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国土资源局黑龙江省讷河市161300
摘要:为科学指导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竣工验收等阶段耕地质量评价工作的开展,拟探索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提升评价方法与思路。基于农用地分等与定级方法,分别对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和级别进行评价,并以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土地整治项目为例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经土地整治后研究区内耕地质量等别和级别均有所提升,其中国家自然等别平均提升0.69等,最低提升0.04等,最高提升1.76等;国家利用等别平均提升0.50等,最低提升0.03等,最高提升1.36等;耕地质量级别平均提升1.10级,最低提升0.11级,最高提升3.18级。研究结果表明,基于农用地分等与定级的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结果能够全面地反映项目区内耕地质量及其变化情况,研究可为土地整治项目区内耕地质量评价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土地整治;分等;定级;耕地质量;评价
1研究思路与方法
1.1研究思路
1.1.1土地整治工程对耕地质量因素影响分析
目前,土地整治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工程。其中,土地平整工程包括格田整理、坡改梯工程以及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等。在土地平整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表土剥离、田面平整、客土回填等工程措施可增厚有效土层,消除田面坡度;通过一定的机械工程措施或爆破改土等方式可有效消除地表岩石露头度;通过对田块进行有效归并和分割,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田块形状与耕作条件。灌溉与排水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对灌排渠系及其建筑物的改造与更新,可有效提升项目区灌溉保证率与排水条件。田间道路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新建、整治田间道与生产路,可提升项目区道路通达度,改善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条件。土地整治工程对耕地质量等别和级别因素影响见图1。
1.1.2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方法选择
基于对评价方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实用性的考虑,本研究基于农用地分等与定级的方法,建立服务于土地整治项目的耕地质量评价方法。通过对整治后分等、定级相关因素重新定量分析,以整治前后耕地质量等别和级别的变化情况来确定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提升效益,从而客观体现土地整治对耕地质量提升的积极作用。
1.1.3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流程
首先,根据土地整治工程实施对农用地分等、定级因素的影响,参考农用地分等、定级相关研究方法和成果,确定土地整治项目区分等与定级指标体系,并结合已有资料和项目区实际获取整治前耕地质量等别与级别状况。然后结合项目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借鉴已实施整治项目经验,结合实地勘察分析耕地分等、定级因素可改良程度,重新量化整治项目实施后各因素指标分值,获取整治后耕地分等、定级指数及相应等别和级别。为保证测算结果的可比性,研究区分等与定级指标体系、测算方法等仍沿用整治前分等定级成果。最后对比分析土地整治前后耕地分等与定级指数变化情况以及耕地质量等别与级别变化情况,获取整治前后耕地质量提升情况,具体研究技术流程见图2。
图2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提升评价研究技术流程
1.2研究方法
1.2.1整治前后农用地分等评价方法
农用地分等采用逐级修正的方法,在标准耕作制度下,基于指定作物光温生产潜力指数,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自然质量分,经作物的产量比系数修正后得到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然后进行土地利用系数修正,得到农用地利用等指数,并据此分别划分农用地的自然等和利用等。本研究采用因素法进行农用地分等评价。整治前后分等单元的等别提升情况利用整治前后耕地自然等指数和等指数的差值来测算。利用整治后等指数提升值除以等别划分的等指数间距来确定各评价单元等别提升情况。利用面积加权平均法确定整治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来反映整治前后整个项目区等别提升情况。
1.2.2整治前后农用地定级评价方法
本研究选取修正法对项目区内耕地进行定级测算,即在农用地分等指数的基础上,选择区位条件、耕作便利条件等因素,对分等指数进行系数修正,最终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定级指数,并采用等间距法划分农用地级别。整治前后定级单元的级别提升情况利用整治前后耕地定级指数的变化来测算。利用定级指数提升值除以级别划分中定级指数间距确定各评价单元级别提升情况。利用面积加权平均法确定整治后耕地平均质量级别来反映整治前后整个项目区级别提升情况。
2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来源
2.1研究区概况
项目区位于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境内,地理位置介于104°35'07″~104°39'38″E,30°59'28″~31°2'26″N,包括集凤镇石垭子村和南华镇金盆村、严家湾村、西山村、石墙村、高桥村6个行政村,建设规模997.52hm2。项目区内地貌类型为丘陵地带,兼有浅丘和深丘河谷。项目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4.8~15.5℃,年降水量800~1000mm。项目区包括集凤镇的1个行政村,人口1355人,以及南华镇的5个行政村,人口6465人。
2.2数据来源
本研究中主要数据来源:a.中江县2012年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b.2013年土地变更数据库;c.耕地地力评价数据库;d.中江县土壤图(从相关农业部们获取的电子图);e.项目区1:5000土地利用现状图;f.实际调研数据。
3结果与分析
3.1项目区整治前农用地分等与定级
3.1.1项目区农用地分等指标体系与等别现状
根据项目区所在地中江县2012年农用地分等完善成果,项目区分等所采用的指标有9个,分别为有效土层厚度、表层土壤质地、剖面构型、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排水条件、地形坡度、灌溉保证率、地表岩石露头率。标准耕作制度为小麦—水稻、小麦—玉米,一年两熟。
3.1.2项目区农用地定级指标体系与级别现状
由于项目区所在地目前还未完成农用地定级工作,因此要建立定级指标体系后方可进行耕地质量级别测算。修正法农用地定级主要体现了农用地级别是农用地等别在资源属性因素方面的细化和在社会经济属性因素方面的深化,需要增加分等过程中没有考虑到的部分因素。定级因素分为必选因素和可选因素2个部分,必选因素包括土地区位因素和耕作便利因素。参选因素包括局部气候条件、地形、土壤条件、水利情况、土地利用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和利用方式等。
3.2项目区农用地分等与定级因素提升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现状,项目区内存在灌溉保证率、有效土层厚度、地形坡度等多种耕地质量等别限制因素。依据四川省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结合中江县已实施耕地整治项目经验以及实地勘察分析确定项目区各个评价单元内每个指标因素通过土地整治工程实际可达到的理想值(表1)。根据项目区耕地质量级别现状,整治前项目区内田间道路分布不均,部分田块形状较差,不利于田间耕作。依据四川省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结合实地勘察,对项目区内田间道路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并对田块进行合理归并和分割设计。同时,借鉴附近已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经验,结合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确定土地整治后项目区各村预计新增耕地面积。最后,划分土地定级单元并测算出土地整治后各单元定级因素可达到的指标分值。
注:“—”表示没有改良提升的空间,未进行可达理想值分析。
4结束语
本研究以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土地整治项目为例,应用农用地分等与定级方法,通过对整治后相关分等、定级指标进行更新量化,测算出整治后耕地质量等级状况。通过对比整治前、后耕地质量等指数与定级指数以及等别与级别变化情况,分析整治前、后耕地质量提升情况。评价结果显示,基于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可充分体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对耕地质量变化的影响,是一种切实可行、值得推广的方法,此方法可为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分析、规划设计中耕地质量提升目标设定以及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耕地质量提升绩效评估等工作的实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余建新,魏巍,廖晓虹,彭云,廖丽君,赵永丽.土地整治项目区农用地质量分等方法的修正[J].农业工程学报,2013,10:234-240.
[2]孟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管绩效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