则只有间接的理论指导意义。此外,即便是对公立大学的监督机关具有直接指导意义的理论,也只是从某一个方面说明了公立大学监督机制的问题或者特征,但大学监督机关建立和运行的理论基础应当是一个由多项理论支撑起来的理论群(理论体系)。在扬弃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我国公立大学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大学经验,我国公立大学监督机关的理论基础是由认识论、权力制衡理论、教育公平理论及其他相关理论支撑起来的理论群(理论体系)。而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教育消费理论、现代管家理论、现代资源理论等理论虽然不是公立大学监督机关的直接理论基础,但与公立大学监督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间接联系,可以看成是其理论群的外围理论。一般而言,作为监督主体的监督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立法上的授权;二是监督职权是其基本职能;叁是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严格地说,目前,我国公立大学没有监督机关或者监督机关严重缺位(虚位),承担监督职能的纪律检察委员会、行政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教代会等机构存在职责权限划分不清、模糊交叉;机构设置不健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督体系不完善、体制不顺畅、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大学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难以发挥,监督流于形式现象严重,大学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比较法考察德、日、英、美、加等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大学监督机关的规定,它们在大学自我管理、校长负责制、学术自治、利益相关者参与、实行决策行政部门与监督部门的分离等方面治理机制下,建立发达的监事制度(如日本),注重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管理与监督(如德国、英国、美国、加拿大),重视学术权力的作用,建立起大学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发展的权力运行机制,重视大学章程建设,发挥大学章程在大学治理中的作用。这些经验值得我国公立大学在构建监督机关时学习和借鉴。我国公立大学和国有企业法人以及大陆法系国家的财团法人都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在处理经营权问题上都存在委托代理情况,都具有公共性或公益性等特点,在治理结构上存在着很多类似的问题,具有一定同质性,因此在监督机关的构建上,相互之间可以借鉴彼此成功的经验。由于公立大学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所有者对大学的监督存在天然不足,因此大学监督机关的监督更显重要。在设计构建公立大学监督机关时,应充分借鉴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机构设置的经验,尤其是国有企业法人以及大陆法系国家的财团法人监督机关的设置经验,针对当前我国公立大学监督机关存在严重缺位等现实问题,在公立大学设立独立的专门的监督机关——监事会,通过法律和大学章程明确其与大学执行机关(校长领导下的校委会)的独立平行地位和监督职权,详细规定其组织构成和议事规则,理顺监督机制,确保其监督职能得以落实。同时应当充分发挥其他监督的补充作用。继续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加强党内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强化高校内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内审机构;最终形成以监事会为中心,整合和协调其他监督力量的大学内部监督体系,构建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建立起现代大学制度,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赵清[5]2013年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体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通过对我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现状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通过基础理论的研究及实证研究,提出了构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制的应然分析。本文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原则、目标、组织结构、方式、内容等给出了建议,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如何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制的方案。同时分析了国有企业中财务监督工作的影响因子,赋予权重,建立财务监督评价体系,该体系由财务管理、客户服务、企业运营、企业发展四个子模块构成并分别针对企业财务状况、客户数据及关系、企业主营业务及增值业务、企业文化及人员方面的指标的编辑和评分,应用模糊数学方法构建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并结合计算机软件技术及数据库技术设计开发完成财务监督评价系统,最后利用某大型国有企业真实生产数据对该系统进行验证。
李小健[6]2007年在《国有公司财务管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企业改革经历了20多年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诸如国有公司经营者动力不足、预算软约束、决策失误、监督乏力、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财务管理混乱、财务造假泛滥等。仔细分析这些问题,无一不与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有关,因而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是财务管理机制的完善与创新。本文从我国国有公司财务管理机制的现状出发,以马克思产权理论、现代企业理论和现代财务理论为指导,在借鉴国外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首先对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基本理论,进行垫铺性的分析说明,这是研究国有公司财务管理机制问题的逻辑出发点。其次,研究国有公司财务管理机制的基本内容和运行基础:公司财务治理。再次,对国有公司目前财务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了国有公司财务管理机制的目标模式:市场导向下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控制模式。最后,根据目标模式的各构成要素,分别研究了各子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的内容。第一章导论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的思路方法,对国内外研究动态作了评述,并说明了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章财务管理机制总论本章从分析财务关系入手,阐述了财务管理机制的基本概念,说明了财务管理机制与经营机制与财务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重点探讨了财务管理机制的运行基础:公司财务治理,它以产权制度为基础,以财权配置为重点,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也是公司财务管理机制的运行基础。同时研究了在委托代理制下产权制度安排和财权在国有公司的配置问题。第叁章财务管理机制目标正确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良性循环的前提,也是财务管理机制赖以建立的基础。根据利益兼顾原则,提出了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分层确定观点,即国有公司财务管理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总体目标分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经济目标和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社会目标两个层次。具体目标中的经济目标包括公司在筹资、投资和分配管理方面的目标,具体目标的社会目标可分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和提高社会效益。第四章国有公司财务管理机制目标模式构建本章针对目前财务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剖析,在借鉴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企业财务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在构建目标和原则的指导下,设计出了我国国有公司财务管理机制的目标模式:市场导向下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控制模式,具体内容为,综合激励的动力机制、运行顺畅的运行机制、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为以后各章研究提出了基本思路。第五章财务管理动力机制根据以物质激励为主,精神激励为辅的动力机制目标,本章重点探讨了经营者年薪制和股权激励动力方式。年薪制是以年为单位决定工资薪金的制度。在我国试行已有十多年,出现了一元结构、二元结构、叁元结构等多种结构模式,本文认为二元结构模式适合我国国情,即年新=基薪+风险收入,对于激励作用最显着的风险收入应以超额利润为依据确定较为合理,即风险收入=超额利润×比例系数×考核指标完成系数。股权激励分为股票激励和股票期权激励,由于股票期权是一种事后给付方式,其动力激励效果最好,对此本文应用实证资料、典型案例分析了股权激励的原理、实施中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第六章财务管理运行机制本章对运行机制各个组成部分的作用原理,结合国有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了不断完善与创新的具体研究,提出了对策。在预算机制中,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预算模式,预算执行与考核要增强力度,克服预算软约束弊端。共同治理的决策机制是以公司财务经理为主,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决策主体、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遏制经理机会主义的制衡手段,其关键是财务决策权的配置和重大投融资决策的科学管理。财务控制机制的核心是财务控制权的配置,可具体选用集权型、分权型和集权分权结合型等。风险管理机制中,应用预警系统,以定性方法和方量方法进行财务预警分析,并针对不同财务风险提出了防警与排警措施。第七章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国有公司财务监督机制是建立在内外财务监督关系基础之上的,监督机制的主要方式为审计监督。在外部监督机制中,强调国家审计监督的“龙头”地位和依靠CPA社会审计监督主要力量,并对CPA中介监督出现的信誉危机问题,从国内外相关事件的分析中,查找原因,提出完善的对策。内部监督机制中,应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及监事会等各层次监督主体有效行使监督权,同时应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会计监督和财务总监制度。第八章财务管理评价机制本章对我国国有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沿革做了回顾,对现行财务指标体系优缺点作了评述,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净利润或每股收益、经济增加值、市盈率、托宾q等财务指标与产品等级品率、员工满意度、员工培训、研发费投入比重、技改投入率等非财务指标,使其更适合国有公司的特点。同时,大胆借鉴,应用平衡记分卡、业绩多棱体等方法,从战略上对国有公司财务评价机制进行创新。论文创新之处:论文构建的国有公司财务管理机制新模式:市场导向下利益相关者共同控制型模式,即综合激励的动力机制,运转顺畅的运行机制,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具有创新性。在财务管理目标确定中提出的分层确定论观点,以及公司治理的核心是财务治理,财务治理以财权配置为中心,财务治理是企业财务管理机制运行基础的观点具有新意。
刘延龄[7]2005年在《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 20 年来,公司治理问题一直是中外专家学者、法律与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致力寻求最佳答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机构与机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核心。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不仅涉及产权的配置和公司形式的选择,而且涉及不同形式的国有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构造,还涉及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如何完善,机构投资者如何参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何保护等问题。本文以企业理论、转轨经济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为基础,从研究公司治理系统的构造出发,借鉴国外的公司治理模式,结合中国国有企业的实际,为制定适合我国实际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准则提出自己的见解,并为如何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提供建议。本文共分为八章。第一章是导言。就本论文选题的意义、公司治理问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方法、写作框架和论文的创新之处进行说明。第二章是“公司治理理论与公司治理系统”。对公司治理的相关概念进行释义,阐述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并对公司治理系统进行分析,分别论述公司治理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的机构和机制。本文提出笔者对于公司治理的理解:公司治理是建立在出资者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分离基础上的,协调公司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保证公司科学决策、有效运行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系统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的治理机构和机制。其中内部治理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内部治理机制包括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外部治理机构包括市场体系、法律制度、机构投资者、政府监管机构等,外部机制包括并购机制、信息披露机制、破产机制、政府监管机制等。第叁章是“国外公司治理模式借鉴”。介绍发达国家两种主流的公司治理模式:美国模式和德日模式,指出国际上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发展。研究俄罗斯和捷克两个转轨国家的私有化过程中的公司治理问题,总结转轨国家公司治理的教训。本文认为,国际上公司治理有趋同化的发展趋势,资本市场和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作用增强,独立董事制度、期权激励制度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逐渐成为2国际上公司治理制度的共同选择。在解决转轨国家公司治理问题上,应该设计出合理的产权改革制度,同时加强外部的市场机制和法律制度建设。第四章是“国有产权改革与公司治理”。分析两种不同的产权制度的治理效率,论证竞争领域的国有产权治理低效的原因,同时分析不同股权结构的治理效率,从治理角度出发提出国有股减持的思路。本文认为,在竞争性领域,国有产权的治理效率低于私有产权。有大股东控股、又有其他大股东存在的股权结构的治理效率较高。我国国有产权改革的思路是,准确定位国有企业存在的领域,进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对于垄断性行业的国有企业,转让其 50%以下的国有股权给若干几个私有法人投资者和公众中小投资者,使之成为国有股东控股、同时又有其他私有股东相对制衡的混合型公司;对于其他竞争性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转让全部或大部分股权给若干几个私有法人投资者和公众中小投资者,在使之成为由一个控股股东,同时有其他大股东制衡的私有公司。第五章是“国有企业治理制度的选择”。在借鉴国外国有公司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国有企业治理制度的变革历史,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和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为职工、银行参与国有企业共同治理提供建议。同时提出国有企业分类治理的思路。本文认为,中央层面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与运营职能应该分开,应再建立 3 个国有资产运营委员会。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允许银行持股并派代表参与国有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进行分类治理,国有独资公司可以尝试对实行国家合同管理。第六章是“国有公司的内部治理制度”。研究目前国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新老叁会”关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国有公司内部治理的种种措施。本文认为,为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应完善国有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监事会的职权,实行经营者的市场化选择和考核,建立年薪制、股权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经营者薪酬制度,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明确 “新老叁会”的不同职责,协调好它们的关系。第七章是“国有公司的外部治理制度”。对于中国公司治理的外部制度,包括证券市场、法律制度、机构投资者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正在进行的一系列制度改革,分别对如何推动证券市场的建设、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发展机构投资者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路或建议。本文认为,在推动证券市场建设方面,要通过询价与分类表决机制来解决股权
陈会平[8]2013年在《论公司社会治理》文中指出公司制度是人类的伟大创造,它优化了资源配置方式,解放了生产力,丰富了人类赖以生存与生活的物质世界,极大地增加了社会公众的福利,已经并将继续推动人类历史阔步向前。公司占有、控制和运用资源的行为对公司以外的个人、组织乃至整个社会实际上是一种权力的行使,它是政治权力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为了使权力科学有效地运行并防止权力被滥用,必须科学地配置权力并对权力进行制衡与监督。对公司权力进行分立、科学配置并加以制衡与监督的机制就是公司治理。公司从其理论渊源上来说,是个人或者众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使的方式,因此,传统上公司治理的目标被认为是为了实现个人或众人财产价值增值的最大化。从公司这一组织体层面而言,公司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公司利润或者价值的最大化。然而,公司毕竟是人类社会的存在物,它处于复杂的社会关系当中,具有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绝大多数法律关系中,公司独立于那些所谓“使用”个人财产所有权的投资者。公司利用自己独立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与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很多利益相关者建立合同关系或者非合同关系,从而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产生广泛的影响。社会公众是公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公司与社会公众之间存在多层次的合同或者非合同法律关系。公司经营活动对社会公众产生广泛影响,这种影响既包括正面的,也包括负面的。尽管如此,传统的公司治理机制并未对公司的影响特别是负面的影响作出足够的正确反应。传统的强制性的“公法”在公司外部以“控制——命令”为调整手段的救济方法已经被实践证明不足以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以“私法”的方法让社会公众直接以合同或者非合同的方法参与到公司内外部治理当中成为一种必然。公司社会治理是对传统公司治理机制反思,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公众参与公司内外部权力分配与制衡的机制,实现社会公众和公司之间当前和长远,物质、文化和精神利益的平衡。本文除了导论和结语外,共分六章。各章具体内容概括如下:第一章主要介绍公司治理概念、理论和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发展困境。该章通过对美、德、日等国公司及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的介绍,分析其治理模式的异同及其深层次的原因,并着重对公司内、外部治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得出了公司治理内外关系的重要结论,并形象地用“双气球理论”加以说明。该结论是指公司外部治理的效应与内部治理的效应成反比,如果公司外部治理例如竞争是充分的,那么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则可以简约化;反之,如果公司外部缺乏竞争,则必须完善、充实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在股权不够分散,股权相互之间难以形成有效制衡与监督的情况下,必须让外部力量参与公司内部治理,形成较强的制衡与监督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本章根据“双气球理论”和美、德、日等国公司治理的现状,分析了公司治理的危机与困境,揭示了公司社会治理的萌芽,论证了实行公司社会治理的紧迫性。第二章主要分析了公司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动因,分析了公司社会治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论文分别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以及唯物史观等哲学视角;从国家学说、公民社会经济权利、权力配置、公众参与等政治学视角,从社会成本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公共财政理论、从剩余索取者和集体行动等经济学视角,从法理学、宪法和商法规范的目的和作用法学视角论证了公司社会治理的合理性、必要性与可行性。论文介绍并分析了前苏联、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和西方国家对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大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经验教训,指出了这些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治理的本质不同。这些差异表现在公司社会治理体现的是市民社会条件下公司治理的一种民商事“私法”关系,是社会自治的一部分,而前苏联、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公司的管理实际上是一种公权力对资源的配置的“公法”关系,是一种近乎纯粹的行政法或者经济法法律关系。第叁章论述了公司社会治理的基本问题,这是本文重点。论文通过对文献和公司治理实践的梳理,结合对“社会治理”、“公司社区治理”、“利益相关者”治理的比较分析,界定了公司社会治理的内涵。论文分析了公司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认为公司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与商法的一般价值目标具有一致性,公司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论文从失范救济、权利保障、维护公正和实现和谐四个方面论证了公司社会治理的功能。公司社会治理的类型包括直接治理和间接治理。直接治理是公司社会治理的主体直接参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当中的治理,包括社会董事治理、社会监事治理和社会治理委员治理等。间接治理方式最广义的“社会”概念的角度而言是指从公司外部通过施压的方式实现权益诉求的治理,主要包括政策治理、法律治理、媒体治理、非政府组织治理、市场竞争治理等。直接治理与间接治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第四章论述公司社会治理的适用条件。间接公司治理是公司外部的客观存在物,几乎对每个公司都产生影响。直接公司社会治理并不是公司治理的普遍法则。它的存在与否必须考虑直接公司社会治理与公司效率目标之间的平衡。公司外部治理力量不足、而公司对社会公众利益又能产生重大影响是直接公司社会治理的条件。基于这种平衡和条件,直接公司社会治理通常属于垄断公司外部市场竞争治理的不充分而采取的救济措施。在这种垄断类型的公司中,如果不在直接治理方面进行强化,公司有效、均衡和稳定的治理机制可能被破坏,从而造成对社会公众利益的损害。需要实行直接社会治理的公司限于从社会整体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出发必须存续的无法用“反垄断法”进行规制的垄断公司,在我国主要是指国有垄断公司。对这些垄断公司以外的公司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问题主要通过市场竞争或者法律规制的方法加以解决。第五章分析我国国有垄断公司社会治理问题。该章研究了我国国有公司治理的理论与政策变迁,分析了我国国有公司治理的现状,明确了我国国有企业应然的属性与定位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论证了国有垄断公司直接社会治理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适用这一治理方式的条件,构建了我国国有垄断公司社会治理的理论和机制,并在此基础上从主体制度,直接治理机制、间接治理机制和治理监督四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具有垄断地位国有公司社会治理的法律制度建设。第六章论述了公司社会治理的展望。论文从资本运动规律和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出发,预测了公司社会治理的发展规律。从跨国公司权力扩张和各国人民经济权利意识觉醒的角度论述了公司社会治理必要性和可能性,从经济民主和环境权利发展态势上论述了各国社会公众参与跨国垄断公司社会治理的国际趋同。总之,公司社会治理不再是一个“要不要”的问题,而是一个“做什么”和“怎样做好它”的问题。直接公司社会治理是具有垄断地位公司平衡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运行机制。不论其名称谓何,其本质都是一样的,是对公司治理单一目标的纠正;同时,直接公司社会治理也是根除必须存续的垄断公司弊病的重要方法。
侯波[9]2016年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在职消费与经营绩效相互关系研究》文中指出持续下降的宏观经济数据显示,我国经济经过持续叁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第二大经济体,如今已经遇到瓶颈,发展呈现为疲软态势。据此,国际舆论界和经济界开始关注中国是否能够避开经济“硬着陆”和“中等收入陷阱”的事态,而且普遍持有看衰看法。各种迹象表明,中国市场经济存在较大问题,内部矛盾凸显,具有一定的脆弱性,以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叁个主要方面,出口、投资和消费都存在明显问题。可见在中国发展过程中,中国经济的细胞--企业,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经营与发展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中国企业中出现了一大批僵而不死的僵尸型企业。僵尸企业主要体现为缺乏发展的生气,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但由于放贷者或政府给予资金支持而免于倒闭。僵尸企业主要是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由于涉及当地政府经济、政治、社会等发展的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地方政府迫于无奈,只能通过继续输血,维持其生存,最后导致僵尸企业不仅拖累产业经济结构改革的步伐,更是大量占用了政府经济发展的经济资源,延缓和阻碍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推进。美国COSO委员会在1992年提出《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内部控制从此开始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关注重心,对僵尸企业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僵尸企业由于缺乏良好的内部控制导致自身经营管理失误,最终造成亏损相对大幅度上升。根据相关调查发现,在国有僵尸企业,领导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消费远远超过他们的工资。企业管理者常常会在工作期间花费大量公款用于自身享受,比如买车、吃喝、购房等,甚至于一些管理者还要企业负担赌博开支,在企业中,利用职务之便而进行的消费已经发展成为比较常见的腐败问题。本文认为导致国有僵尸企业亏损的根本原因,除上述因素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在职消费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在职消费已成为企业隐形腐败的温床,这不仅严重浪费了企业经营资源,而且逐渐形成管理人员隐性腐败的黑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在职消费”的名义挥霍了相当数量的国家和集体资金,有些资金通过在职消费的方式转化为管理人员薪金以外的收入,在职消费为管理人员以权谋私大开了方便之门。企业高管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正常在职消费,属于企业承担的消费性支出,其本身是合理且合规的。然而在现实当中,部分企业高管却以在职消费作为“大旗”,谋取个人衣食住行上的“虎皮”特权,动辄享受奢侈消费,这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不落腰包的腐败”。学术界对于高管在职消费已有很多研究。当然,基于现实的观察以及逻辑上的梳理,企业内部控制作为约束企业经营活动以及高管行为的重要准则与规范,理应对高管自利行为,尤其是在职消费,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不过,从现有文献来看,关于企业内部控制与在职消费二者关系的研究却鲜有发现,这就为我们从企业内部控制视角研究在职消费问题提供了空间。本文以沪深A股2010-2014年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得到8275个样本观察值(整理数据总量在10万条以上),围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对于高管在职消费的约束性问题,按照“内部控制—在职消费—经营绩效”的思路开展理论分析与研究:第一,整理文献并归纳收集相关数据,针对我国资本市场关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改革进行梳理,并重新建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与在职消费、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第二,基于系统化视角,构建内部控制对在职消费的约束机制,以此为基础实施度量与评价,为相关政策建议的提出奠定理论基础;第叁,分析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对于高管在职消费的影响机制,为投资者切身利益提供保障,并推动内部控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分析内部控制在公司管理控制系统当中所起到的具体作用,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政策建议与主要措施。本文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第一,基于文献研究的定性分析法。在本研究中,以规范分析法(即文献研究法)为主,并归纳整理国内外关于内部控制对于在职消费产生影响的相关案例,然后针对文献实施定性分析,以更好的开展理论研究,最后具体结合实际案例得出主要研究结论。第二,基于逻辑演绎与计量检验的定量分析法。在完成理论推导之后,针对内部控制和在职消费之间的关系实施逻辑推演,然后提出具体假设,并构建内部控制和在职消费、经营绩效之间关系的实证模型,针对所得数据实施归纳与计量分析,以验证内部控制通过高管在职消费的中介效应进而影响经营绩效的研究假设,从而对内部控制通过对在职消费的约束作用提升经营绩效进行检验。本文实证分析发现内部控制总体质量对在职消费起到了明显的约束作用,同时,企业的内部控制基础活动:报告控制活动、合规控制活动、资产安全控制活动也同样抑制了在职消费。本文进一步发现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与业绩水平之间,在职消费起到了中介作用;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约束上市公司高管的自利行为,有效控制上司公司高管的在职消费,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经营绩效。本文还发现内部控制对在职消费的约束作用在不同样本中存在一定差别。本文结论对在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以约束在职消费提供了理论支撑。本文的贡献可能在于以下叁点:第一,本文首次以内部控制为研究切入点,探讨了内部控制对在职消费的约束与控制机制。在从内部控制总体质量对在职消费的影响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控制活动视角将内部控制活动分类为合规、报告、资产安全叁类基础活动,从而以内部控制叁项基础活动对在职消费和经营绩效进行了深入分析,这在现有研究中鲜有发现。从消费行为、企业管理、内部控制、经济学、公司财务等跨学科研究的视角,本研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内部控制可以弥补和降低因资源所有者行为的外部性而产生的代理成本,采取相应的内部控制方式与内部控制关键点,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高层管理者的在职消费进行有效管理。第二,本文以内部控制为切入点,探索建立起了内部控制对在职消费约束的计量经济学模型,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有着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在职消费问题不是特别突出;而中国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资本市场普遍存在一股独大、国有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现象,从而导致中国上市公司的在职消费呈现出显着的隐形腐败的特征。与现有关于管理层权力对在职消费制约机制的研究不同,本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对上市公司高管在职消费的研究。第叁,对中国上市公司,本文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了内部控制通过在职消费影响经营绩效的机制,即内部控制通过抑制在职消费的渠道提升经营绩效,公司的最终业绩效益是伴随着内部控制对在职消费约束的进程推进而不断积极进步,为中国上市公司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约束高管在职消费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理论依据。本文虽然分析了重要变量之间互为因果带来的内生性问题,但模型仍然可能存在由于遗漏变量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但鉴于数据可得性的限制,可能存在的遗漏变量问题并未较好解决。对于这一问题,将在今后的研究中纳入更多可能发生影响的变量,以进行更为深入全面的探讨。在日后研究工作当中,还可以将地区差异、文化差异等情景因素或其他因素纳入未来的研究模型之中,探索在其他因素的作用下,内部控制对在职消费的影响,这样就可以更加广泛地为公司管理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李鑫[10]2014年在《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会计在向管理当局、投资人和债权人等公司利益相关主体提供决策所需信息的同时,在优化配置资源和调控国家经济的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在社会经济中发挥作用的大小,关系到市场经济能否有序运转、现代企业制度能否有效建立,同时,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也有助于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自上世纪30年代至今的几次经济危机和从未间断的会计造假丑闻使会计信息质量这一早已引起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议题从未离开人们的视野。会计系统和公司治理之间是系统和环境的关系,公司的会计系统立足并面向于市场,是传递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经济信息的人造传递系统,会计信息是该系统的最终产物。高效的公司治理能够通过对公司权力的分配和约束,防范并制约管理层在履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纠正管理层侵害利益相关者权益的行为,并对产生的后果给予补救,而会计系统在这一系列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担当着计价和订约的重任,是投资者监督激励代理人的重要工具,作为制度环境,公司治理在相当程度上会对会计系统产生影响,一旦公司治理出现问题,作为其组成部分的会计系统必然受到波及,进而,其生成并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便难以保证。股权分置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源于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差异的特殊历史现象,给我国“新型并转轨”的资本市场设置了诸多问题和隐患,更对我国公司治理现状产生了深远影响。股权分置改革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最基本特征是股权高度集中且被人为地分割为两部分,这种特殊的股权二元分置结构导致中小股东的制衡作用难以发挥,董事会成为控股股东的代言人,股票定价机制被扭曲,资本市场功能被弱化。2005年至2009年实施的股改,突破了制度羁绊,改变了中国股市长期存在的流动性二元结构,降低了非流通股份的交易费用,改变了非流通股股东的激励约束机制,大股东的“隧道挖掘行为”得到抑制,转而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对完善董事会功能、调动管理层积极性、提高公司业绩、增强资本市场的配置功能,进而解决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制度性缺陷等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至2009年末,我国A股市场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已完成,资本市场的全流通时代正式到来。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里程碑式的事件,必然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旨在解决利益矛盾的股改能否形成新的股权制机制?能否改善上市公司治理,进而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呢?现有研究的视角多以大股东的治理、股市的波动性等为主,关于股改后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系统性研究并不多见。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后可以发现,关于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国内外学者做了大量研究,成果也颇为丰硕,但是由于制度的变迁和各国环境的不同,已有研究的结论并未达成一致,甚至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以所有权性质为出发点,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所有权性质公司之间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差异进行系统研究,对不同所有权性质公司的治理要素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进行对比研究的更是少见,而已往研究中被忽视的地方恰恰是研究的新方向和新起点。首先,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已有研究没有对应计利润分离模型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适用性给予合理解释,基本上是拿来就用。本文首次综合采用拟合性检验、盈余持续性检验和模型犯第一类错误的频率检验等叁种分析方法,提出了拟合性较好、操控性应计利润分离能力较强的情况下,犯第一类错误的频率最少的那个模型即为最优模型的模型优劣判断标准,并据此对应计利润分离模型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有效性进行了检验,得出修正琼斯模型在我国更适用的结论。其次,现有的涉及所有权性质的研究更侧重所有权性质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从所有权性质角度研究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尚不多见,国外研究主要从不同市场环境角度出发。本文提出了以所有权性质为出发点,研究不同性质公司间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系统性差异的研究路径,研究过程中综合采用了独立性T检验、一元线性回归分析和盈余分布法,检验了不同所有权性质上市公司之间操控性应计利润的实际情况,得出了国有上市公司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在整体上确实存在系统性差异的结论。再次,以股权分置改革为背景,从国有公司和非国有公司两个角度,利用分行业并分年度的公司样本,通过多元回归模型的构建,研究不同性质公司其公司治理要素如何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研究路径,并得出如下结论:一是从整体角度分析,公司治理要素对公司操控会计信息行为的制约作用有限,加重作用明显;二是从所有权性质角度分析,公司治理要素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在国有公司和非国有公司之间确实存在差异,无论是哪类指标,在国有公司中的作用更为明显;叁是从新生现象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流通股比例显着增加,这对于两类公司操控会计信息的行为均产生了抑制作用,说明股权分置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是成功的,政府转型作用初见成效,中介市场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最后,提出了优化公司治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模型构建。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对于优化会计信息质量起到关键作用,实现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合理匹配是强化会计监督,消除财务舞弊和会计信息造假的重要措施。根据高效公司治理应具备的叁个标准,从强化出资人产权主体责任、激发规模投资者的监管专业性、加强公司叁大机构对会计信息的监督力度、降低管理层操控会计信息的动机、推动资本和经理人市场化进程和促进中介组织和政府部门监管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构建了如何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优化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模型,以期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改善提供有益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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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研究[D]. 刘延龄. 中共中央党校. 2005
[8]. 论公司社会治理[D]. 陈会平. 复旦大学. 2013
[9].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在职消费与经营绩效相互关系研究[D]. 侯波. 西南财经大学. 2016
[10]. 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研究[D]. 李鑫. 山东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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