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结构的语义角色及其焦点指派

“是……的”结构的语义角色及其焦点指派

侯颖[1]2004年在《“是……的”结构的语义角色及其焦点指派》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主要讨论了带有动词核心的“是……的”结构的语义角色及其焦点指派问题,讨论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的”结构的研究综述:介绍“是……的”结构的研究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这些研究对我们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二)“是……的”结构在句法上有叁个限制性条件:并非所有的谓词性结构都能构成“是……的”结构,“是……的”结构的初始形式必须是一个主谓结构,“是……的”结构对进入其中的动词具有选择性限制关系。“是……的”结构的功能是分裂一个主谓结构。 (叁)分析17种语义角色在“是……的”结构中的共现关系,由这种共现关系总结出17种语义角色在37种配位序列中的原型性效应。“是……的”结构的及物性分析则为这种语义角色的原型性效应以及“是……的”结构对不同动词的选择性限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焦点即说话者和听话者之间的一种非共享信息,其类型只有一种——信息焦点。“是……的”结构是焦点敏感式,其间的任何成分原则上都可以成为焦点。“是……的”结构的焦点指派有无标记指派和有标记指派两种类型,前者呈现出一种固定性特征,后者呈现出一种浮动性特征。不同语义角色在被指派为焦点时形成一个强式等级序列:施事>方式>时间>场所>命题>原因>源点>受事>工具>范围>与事>{材料,主事,致事}>{感事,终点}>系事。而话题及其特征使得“是……的”结构的有标记焦点指派呈现出一种动态求解的态势。 (五)“是……的”结构的a式——“主语+(是)+状语+动词+的+宾语”和b式——“主语+(是)+状语+动词+宾语+的”的转换并不具有普遍性,把“是……的”结构等同于英语“It is……that”分裂句是一种偏激的做法,忽略了语言事实。

蔡永强, 侯颖[2]2016年在《汉语分裂句的焦点及其指派规律》文中研究表明原则上,汉语分裂句之"是"和"的"中间的任何成分都可以成为信息焦点。汉语分裂句的焦点指派有两种基本形式:无标记指派和有标记指派;前者呈现出一种固定性特征,后者呈现出一种浮动性特征。不同语义角色在焦点的有标记指派过程中体现出充当焦点的不同能力,形成一个被指派为焦点的强式等级序列:施事>方式>时间>场所>命题>原因>源点>受事>工具>范围>与事>{材料,主事,致事}>{感事,终点}>系事。

蔡永强, 侯颖[3]2017年在《汉语分裂句的焦点及其指派规律》文中研究指明原则上,汉语分裂句中"是"和"的"之间的任何成分都可以被指派为信息焦点。汉语分裂句的焦点指派有两种基本形式:无标记指派和有标记指派;前者呈现为一种固定性特征,后者呈现为一种浮动性特征。不同语义角色在焦点的有标记指派过程中充当焦点的能力不同,形成一个被指派为焦点的强式等级序列:施事>方式>时间>场所>命题>原因>源点>受事>工具>范围>与事>{材料,主事,致事}>{感事,终点}>系事。同时,话题对汉语分裂句的焦点指派也表现出一定的制约性。

屠爱萍[4]2013年在《现代汉语判断性事件的句法语义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献关于现代汉语判断性事件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判断句和“是·的,,句的讨论中,将其纳入事件结构的框架,对其进行句法语义等多方面的综合观察尚为罕见。本文以“语法研究的叁个世界”为观察视角,在事件结构的框架下对判断性事件的句法语义等方面进行了纵横交错的立体分析。本文的研究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对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相关研究进展、本文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等进行了概括性的说明。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简要说明了文献及本文根据研究目的对“事件’的不同界定,介绍了事件语义学的研究方法,并讨论了将“事件”和“事件结构”引入语法研究的缘由,本文赞同事件结构、句法结构和谓语的论元结构同构的观点,并将其作为我们对判断性事件进行句法语义分析的理论基础。第叁、四、五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从句法语义等方面对判断性事件进行统一的的立体分析,论述了判断性事件及其他类型事件之间的关系。第叁部分首先介绍了本文观察和分析语言事实的视角:语法研究的叁个世界,并在对文献评述的基础上,提出我们的假设,结合提升分析和空语类理论对含“是”,判断性事件进行综合的分析,认为含“是”判断性事件是由提升动词“是”及其补足语构成,判断的内容可归纳为叁种关系:论元或类论元之间的关系、事件元及其论元或类论元之间的关系和类复句的事件链关系。第四部分在对文献评述的基础上,对“S是X的”这种特殊的形式判断性事件进行了综合分析,从组形、释义和传息叁个方面,对不同角度的分析进行了综合的处理,并结合对集结点“是”和“的”的分析,根据“S是X的”各下位变体所表达的意义和传递的信息的不同,将其分为叁类:第一类判断的是“X的”及其类论元之间的关系:第二类除了第一类判断的关系,同时判断“X”及其论元或类论元之间的关系:第叁类除了判断第一、二类判断的关系,同时还可以突显“X”中某个组成部分的特征。第五部分在句位变体理论的基础上,对判断性事件“S是X的”及其变体进行了描写,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判断性事件和叙述性事件、描写性事件之间的关系。第六部分是结论和展望,概括了本文的主要内容,说明了本文研究的局限性,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祁峰[5]2012年在《现代汉语焦点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焦点研究已成为国内语法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许多学者结合汉语事实,用不同的语言观、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焦点现象,产生了大量的文献和丰富的结论。但是由于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理论背景与思考模式,以及他们对汉语事实的理解上的不同,使得他们对焦点现象产生了不同的诠释,焦点问题研究中尚存较大分歧。本文尝试对现代汉语焦点研究中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对相关现象进行梳理和解释,此项研究将有助于现代汉语焦点问题研究的全面化和深入化。本文分为十二章,具体如下:第一章是引言。主要介绍研究的对象、研究的意义、研究的内容与研究方法,并对语料的来源进行了说明。第二章是焦点的概念与本质。回顾了国内外代表性的观点,分析了与焦点概念有关的新信息、排他性、突显性等问题,并提出了焦点的概念:焦点是说话者用超音段的、局部性的韵律语法手段,对话语中某些片断进行突显操作;在说话者的焦点选择中,既需要照顾话语整体及其部件突显自身重要性的要求,又需要根据自己的交际目的来处理这些要求;焦点的选择,最终决定了话语的建构。第叁章是焦点的类型。回顾了国内外代表性的观点,分析了与焦点类型有关的信息焦点的分化、宽焦点、焦点算子与焦点标记、焦点操作策略等问题,区分了两种焦点强迫形式:“独立的焦点强迫形式”与“非独立的焦点强迫形式”,前者要求自己成为句子的焦点;后者要求句中另外的某一成分成为句子的焦点,包括焦点标记和焦点算子,并从基于焦点强迫形式与基于说话者焦点操作策略两个视角提出了焦点的类型系统。第四章是焦点的实现方式——句子重音。回顾了前人对焦点和重音关系的研究,提出了焦点的两种重音配置模式:常规配置模式与非常规配置模式,前者是指使用一般重音,后者是指使用特别重音,分别对应于焦点操作的顺向策略与逆向策略,并讨论了与新信息有关的焦点韵律表现问题。第五章是汉语若干“焦点强迫形式”辨析。区分了焦点强迫形式与焦点操作策略这两个层次,认为重音是焦点的表现形式,其他的词汇形式和句法形式都是焦点强迫形式,但说话者既可以采取顺向策略满足它们的要求,也可以采取逆向策略不满足它们的要求,所以它们并不能最终决定句子的焦点。举例分析了词汇性焦点强迫形式和句法性焦点强迫形式,提出了用“否定测试”方法来区别焦点标记与焦点算子,并讨论了焦点标记的语法化问题。第六章是焦点基本的逻辑意义结构。分析了与焦点相对或相关的预设、话题、背景、预期、对比与排他、主观量等概念,并认为在句子的表层结构中,焦点强迫形式、它所指向的可能焦点成分及句子的其他部分构成一个“焦点叁分结构”。第七章是汉语焦点算子及叁分结构的逻辑运算。用“否定测试”方法辨析了汉语若干焦点算子,包括疑问焦点算子与疑问焦点标记、否定算子、限定算子、频率算子、情态算子、认识及心理算子、评价算子与量级算子,讨论了非独立的焦点强迫形式的辖域、句法位置和约束成分等问题,并通过逻辑演算方法分析了叁分结构中的域前重音问题。第八章是多焦点现象和多重焦点强迫形式套迭现象。描写了汉语中特殊的多焦点现象,分析了多个焦点强迫形式之间存在的融合与共现两种方式,主张在焦点范畴中分出两个层面:一是各种焦点强迫形式及它们要求的可能焦点成分;二是一个句子中最为突显的焦点成分,并分析了复句中的焦点分布问题。第九章是句子焦点的实现与去焦点化操作。回顾了前人对焦点数量的研究,在“唯一焦点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句子焦点的实现规则,并进一步细化该规则,得到以下叁个规律:焦点结构律、焦点强迫律和焦点强度律;提出了“去焦点化操作”,指出其实质是使某些有突显性要求的成分,在句子中失去突显性,成为“背景”中的一部分,为其他成分实现为句子焦点提供认知上的预设;讨论了焦点性的褪化、主从结构中的焦点转移等问题,并提出了“焦点和谐律”:焦点和谐可以用一般重音,而焦点不和谐时,需要用特别的重音。第十章是与疑问有关的焦点问题。回顾了前人对焦点与疑问关系的研究,分析了疑问表达式与疑问焦点之间的对应关系,并归纳了疑问句中焦点的两种重音配置模式。第十一章是与否定有关的焦点问题。回顾了前人对焦点与否定关系的研究,讨论了否定范围与否定焦点之间的关系问题,并总结了区分焦点标记和焦点算子的“否定测试”方法。第十二章是结语。对本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并指出本文研究中尚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张全生[6]2009年在《现代汉语焦点结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通过梳理和评述文献中对焦点和信息结构的关系、焦点界定和分类、焦点表现形式的研究,明确了焦点信息结构的表现形式,重新界定了焦点的概念,并给出了一个“两层叁分”的全新分类体系,讨论了汉语中焦点和焦点结构的句法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以语义功能语法理论为指导,借鉴信息结构理论、认知语言学、形式语义学和形式语用学的分析手段,探讨了焦点标记词“来”的语法化历程、否定句的焦点关联、“还”字句的焦点结构、焦点副词的连用等问题,论证了焦点结构的变化在焦点标记词产生过程中的作用、否定句的解释规则、否定词的释义条件和一句一焦点原则。第一章引言说明了全文的理论前提和研究方法,概要介绍了所要讨论的主要内容,指出了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今后研究的方向。第二章从语言信息结构出发,讨论分析了焦点信息结构的两个来源,即主位—述位结构、已知信息—新信息结构,和两种表现形式,即话题—焦点结构、预设—焦点结构。第叁章首先梳理评述了现有焦点概念和焦点类别的研究;然后,以信息结构关系为标准重新界定了焦点概念,即焦点是言语交际中说话人着力传递给听话人并假定听话人可以用来对其原有知识信息进行更新的、具有突出性的信息,这一更新过程表现为添加信息或替换信息;提出了一个关于焦点的“两层叁分”的全新分类体系,即先分出以整句为焦点的句子焦点,然后再以“突出、对比、穷尽性、排他性、预设类型、标记性、辖域”等参项特征为标准把由句法成分充当的焦点分为常规焦点和对比焦点,由此还从焦点的角度得到一个关于句子的分类体系;最后讨论了句子中的焦点数量问题,通过分析“多个焦点论”的叁种情况和“单一焦点论”的相关表述,认为单句遵循一句一焦点原则。第四章首先对焦点和句法上的焦点结构做出认定,焦点本质上是一个表达范畴,承载一定的语义内容,总是实现为一定的句法成分,表现为特定的语法结构形式,即与句子中其他成分形成焦点结构;句法上的焦点结构是焦点表达在句法层面上形成的语义结构,如“尾焦结构”、焦点关联“叁分结构”等,往往对应于信息传递和接收过程中形成的焦点信息结构。然后主要讨论分析了焦点的语言表现形式,分别为焦点重音、焦点标记词、焦点敏感算子及其焦点关联结构、特定句法位置上的句法成分和语序变化等句法结构,特别是例释分析了汉语中的焦点标记词,比较分析了英语和汉语焦点敏感算子的异同。第五章通过讨论分析“来”从趋向动词到焦点标记词的语法化历程,确认其内因是动词结构“VP1+(NP1)+来+VP2+(NP2)”提供的句法格式以及“来”在该结构中表空间位移义的语义消退;在与“是”语法化为焦点标记的过程简单比较后,认为句子焦点的位置和焦点结构的变化是促成焦点标记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第六章通过评述“否定无辖域说”、“否定和焦点分离说”等有关否定和焦点的讨论,指出“否定词是有辖域的”、“句子中否定跟焦点相关联”基本上是一种研究共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否定句的解释规则和否定词的释义条件(修正版)。最后结合“否定不改变原句的预设”进一步讨论了句子中焦点和预设的关系,预设和焦点的对应关系是建立在语义信息层面上的,预设没有直接的句法体现,而焦点在句法上实现为一定的焦点成分进而形成焦点结构;一个单句只有一个焦点,可以有多个预设,其中有一个预设是和焦点相对应的,常规焦点和对比焦点可以有相对应的预设,而句子焦点是没有预设的。第七章通过讨论认为“还”字句“(W[Y]),还W[X]”的焦点结构是一个焦点关联“叁分结构”,而“X比Y还W”是句子焦点,没有焦点结构。在认定“还”的基本语义是延续增量后,指出在“(W[Y]),还W[X]”的焦点关联结构中,焦点副词“还”的关联方向与其表达增量的类别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如果表示“一般增量”是左向关联,则“元语增量”是右向关联,如果表示“一般增量”是右向关联,则“元语增量”是左向关联。此外还辨析了“X比Y还W了”句式,对其合法性表示怀疑。第八章首先通过语料库考察认为汉语焦点副词“也、还、又、都、只”的连用基本遵循“也>还/又>都>只,顺序组合时只能连续连用,不能间隔连用;逆序组合时可以间隔连用,不能连续连用”。然后结合这一考察结果,在第叁章第叁节认定单句遵循一句一焦点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单句不受句中焦点算子数量的影响始终遵循一句一焦点原则;由于信息结构具有一定的层次性,而焦点算子的辖域、关联方向和层次又是不一样的,因此根据象似性原理,即便句子中出现多个焦点算子,在句法结构中连用时也只有占据最广辖域的最外层算子所关联的成分才是句子表达的突出信息(prominent/highlighted),即句子的焦点信息。最后,通过比较Krifka(1992)的研究、讨论“Sue also2 only1 introducedBill1 to John2.”的汉语表述、分析否定词与其辖域外句子焦点的关系,进一步指出一句一焦点原则是具有语言共性的原则,可以确保不同语言之间焦点表达的翻译准确性。

张明辉[7]2008年在《认知类动词及相关句式研究》文中指出认知科学的发展开拓了语言学研究的视野。本文首先从认知角度出发,以功能和语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来考察现代汉语动词,发掘现代汉语中表达或表现人类认知过程的动词。我们主要从功能角度对这类动词加以界定,并称之为“认知类动词”,然后对这类动词自身的语义特征及由这类动词构成的谓语句的句法语义特征进行分析。其次,从构式角度出发,以构式语法理论为指导,研究叁类与认知相关的句式。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绪论部分。首先阐述了本论文选题的理论背景:在认知主义思潮和认知科学的推动下,认知语言学以其高度的概括性和解释力不断发展,构式语法理论逐渐兴起并受到高度重视。这使我们再度审视语言与认知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审视句式自身的特有意义。加之动词研究一直是语法研究的重心,意义重大,因此我们决定从认知角度出发,研究认知类动词及相关句式。其次对认知类动词及构式语法研究加以说明,并概述其研究成果及不足或有待深入研究之处。最后,提出了我们的研究内容和创新之处。第二章是认知类动词研究。我们所说的认知类动词具有如下特点:可以带小句宾语、具有[+认知]和[+反映视域]的语义特征、引出所要表达的思想。我们先后以意义和功能为标准把认知类动词分为叁类:认知类动词反映获取信息过程的阶段:认知类动词反映存储并加工推理过程的阶段;认知类动词反映传递信息过程的阶段。这叁类认知类动词分别称作获取信息类、存储并加工推理类、传递信息类。然后分别讨论这叁类动词的句法语义特征。第叁章是认知类动词的内部分类。为了对认知类动词有比较深入、透彻的了解,我们仍先后以意义和功能为标准给每一类认知动词进行下位分类。我们选取了最能突出这类动词自身特点的角度进行对比研究,这些角度可以突出认知类动词区别于其他动词的那些特征,并针对这类动词能带小句宾语这一显着特征,尽量从小句宾语角度加以对比分析。这种对比分析的过程更加突显了这类认知动词的句法语义特征。第四章是认知类构式“V+个+明白”的语义分析。动补构式“V+个+明白”在宋元时期出现以来,一直在汉语口语中使用。本章的讨论分两个部分:首先分析“V+个+明白”的语义特征及构式意义,并进一步对可以进入该构式的动词加以总结,认为构式义决定了能进入构式的动词的类型。“V+个+明白”的构式义决定了除了典型的表示信息交流的动词外,有些与之相关的动词也能进入这个模式,这个构式赋予了这些非典型动词以信息交流的语义特征。其次,我们将“V+个+明白”与“V+得+明白”进行对比,从而得出结论:“V+个+明白”具有有界性、结果性和未然性。第五章是否定事态句“S+不是+X+的”的句式语义及焦点指派分析。该构式中的S指主语,X指谓词性短语和主谓短语。本章首先介绍了跟我们的研究相关的一些焦点理论,对焦点的定义、性质、类型,焦点与背景的关系及表现形式等理论进行了梳理,并对焦点指派、否定辖域和否定焦点几个术语进行了简单介绍。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否定事态句的全句焦点是否定性词语“不”,而否定焦点则是否定辖域“不是……的”中的对比性成分。其次,我们对否定事态句否定辖域内的焦点指派规律加以总结,本文用语义学的研究方法从两个层面对“S+不是+X+的”句式的焦点进行了分析,指出了X的句法结构与句子表层语义结构和深层语义结构叁者之间的对应关系。最后我们总结出否定辖域中否定焦点的优先指派规律。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对否定事态句的焦点特征和句式意义进行了总结。第六章是能动获知句式研究。口语中存在着动词重迭式后面加“看”类句式,朱景松先生认为这类句式表示“借助于重迭式表示的能动过程,来获取某种认识或认同”。我们赞同他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更进一步的解释:这类句式表示行为者通过一定的能动过程进行尝试、体验并加以判断,从而获取了某种认知,最终表现出行为者得出的认识与说话者的认识之间的一种关系,表现为赞同、反对、回答等。我们从总体上把这类句式的意义概括为:能动获知义,称这类句式为“能动获知句式”,并讨论这类句式的句法结构、语义类型和交际功能。

徐阳春[8]2003年在《关于虚词“的”及其相关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叁个平面语法理论为指导,坚持形式与语义结合、静态与动态结合的原则,借鉴认知语言学、方言、汉语史、英语语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对现代汉语虚词“的”及其相关问题做了较为系统的探讨。力争使“的”字研究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可操作性,既具有描写性又具有解释性,从而在继承前人有关“的”字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全文共分五章,外加前言和结语两个部分。前言介绍研究范围、研究意义、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以及语料的来源。第一章和第二章讨论“的”字的分类问题。从句法上看,“的”字分布于偏正结构和非偏正结构两个层面,因而可分为两类:前者记作“的1”,后者记作“的2”。从语用上看,“的”字功能是同一的:逆向凸显其前面的某个成分。常说的结构助词“的”和“地”实际上是“的1”的变体:都分布于偏正结构,表示偏项对正项的修饰;所不同的是前者分布于体词性偏正结构,后者分布于谓词性偏正结构,因而二者可以合并。句尾的“得”常写作“的”,但总体上“的”与“得”不宜合并。状态形容词“AA的”和“ABB的”中的“的”是后缀,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第叁章论证“的”字结构是语境的产物。"的"字结构实际上是名词性偏正结构的语境变体,其后面隐含了一个中心语,可以用“X的(Z)”表示。X对Z产生上位制约,上位制约产生上位所指——若干项与X词汇意义有关的类指意义。上下文对Z产生下位制约,下位制约产生下位所指——从上位所指中选定的单一而确定的所指(常常是所选所指中的一个具体概念),并取消其他所指。上下文对Z所指的凸显度有调控作用。如果上位所指中有一项高凸显度所指,“X的(Z)”单说时可以成立;否则不能成立。单说不能成立的“X的(Z)”在上下文中有可能成立。上位的高凸显度所指在下位可能成为低凸显度所指,从而被取消;上位的低凸显度所指在下位可能成为高凸显度所指,从而被选定为下位所指。第四章讨论“N1的N2”结构。“N1的N2”内部可以有属性关系和领属关系,而“N1N2”内部只有属性关系,没有领属关系。内部为领属关系时N1是有指的,为属性关系时N1是无指的。本章还分析了“N1的N2”结构产生歧义的条件和动因。论证了内部不含明显修饰与被修饰关系的“N1的N2”也属于偏正结构。第五章讨论“N的V”。从词类划分的实际操作方法这个方面分析了为什么V在语义上表示指称,在句法上却仍应看作动词的真正原因。从名词性偏正结构的句法规则和V指称定指事件这两个方面分析了V不能接后续成分的原因。本章还把“N的V”与主宾位置上的“NV”做了比较:前者具有名词性和指称性,后者具有谓词性和陈述性。结语主要归纳本文的创新点并指出不足之处。

李晓奇(Lee[9]2015年在《现代汉语系词类动词的省略研究》文中指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些话:“今天星期叁”“他上海人”等。传统语法学界把此类句子命名为“名词谓语句”或“体词谓语句”。顾名思义,所谓“体词谓语句”指的是由体词性成分充当谓语的句子,这里的体词包括:复合名词、部分代词、数词、量词或名词词组等。其普遍形式为“NP1+NP2”。虽然,学家们对“体词谓语句”的定义及分类各有千秋,但其中我们关注到一个共同意见,则,体词谓语句“NP1+NP2”中充当谓语的名词前可加“是”字变成“是”字句“NP1+是+NP2”。本文的问题是从这里开始的。那么,两个句子是一个结构还是两个结构?里面“是”字的性质又是什么?对此问题,学者们的观点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把两者看作不同结构;另一种是把前者看作是省略“是”字的“省略句”。本文支持把“NP1+NP2”结构看作是省略动词的省略结构,但省略的不只是“是”字。为了论证本文的观点,本文把乔姆斯基(Chomsky)生成语法理论中如下几条当做本文最主要的理论基础:第一、支持Chomsky对句子的定义,认为句子是由主语(Subject)和谓语(Predicate)组成的,名词性成分(NP)是不能做谓语的;第二、支持Chomsky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观;第叁、本文支持语言有递归性(recursiveness);第四、本文支持最简方案(Minimalism)的经济性原则(Economy Principles);第五、本文支持语言的像似性(iconicity)。“省略”是一种语用现象,是从上下文或说话语境能推测丢失成分意义的。本文通过研究,得知省略是一个严格受到环境条件制约的现象。省略大致有如下几点条件:1)必有先行语;2)可还原,从上下文或说话语境中容易找回;3)非重读;4)省略严格受到句法环境的制约等。本文把这几条当做本文的基础省略理论。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有如下:1、本文借鉴西方生成语法语言学家对“省略(Ellipsis)“的定义及相关研究,应用到现代汉语中,当做证明省略现象的基础理论;2、本文借鉴生成语言学家对英文系词(Copula)“be”动词及系词句的相关研究,对汉语“是”字及系词判断句的句法、语义特点加以重新分析,探索其与系词省略之间的关系;3、本文采用Abney(1978)的“DP假设”,对汉语名词短语做出重新分析,把它分为“论元性DP”与“述谓性DP”的两类,并找出述谓性DP与系词类动词省略之间的关系;4、本文采用Golgberg(1995)的构式语法理论,对汉语存在构式做出重新分析,找出存在句中出现非宾格性存在动词省略现象的条件及特点5、最后,通过系词和存在动词的省略,对汉语中出现系词类动词省略现象的条件及特点做出总结归纳。

贺婷[10]2009年在《现代汉语“的”的语法功能增值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80年代以来,现代汉语虚词研究已突破了以往研究孤立、片面的局限,向着更高层次、更为广阔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虚词本身的复杂性,很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基于此,本文以现代汉语“的”字句中虚词“的”的时态功能及其产生途径为调查重点,以叁个平面语法理论为指导,以句法为基础,将描写与解释、历时与共时、形式与语义有机地结合,并借鉴和引进现代认知语言学的思路和方法,力求对现代汉语时态标记“的”的语法功能增值作一个详尽而全面的研究。全文除前言外共分五章。前言部分介绍研究范围、研究意义、研究方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以及语料的来源。第一章为概论部分。简要介绍目前相关研究成果,并分析其成就与不足,进而提出本文的立足点及拓展空间。第二章从句法、语义的角度,对现代汉语“的”字句中“的”的句法分布位置、“的”字所粘附的短语(注:不是通常所指的“的”字短语)的句法分布位置及语法功能进行分类描写。并分析“的”字句中各个组成成分的语义类别以及‘'S+adv+V+N+的”句式和"S+adv+V+的+N”句式两者之间的句式义差别。第叁章是本文的重点部分,首先通过简单的跨语言分析,结合语言事实来探讨“的”字在功能上从语气标记向时态标记拓展的特殊途径。其次,从历时角度探讨汉语虚词“的”的特殊演变历程,最后结合“焦点”、“背景”、“断言”、“语气”、等语用学概念探讨“的”从语气标记向时态标记增值的语用-认知机制。第四章我们结合“时”、“体”助词的相关范畴理论,将“的”与“着”、“了”、“过”等体貌助词进行比较,分析“的”的语法性质及地位。第五章,综合以上各章,明确“的”字句中“的”的语法性质及其功能增值途径。我们认为“的”字句中“的”为时态助词,具有标记动作发生在过去的语法功能,而焦点对附着在“背景”成分之上的“的”的“反陪衬”关系正是“的”由表“确定”的语气标记向表“已然”的时态标记增值的认知基础。

参考文献:

[1]. “是……的”结构的语义角色及其焦点指派[D]. 侯颖. 北京语言大学. 2004

[2]. 汉语分裂句的焦点及其指派规律[J]. 蔡永强, 侯颖. 西部学刊. 2016

[3]. 汉语分裂句的焦点及其指派规律[J]. 蔡永强, 侯颖. 汉语学习. 2017

[4]. 现代汉语判断性事件的句法语义分析[D]. 屠爱萍. 武汉大学. 2013

[5]. 现代汉语焦点研究[D]. 祁峰. 复旦大学. 2012

[6]. 现代汉语焦点结构研究[D]. 张全生. 南开大学. 2009

[7]. 认知类动词及相关句式研究[D]. 张明辉. 苏州大学. 2008

[8]. 关于虚词“的”及其相关问题研究[D]. 徐阳春. 复旦大学. 2003

[9]. 现代汉语系词类动词的省略研究[D]. 李晓奇(Lee. 北京大学. 2015

[10]. 现代汉语“的”的语法功能增值研究[D]. 贺婷. 贵州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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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结构的语义角色及其焦点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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