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和石油化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广东,茂名,525000)
【摘要】根据我国石油产业的生产特点,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规范石油企业防火有关的具体规定,希望可以保障石油企业的安全生产。探讨在防火设计具体实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便推进石油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石化企业;消防设计问题;探讨;
天然气和石油等等作为石油化企业的主要原料,在存储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在运输和加工以及储存过程中,这些原料也具有高温和易燃以及易爆等等特征。因此,做好消防工作,对于石油企业的发展来讲是至关重要的。这就要求石油企业应该合理设置消防设施,最大程度上减少火灾所带来的危害,确保消工人人员的人身生命和财产不会受到任何损害。
1.区分石化工业可燃物的危险系数
1.1成品区火灾
在目前我国各项规划体系范畴中,其PTA火灾危险系数可达到乙类,而将PE,PP类型的火灾危险系统共分为两种类型。但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我们可以将与PTA有关的物质火灾危险系统共分为两类。在生产过程中或者在规划过程中,这些相应的规范体制才得以涌现。如果并未统一划定有关物质的火灾系数,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很容易出现明显的差异情况,这样也会直接到影响到规划以及生产的。在实际考察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有关具体规范体系,上述所讲述与易燃物质有关的火灾系统系数可以划分到丙类。
1.2稀释池火灾
从各方面上来讲,其C2H4O是属于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质,很容易在空气中发生爆炸的情况,也具有较强的毒性。在现有的规范体制中,如果将C2H4O归类到甲类中。为了确保安全,可以防止C2H4O储罐区发生火灾,在火灾发生之后会引起储罐遭受爆炸,通常情况下,将储罐中所含有的物料送往到水池之中,可对其展开稀释,防止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稀释之后,其浓度大约在5%左右,且水池也具有较大的容量,与很多污水池都是相同的,但是在现代具体的规范结构体系中,却没有对这项规范做出具体的说明以及规定,因此,应该完善具体规范体系,进一步解决所存在的实际问题。
2.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对应的紧急设施
2.1应急切断阀门的设置
在具体的研究和考察过程中,我们很容易发现,如果石化工业出现重大火灾,那么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主要原因:第一,因为阀门以及管道系统出现泄漏的情况,泄漏出很多易燃物质,导致火灾的发生,这种类型的火灾是常见的火灾类型。第二,油泵或者其他生产设备可能出现故障情况,这些设备出现故障会产生较大能量的热量,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石油的燃烧,最后发生火灾。在现代石油企业中,根据具体规定,在对应的设备上建立起相应的安全控制系统,但这种类型的系统并不能很有效的防止易燃物质发生外泄情况,在发生火灾后,起到警示人们的作用。如果在高位设备底部出料中,设置一个切断阀门,这个阀门为应急时做好准备,这样,在发生火灾后,就可以切断易燃物质的通道,对火势进行控制,在控制火势的同时,也能减小人们生命和财产所受到的损失,将损失降到最低。
2.2应急消防设备后备电源的增加
在考虑各种消防问题中,我们都是自身层次的角度上思考这个问题。例如,通常我们都会考虑到,如果在火灾发生的情况下,并且不进行灭火,现存的设备或者建筑物能够坚持多长时间,有没有会发生爆炸这个可能性。如果遇到一些自然灾害或者地质灾害,消防人员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也有可能存在着消防设备不能进行使用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考虑到后备电源是否具有相应的稳定性。同时,想要确保消防设备与后备电源之间进行有效链接,在外部系统停止供电的情况下,才能自动切换后备电源,这样才能确保消防的正常工作。
2.3储罐区设置固定消防炮
(1)处理固定顶罐和球罐。在保护固定顶罐及球罐时一般可以选择固定水炮。固定顶罐在设计相应的消防设立设施时,为了能及时冷却罐壁,可以采用消防喷淋进行管道的冷却,这也实现了消防水炮远距离实施消防工作的目的,如果出现风向不稳定或者火罐间距离太过于近的情况,消防水炮能对固定顶罐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冷却。(2)处理外浮顶罐。一般来说,外浮顶罐起火火势不会太大,因为是只是外浮顶罐的密封圈着火,所以只用对火罐进行冷却处理就行,而临近的火罐可以不用进行冷却处理。在对悬浮顶罐进行水炮冷却时,如果水炮的位置是处于固定的,只要角度稍有不适,那么当消防水炮打到火罐上时,容易造成外浮顶罐出现浮盘倾斜的情况发生,这也增加了灭火的困难。外浮顶罐在进行消防冷却时,可以选择移动型的水力消防炮,把水炮设置在相应的位置上,然后又消防员进行控制操作,完成悬浮顶罐的消防冷却处理。
3.依据石油化厂房特点,建立健全的消防设计方案
3.1石化厂房的竖向布置
我们根据与布置石油化工厂区有关的规范中,明确说明出厂房装置的铺砌,在可以做铺砌的场地内,通过利用这种方法,可以规划出各清场地间的距离,这样既可以为消防赢得相应的时间,也可以赢得相应的检修时间,方便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因此,在当前的各项规范体制结构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相关的具体内容,同时也灵活应用各种消防设备,在遇到危险时,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逃离危险场地和危险物。
3.2厂房的建设高度
石化企业的厂房不能过于太高,不超过30米。我国最高的消防设备才达到24米,因此,在建设石化厂房过程中,应该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厂房过于太高,那么无法展开相应的扑救工作,同时,还应该考虑到消防工作人员所具备的登高能力,据有关研究表明,我国消防员的登高最高高度达到23米,如果超过23米,那么救火工作可能无法进行展开。
3.3厂房层数的设计
通常状况下,在设计建筑过程中,建筑工作者都希望可以在有限的空间里,最大限度对建筑进行布置,并充分利用建筑空间。由于我国现代石油化企业并没有很重视消防,特别是在厂房具有很多层的情况下,更应该注消防安全的问题。在平台以及楼板上,应充分建立相应的设施,避免可燃物出现泄漏的情况,在放置设备中,不要把设备放在多层上,防止在发生火灾之后,无法逃离火灾现场。
3.4完善相关规范体制
在与石油化企业有关的各项规范体制中,对消防道路以及仓库的面积做了很明确的规定,但是却没有明确规定出装置的最大面积以及装置的整体面积。存在这样的情况,显然很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因此,应完善具体规章中所存在不足之处,在实践过程中,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限制石油化公司所占的地面面积,决不能违反具体操作规定,如果与具体操作规定不符,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
4.结语
在设计消防过程中,严格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如果具体规范中存在不足的地方,那么应该及时完善这些不足之地,尽最大努力做好各项消防措施。对于一些大型的建设项目,一定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的加强消防能力的配置,保证做好各项防火措施,确保人们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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