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齐克论文_闫绪

导读:本文包含了诺齐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正义,权利,罗尔斯,洛克,太和,平等主义,自然法。

诺齐克论文文献综述

闫绪[1](2019)在《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理论》一文中研究指出罗尔斯与诺齐克关于正义的内涵产生了观点的碰撞,罗尔斯主张基于平等的分配正义理论,诺齐克主张保障权利的持有正义理论。文章分别列举了罗尔斯与诺齐克的观点,并分析了二者观点的分歧之处,指出应当择取合理之处为我国所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9期)

陈丽[2](2019)在《罗尔斯第二正义原则——在德沃金和诺齐克之间》一文中研究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罗尔斯、德沃金、诺齐克以自由而平等的人为逻辑起点行进在同一条道路上,坚持正当之于善的优先性。因此,自由主义内部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责难便主要集中于第二个正义原则,激进的平等主义者德沃金认为其不够平等,极端的自由主义者诺齐克认为其严重损害自由。这些批评虽从根本上揭示了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某些内在缺陷,但并不足以撼动其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来源于《理论观察》期刊2019年06期)

曹乙龙[3](2019)在《罗尔斯的正义共识是无根之共识吗?——诺齐克对作为公平的正义之批判》一文中研究指出诺齐克不相信罗尔斯公平正义这种通常形式的分配正义有可靠的逻辑和道德基础。他批评它们的非历史原则、模式化和接受者正义的弱点。他不认同差异原则,认为它充满反例,侵犯个人权利。差异原则无论对于重迭共识还是平等主义都是一个难点,它关乎平等的范围和限度。诺齐克的个人自愿行动的权利转让体系对社会本身的理念、全面的政治关系的考虑不完全周全,它偏重道德基础论证,但缺乏共识性考虑。不难看出,罗尔斯的正义共识理想比之诺齐克的权利正义观就缺乏理论基础。(本文来源于《理论界》期刊2019年05期)

姚金雪[4](2019)在《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诺齐克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坚持自由至上主义,捍卫个人权利,提出了以权利为核心的正义思想。他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运用独特的着述方式详细地论证了持有正义理论,为探究正义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在学术界引发了有关正义理论的争鸣,为构建合理的正义理论提供了理论基础。正义问题是一个历史性话题,不同时期、不同的学者对于正义有不同的理解。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在福利社会展露弊端的背景下提出,平等分配受到质疑。他批判地继承了洛克、康德和斯密等人的思想,对现代自由主义平等正义观提出了质疑。持有正义理论以权利立论,并从个人权利理论出发提出了持有正义叁原则,如果一个人的持有符合获取正义、转让正义和矫正正义原则就对其持有拥有权利,这份持有即为正义的。持有正义理论一经提出就引发了学界争鸣,罗尔斯、柯亨和麦金泰尔分别从自由至上、维护社会主义正当性和德性的角度批判了诺齐克的正义理论,揭示其理论存在缺陷。诺齐克承认其理论缺乏人情味,于是在后期思想中弱化了权利义务论立场,并平衡了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本文客观分析了其理论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吸收理论精华,以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正义体系。文章运用了历史分析法探究持有正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以及思想渊源,把握其理论发展脉络;运用比较分析法探究学者对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的批判,综合分析其合理性与局限性;运用定性分析法对诺齐克后期思想相关材料进行分析。(本文来源于《燕山大学》期刊2019-05-01)

刘书含[5](2019)在《从科恩对诺齐克理论批判反观其政治哲学思想》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由"和"平等"问题自古希腊以来,便是重要的论题之一。1974年,诺齐克发表着作《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提出了一种基于权利的持有正义理论,为资本主义的正当性提供证明。科恩作为分析马克思主义者,站在社会主义平等主义的立场上,对诺齐克的自由至上主义进行反驳,力图进一步重申与构建社会主义平等主义的政治哲学观。他对诺齐克自由之上理论的批判,理性地阐述了社会主义观点并为社会主义进行辩护。(本文来源于《青年与社会》期刊2019年05期)

郭一辉[6](2019)在《从“各正性命”“保合太和”看罗尔斯与诺齐克的公平之争》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关于公平正义的讨论上,罗尔斯与诺齐克的争论一直是政治哲学界人士十分关注的话题。关于他们的这一讨论,早在数千年前的《易传》就已经给出了辩证性的解释。《易传》在《文言·乾卦》中提出"各正性命""保合太和"的思想,不仅明确地阐述了周易的政治观,也通过对"性""命"与"太和"的描述,直接且有力地对罗尔斯与诺齐克在个人基于天赋基础上的分配以及对国家功能认识上的分歧进行源头上的阐释,从而为其公平之争提供一个有效的评价。(本文来源于《丽水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韩涛泽[7](2018)在《洛克与诺齐克的“自然状态”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洛克和诺齐克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们,自由、平等、生命权和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然而,洛克的自然状态具有较浓的宗教神学色彩,诺齐克的自然状态则少有神学方面的引证;关于国家的形成,洛克坚持一种"隐蔽的手的解释"的契约论,诺齐克则坚持一种"看不见的手的解释";在个人权利方面,诺齐克不接受"权利功利主义",坚持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而洛克对个人权利的坚持相比而言没有那么极端;在财产权方面,洛克关注的是获得的正当性,而诺齐克除此之外还关注"转让正义"和"矫正正义"。(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9期)

晏扩明[8](2018)在《“自我所有权”与“私有财产权”之辩——浅析科恩对诺齐克的批判》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我所有权"的概念有其自身的演绎和发展过程。立足于"自我所有权"概念自身的逻辑,就能够厘清自由至上主义对"自我所有权"与"私有财产权"的混淆使用,从而有力地批判自由至上主义对"私有财产权"所做的道德辩护。科恩基于社会主义平等原则,在对诺齐克自我所有权原则进行反驳的同时,澄清了被自由主义混淆了的"自我所有权"与"私有财产权"概念,为人类社会的运行机制提出了一种可能的良序状态。不过,科恩仅仅是从个体出发去审视自我所有权下的私有制原则,缺乏一种从超越个体的人的"类本质"去看待该问题的视角。(本文来源于《理论与现代化》期刊2018年05期)

付冬丽[9](2018)在《诺齐克的普遍怀疑与质疑》一文中研究指出上世纪70年代《正义论》的问世,使沉寂许久的政治哲学一时重新得到了蓬勃发展。叁年后诺齐克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作为《正义论》的有力挑战,使得诺齐克扛起了复兴古典自由主义的大旗,然而其思想中普遍怀疑和质疑的方法论却显得颇为奇特,像掷入大海的沉石一样,一时激起千层浪。他自己虽抽身离开,无意成为新右派的精神领袖,但是其与他人的论战,我们仍可在其书中找寻得到。(本文来源于《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4期)

杨一哲[10](2018)在《对诺齐克国家理论的批判—现代国家理论的原则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诺齐克在《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阐述了他的国家理论,即“最小国家”。这一理论也是古典自由主义国家观的典型代表,从国家的产生、功能、范围、可欲性方面系统地展示古典自由主义者的国家理想。无论是从理论的系统、完整性上说,还是从诺齐克对理想国家状态(乌托邦结构)的描述来看,最小国家的确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和吸引力,但是,实践的经验却无法为其可行性提供证明。有学者指出,正是古典自由主义、古典经济学派的故乡——英国,通过国家权力对本国的贸易保护,把英国的制造业和航海业提升到一个别国无法与其自由竞争的地位,然后向别的国家苦口宣传自由贸易的好处和国家干预的坏处。显然,在国家发展阶段,连“守夜人”国家观的故乡都是用国家权力帮助自己成为海上霸主和“日不落帝国”的。可见,在社会发展中“最小国家”其实并不是一个最优选项,尤其对于正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既要在国际竞争中尽可能获利,也要满足国内日益增长和复杂的统治需要,一种让它保持在“最小”范围的理论肯定无法被采用。从诺齐克的立场出发,古典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立场让他将个人权利放在核心位置,为了不让对自由威胁最大的权力侵犯个人权利,只好把国家限定在最小范围,满足基本的保护需要和裁判需要,除此之外不给权力任何正当性空间。可以说,“最小国家”理论是最能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的国家理论,但它不是能让权力更好发挥作用的国家理论。从逻辑上看,“最小国家”是通过划定一个固定的权力运行范围来寻求国家存在的正当性,通过这种僵化的范围显然无法满足现代国家的统治需要。为了寻找符合现代国家统治需要的现代国家理论,要求我们必须要以动态的眼光看待权力运行的范围,给权力一定空间,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给范围赋予弹性化性质,在保证不侵犯权利的基础上,让权力能够在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用“有效性”概念来考量权力运行的结果,是权力运行范围保持弹性的必需要素,也是现代的国家理论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同时,法治和民主的完善与健全是使“有效性”有效的必要保障。当然,诺齐克的国家理论中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方面。总之,通过对“最小国家”理论的批判和借鉴,使我们清楚现代的国家理论应该在个人权利的边界约束下,配套以健全的法治和民主制度,用“有效性”概念考量国家权力运行范围,不再僵化地限定一个“范围”,从而能够给国家在社会进步中更好发挥作用的需要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本文来源于《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期刊2018-05-01)

诺齐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罗尔斯、德沃金、诺齐克以自由而平等的人为逻辑起点行进在同一条道路上,坚持正当之于善的优先性。因此,自由主义内部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责难便主要集中于第二个正义原则,激进的平等主义者德沃金认为其不够平等,极端的自由主义者诺齐克认为其严重损害自由。这些批评虽从根本上揭示了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某些内在缺陷,但并不足以撼动其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诺齐克论文参考文献

[1].闫绪.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理论[J].法制与经济.2019

[2].陈丽.罗尔斯第二正义原则——在德沃金和诺齐克之间[J].理论观察.2019

[3].曹乙龙.罗尔斯的正义共识是无根之共识吗?——诺齐克对作为公平的正义之批判[J].理论界.2019

[4].姚金雪.诺齐克持有正义理论研究[D].燕山大学.2019

[5].刘书含.从科恩对诺齐克理论批判反观其政治哲学思想[J].青年与社会.2019

[6].郭一辉.从“各正性命”“保合太和”看罗尔斯与诺齐克的公平之争[J].丽水学院学报.2019

[7].韩涛泽.洛克与诺齐克的“自然状态”比较[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8

[8].晏扩明.“自我所有权”与“私有财产权”之辩——浅析科恩对诺齐克的批判[J].理论与现代化.2018

[9].付冬丽.诺齐克的普遍怀疑与质疑[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10].杨一哲.对诺齐克国家理论的批判—现代国家理论的原则初探[D].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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