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宪法序言中存在着"中国人民"与"中国各族人民"两种表述方式,这种话语表达上的区分到底有无意义?通过对宪法序言内中国人民与中国各族人民、大民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等几组"民族"话语表达逻辑分析得出这种区分是有意义的,是立法者立法技术的彰显。"中华民族"入宪这一变化,从结构上改变了原有宪法文本中的民族意涵,其立足点在于规范和调整国家处理民族关系的任务与目的。应牢牢把握我国是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坚定不移地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宪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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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赵莹莹
关键词: 宪法序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华民族,中国人民,中国各族人民
来源: 西部法学评论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宪法
单位: 中央民族大学
基金: 2019年宁夏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宁夏地方行政机构改革面临的问题及优化路径分析》(课题编号:2019NXFXH3)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 D921
页码: 25-35
总页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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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宪法序言论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论文; 中华民族论文; 中国人民论文; 中国各族人民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