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弱势居住群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弱势群体,群体,弱势,日本,社会,住房,福利。
弱势居住群体论文文献综述
[1](2018)在《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开展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一文中研究指出宁政办[2018]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宁德市开展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4月17日宁德市开展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本文来源于《宁德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18年04期)
黄明华,李冠元,刘伟凯[2](2015)在《关于城市居住用地分类与弱势群体保护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颁布实施为我国未来城市土地使用指明了方向,然而城市居住用地在土地使用规划中却面临着分类单一的窘境,这使得规划无法体现城市中不同人群对居住用地的不同需求,更缺乏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关注。现从我国城市居住用地分类现状的局限性出发,分析了居住用地在城镇化视角下的体现,从弱势群体保护的角度对其进行深入思考,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经验,提出了改进建议:将"一类居住用地"细分为传统民居类低层位宅用地和别墅类低层位宅用地:将"二类居住用地"细分为保障性住房用地和普通住宅用地;在"叁类居住用地"中增加未取得本地城市户口的低收入家庭的住宅用地并认为,虽然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应体现在规划编制、管理、实施及政府公共政策的诸多方面,但作为城市规划的基本依据,用地分类标准还是应该表达我国从中央政府到规划行业对弱势群体基本利益的保护。(本文来源于《城市规划学刊》期刊2015年04期)
刘晓梅,西萌,刘杰[3](2014)在《日本城市弱势群体居住福利政策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住房问题已经演化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更为严峻,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居住福利政策。日本在弱势群体居住福利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中有很多成功的经验,本文通过介绍其政策特点,为我国居住福利政策的完善提供借鉴与参考,以更好地解决我国弱势群体的居住福利问题。(本文来源于《长春大学学报》期刊2014年11期)
刘杰[4](2013)在《日本弱势群体的居住福利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老龄化社会发展迅速、残疾人口众多、无家可归者问题严重的国家,因此日本的弱势群体的数量和比例都非常高,而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也相当严峻。针对这种状况,日本政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方式来解决弱势群体的居住福利问题。虽然近年来日本经济陷入了不景气的泥沼,但是日本政府仍然没有忽视对弱势群体居住福利方面问题的关注。针对弱势群体的居住福利问题,不仅制定了相关的扶助政策,也加大了资金投入和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的力度。尤其是一直以来的公营住宅和公团住宅以及金融公库制度,对弱势群体的住房改善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向“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又迈进了一大步。不仅如此,日本政府针对特定的弱势群体,如灾民、无家可归者、老年人、残疾人等都有不同的政策,目标性非常强,效果也很显着。日本政府对灾民的居住福利政策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叁级居住体系的营建上,从临时避难所、应急临时住宅、再到永久住宅,及时有效地保障了灾民各个阶段的居住权利,并且对每个时期的居住设施都有严格的标准,防止出现二次伤害的发生。并且对灾民的灾后重建住房或租房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满足了灾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居住要求的实现。日本的无家可归者很多聚居在比较大的公园附近,对周围的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很大程度的影响,造成了周围居民、无家可归者、公园管理者和政府的多方对立局面,也造成了很多治安问题和环境问题。为了解决这种紧张局面,日本政府采取了灵活的政策,将民间富余的住宅以政府的第叁方担保的名义租赁给无家可归者,由政府支付绝大部分的房租,并联合当地的社会团体和法人,为无家可归者提供相应的工作机会,从根本上解决无家可归者的居住福利问题。日本的经济发展程度比较高,残疾人数量也比较多,根据厚生省平成20年的统计数据可知,日本智力、精神、身体残疾人的总人数超过600万,这些残疾人劳动能力受到限制、劳动报酬和劳动机会也大打折扣,因此独立解决居住问题的能力也会比较弱,而由于身体和心理的康复治疗需求,更需要有配备无障碍设施和一定医疗条件的住宅,高标准的居住需求和低程度的支付能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日本政府对残疾人入住公营住宅和公团住宅采取了优先原则,并且也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他们改造居住设施,因此日本在家居住的残疾人口超过8成。同时日本也是老龄化程度很高的国家,65岁以上老年人所占比例2000年为17%,2007年为20.1%,并且预计在2035年这个数字会达到33.7%,2055年还将会达到40.3%。日本的老龄化问题给居住福利等诸多工作都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为了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问题,日本政府先后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保障老年人居住福利,使有尊严、有活力地安心生活。综上所述,日本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居住福利政策都起到了积极的效果,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国自80年代房改以后,在住宅市场的发展上的一些问题逐渐暴露,住宅上的贫富差距日益显现,尤其是2000年以来随着房价的过快上涨,引发了很多关于居住问题的探讨,而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更是引起了我们的担忧。中国的国情与日本有相似之处,而中国在这一方面的工作也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有必要对比日本在居住福利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为我国的居住福利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参考。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国家也有能力和责任解决弱势群体的居住福利问题,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些关于居住福利的问题单单依靠市场的力量是很难达到的,因此政府必须运用宏观调控和行政手段来强力推行,应该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政策上加以扶持、用法律手段进行保护,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作用,加大地方分权的力度,调动民间资本,为全面解决中国弱势群体的居住福利问题尽心尽力。(本文来源于《东北财经大学》期刊2013-11-01)
武中哲[5](2013)在《住房新弱势群体的形成原因及消解路径——以大学毕业生城市就业居住过渡期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居住过渡期是大学生毕业到结婚成家这一段时期。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大学毕业生的居住条件发生分化,一部分毕业生在毕业后陷入居住困难的境地。单位制度的改革、劳动力市场分割以及高等教育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交互作用是导致这个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其结果是这个群体的居住困难与居住分化并存,在社会和经济层面导致诸多负面后果。现有的公租房建设应当更加关注新毕业大学生群体的需求特点,侧重于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采取措施为这个群提供有效的住房阶段性保障。(本文来源于《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4期)
邹晖,罗小龙,涂静宇[6](2013)在《小产权房非正式居住社区弱势群体研究——对南京迈皋桥地区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以南京市城郊结合部小产权房社区为案例,研究小产权房社区的社会构成、购房动机、居民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对产权的认知走向。研究表明,城乡土地双轨制和巨大经济利益是小产权房产生的主要原因;在房价高企的时代,小产权房已经成为城市弱势群体解决住房的重要途径;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也正是民意所向,这需要进一步的制度创新探索。(本文来源于《城市规划》期刊2013年06期)
杨岑[7](2010)在《浅析我国社区弱势居住群体住房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社区弱势居住群体住房问题是城市社会学主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关系到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现拟从介绍我国社区弱势居住群体的现状入手,分析我国社区弱势居住群体住房问题的成因,并提出解决我国社区弱势居住群体住房问题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民营科技》期刊2010年09期)
赵衡宇,陈琦[8](2010)在《社会资本视域下的低收入群体居住消费及其弱势性》一文中研究指出首先论述了弱势群体社会资本的现状困境,基于社会空间机制,讨论了在社会资本这一新的视域下弱势群体居住空间的现象表征、潜在的问题因素及其对于社会资本建构的不利影响。(本文来源于《消费导刊》期刊2010年03期)
王彬彬[9](2009)在《构建我国的居住权制度——基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居住权制度最早起源于古罗马法中的人役权,其设立的初衷在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然而,我国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最终删除了草案中关于居住权的制度。(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9年34期)
徐琴,刘国鑫[10](2009)在《居住安置的空间区位差异与弱势群体的社会适应——对江苏A市两个失地农民安置区的定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失地农民作为城市弱势群体的一类,其居住安置模式主要有原地安置和偏远化安置两种。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原地安置区的失地农民与偏远化安置区的失地农民相比,征地拆迁之后的社会适应程度更高,前者在就业机会以及实际就业率方面较后者有明显的优势,对于自身目前的生活满意度相对较高,交往方式更接近于城市社区居民的交往,城市认同感也相对较好。而偏远化安置区的失地农民就业困难较为突出、生活满意度明显低下、社会交往受限制、心理上的城市认同感较差。显然,不同的居住安置区位对于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具有明显的影响。因此,积极探索社区混合居住的安置模式,是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困难和生活困境的有益途径。(本文来源于《江海学刊》期刊2009年06期)
弱势居住群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颁布实施为我国未来城市土地使用指明了方向,然而城市居住用地在土地使用规划中却面临着分类单一的窘境,这使得规划无法体现城市中不同人群对居住用地的不同需求,更缺乏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关注。现从我国城市居住用地分类现状的局限性出发,分析了居住用地在城镇化视角下的体现,从弱势群体保护的角度对其进行深入思考,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经验,提出了改进建议:将"一类居住用地"细分为传统民居类低层位宅用地和别墅类低层位宅用地:将"二类居住用地"细分为保障性住房用地和普通住宅用地;在"叁类居住用地"中增加未取得本地城市户口的低收入家庭的住宅用地并认为,虽然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应体现在规划编制、管理、实施及政府公共政策的诸多方面,但作为城市规划的基本依据,用地分类标准还是应该表达我国从中央政府到规划行业对弱势群体基本利益的保护。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弱势居住群体论文参考文献
[1]..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开展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J].宁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
[2].黄明华,李冠元,刘伟凯.关于城市居住用地分类与弱势群体保护的思考[J].城市规划学刊.2015
[3].刘晓梅,西萌,刘杰.日本城市弱势群体居住福利政策分析[J].长春大学学报.2014
[4].刘杰.日本弱势群体的居住福利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D].东北财经大学.2013
[5].武中哲.住房新弱势群体的形成原因及消解路径——以大学毕业生城市就业居住过渡期为例[J].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3
[6].邹晖,罗小龙,涂静宇.小产权房非正式居住社区弱势群体研究——对南京迈皋桥地区的实证分析[J].城市规划.2013
[7].杨岑.浅析我国社区弱势居住群体住房问题[J].民营科技.2010
[8].赵衡宇,陈琦.社会资本视域下的低收入群体居住消费及其弱势性[J].消费导刊.2010
[9].王彬彬.构建我国的居住权制度——基于弱势群体的保护[J].法制与社会.2009
[10].徐琴,刘国鑫.居住安置的空间区位差异与弱势群体的社会适应——对江苏A市两个失地农民安置区的定量研究[J].江海学刊.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