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原鄂州市教委违反规定批准成立三所“警察学校”等问题的通报(论文文献综述)
王明科[1](2018)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活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进程中,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诞生、成长、发展、壮大的见证,也是党面向未来实现新目标、夺取新胜利、铸造新辉煌的保证;而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则是这一重大政治活动的主体,他们以参与者和决策者的政治角色创造历史,也以这样的身份载入史册。从中共一大开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便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群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每个重要历史节点上,都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而适应不同的历史环境、革命建设任务变化需要,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微观上,又呈现出不同的结构特点和个体风貌。更为重要的是,伴随着党的建设的不断加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全国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代表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规范,从单一到系统的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而且,随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深入推进,代表制度也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以保证与其所承担的时代使命相适应。考察代表问题的历史发展,探究代表制度建设的未来走向,正是论文致力于研究的核心问题。论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后面部分共分为五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和阐述论文的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概念界定及主要文献史料、学术研究的情况、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点和重点难点等。第一章,主要研究中共一大至七大的代表问题。这七次代表大会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召开,按照重要性,代表制度建设的丰富程度,代表人数等方面的差别划分为四节进行阐述。中共一大代表是代表问题的起点,他们不仅参与了早期党组织的建立,而且亲手缔造了中国共产党,在一大召开期间,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创立了代表履职尽责的典范。中共二大是代表制度化的开端,代表中首次出现工人代表,体现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属性,由于人数较少,代表在大会上承担了各类角色。中共三大、四大期间,代表制度开始具体化,部分地区的代表产生开始采取选举的方式,而围绕着第一次国共合作问题,代表在大会议事时进行了激烈争论,思想分歧开始呈现。中共五大、六大时,面对大革命失败,代表们经历了五大时的迷茫,也经历了六大时的艰辛,在沉痛中反思,在逆境中崛起,开启了对救亡图存道路的新探索。中共七大时,中国共产党已经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道路,全党上下思想空前统一,在这样的形势下,七大代表几经波折,最终共同成就了一次独立自主、团结奋进的代表大会,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代表问题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第二章,主要探讨八大至十一大的代表问题。这四次代表大会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召开的,根据历史背景的不同进行分别阐述。八大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代表大会历史上唯一一次提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大会。代表在大会上广泛发言,充分行使选举权,提出了许多影响深远的意见建议。九大、十大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召开,受极“左”思潮影响,在代表推选、代表队伍结构和履职行为方面偏离正确轨道,出现许多偏差。中共十一大虽然没有实现拨乱反正,但对代表制度进行了初步恢复。代表问题在这一期间经历的挫折起伏,恰恰反映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对依规治党有重要启示。第三章,主要探讨十二大至十五大的代表问题。这四次代表大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形成时期召开的,有着拨乱反正、实现党内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的独特历史背景。在此期间,代表制度不仅得到恢复,而且实现了发展,特别是党内选举制度的建立,使得代表产生机制更加规范。代表的先进性标准条件不断提升,候补代表被取消,特邀代表设立,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的选举过程更加规范,代表中党员干部比例总体趋于下降,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占比不断增加,代表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代表问题进入发展和完善的大好时期,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实践层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第四章,主要探讨十六大至十九大的代表问题。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进行了新概括,“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定位,对党员结构影响深远。从十六大开始,中央逐渐吸取地方常任制试点经验,探索加强代表制度建设,增强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发挥作用的途径,建立了以规范代表问题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代表任期制。代表的条件更加与时俱进,新社会阶层和新经济组织党员开始进入代表队伍,代表产生程序步骤更加规范,差额公示展现发扬民主新风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下,代表资格审查在十九大时正向发力,传递了强烈的从严信号;而“党代表通道”的开放,也为代表履职增添了新的平台。第五章,主要对代表制度建设与代表作用发挥的路径选择进行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承担着为推进伟大事业,进行伟大斗争,实现伟大梦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重任。在这样的党情国情背景下,代表问题需要立足基础性、长期性和稳定型的本质属性,以全面从严理念为引领,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为指导思想,以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动力源泉,以发扬党内民主为重要目标,深化代表制度建设,保持代表结构基本稳定,强化对代表政治素质的要求,推进代表提案制的实施,完善代表培训机制,建立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统筹联络代表的日常工作机构,强化代表作用发挥。
蒋洁蕾[2](2016)在《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重点高中制度是建国以来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深刻影响着我国高中的整体布局。历史上,该制度历经嬗变,几经存废。“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也就是“要不要办重点高中”的问题,根本上探讨的是重点高中制度利弊问题。那么“究竟重点高中制度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国家、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均对此有着差异性的认识。任何简单地回答“利大于弊”,“弊大于利”,还是“利弊相当”都不能全面反映该问题的复杂性、深刻性,唯有从多视角(历史的视角、国别比较的视角、实证调查的视角、理论的视角)去检视和梳理才能较为全面和系统地还原该问题本身,也才能从中找到我国重点高中制度的未来发展之路。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调查研究、理论研究综合考察“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首先,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梳理我国建国以来有关该问题的若干次争论,涉及政策、学界以及实践等领域在该问题上的看法和作为,以此还原该问题的历史面貌并规整出有关要不要办重点高中的核心争论焦点。其次,检视国际上与我国相类似的“重点高中”(德国文理中学、英国文法中学和公学、美国学术高中)制度的演进、特征以及所面临的存废争论,比较三国“重点高中”制度模式的共性和差异,为我国重点高中制度的出路提供国际视野和参考样本。再者,就现实各方(重点高中校长和教师、非重点高中校长和教师,专家学者)对“要不要办重点高中”的各种看法及理由进行实证调查和比较。接着,运用理论思辨的方法对办重点高中的五大好处(效率优先、因材施教、精英培养、能力公平、示范性发挥)的合理性及其限度进行辨析。最后,在历史回溯、国际比较、实证调查、理论辨析的基础上,提出未来我国重点高中制度发展的若干条出路。论文的历史研究部分,回顾了建国以来我国重点高中制度演化的风雨历程,在此基础上,提炼概括出影响这一制度兴废的五个核心议题,即“是否富有效率?”、“是否体现因材施教?”、“是否培养出了精英人才?”、“是否有违教育公平?”、“是否发挥了示范性作用?”。国际比较研究部分,通过对德、英、美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历史与现状的分析,归纳总结出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五点共性和三种不同发展模式:德国始终坚持文理中学制度,通过精细化的制度设计来最大程度的减小文理中学制度的弊端,可用“公立”、“大众化”、“建‘立交桥’”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其特征;英国文法中学和公学制度模式可用“受制于党派”、“精英化”、“尊重传统”三个关键词来概括;美国学术高中制度可用“分类”、“专业化”、“特色化”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实证调查部分,围绕“究竟要不要举办重点高中”这一核心问题,对高中校长、教师、专家学者进行了个别访谈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重点与非重点高中校长对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看法存一定的差异,越是“老牌”、“一流”的重点高中校长,越是倾向于赞同保留重点高中制度,而非重点高中的校长则更倾向于废除重点高中制度;相对而言,重点高中的教师比非重点高中教师更倾向于赞同和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专家学者对重点高中存废问题的看法各异,呈现出多元化、理性化和复杂化的特征。理论透视部分,围绕五大关键词即“效率优先”、“因材施教”、“精英培养”、“能力公平”、“示范性发挥”,以前面历史研究、国际比较研究、实证调查研究获得的相关材料为依据,运用辩证思维、复杂思维、相对性思维的方法,从正、反两个方面,对举办重点高中可能的好处与潜在的危害进行剖析。研究表明,上述五个关键词所代表的每个辩护理由,都只有部分的合理性,都需要具体分析,都是有条件的。而且,五大辩护理由在逻辑上并不处于同一层面,并非同等重要。简而言之,“精英培养”是根本目的,其它四个方面“效率优先”、“因材施教”、“能力公平”、“示范性发挥”均属于手段的范畴。从重要性上看,假如“精英培养”落空、陷入虚假化,则其它四条理由均不能成立。基于这一判断,论文对当前我国重点高中是否“已经培养”或“正在培养”国家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精英人才进行了基于事实的批判性分析,分析结果令人堪忧。基于上述四个部分的研究,论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从短期看,我国重点高中制度仍将继续存在,但必须进行适当的改造和改良。改造、改良的总体方向是,重点高中必须摆脱和跳出现有的应试教育模式,真正走内涵式发展道理,不断探索精英教育的内在规律,以培养国家和社会发展真正需要的精英人才。从长远看,教育决策部门应当根据当今世界各国高中教育制度的发展潮流,从制度设计层面对现有的重点高中制度进行适时、适度、适切的改革。可能的变革路径包括:在保留重点高中制度的前提下,设计出不同类型高中之间的转轨通道;建立不同类型的特色高中,实现重点高中内部的多样化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创办特色高中,尝试将公办重点高中转制为私立高中,改变公立重点高中一统天下的局面;在一些地区尝试废除重点高中制度,建立综合高中制度;废除重点高中制度,在所有普通高中实施资优生教育计划。
张雪艳[3](2012)在《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镇化发展与城乡人口流动深刻地改变了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的发展形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随迁子女增加及农村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共同催生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在经济理性主义价值观指导下,各地学校布局调整呈现出集中化办学、规模化办学和城镇化办学的主导模式,农村教学点、村小等小规模学校被大量关闭。中国特色的城镇化是不是需要将农村变为城市?关闭农村小规模学校、让所有学校进城是不是实现教育的城镇化和教育的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如何理解农村小规模学校在政策、体制、制度、文化等多重力量裹挟下呈现的边缘化特征与生存窘态?如何重新定位农村小规模学校的价值?如何在中国特色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战略背景下寻找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再生之路与发展之路?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本研究采用量化与质化相结合的混合方法研究范式,通过对中国大陆11省学校布局调整数据的总体描述,探讨了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总体特征。在此基础上,作者选取一些小规模学校展开了深入的田野调查。从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师资、经费收支、外部关系等日常运转的儿个方面呈现小规模学校真实的生存状况和不断被边缘化的艰难处境。基于对各种影响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因素的分析,作者认为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弱势发展和边缘化处境,一方面受制于学校自身发展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与其长期缺乏有利的外部环境直接紧密关联。要真正促进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必须在战略上对其进行准确定位,从优质师资配置、经费分配、社区支持、管理体制创新和学校组织文化再造等层面为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论文分为导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导论部分讨论了农村小规模学校研究的意义和目的,通过回顾相关研究文献,形成了本论文的理论框架;然后,界定了若干核心概念,从研究方法和研究设计层面对本研究的具体开展进行了详细说明。第一章对小规模学校基本特征进行了量化分析。从对小规模学校的基本特征分析入手,对不同规模的学校以及小规模学校群体内部的资源特征差异进行统计分析,随后分析了学校规模与学校的师资、经费状况之间的相关性,并对学校师资及经费收入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第二章至第五章重点分析了从田野中获得的个案学校资料。第二章分析、呈现了小规模学校教师的特征、教育教学与专业发展状况以及他们对学生和学校变化的体悟;第三章分析了小规模学校的经费收入与支出的主要特征,对保留小规模学校并使其办学基本合格进行了增量成本测算;第四章以描述小规模学校与教育系统和社区系统的互动为主,呈现小规模学校的生存脉络;第五章揭示小规模学校在师资、经费、外部公共关系的综合制约下如何进行日常运转,并总结、评述了小规模学校当前的发展状态。第六章中,借助开放系统理论的资源输入-加工-输出框架,首先探究了小规模学校内部的师资、结构与组织特性对其发展的影响,然后重点解读来自小规模学校外部的各种力量对小规模学校发展的制约。最后,聚焦到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政策与资源配置政策的文本规定与执行过程,认为政策目标过于狭窄并被扭曲执行,导致小规模学校不断被边缘化。第七章提出了促进小规模学校发展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要根据小规模学校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对其在农村学校布局中进行科学定位,并在布局调整中分类对待;其次要采取需求导向的资源配置策略,以本土化师资、倾斜性经费保障和切合实际的管理满足小规模学校的需求;最后,鼓励小规模学校通过组织革新实现自主发展,提升组织革新的能量,并建构优质的外部公共关系。结语部分重新强调了本研究所秉持的公平价值取向,并指出进一步研究的可能空间。
史志高[4](2012)在《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研究(1994-2011)》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94年4月,中国全功能接入世界互联网。1995年1月上海即面向社会和普通家庭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与北京同时成为中国首批开展互联网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两个城市之一。研究上海互联网的发展过程对于研究互联网使用在中国社会的影响有着重要的代表意义。依据互联网技术升级、社会应用丰富、信息产业周期与政府管理政策,依据这样一个多指标的阶段划分标准,将上海互联网发展至2011年近20年的过程划分为3大阶段,从而得出互联网在与本地社会互动的过程中,作为通讯技术、信息交流与社会交往工具、社会生活平台的发展阶段。在互联网发展初期阶段,其作为通讯技术集中在高校与科研院所使用。1987年中国建成电子邮件节点,使得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便捷传播得到实现,在此过程中北京建成全国第一个局域网。自中国全功能与世界互联,上海成为信息技术研发、信息产业试点与安全实现领域重要城市,随着全国第一个独立网站向社会开放即中文网站丰富,上海互联网开始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在第二阶段上海家庭实现宽带接入,政府向社区女性推广并培训,互联网快速实现与社会的融合。互联网用户的增加为技术向服务功能的转变奠定根本基础,直接推动中间层面信息服务企业发展,从而支撑起丰富的互联网应用,实现互联网向社会生活扩散与渗透的可能。随着互联网承载着信息交流功能,更多的社会关系与商业机会迁移至这一新平台,从而web2.0阶段全面来临,信息类服务日常化。在当前阶段,世博会的成功呈现出互联网与日常服务对接的完全可能,全新的社会生活平台正在向公众开放。“无线城市”战略将呈现数字社会的变革,当手机等多种互联网接入终端在空间环境中实时更新信息,移动生活的景观将会全新展演,微博及其引领的社会舆论风潮将会促进公共政策制订,日常生活与社会发展及文化产业呈现深度转型。研究由绪论、正文与附录三部分组成。绪论讨论研究缘起与具体设计;正文第一章至第四章呈现、分析与研究上海互联网作为通讯技术、信息交流工具、社会交往工具、社会生活平台的发展阶段;附录则尝试用《新民晚报》近20年互联网相关新闻报道来验证此项研究,证明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的划分与其经历的转型,以实证的方式来补充与丰富主体部分的理论研究。
刘涛[5](2012)在《当代中国政法委员会研究 ——以X县政法委员会为参照》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简称政法委员会或政法委)是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实践和法治理论论域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但同时也是一个没有得到充分解释的现象。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道路,决定了作为党委职能部门的政法委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政法传统和法治传统、政法体制和法治体制交会对接中的矛盾和障碍造成了政法委在法治建设中的运行困境以及学术界关于政法委在法治建设中定位问题的诸多争议。基于这一问题的设定,笔者以L省Z市X县政法委为参照,着重考察了政法委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政治功能,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政治体系自身维持和发展的动态过程去理解政法委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关系和政法委在法治建设中的改革趋向。政法委在中国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它首先是一个政治机构。要想客观全面的理解政法委,就需要把它纳入到中国的政治体系和政治实践中来考量考察。只有弄清楚了政法委的结构和功能情况后,才能准确把握政法委与我国法治建设的内在关联。目前各级政法委已经成为县以上各级党委内部专门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同时借助综合治理网络延伸了自己的组织结构,在我国政治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政法委的运行过程是我国政治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法治建设、社会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方面要求和支持的输入以及政治决策的作出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政治体系的维持和发展来看,政法委具有政治录用和政治社会化的功能。从政策层次来看,政法委的主要活动反映了我国政法政策由强制性向容纳性、由治安领域向社会管理领域、由运动式向常态式的发展变化。政法委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它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的推进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政法传统和政法体制的基础上建设中国法治,是我们不可能摆脱的“路径依赖”。但是当代中国的政法和法治两种传统并没有实现完全契合,两种传统的悖逆与冲突集中反映在了政法委的运作过程中。政法委在积极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同时,也面临着体制上的困境。为了充分发挥政法委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传统政法体制与现代法治框架的融合,政法委自身的改革就成为我国法治建设和政治体系自我完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基于以上考虑,笔者将全文分为导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由“政法委员会的组织体制”、“政法委员会的运行机制”、“政法委员会的政治功能”、“政法委员会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推进作用”、“政法委员会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体制困境”和“法治建设中的政法委员会改革”六章组成。前三章主要是从政法委作为政治结构的属性出发,通过白描的手法对政法委的结构和功能状况进行勾画;后三章则是对政法委与中国法治建设关系以及政法委改革趋向的分析。第一章主要是根据政治社会学和组织社会学的理论,将政法委的组织结构作为描述的切入点,首先在政治体系的框架中明确政法委在县级以上党组织内部的结构定位,并从政法委的职能延伸和拓展中去把握其在社会治理网络中的结构关联。在此基础上结合政法委形成和运作的外在环境,分析了政法委组织结构的两个基本特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治理资源的集中运用。第二章借鉴比较政治学结构功能主义学派的研究框架,以政治体系的过程层次为视角,分析了政法委的运行机制以及其在政治运行中所担负的过程功能。结合对X县的实证考察,可以明确政法委的运行机制由输入机制和输出机制构成,对于政法、综治和维稳政策的形成和输出具有重要影响。政法委在执行输入和输出功能时与政治体系的其他结构以及政治体系的外在环境发生关联互动。第三章继续采用比较政治学结构功能主义学派的框架,对政法委的体系和政策功能进行分析。就体系功能而言,政法委在政法干警录用方面发挥着指导、协调、领导干部任用协管和激励功能,并通过政治忠诚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法治(制)观念教育推进政法干警角色社会化。就政策功能而言,政法委的主要活动反映了我国社会管制政策的发展变化,对此可以通过“严打”、“综治”和“维稳”三个关键词进行把握。第四章转入对政法委与中国法治建设内在关联分析的第一个方面,探讨政法委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推进作用。对此可以从法治认同、权力制约和权利救济三个视角去把握。政法传统中的宗旨观念和群众路线有助于弥补我国旧传统中“时间/经验维度”的缺失,奠定法律法律信仰培育的生活根基。国家功能的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监督思想构成了政法委执法监督的理论基础,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中的实际作为可以为此提供实证支持。政法救济机制有效弥补了不完善法治状态下的权利救济漏洞,为转型时期我国的权利救济提供权威支撑、实质矫正和结构整合。第五章是政法委与中国法治建设内在关联分析的第二个方面,探讨政法委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体制困境。政法委在法治建设中的体制困境是我国政治现代化建设内在矛盾的综合反映。以亨廷顿的政治现代化理论为框架,对此可以从权威转型、结构分化和民众参与三个方面予以把握。权威重塑中的权威弱化、结构分化中的功能混同和法治动员中的参与拥堵共同构成政法委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体制困境。第六章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对政法委在法治建设中的改革问题予以探讨。从微观层面看,基本权利保障既是政法委改革中必须坚守的底线,也构成了政法委改革的有力支点。从中观层面看,政法委自身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的制度化建设是政法委改革的中介环节。从宏观层面来看,应当从我国法治建设的内在矛盾入手,积极主动地发挥政法委作为党委职能部门的宏观统筹和协调作用,化解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层问题。
轩颖[6](2012)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治理政策研究》文中提出我国义务教育自清末1904年发轫至今已经有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受到战争、生产力水平、社会转型、教育思潮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义务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徘徊停滞到厉行推展的曲折历程。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已获得卓越的成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普及率、入学率、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等方面都有显着改善,已经进入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阶段。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义务教育也日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阻碍了义务教育的发展,其中“择校”问题作为长期存在、久治未愈、危害较多的难点问题日渐突显出来。为治理“择校”问题,从1995年至今,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了大量“禁止择校政策”,禁止招收择校生、禁止择校乱收费,禁止举办升学培训班等等,然而经过长期的政策治理后,“择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成为义务教育阶段最难解的问题之一。更为严重的是,一系列“禁止择校政策”还衍生了新的问题,比如教育寻租问题、“占坑班”问题等。基于此,我们不禁对“禁止择校政策”本身产生了质疑,“禁止择校政策”是一种最优的政策选择么,“禁止择校政策”具有科学有效性么,“禁止择校政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么,我们应该依据怎样的原则制定解决“择校”问题的政策?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主要开展以下几个部分的研究: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对已有研究进行综述,界定主要概念,提出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第二部分重点梳理近十余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一系列“禁止择校政策”,分析得出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禁止择校政策”的主要特征,同时指出中央和地方政府“禁止择校政策”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对“禁止择校政策”进行合法性分析,以意识形态、政府运行机制、法律法规、公众教育需要等四部分内容构建“禁止择校政策”合法性分析的框架体系,并据此对“禁止择校政策”是否具有合法性进行判断。第四部分对“禁止择校政策”进行合理性分析,以对义务教育的内在规定性和义务教育政策应然功能的规律性认识为基础构建“禁止择校政策”合理性的判断标准,并据此对“禁止择校政策”是否具有合理性进行分析。第五部分首先对“禁止择校政策”实施有效性进行分析,认为要提高解决“择校”问题政策的有效性,必须依据一些基本原则来制定政策,这些基本原则包括保证政策具有合法性的原则和保证政策具有合理性的原则。另外本文还提出应从多个方面改革和完善政策的运行环境。
赵金坡[7](2011)在《声音与回响:我国农村中师毕业生的历史考察(1979-2009)》文中研究说明本研究以1979-2009年农村中师毕业生的求学、受业、工作、生活及其变迁为考察对象,主要利用人类学的实地研究(field study)和口述史(oral history)的方法,构筑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小学教师来源、培养、就业及其社会生活等多维的历史影像。具体地,在回顾中等师范教育改革与发展史实的基础上,研究以“加入者”、“受业者”、“坚守者”、“背离者”的观察视角,考察了不同历史阶段农村中师毕业生们及其“后继者”的现实景况;同时研究试将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等有关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对这段教育历史中的某些现象进行了分析与解读。通过历史考察,本研究主要发现:(一)在社会不断发展,尤其是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政府政策、农村家庭与中师生个体三者之间的交叉互动,共同构建了1979-2009年我国农村小学师资状况历史发展的现实,这一交叉互动不仅体现在我国中等师范学校发展变迁过程中,还体现在农村社会群体对“未来小学教师”教育的选取心态上。(二)“未来的农村小学教师”只能依靠农村。对这一群体的预定与确保,需要基于农村实际,需要在对中师教育的历史继承中改革,需要在良好的政策引导下走向可持续。根据地方实情,制订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学子报考师范,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投身农村小学教育,是农村基础教育师资工作的起点与关键。(三)农村小学教师原始学历层次的不断提高,并不意味着对“面向农村,面向小学”为培养方向的农村师资培养传统的改变,中等师范教育的终结,并不意味着中师教育优良传统的消散。中师教育留给现行“未来农村小学教师”教育可借鉴与继承的优良传统包括:职业和执业思想教育方面、课程设置方面、以学生个性发展为主的环境创设方面以及教育实践方面等。(四)改革开放以来任教于农村学校(尤其是农村小学)的中师毕业生们的业务水平、生存状态,流动状况,以及群体心态,值得关注与研究。它们对于中师之后的“未来小学教师”群体—尤其是小教大专毕业的教师群体—构成重要影响;同时对当前国家促进教育公平以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有参考价值。
宗树兴[8](2010)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中国义务教育才真正走上了法制化之途。在随后的近20年间,中国政府和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克服了难以置信的困难,终于实现了这一宏伟目标,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1986《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就是以《义务教育法》的提出、酝酿、形成、制定、执行和修订的过程为对象进行梳理,对这一立法和实施过程给以历史性描述和研究。此举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解决当今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有利于促进教育法治的整体建设并丰富教育史和教育法学学科内涵。本论文主要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义务教育立法的原因和演化过程;二是义务教育立法如何影响了义务教育进程,即二者的互动关系。研究依照时间顺序,以《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准备、立法过程、执行过程为线索,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为背景,描述和分析党政机构、社会团体、个体等对这一立法活动的贡献,着重梳理了各个阶段与义务教育立法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论文(不含前言)分为五个部分:第一,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第二,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第三,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第四,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第五,1986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本研究在方法设计上遵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历史法,以史料为基础,突出了历史是人类活动的记录。首先,把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作为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现象之一来分析研究,它由经济基础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决定、实现和承载。其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置于集社会背景、经济发展、历史演化、法制环境、个人和团体影响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前提下,运用社会学方法,对这一社会现象(法律现象)进行细致分析,最终形成一个构成论框架,避免孤立地叙述这一立法和实施现象。再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紧密地与义务教育的发展结合起来,去找寻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与义务教育事业的关系,即从义务教育立法与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相互激荡、回应的角度去把握这一立法现象。1986年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研究,既考虑了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独特性:是中国的教育立法而非他国;是教育立法,遵循教育规律而非其他领域规律;又注意了法理学分析与国际比较研究。在这种共性与特性的互动中,寻找这一教育立法和实施历史事件背后的规律,从而对现实发挥借鉴作用。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986年《义务教育法》立法是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探索之后,在总结义务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并创制的。该法创制前,我国普及教育事业经历了发展混乱和无法可依以及人治造成的低迷时期,从惨痛教训中逐步认识到义务教育立法和教育法制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我国初等义务教育普及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而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层次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使得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走上了快速、健康、良性的发展道路。立法的过程既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同时还是教育法制化建设的需要。在执法实践中,我国又逐步完善和修订这一法律,使之更好地发挥其保护和促进公民义务教育权利实现的作用。在立法过程中,尽量做到了立法程序完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集思广益、民主参与的精神,但也存在立法之前的调查研究不够,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法律主要制定者的不妥,议案草拟和审议过程中缺乏底层的参与者,配套条款公布的不及时,监督机制的缺失等问题。在立法内容上,《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国家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立法内容具有前瞻性、原则性和简约性。存在的问题是立法的重心过低,对于各级人民政府权力约束表现为单向性。在执法过程中,《义务教育法》调动了地方办学积极性,推动了义务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但是,经费问题成为困扰义务教育诸多方面实施效果的主要障碍,义务教育的投资、管理和统筹层次低成为《义务教育法》实施质量的障碍。综合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订立、实施与修改完善过程以及对该法的分析,并比较中外义务教育法制化路径,对于未来包括《义务教育法》在内的教育法制建设,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要突出全国人大立法的重要地位,更多地采用人大立法;尽量提升教育立法的层次,并从数量上减少、重要性方面降低行政部门《意见》、《规定》、《纲要》等低层次法规的作用;努力营造民主氛围,尽可能地为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人大代表提供表达观点和意见的舞台;逐步培养人们,特别是基层民众参与教育立法的意识,并创设其参与机制;要完善立法前的科学调查,完善草案的审议程序和法案的监督程序;适当借鉴欧美国家的立法思路,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立足现实,注意责、权、利的平衡。以便创制更为完备的义务教育法律,保护和促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颜中杰[9](2009)在《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以中超足球俱乐部为例》文中指出足球,作为世界第一大运动,在竞技体育诸多项目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然而,近年来我国男足世界排名持续走低,各级国家队成绩亦不理想,与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和广大球迷的期望相去甚远。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职业足球俱乐部没有能够为我国足球运动的发展培养出高水平的后备人才。职业足球俱乐部集中了一个国家足球领域的优势资源,其后备人才培养水平直接决定着该国足球运动在世界大赛中所能达到的高度。因此,必须迅速提高我国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质量,以便提高我国男子足球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梦想。本研究以系统论、人才学、运动训练学、教育学、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支撑,运用实地考察法、访谈法、文献资料法、比较法、问卷调查法、个案分析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以我国中超职业足球俱乐部为例,对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进行理论研究,对中超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现状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发展对策。主要获得以下成果:1.初步构建了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理论框架,内容包括:基本概念、系统要素、指导思想、培养原则、培养目标、系统特征等。2.我国已初具较为完整的中超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系统,但整体培养水平不高,难以向各级国家队大量输送高水平足球运动员,在后备人才培养的许多方面都与国外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3.现阶段我国中超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的主要特点是:具有较优越的训练条件、集中国内优秀的教练员资源、较充裕的资金、较充足的训练时间、较多进入一线队的机会、较明确的培养目标、较高的职业风险、较多的参赛机会、生源的专项能力较高、较完善的后勤保障、较完整的梯队建制、较薄弱的文化教育、企业化的管理。4.我国中超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取得的成绩有:勇敢承担起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重任、初步建立起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大幅度改善青少年足球训练、比赛条件、培养出部分有特点的年轻运动员、促进了教练员、运动员流动,实现了足球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了俱乐部自身的造血功能。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对其它培养途径产生巨大的冲击、部分俱乐部队后备人才培养重视不够,人才整体水平不高、对青少年运动员培养规律认识不够深刻,影响年轻球员的全面发展、部分俱乐部以盈利为目的,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5.影响中超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的主要因素有:教练员能力、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理念、各级足协的方针政策、我国青少年足球竞赛体制、运动员文化教育、梯队球员出路。6.中超俱乐部后备人才发展对策主要有:制定国家级战略规划,提高各级领导对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全面抓好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强国际交流,吸收先进足球理念;加强训练督导、努力提高训练水平;构建科学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竞赛体系;有机整合职业足球俱乐部、政府和社会的青少年培训资源;加强体育部门同教育部门的合作,大力发展学校足球;多方协调,妥善解决梯队球员文化教育问题;充分发挥职业俱乐部的品牌效应,广泛建立足球网点学校;加强职业教育,提高球员就业能力。
王耀中[10](2006)在《校服意义的初步研究 ——我国城市中小学生校服穿着二十年》文中研究说明校服作为在校学生穿着的服装,是相对于社会整体的学生群体文化身份的边界确认和归属,更多地强调群体类化的边界,而不是个体求异的僭越。其意义在于藉由服装穿着的属性及功能对学生心灵和学校文化施以的内在积极影响。校服作为一种隐性教育形式,它不同于课程教育的显性特点,而是由时间来昭示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它的教育意义表征在校服实施的全过程里。但是在我国城市中小学校服推行十几年中,校服从国家指导意见变为地方教育部门或学校的执行指令而引发的强制推广开始,从校服推行者掌控着推行权和选择权介入校服的生产而导致的市场公平原则遭到破坏开始,从质次价高校服的生产到校服推行者的强制推行而形成的生产商与校服推行者的利益共谋关系开始,从无人监管的质量真空到积重难返的腐败案件而反映的监督机制问题开始,从国家推行校服的初衷到学生面对校服的无奈而揭示的校服实施的悖论开始,校服这个关于学校和学生的文化载体,在实施中一步步地背离了它的意义。 校服穿着20年所表征的“政令与实施不一”“强制推行”“推行者腐败”“教育工作者靠山吃山”“不断报出的劣质校服”等等事实,颠覆着教育者说教的可信性和行为的楷范性,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也自然被负面的社会影响所负面化。20年的校服历程是一个在学生心灵里淹没社会信任的过程。
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原鄂州市教委违反规定批准成立三所“警察学校”等问题的通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原鄂州市教委违反规定批准成立三所“警察学校”等问题的通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学科视角:代表问题是中共党史研究中的重要问题 |
二、选题意义:丰富和深化中共制度史与人物史的研究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主要文献史料 |
一、概念界定 |
二、主要文献史料 |
第三节 学术研究综述 |
一、关于学术研究过程的概述 |
二、关于学术研究内容的概述 |
三、评价:关于学术研究的问题与不足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重点、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代表制度的初步确立 |
一、做始也简:早期党组织的建立与一大的筹备 |
二、星星之火:一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与结构 |
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一大代表的开创性履职实践 |
四、制度发轫:二大党章首次规定代表人数由中央委员会确定 |
五、结构变化:二大代表中开始出现工人身份的代表 |
六、角色多元:二大代表承担的职能开始丰富化 |
第二节 三大、四大:代表制度建设与履职实践情况 |
一、代表制度内容开始具体化 |
二、选举代表方式的采用与代表结构的多元化 |
三、代表议事中的思想分歧与代表培训的萌芽 |
第三节 五大、六大:大革命失败前后的代表制度的坚守 |
一、背景:党的建设加强与代表大会制度的继续完善 |
二、代表制度内容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
三、代表队伍的壮大与代表结构导向的变化 |
四、从迷茫到反思:大革命失败对代表履职尽责的影响 |
第四节 七大前后:关于代表问题的自主探索与实践 |
一、革命形势变化与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发挥 |
二、中国共产党对代表制度的自主探索与完善 |
三、七大代表的产生过程与全面审查 |
四、“小长征”与代表选举权的行使 |
第二章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后代表制度建设的历史背景 |
一、“九月决议”与恢复、扩大党内民主生活 |
二、“两个国会”论开启了代表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
三、自下探索:地方党代表大会的实践及其意义 |
四、八大“预演”: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
第二节 八大期间:代表问题的发展与实践具有开创性 |
一、全面执政条件下代表产生机制的巩固与完善 |
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实施及其对代表制度的影响 |
三、代表的结构特点——党员干部超八成 |
四、代表履职展现积极、热烈、民主的良好会风 |
五、极“左”思潮影响下的代表制度式微 |
第三节 九大至十一大的代表问题 |
一、九大代表推选偏离正确轨道 |
二、十大代表推选工作继续错误路线 |
三、九大、十大代表履职行为存在偏差 |
四、九大、十大:代表制度的根基尚存 |
五、十一大对代表制度初步恢复 |
六、对九大至十一大期间代表问题的反思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初期至十五大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代表制度恢复与继续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思想与理论的拨乱反正 |
二、党内政治生活逐步正常化与规范化 |
三、党的建设:从“整党”到“从严治党”,再到“新的伟大工程” |
第二节 代表制度恢复与继续发展的具体内容及过程 |
一、党代表大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与发展 |
二、代表制度的恢复与发展 |
三、党内选举制度的完善及对代表制度的影响 |
第三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产生 |
一、代表先进性的标准衍变 |
二、取消候补代表的制度设计,设置特邀代表 |
三、代表的产生时间和选举单位 |
四、选举代表的程序与方式 |
五、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的选举 |
六、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人员结构及审查内容 |
第四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结构分析及其特点 |
一、代表分配名额和人数每次递增 |
二、从代表结构变化看党内民主的发展 |
第五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履职问题 |
一、取消大会发言,开启代表分组讨论的议事模式 |
二、代表“议政”的主要内容 |
三、差额选举方式与代表选举权的行使 |
四、代表履职行为的开放程度取得突破性进展 |
第四章 十六大以来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新世纪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及其影响 |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代表制度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
二、“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定位强化了对代表履职的激励 |
三、党的建设“主线”推动了代表制度建设与实践取得历史性突破 |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指明了代表问题完善与发展的新方向 |
第二节 代表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
一、扩大的市、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对代表制度建设的探索 |
二、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对代表履职制度的丰富 |
三、代表制度“独立成规”——代表任期制的建立和实施 |
四、代表制度建设继续深化——代表提案制的提出与实施 |
第三节 代表选举工作的突破与创新 |
一、代表条件与时俱进 |
二、代表产生程序更加规范 |
三、十八大:代表选举首次引入差额公示 |
四、十九大:全面从严的代表资格审查 |
五、十九大:中央领导人提名参选单位原则变化 |
第四节 十六大至十九大代表结构比较 |
一、代表人数继续增加 |
二、代表选举单位的变化 |
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结构 |
四、代表中出现新的社会阶层的党员 |
五、代表身份构成个案剖析——以十八大代表为例 |
六、代表结构的多角度多层次剖析 |
第五节 代表的履职问题 |
一、党代表大会召开前后代表的基本履职历程 |
二、会议期间代表团讨论环节逐步面向媒体开放 |
三、十九大:首次设置“党代表通道” |
第五章 关于代表制度建设与代表作用发挥的思考 |
第一节 代表问题的本质属性 |
一、从功能定位看,代表问题属基础性问题 |
二、从历史进程看,代表问题属长期性问题 |
三、从制度建构看,代表问题属稳定型问题 |
第二节 深化代表制度建设、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遵循 |
一、以“全面从严”理念为引领 |
二、以新时代党建总要求为指导 |
三、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要求为动力 |
四、以发扬党内民主为重要目标 |
第三节 深化代表制度建设、发挥代表作用的路径选择 |
一、保持代表名额、结构的基本固定 |
二、更加突出对代表的政治素质要求 |
三、代表直选不适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
四、推进代表提案制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层面的实践 |
五、基层一线代表培训工作应纳入中央统一部署 |
六、建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大事记 |
附录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
附录3 八大代表选举情况汇总 |
表格索引 |
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2)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
(二)一个现实迫切问题 |
(三)一个具有国际共性的问题 |
(四)一个充满理论复杂性的问题 |
二、文献综述 |
(一)有关重点学校制度历史的研究 |
(二)有关主张要办重点学校的研究 |
(三)有关主张废除重点学校的研究 |
(四)有关主张改革重点学校的研究 |
(五)有关主张有条件地办重点学校的研究 |
(六)有关国际上“重点学校”存废的相关研究 |
(七)已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
三、概念界定 |
(一)重点高中的界定 |
(二)两组类似概念与重点高中的关系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分析工具 |
(二)研究问题、方法与思路 |
第一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历史回溯 |
一、建国十七年:重点学校制度的建立和巩固 |
(一)重点学校制度出台的可能缘由 |
(二)重点学校制度的正式出台 |
(三)重点学校制度的系统建立 |
(四)重点学校制度遭遇“滑铁卢” |
二、“文革”时期:重点学校制度的彻底废除 |
(一)制度层面的彻底废除 |
(二)事实层面的彻底破坏 |
(三)学理层面的彻底否定 |
三、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重点学校制度的全面复兴 |
(一)重点学校制度的全面恢复 |
(二)重点学校制度弊端渐显及争论 |
(三)重点学校制度的调整 |
四、20世纪90年代:重点学校制度的新样态与存废大辩论 |
(一)重点学校制度的新样态 |
(二)重点学校制度存废大辩论 |
五、21世纪以来:重点学校制度的精细化与理性审视 |
(一)重点学校制度的精细化 |
(二)重点学校制度的理性审视 |
六、历史回溯的启示 |
(一)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制度已废除 |
(二)高中阶段重点学校制度仍将长期存在 |
(三)重点高中尚未跳出“官办名校”的模式 |
(四)重点高中制度存废围绕五个核心议题展开 |
(五)重点高中制度经历了政策上“大起大落-修修补补-精细多样化”的嬗变 |
(六)重点高中制度经历了学理上“积极拥护-激烈争论-理性审视”的嬗变 |
第二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国际比较 |
一、德国文理中学制度 |
(一)文理中学制度演变 |
(二)文理中学制度存废的焦点 |
(三)文理中学制度的变革调整 |
二、英国文法中学和公学制度 |
(一)文法中学制度变迁 |
(二)英国公学制度演变 |
(三)文法中学和公学制度存废的焦点 |
三、美国学术高中制度 |
(一)学术高中制度概况 |
(二)学术高中的类别 |
(三)学术高中的典型特征 |
(四)学术高中遭遇的质疑和批判 |
四、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比较 |
(一)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共性 |
(二)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不同发展模式 |
五、国际比较的启示 |
第三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实证调查 |
一、对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整体看法 |
(一)来自高中校长的判断 |
(二)来自高中教师的判断 |
(三)来自专家学者的判断 |
二、对重点高中落实效率优先的看法 |
(一)来自高中校长的判断 |
(二)来自高中教师的判断 |
(三)来自专家学者的判断 |
三、对重点高中践行因材施教的看法 |
(一)校际分流是一种因材施教吗? |
(二)重点高中内部的因材施教做得如何? |
四、对重点高中实施精英培养的看法 |
(一)精英教育还有必要吗? |
(二)重点高中实施的是精英教育吗? |
(三)精英人才应当具备哪些素质? |
(四)精英人才是重点高中培养的吗? |
(五)精英人才应当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 |
五、对重点高中体现教育公平的看法 |
(一)重点高中的设置损害了教育公平吗? |
(二)把中考成绩作为重点高中录取的唯一标准,这公平吗? |
(三)重点高中的存在固化了社会阶层吗? |
六、对重点高中发挥示范性作用的看法 |
(一)来自高中校长的判断 |
(二)来自高中教师的判断 |
(三)来自专家学者的判断 |
七、重点高中制度存废意向比较 |
(一)高中校长的观点异同 |
(二)高中教师的看法异同 |
(三)专家学者的态度异同 |
(四)各方意向异同的整体审视 |
八、实证调查的启示 |
第四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理论辨析 |
一、效率优先 |
(一)设置重点高中达成效率优先的合理性 |
(二)对设置重点高中达成效率优先的质疑 |
二、因材施教 |
(一)校际分流作为一种因材施教的合理性 |
(二)对校际分流作为一种因材施教的质疑 |
三、精英培养 |
(一)重点高中精英培养的合理性 |
(二)对重点高中精英培养的质疑 |
四、能力公平 |
(一)重点高中基于能力标准的教育公平的合理性 |
(二)对重点高中基于能力标准的教育公平的质疑 |
五、示范性发挥 |
(一)发挥重点高中示范性的合理性 |
(二)对发挥重点高中示范性的质疑 |
六、理论辨析的启示 |
结论与展望:我国重点高中制度变革的路径选择 |
路径1: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但促使我国的重点高中走内涵发展之路 |
路径2: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但设计出不同类型高中之间的转轨通道 |
路径3:保留重点高中制度,实现重点高中内部的多样化发展 |
路径4: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但改变所有重点高中均为公立的局面 |
路径5:在一些地区试验废除重点高中制度,并尝试建立综合高中制度 |
路径6:彻底废除重点高中制度,改为在所有普通高中实施资优教育计划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意向的访谈提纲 |
附录2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意向调查问卷 |
附录3 :重点高中学生学习生活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4 :访谈内容摘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城镇化发展影响农村教育发展 |
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
三、农村小规模学校引人关注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小规模学校的要素研究 |
二、小规模学校规模效益研究 |
三、小规模学校的优势、劣势与多元价值 |
四、开放系统理论与学校发展 |
五、对现有研究的评论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方法 |
三、数据来源和个案介绍 |
第一章 农村小规模学校基本特征的量化分析 |
第一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基本特征 |
一、学校类别及地理分布特征 |
二、学校规模特征 |
三、学校生源特征 |
四、学校发展性特征 |
第二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资源特征 |
一、小规模学校师资特征 |
二、小规模学校经费收支特征 |
三、影响小规模学校资源获得的因素分析 |
第二章 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生存状况的田野考察 |
第一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师资结构 |
一、代课教师偏多 |
二、老年教师过多 |
三、低学历教师较多 |
四、女教师较少 |
五、本地教师居多 |
六、师资结构不良现象长期存在 |
第二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与专业发展 |
一、教师工作量大 |
二、教师时空结构的固化 |
三、教学过程的有序性与随意性 |
四、教师间缺乏实质性合作 |
五、教师培训机会少且培训效果差 |
六、新课程改革得不到教师认同 |
第三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眼中的学生与学校 |
一、变动中的学生和班级 |
二、学校像逐渐衰落的家 |
第三章 农村小规模学校经费收支的田野考察 |
第一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收入 |
一、财政投入总量低 |
二、非财政性收入极为有限 |
第二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的经费支出 |
一、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
二、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比例较高 |
三、用于教育教学的支出比例偏低 |
第三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的增量成本分析 |
一、改善办学条件的成本估算 |
二、新增人员工资之估算 |
三、新增公用经费之估算 |
四、增量办学成本的测算 |
第四章 农村小规模学校外部关系的田野考察 |
第一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与上级管理者的关系 |
一、小规模学校的经费与师资配置 |
二、小规模学校的常规管理 |
三、小规模学校的活动开展 |
第二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与家长的关系 |
一、熟悉又隔绝的家校关系 |
二、相互依赖却鲜有合作的家校双方 |
三、家校合作的障碍和潜在优势 |
第三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与村委会关系 |
一、村委会与学校的互动 |
二、学校管理权之争 |
三、新农村建设对学校与村委会关系的影响 |
第五章 农村小规模学校日常运转与生存状态判断 |
第一节 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日常运转 |
一、日常运转的基本安排 |
二、对教师与学生的管理 |
第二节 对农村小规模学校生存状态的基本判断 |
一、小规模学校的生存状况 |
二、对小规模学校生存状态的基本判断 |
第六章 对农村小规模学校生存与发展状态的反思 |
第一节 影响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影响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内部因素 |
二、影响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外部因素 |
第二节 政策视野中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 |
一、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政策分析 |
二、教育资源配置政策 |
三、对小规模学校相关政策的反思 |
第七章 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对农村小规模学校科学定位 |
一、确立农村小规模学校的重要地位 |
二、深刻认识农村小规模学校的独特性 |
第二节 学校布局调整应分类对待农村小规模学校 |
一、区分不同类型的农村小规模学校 |
二、施行小规模学校分类发展政策 |
第三节 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实行需求导向的资源配置政策 |
一、实施师资配置的弹性化标准 |
二、建立需求导向的经费保障机制 |
三、采取切合实际的学校管理措施 |
第四节 增强农村小规模学校的自主发展能力 |
一、积极培育组织革新的能力 |
二、提高学校外部关系的品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研究(1994-201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快速发展的中国互联网 |
二、互联网嵌入中国社会生活 |
(一) 国家战略 |
(二) 企业跟进 |
(三) 社会普及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
一、国内学者对中国互联网发展及使用的研究 |
(一) 研究总览 |
(二) 互联网扩散的阶段调查 |
(三) CNNIC年度发展报告 |
(四) 研究的启发 |
二、国际视野里的中国互联网研究 |
(一) 华人学者 |
(二) 西方学者 |
(三) 研究的启发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一、关注互联网与社会生活的融合 |
(一) 研究材料 |
(二) 分析指标 |
二、关注互联网对社会舆论的变革 |
(一) 网络舆论的形成与壮大 |
(二) 舆论监督与社会发展及变革 |
三、廓清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框架理论的发展脉络 |
二、框架理论指引下的中国本土研究 |
(一) 依托国内媒体 |
(二) 依托东亚媒体 |
(三) 依托欧洲媒体 |
(四) 依托欧美多个媒体 |
三、框架理论对本研究的启发 |
四、本研究的方法与创新及后续研究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创新 |
(三) 后续的构想 |
第一章 第一阶段 发端:互联网作为信息传输技术 |
第一节 日常通讯技术与社会生活变革 |
一、书信与邮局 |
二、从电报、电话到手机 |
(一) 固定电话时代 |
(二) 手机时代 |
三、互联网时代 |
(一) 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 |
(二) 互联网与中国社会融合 |
(三) 中国的互联网时代全面到来 |
第二节 互联网发展阶段划分方法 |
一、已有的划分方法 |
(一) 以时间为序 |
(二) 以技术发展和社会应用为依据 |
(三) 以产业发展为依据 |
二、本研究的划分方法 |
(一) 三大阶段:技术、工具、平台 |
(二) 六小阶段 |
第三节 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总体进程 |
一、全面布局,四大骨干网络互联 |
(一) 国内主要城市互联 |
(二) “上海热线”运行 |
二、产业整合,实施上网工程 |
(一) 全国门户网站建设 |
(二) 上海推进宽带入网 |
(三) 规划电子商务 |
三、社会普及,关注未成年人 |
(一) 文明上网 |
(二) 上海推广网络知识技能 |
四、再度繁荣,web2.0时代来临 |
(一) 网络娱乐上市热潮 |
(二) 净化网络绿色上网 |
五、弘扬文化,发展网络娱乐 |
(一) 发展网络文化产业 |
(二) 网络服务社会 |
六、移动互联,构筑生活平台 |
(一) 网络自由与监管 |
(二) 无线城市与三网融合 |
第四节 上海接入世界互联网 |
一、上海实现互联网接入的突破 |
(一) 单机时代 |
(二) 分组交换公用数据网投入运营 |
(三) 1995年京沪穗港互联网使用状况 |
二、“上海热线”网站开通 |
(一) 独立网站开通 |
(二) 文卫信息化先行 |
(三) 浦东列为上海信息港先行区 |
(四) 上海互联网接入达到0.33万户 |
三、信息服务业初步发展 |
(一) 网上交流 |
(二) 网上书店 |
(三) 网络公益推广活动 |
(四) 网吧管理提上议程 |
第五节 小结:社会信息化启动 |
一、全新的信息环境 |
二、全新的知识生产 |
三、全新的社会服务 |
四、全新的公共平台 |
第二章 第二阶段 融合Ⅰ:互联网作为信息交流工具 |
第一节 三大工程推进信息化 |
一、集中整顿网吧 |
(一) 管理办法出台 |
(二) 工商清查 |
二、推进三大上网工程 |
(一) 政府上网年 |
(二) 网络生存预演 |
三、上海宽带接入工程 |
(一) 建设“光城”战略 |
(二) 新闻网站资格审查 |
(三) 整顿无证网吧 |
四、网吧与公众信息服务普及 |
(一) 自由进入阶段 |
(二) 加强管理 |
(三) 上学与上网 |
五、世纪之交互联网产业大整合 |
(一) 高科技憧憬 |
(二) 泡沫破灭 |
(三) 原因:互联网发展水平偏低 |
第二节 实现信息交流 |
一、电邮魅力 |
二、现代信息服务 |
(一) 新的需求 |
(二) 新的技术 |
三、QQ与即时通讯 |
(一) 小软件 |
(二) 大产业 |
第三节 展示信息服务 |
一、信息服务格局 |
(一) 电子政务 |
(二) 电子商务 |
(三) 电子服务 |
二、文明上网工程 |
(一) 引导未成年人网络使用 |
(二) 出台青少年网络公约 |
(三) 第二轮网吧整治 |
三、2003年百万家庭上网 |
(一) 信息化十年总结 |
(二) 上海信息化水平领先 |
(三) 网络技能培训入户 |
第四节 搭建网络社区 |
一、BBS与网上家园 |
(一) 营造虚拟社区 |
(二) 注重交流秩序 |
二、舆论场 |
(一) 牵动社会舆论 |
(二) 有序释放舆论能量 |
三、社交场 |
(一) 信息与关系互动 |
(二) 线上与线下互动 |
第五节 小结:信息流动与社会转型 |
一、互动开启信息管涌 |
(一) 愉悦的信息消费 |
(二) 流畅的信息交换 |
二、信息流动催生服务产业 |
三、信息控制导向公共管理革新 |
(一) 切断网络与社会集体抗争 |
(二) 信息筛查与国际形象蒙羞 |
四、信息流动形成新的鸿沟 |
(一) 城乡差异 |
(二) 国别差异 |
第三章 第二阶段 融合Ⅱ:互联网作为社会交往工具 |
第一节 社会服务信息化初步实现 |
一、政府公共服务联网 |
(一) 网民互动 |
(二) 网站发布 |
(三) 网络公开 |
二、企业商品服务在线交易 |
(一) 社交类网站兴盛 |
(二) 网购大环境成熟 |
(三) 电子交易迅速增加 |
三、家庭环境信息化 |
(一) 网络扩散的新空间 |
(二) 生活化的网络接入终端 |
(三) 日益普及的家庭入网 |
第二节 网络社会交往激活 |
一、“非典”期间网络应用广泛 |
二、网络社会交往频繁 |
三、网络社会舆论生成 |
(一) 舆论热点不断 |
(二) 言论自由有度 |
第三节 信息服务产业综合治理 |
一、打击网络信息欺诈 |
(一) 清除线上购物“陷阱” |
(二) 取缔非法社交活动 |
(三) 保护游戏虚拟资产 |
二、加强网吧治安整治 |
(一) 消除治安隐患 |
(二) 推行实名登记 |
三、治理网络色情 |
(一) 强化内容审查 |
(二) 强化技术监管 |
(三) 社会与家庭联动 |
四、拯救网络沉迷 |
(一) 减少冲突 |
(二) 加强引导 |
第四节 手机访问互联网 |
一、手机联网 |
二、手机社交 |
三、手机分享 |
四、手机产业 |
第五节 小结:社会交往实现网络迁移 |
一、网络交往服务综观 |
(一) 电子邮件 |
(二) 即时通讯软件 |
(三) BBS论坛 |
(四) 博客与微博 |
二、网络社交活动开展 |
(一) 信息更新 |
(二) 话题讨论 |
(三) 博客圈 |
三、网络社会交往评价 |
(一) 模式创新 |
(二) 技术支撑 |
(三) 虚拟世界 |
第四章 第三阶段 变革:互联网作为社会生活平台 |
第一节 新的开始:无线互联网时代 |
一、世博会全球在线观览 |
(一) 网上知识竞赛 |
(二) 线上博览线下服务 |
(三) 升级城市通讯设施 |
(四) 社会生活的网络预演 |
二、上海实施“无线城市”战略 |
(一) 三年行动计划 |
(二) 建设无线城市 |
(三) 三网融合 |
(四) 信息服务产业新机遇 |
第二节 未来:互联网与手机的重新定位 |
一、互联的世界 |
二、自由或限制 |
三、信息的革命 |
四、社会生活的平台 |
第三节 回顾:互联网使用与中国社会的两个焦点话题 |
一、青少年与互联网使用 |
(一) 研究焦点 |
(二) 媒介的焦点 |
(三) 社会的焦点 |
二、网络公共参与和舆论转型 |
(一) 活跃的网络舆论 |
(二) 公共参与和舆情监测 |
(三) 网络话语与媒介格局 |
第四节 结论一 良好的商业氛围助推上海互联网快速发展 |
一、上海互联网发展速度仅低于北京 |
二、上海移动互联网业务全国领先 |
三、上海政府积极推动互联网使用 |
四、上海有良好的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
第五节 结论二 互联网主导的媒介格局引发上海舆论转型 |
一、全媒体时代 |
二、网络汇聚舆论 |
三、社交媒体的力量 |
四、网络话语生态 |
(一) 网络报道灵活 |
(二) 网络媒体影响力大 |
第六节 结论三 互联网引领的社会生活变革上海社会管理 |
一、迅猛发展的互联网 |
二、联接日常生活 |
三、公共参与渠道 |
四、政府监督渠道 |
五、舆论风险的社会 |
第六节 结语:上海互联网实现从技术、工具到平台的跨越 |
一、上海互联网的发展与跨越 |
(一) 互联网作为信息技术 |
(二) 互联网作为信息工具 |
(三) 互联网作为交往工具 |
(四) 互联网作为社会生活平台 |
二、互联网研究的多重视域 |
(一) 文本材料的研究框架 |
(二) 社会生活的研究框架 |
(三) 技术发展的研究框架 |
三、本研究的不足与后续研究的建议 |
(一) 本研究的不足 |
(二) 对后续研究的建议 |
附录 验证:新闻报道与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 |
第一节 研究对象 |
一、以本地新闻为样本 |
二、可能的局限与突破 |
三、聚焦互联网相关议题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确定关键词 |
二、标题检索及分析指标确立 |
(一) 标题检索 |
(二) 分析指标 |
(三) 研究构想 |
第三节 结论 |
一、发展阶段划分准确 |
(一) 快速发展期 |
(二) 相继的高峰 |
(三) 稿件波动 |
(四) 具体的发展阶段 |
二、各阶段议题分布指向不同的社会领域 |
(一) 初始阶段经济新闻主导 |
(二) 转向科教卫新闻 |
(三) 转向社会新闻 |
(四) 转向法制新闻 |
(五) 科教卫新闻与法制新闻并存 |
(六) 转向新闻均衡化 |
三、从技术、工具到成为社会生活平台 |
(一) 期盼网络经济 |
(二) 进入快速发展期 |
(三) 加速与社会融合 |
(四) 互联网使用需要引导 |
(五) 均衡化趋势 |
四、对于框架理论的发展 |
参考文献 |
一、基本史料(含档案资料、地方志、文献汇编、报纸杂志等) |
二、中文着作(含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外文着作及论文 |
五、电子文献及互联网资料 |
六、深度访谈材料 |
论文相关科研成果 |
后记 |
(5)当代中国政法委员会研究 ——以X县政法委员会为参照(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1章 政法委员会的组织体制 |
1.1 政法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体系 |
1.1.1 党委职能部门中的政法委员会 |
1.1.2 综治维稳网络中的政法委员会 |
1.2 政法委员会的组织结构特征 |
1.2.1 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
1.2.2 治理资源的集中运用 |
第2章 政法委员会的运行机制 |
2.1 政法委员会的输入机制 |
2.1.1 政法委员会的直接输入机制 |
2.1.2 政法委员会的间接输入机制 |
2.2 政法委员会的输出机制 |
2.2.1 政法委员会的决策目标传输机制 |
2.2.2 政法委员会的决策执行督导机制 |
2.2.3 政法委员会的输出效果评估机制 |
第3章 政法委员会的政治功能 |
3.1 政法委员会的政治体系维护功能 |
3.1.1 政法委员会在政法干警录用中的导向功能 |
3.1.2 政法委员会的角色社会化功能 |
3.2 政法委员会的政策功能 |
3.2.1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
3.2.2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3.2.3 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
第4章 政法委员会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推进作用 |
4.1 政法委员会引领下的法律信仰塑造 |
4.1.1 法律信仰的生活立场还原 |
4.1.2 政法传统对法律信仰的支撑 |
4.2 政法委员会的执法监督功能 |
4.2.1 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的理论基础 |
4.2.2 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的实际作为 |
4.3 政法委员会在权利救济中的协调功能 |
4.3.1 政法委员会的协调对司法救济的支撑 |
4.3.2 政法委员会的协调对程序主义救济弊端的矫正 |
4.3.3 政法委员会的协调对权利救济资源的整合 |
第5章 政法委员会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体制困境 |
5.1 政法委员会在推进权威转换中的权威重塑困境 |
5.1.1 我国政治现代化中的权威转换 |
5.1.2 权威转换中的权力效能衰减 |
5.1.3 权威弱化中的法律权威塑造困境 |
5.2 政法委员会在推进结构分化中的功能混同困境 |
5.2.1 我国政治现化中的结构分化 |
5.2.2 结构分化中的组织协调压力 |
5.2.3 政法委员会协调中的功能混同困境 |
5.3 政法委员会在推进法治动员中的参与疏导困境 |
5.3.1 我国政治现代化中的法治动员 |
5.3.2 法治动员中的参与拥堵 |
5.3.3 政法委员会在法治动员中的民意疏导压力 |
第6章 法治建设中的政法委员会改革 |
6.1 政法委员会改革的微观层面:坚守基本权利保障的底线 |
6.1.1 基本权利在政治体系中的道德评价功能 |
6.1.2 基本权利保障在政法委员会改革中的底线意义 |
6.1.3 基本权利保障在政法委员会改革中的支点意义 |
6.2 政法委员会改革的中观层面:推进自身制度化建设 |
6.2.1 政法委员会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
6.2.2 政法委员会组织制度的完善 |
6.2.3 政法委员会运行制度的完善 |
6.3 政法委员会改革的宏观层面:强化总体统筹协调功能 |
6.3.1 强化政法委员会在法律实施中的配套协调功能 |
6.3.2 强化政法委员会在社会管理中的整合协调功能 |
6.3.3 强化政法委员会在社会自治中的指导协调功能 |
结语:政治现代化中的法治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6)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治理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一) 义务教育的发展历程及状况 |
(二) “择校”问题的日趋突显与危害 |
(三) 禁止择校政策的出台与实施 |
二、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三、 研究综述 |
(一) 国内关于“择校”问题的相关研究 |
(二) 国内关于择校政策的相关研究 |
(三) 国内关于禁止择校政策的相关研究 |
(四) 国外关于择校政策的相关研究 |
(五) 已有研究的不足 |
四、 相关概念界定 |
(一) 义务教育 |
(二) 择校 |
(三) 政策、公共政策、教育政策 |
(四) “择校”问题治理政策 |
五、 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研究内容 |
第一章 我国中央及地方政府治理“择校”问题的相关政策考察 |
一、 “择校”问题治理政策产生的背景考察 |
(一) “择校”问题产生 |
(二) “择校”问题日趋严重 |
(三) 禁止择校政策出台的目的 |
二、 中央及地方政府的禁止择校政策考察 |
(一) 中央和地方政府禁止择校政策的总体考察 |
(二) 中央和地方政府禁止择校政策的具体考察 |
三、 中央及地方政策禁止择校政策的特征考察 |
(一) 中央与地方禁止择校政策的共性特征 |
(二) 地方政府禁止择校政策的个性特征 |
四、 中央及地方政府禁止择校政策的实施状况考察 |
(一) 政策实施以宏观指导为主 |
(二) 政策实施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 |
(三) 相关措施不落实 |
(四) 政策实施效果不理想 |
第二章 “择校”问题治理政策的合法性分析 |
一、 是否合乎法律法规 |
(一) 法律法规与禁止择校政策合法性的关系 |
(二) 现行法律法规对受教育权的有关规定 |
(三) 禁止择校政策与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判断 |
二、 是否获得与主流意识形态的一致性 |
(一) 意识形态与禁止择校政策合法性的关系 |
(二) 影响禁止择校政策的主流意识形态 |
(三) 禁止择校政策与主流意识形态的一致性判断 |
三、 是否符合政府权力运行机制 |
(一) 政府权力运行机制与禁止择校政策合法性的关系 |
(二) 影响禁止择校政策的政府运行机制 |
(三) 禁止择校政策与政府运行机制的一致性判断 |
四、 是否能满足公众教育需要 |
(一) 公众的教育需要与禁止择校政策合法性的关系 |
(二) 与禁止择校政策相关的公众教育需要 |
(三) 禁止择校政策与公众教育需要一致性判断 |
第三章 “择校”问题治理政策的合理性分析 |
一、 是否有利于实现公共利益的公平分配 |
(一) 对公共政策本质和功能的基本认识 |
(二) 公共政策功能的应然性 |
(三) “择校”问题治理政策的合理性判断 |
二、 是否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
(一) 对教育政策功能的认识 |
(二) 教育政策功能的应然性 |
(三) “择校”问题治理政策的合理性判断 |
三、 是否有利于实现教育机会均等 |
(一) 对义务教育内在规定性的认识 |
(二) 义务教育政策功能的应然性 |
(三) “择校”问题治理政策合理性判断 |
第四章 对“择校”问题治理政策的若干思考 |
一、 “择校”问题治理政策的有效性分析 |
(一) 分析的框架 |
(二) 政策结果分析 |
二、 制定解决“择校”问题政策的合法合理之维 |
(一) 制定解决“择校”问题政策的合法性途径 |
(二) 制定解决“择校”问题政策的合理性原则 |
(三) 加强对政策执行环境的改革与完善 |
三、 我国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改革尝试 |
(一) 教育均衡发展政策 |
(二) 学区共建政策 |
(三) 教育券政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博士期间获得成果 |
(7)声音与回响:我国农村中师毕业生的历史考察(1979-200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缘起、目的及意义 |
二、已有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过程与理论工具 |
四、概念界定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中师教育发展及农村中师毕业生群体特征概述(1979-2009) |
一、恢复调整中的中师教育(1979-1984年) |
二、繁荣时期的中师教育(1985-1991年) |
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中师教育(1992-1998年) |
四、过渡与转型时期的中师教育(1999-2009年) |
第二章 加入者:为什么选择中师 |
一、家庭与个人选择的背后 |
二、政策对选择中师的影响 |
第三章 受业者:中师所给予的 |
一、职业理念与敬业思想 |
二、课程设置与一专多能 |
三、自我管理与主动成长环境的创设 |
四、对教育实践环节的重视 |
第四章 坚守者:乡村学校的工作与生活 |
一、从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换 |
二、乡村学校生活 |
三、婚恋与社会交际 |
第五章 背离者:理想与现实之间 |
一、不同时期的同一个理由 |
二、从背离到被背离 |
三、一项关于中师毕业去向情况的调查 |
第六章 后继者:竞争中的迷惘 |
一、小学教育专业的大专生 |
二、本科院校中的免费师范生群体 |
结语:谁是未来的农村小学教师 |
一、关于研究的几点说明 |
二、研究发现 |
三、期待 |
附录 |
附录一:本研究重要采访活动 |
附录二:有关改革开放后的"农村中师毕业生"情况问卷调查 |
附录三:口述资料样本 |
附录四:河南信阳师范学校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
附录五:中师毕业生毕业去向情况调查表 |
附录六:湖南省祁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90年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 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
参考资料和文献 |
后记 |
(8)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目的 |
1.1.1 有利于义务教育制度的完善 |
1.1.2 有利于当今义务教育诸多问题的解决 |
1.1.3 有利于教育法治建设 |
1.1.4 本研究的学科定位和学术价值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义务教育法规文献汇编 |
1.3.2 《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中国教育通史》、《中国教育思想通史》的相关卷本中有关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的研究部分 |
1.3.3 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以及有关单项政策法规的研究文献 |
1.3.4 各种教育年鉴和统计资料 |
1.3.5 一些有关义务教育的专着中已有部分关于义务教育立法的研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法 |
1.5.2 比较法 |
1.6 本研究的特点和创新之处 |
1.6.1 本研究的特点和难点 |
1.6.2 研究内容的创新 |
1.6.3 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2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 |
2.1 解放前夕中国普及教育数量和质量亟需提高的现实需要 |
2.2 毛泽东与普及教育事业相关的教育思想的起伏变化 |
2.2.1 全国解放前后毛泽东关于教育事业较为理性的论述 |
2.2.3 大跃进前后毛泽东加快教育发展的非理性观点 |
2.2.4 大跃进至文革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延续 |
2.2.5 文革中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加剧 |
2.3 中央层次与普及教育相关方针政策的起伏 |
2.3.1 解放初期至大跃进之前积极稳妥的普及教育政策 |
2.3.2 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冒进 |
2.3.3 大跃进至文革前义务教育政策的局部调整 |
2.3.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跌宕起伏 |
2.4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实施效果的波动 |
2.4.1 建国后至大跃进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
2.4.2 反右倾至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事业的冒进 |
2.4.3 大跃进至文革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的适当收缩 |
2.4.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事业遭到重创 |
2.5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和教训 |
2.5.1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 |
2.5.2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失误 |
第3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 |
3.1 文革后中国社会初步变革的大环境 |
3.1.1 思想领域的大解放 |
3.1.2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村普及教育奠定了物质基础 |
3.1.3 领导制度改革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 |
3.1.4 法制环境好转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
3.2 邓小平教育思想为普及教育事业奠基 |
3.2.1 邓小平与普及教育相关的教育思想 |
3.2.2 邓小平的教育思想对普及教育事业的影响 |
3.3 中小学的拨乱反正工作 |
3.3.1 中小学教育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 |
3.3.2 中小学的各类平反工作 |
3.3.3 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恢复与发展 |
3.4 普及小学教育若干政策法规的出台 |
3.4.1 中央层次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2 地方层次各级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3 各地多措并举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 |
3.4.4 案例分析1980 年代初河北农村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 |
第4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 |
4.1 中国社会改革进程进一步发展的有利环境 |
4.1.1 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 |
4.1.2 科技体制的改革 |
4.1.3 教育体制的改革 |
4.2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直接推动普九立法工作 |
4.2.1 《决定》对普九目标和保障条件的规定 |
4.2.2 《决定》明确提出普九立法任务 |
4.2.3 《决定》实施后义务教育事业的诸多变化 |
4.3 义务教育立法工作的起步 |
4.3.1 地方义务教育法规的先行奠基 |
4.3.2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准备 |
4.3.3 国家教育委员会起草立法 |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 |
4.4.1 李鹏就义务教育法草案向全国人大的报告 |
4.4.2 《义务教育法》的通过 |
第5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 |
5.1 新闻媒体的宣传 |
5.1.1 各大报刊的社论和《义务教育法》宣传提纲 |
5.1.2 政界对《义务教育法》的肯定 |
5.2 全国人大和中央部委的推动 |
5.2.1 全国人大的普九调研 |
5.2.2 表彰普及教育先进 |
5.2.3 中央部委下发普九系列法规 |
5.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地方实施 |
5.3.1 地方各界的普九宣传 |
5.3.2 义务教育地方法规相继出台 |
5.3.3 执行《义务教育法》取得辉煌成就 |
5.3.4 《义务教育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
5.3.5 国家采取的应对措施 |
5.4 2006 年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 |
5.4.1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酝酿与出台 |
5.4.2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变化 |
5.4.3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 |
第6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 |
6.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路径 |
6.1.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分析 |
6.1.2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程序分析 |
6.1.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内容分析 |
6.1.4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效果分析 |
6.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异同比较 |
6.2.1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共性 |
6.2.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差异性 |
6.3 对未来中国教育法治化建设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9)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以中超足球俱乐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 |
1.2.1 初步建立我国中超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理论构架 |
1.2.2 指导俱乐部提高足球后备人才培养质量 |
1.3 研究意义 |
1.3.1 有利于全面总结我国中超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教训 |
1.3.2 有利于探索中国特色职业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
1.3.3 对 08 后奥运时期,我国其它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外文献综述 |
1.4.2 国内文献综述 |
1.4.3 以往研究存在的不足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对象 |
1.7 研究假设 |
1.8 研究方法 |
1.8.1 实地考察法 |
1.8.2 访谈法 |
1.8.3 文献资料法 |
1.8.4 比较法 |
1.8.5 问卷调查法 |
1.8.6 个案分析法 |
1.8.7 数理统计法 |
1.8.8 逻辑分析法 |
1.9 研究的创新点 |
1.10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2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理论 |
2.1 基本概念释义 |
2.2 系统要素及其相互关系 |
2.3 指导思想 |
2.4 培养原则 |
2.4.1 把德育放在首位原则 |
2.4.2 学训结合原则 |
2.4.3 全面加特长原则 |
2.4.4 因材施教原则 |
2.4.5 赛练结合原则 |
2.4.6 长期性与阶段性相结合原则 |
2.4.7 满足俱乐部需要与国家需要相结合原则 |
2.4.8 公益性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 |
2.4.9 整合社会资源原则 |
2.5 培养目标 |
2.5.1 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理论 |
2.5.2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目标 |
2.6 培养系统特征 |
3 我国中超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现状调查 |
3.1.1 历史回顾 |
3.1.2 运动员状况 |
3.1.3 教练员状况 |
3.1.4 训练状况 |
3.1.5 竞赛状况 |
3.1.6 文化教育状况 |
3.1.7 保障状况 |
3.1.8 运动员注册、转会状况 |
3.1.9 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
3.1.10 运动员出路状况 |
3.2 现状分析 |
3.2.1 我国中超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主要特点 |
3.2.2 我国中超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影响因素 |
3.2.3 对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的评价 |
4 国外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成功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 |
4.1 德国拜仁慕尼黑足球俱乐部----精心选材 |
4.2 阿根廷博卡青年足球俱乐部----赛练结合 |
4.3 荷兰阿贾克斯足球俱乐部----科学训练 |
4.4 英格兰曼彻斯特联队足球俱乐部----全球发展 |
4.5 意大利AC 米兰足球俱乐部----商业运作 |
4.6 国外成功经验对我们的启示 |
5 我国中超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个案分析 |
5.1 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打造豪华航母,实现远大理想 |
5.2 大连海昌国际足球俱乐部----把区体校办在小学,从小抓起 |
5.3 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实施网点战略,走平民化道路 |
5.4 湖北武汉职业足球俱乐部----坚持三位一体培养模式,有效整合足球资源 |
5.5 辽宁足球俱乐部----推向市场后引发的严重滑坡 |
5.6 经验和教训 |
5.6.1 必须树立正确的后备人才培养指导思想 |
5.6.2 要具备优质的后备人才培养系统要素及良好的相互关系 |
5.6.3 应坚持科学的培养原则 |
6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发展对策 |
6.1 制定国家级战略规划,提高各级领导对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 |
6.2 全面抓好教练员队伍建设 |
6.3 加强训练督导,提高训练水平 |
6.4 加强国际交流,吸收先进足球理念 |
6.5 构建科学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竞赛体系 |
6.6 有机整合职业足球俱乐部、政府和社会的青少年培训资源 |
6.7 加强体育部门同教育部门的合作,大力发展学校足球 |
6.8 多方协调,妥善解决梯队球员文化教育问题 |
6.9 充分发挥职业俱乐部的品牌效应,广泛建立足球网点学校 |
6.10 加强职业教育,提高球员就业能力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1:中超俱乐部主管梯队工作的领导调查问卷 |
附件2:中超俱乐部梯队主教练调查问卷 |
附件3:专家调查问卷1 |
附件4:专家调查问卷2 |
附件 5:访谈提纲 |
致谢 |
(10)校服意义的初步研究 ——我国城市中小学生校服穿着二十年(论文提纲范文)
壹、引论 |
贰、文献回顾 |
一、从服装学、服装社会学、文化研究角度看服装 |
二、校服的历史研究也为校服的历时性观察提供了依据 |
叁、研究方法 |
一、基本概念 |
1、校服 |
2、校服的意义 |
3、校服的实施或推行 |
4、校服问题 |
二、研究方法及范围 |
三、资料来源和限制 |
四、研究理论框架 |
肆、分析与阐释 |
一、校服的意义追问 |
1、校服出现的记录 |
2、原国家教委[1993]38号文件中校服意义的表述 |
3、对原国家教委[1993]38号文件中校服意义表述的分析 |
二、推行中校服意义的背离 |
1、对原国家教委[1993]38号文件关于校服推行意见的分析 |
2、指导意见变为指令 |
3、校服推行者——校长的权力 |
4、校服市场的公平原则被破坏了 |
5、校服问题 |
6、校服意义的背离 |
三、校服意义的重塑和再问 |
1、官方新文件 |
2、实施的新举措 |
3、再看校服问题 |
4、校服意义的再问 |
伍、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关于校服的官方文件 |
国家教育委员会文件 教备[1993]38 号 |
辽宁省教育委员会 辽教委通字[1993]38 号 |
葫芦岛市教育委员会(通知) 葫教通字[1998]34 号 |
武进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武教勤(2000) 3号 |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2001]直68号) |
青岛市教育局文件 青教字[2002]44 号 |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青教办字[2005]33 号 |
深圳市教育局文件 深教[2003]83 号 |
深圳市教育局行风整改情况汇报 |
江都市教育局文件 江教[2003] 102 号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京教办[2003]19 号 |
北京市学生装中心文件 京学装[2004]3号 |
十堰市加强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穿着管理的通知 |
淄博市教育局文件 淄教教服服字[2005]4号 |
辽阳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 |
巴中市监察局、教育局、工商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通知 |
平昌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勤[2005]28 号 |
附:巴中市物价局 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装价格管理的通知厦门市城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办法通知 |
象山县教育局文件 象教勤[2006]1号 |
吉林市丰满区教育局文件 吉丰教发[2006]9号 |
二、关于中学校服的调查统计 |
四、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原鄂州市教委违反规定批准成立三所“警察学校”等问题的通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D]. 王明科.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2]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研究[D]. 蒋洁蕾. 上海师范大学, 2016(12)
- [3]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政策研究[D]. 张雪艳. 华中师范大学, 2012(06)
- [4]上海互联网发展阶段研究(1994-2011)[D]. 史志高. 华东师范大学, 2012(03)
- [5]当代中国政法委员会研究 ——以X县政法委员会为参照[D]. 刘涛. 吉林大学, 2012(09)
- [6]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治理政策研究[D]. 轩颖. 辽宁师范大学, 2012(06)
- [7]声音与回响:我国农村中师毕业生的历史考察(1979-2009)[D]. 赵金坡. 华东师范大学, 2011(10)
- [8]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D]. 宗树兴. 河北大学, 2010(07)
- [9]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以中超足球俱乐部为例[D]. 颜中杰. 上海体育学院, 2009(12)
- [10]校服意义的初步研究 ——我国城市中小学生校服穿着二十年[D]. 王耀中. 中央美术学院, 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