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专利权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专利权人,专利,网络,标准,被上诉人,核心,雨刮器。
专利权人论文文献综述
刘少芳[1](2019)在《基于专利权人视角的全球区块链技术专利发展态势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德温特专利数据库,利用PatentSight分析工具,重点从专利权人角度分析2010—2019年区块链技术专利的发展态势、专利权人、领先机构的研究热点和高价值专利。研究发现,区块链专利申请量自2015年开始爆发式增长,中国的申请量最大,但高价值专利占比低,美国在该领域的研发实力较强。领先机构重点关注用于金融/行政/管理目的的数据处理系统与方法、数字信息传输和电数字数据处理等领域。(本文来源于《科技和产业》期刊2019年08期)
徐倩,李晓曼,郝心宁[2](2019)在《基于核心-边缘结构的玉米转基因技术核心专利权人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改进引用计量方法在识别目标技术领域核心专利权人中的应用,运用社会网络分析中的连续核心-边缘结构模型描绘专利权人引用网络。基于核心度和集中度,划分了专利权人引用网络中的核心主体和边缘主体,并量化各主体在专利权人引用网络中的相对位置。最后,对核心-边缘结构识别的核心专利权人的结果与基于节点入度分析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了核心-边缘结构作为识别核心专利权人的适用性和优势。(本文来源于《农业展望》期刊2019年06期)
管育鹰[3](2019)在《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FRAND声明之法律性质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明确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对标准制定组织作出的"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声明之法律性质,关系到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解决思路的基础理论问题。分析国际通信技术领域主要标准制定组织的专利政策可知,其所要求提交的FRAND声明仅为一种原则性承诺;对FRAND声明的法律性质,国内外理论界和司法界还未形成较为一致的看法,且各种观点都未能做出较深入的分析和诠释。虽然目前各国在实践中都强调FRAND是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与标准实施人在许可谈判中均应遵守的诚信义务,但因缺乏对FRAND声明的法律性质的分析而使得判决说理不够充分。结合我国法律制度传统和国内外相关司法经验,将FRAND声明视为对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设立相关诚信谈判义务的要约邀请,更能合理地阐释其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提高纠纷解决的可预期性。(本文来源于《环球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3期)
胡琨,王兴旺,吉久明[4](2019)在《专利权人商品化动机及政策效果分析——以我国高校转化专利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意义]已有的国内高校专利数据分析主要侧重于揭示专利的数量或基于专利类型及授权情况的质量分析以及高校发明人申请专利的动机,有关产学研合作专利申请动机的研究很少。该研究旨在从合作动机角度分析专利数据,揭示我国高校与企业合作申请或企业接受高校转让许可专利等的专利权人(包括申请进入审查阶段的专利的申请人、授权公告以及转让变更后的权利人(含专利失效前的权利人)的专利商品化动机情况,以及政策对提升专利商品化动机的作用。[方法/过程]构建基于专利授权及专利寿命的专利权人商品化动机模型,并以2000-2009年10年间全国高校转化专利数据及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结论]结果显示,高校已转化专利的专利权人中:国企的专利商品化动机水平较高于其他类型企业,高校的专利商品化动机水平与高校综合实力有关;10年期间的专利商品化动机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不同地区之间的动机水平存在差异,各地区早期的动机水平与其专利资助政策有关,但近期的专利资助政策对专利商品化动机水平的促进作用不大。(本文来源于《情报杂志》期刊2019年06期)
景凯东[5](2019)在《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F/RAND承诺及其对专利权人限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专利附加了标准的力量之后,专利原本所具有的合法垄断权进一步壮大,其市场能力如虎添翼,利益的天平进一步向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一方倾斜。标准制定组织意识到了这种危险的状态,纷纷出台知识产权政策来平衡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人之间的利益,而F/RAND原则就是其中的重要一项。根据F/RAND原则的要求,在标准制定组织采纳专利权人的专利技术为标准之前,需要专利权人做出F/RAND许可的承诺,承诺其愿意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向标准实施人做出专利实施许可。F/RAND承诺作为限制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重要手段,其法律性质尚未有明确结论。对F/RAND承诺法律性质的认定,一方面直接关系到标准实施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权责划分,另一方面则会影响标准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试图通过整合目前学界对于该问题的不同观点,分析各种学说的合理性和不足,探讨F/RAND承诺的法律属性。本文将通过四部分进行论证分析,探讨F/RAND承诺的法律性质,并在此基础上回归本质,分析F/RAND承诺本身对专利权的限制。第一部分主要从基本概念和属性入手,简要介绍标准、专利和标准必要专利。在分析了标准的公共属性和专利的私权属性基础上,进一步介绍了标准与专利结合后标准必要专利的概念和属性。同时对F/RAND承诺的产生逻辑进行了分析,要求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做出F/RAND承诺是标准制定组织限制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一致性选择。第二部分对几种不同的F/RAND承诺法律属性的观点进行了批判性思考。第一种是第叁方利益合同说,该学说认为F/RAND承诺属于第叁方利益合同条款,标准实施人可以作为该第叁方利益合同的受益人;第二种是要约邀请说,该学说认为,F/RAND承诺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向潜在的标准实施人发出的要约邀请,这只表明在标准实施人提出专利实施许可的申请时,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具有提供F/RAND要约的义务;第叁种是强制缔约义务说,该学说认为,应该将F/RAND承诺理解为强制缔约义务,这意味着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对潜在的标准实施者负有不得拒绝的许可义务;第四种是先合同义务说,该学说认为,F/RAND原则下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承诺是一种善意协商义务,换句话说,其实质就是先合同义务。在介绍不同学说的同时,对上述不同学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第叁部分提出以单方允诺的视角来看待F/RAND承诺。在分析了单方允诺的法律特点之后,提出将F/RAND承诺的法律性质认定为单方允诺,可以在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之间建立更加直接的法律关系。一方面可以更好地限制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可以方便标准实施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更符合F/RAND承诺的本真含义和价值导向。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 F/RAND承诺作为一种单方允诺,其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限制。从F/RAND承诺的法律性质出发,以F/RAND承诺的价值视角,提出F/RAND承诺对拒绝许可的限制、对禁令救济的限制和其可诉性。(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07)
彭心倩[6](2019)在《专利强制许可下的专利权人权益保障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专利权人在专利强制许可中的利益损失并非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当然、必要"牺牲"。专利人权益保障不充分会造成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专利权人创新动能减损、技术贸易摩擦加剧等问题,进而影响该制度的实施和正常功能的发挥。公平保障专利权人权益在价值取向上符合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道路选择,在制度逻辑上坚持了我国知识产权激励论和专利契约论的立法初衷,在权利主张上具有知识产权请求权基础。被强制许可专利权人的权益保障应当以激励创新为目标,以公平原则为补偿标准,建立专利实施者与政府区分责任制或双轨责任制,建立经济利益与精神利益、实体权益与程序权益相结合的多元多维权益保障体系。公平保障在经济上应实现以正当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类别化区分,综合考虑个案情形专利使用费裁量标准;在精神利益上维护专利权人的身份标识利益与市场商誉;在程序利益上以预警制度为重点稳定专利权人合理期待。(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9年05期)
徐倩[7](2019)在《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的专利权人关联网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全球科技飞速发展、各国围绕科技创新的竞争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如何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通过识别关键技术对外依存程度提升科技风险防范能力,已经成为我国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专利是科技竞争和经济竞争的核心和焦点,专利权人是专利技术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代表了科技创新的主体。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国家科技风险防范决策支持为导向,对目标技术领域专利权人信息开展系统、全面、客观的分析成为了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本论文以专利人为分析对象,将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应用于专利权人关联网络分析的具体研究中,探测目标技术领域创新主体分布特征、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展示研发个体在整个目标技术领域或行业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发挥的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论文主要研究工作包括以下3个方面:(1)从科技创新和科技风险防范的决策支撑需求出发,为系统揭示目标技术领域研发主体特征,本论文通过专利特征以及专利活动与技术创新活动之间的关联分析归纳得出了包括资源利用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和技术垄断能力在内的专利权人的3种能力要素,构建了专利权人分析综合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将各项能力概念转化为专利权人关联网络层面概念,进而确立了基于专利权人合作关系、专利权人引用关系和专利权人主题关联关系的专利权人关联网络分析3个子模型。(2)构建形成一套完整的基于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的专利权人关联网络分析方法技术体系。(3)以玉米转基因技术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对玉米转基因技术领域专利权人的技术资源利用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垄断能力进行了揭示,并对所构建分析框架和方法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论证。本论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构建了网络视角下的专利权人综合分析模型,并基于该模型,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构建了专利权人关联网络分析方法和技术体系。(本文来源于《中国农业科学院》期刊2019-05-01)
何可[8](2019)在《小小雨刮器引百万官司》一文中研究指出3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敲响了揭牌成立以来的“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卡斯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可公司)与被上诉人法国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以下简称瓦莱奥公司)、原审被告陈少(本文来源于《中国质量报》期刊2019-04-04)
张武军,张唯玮,郭宁宁[9](2019)在《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问题研究——以高通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标准必要专利在标准与专利的整合中应运而生并提升了知识经济效能。但是,专利标准化的同时也扩大了专利权人在相关市场的支配力,很容易产生专利权滥用行为,如不公平高价许可、不合理搭售、无正当理由要求反向许可等。以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切入点,以高通案为例,分析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问题,针对反垄断法体系,从立法与执法两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反垄断诉讼提供借鉴。(本文来源于《科技进步与对策》期刊2019年07期)
梁潇,张丽玮[10](2019)在《基于专利合作网络的专利权人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将通过专利合作网络实现对专利权人的研究。以德温特数据库中的整车控制系统专利为例,绘制专利合作网络,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网络密度、中心势、中心性等指标进行分析。并结合专利申请的发展趋势,发现主要合作团队,判断技术发展趋势,识别核心竞争对手,研究核心企业在技术领域中所发挥的作用。(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9年01期)
专利权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为改进引用计量方法在识别目标技术领域核心专利权人中的应用,运用社会网络分析中的连续核心-边缘结构模型描绘专利权人引用网络。基于核心度和集中度,划分了专利权人引用网络中的核心主体和边缘主体,并量化各主体在专利权人引用网络中的相对位置。最后,对核心-边缘结构识别的核心专利权人的结果与基于节点入度分析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了核心-边缘结构作为识别核心专利权人的适用性和优势。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专利权人论文参考文献
[1].刘少芳.基于专利权人视角的全球区块链技术专利发展态势分析[J].科技和产业.2019
[2].徐倩,李晓曼,郝心宁.基于核心-边缘结构的玉米转基因技术核心专利权人分析[J].农业展望.2019
[3].管育鹰.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FRAND声明之法律性质探析[J].环球法律评论.2019
[4].胡琨,王兴旺,吉久明.专利权人商品化动机及政策效果分析——以我国高校转化专利为例[J].情报杂志.2019
[5].景凯东.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F/RAND承诺及其对专利权人限制[D].山东大学.2019
[6].彭心倩.专利强制许可下的专利权人权益保障论[J].政治与法律.2019
[7].徐倩.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的专利权人关联网络研究[D].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
[8].何可.小小雨刮器引百万官司[N].中国质量报.2019
[9].张武军,张唯玮,郭宁宁.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问题研究——以高通案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9
[10].梁潇,张丽玮.基于专利合作网络的专利权人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