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家事司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家事,司法,家庭暴力,司法局,婚姻家庭,纠纷,少年。
家事司法论文文献综述
李拥军[1](2019)在《作为治理技术的司法:家事审判的中国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家事审判改革是国家为克服这种家庭危机所做出的司法应对,具有社会治理的意义。因为它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而启动,所以呈现出"政治动力学"的面相。这是一套致力于情感修复和心灵征服的技术,一套旨在别人帮助下实现自我转变的"自我技术"。这些技术与其说是创新,不如说是"仿古"。如果我们承认中国的家事纠纷有其特殊性的话,那么它就真的需要从实践主义出发提炼一套务实的司法技术。(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19年06期)
潘帅[2](2019)在《最有“人情味”的调解室》一文中研究指出“家和至兴,人和至美,创建美丽和谐之家庭。”秉承着这一理念,阳泉市郊区司法局“和为美”家事调解室成立4个月以来,采取“坐堂接诊”和“家门口调解”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106件,被群众称为最有“人情味”的调解室。整合资源 拓宽家庭矛盾化解(本文来源于《山西法制报》期刊2019-10-29)
薛永毅,韩伟[3](2019)在《陕甘宁边区家事审判的司法传统》一文中研究指出1944年至1946年间,延安市地方法院、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边区政府处理了一桩离婚案,即“常桂英诉童宪能离婚案”(以下简称“常桂英离婚案”)。彼时,1939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第一个婚姻条例,先后于1944年、1946年作过两次修正。虽然首部婚姻条例在颁(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0-25)
董建新,曹青春[4](2019)在《“清官”善断家务事》一文中研究指出“多亏调解员,我和妻子重归于好,今天是特地来道谢的!”9月9日,宁津县王某专门带妻子张某赶到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然而一周前,夫妻俩还因琐事闹得不可开交。9月1日一大早,调解员段晓倩正在综合服务中心收拾前几天的调解档案,一名年轻女子哭着走了进来(本文来源于《德州日报》期刊2019-09-11)
邹郁卓,印强[5](2019)在《家事调解的功能定位与制度设计——以厦门地区司法实践为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对我国家事调解进行功能定位和制度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不同法系构建家事调解模式中法律传统的殊异性,通过对司法实践的观察,揭示法官对家事调解的角色认知和策略选择,还原家事调解背后情理诉求的同时回归法律视域,展开完善家事调解制度的法律建构,提出我国可选择"诉前分离、诉中合一"的强制调解模式,区分不同类型的家事案件适用不同的家事程序法理,提升调解后的自动履行率,并完善对家事法官的质效考核。(本文来源于《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刘敏[6](2019)在《论家事司法的社会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家事司法社会化已经成为不同国家和地区家事司法改革的普遍趋势。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过程中,我国法院开始了家事司法社会化的实践探索。我国家事司法社会化的理论基础在于保障裁判请求权,实现家事司法的价值与功能,体现家事司法专业化与社会化相兼容。我国家事司法社会化基本路径在于家事案件审判社会化、家事案件调解社会化、家事调查社会化和咨询服务社会化。(本文来源于《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徐建[7](2019)在《司法服务,如何满足群众新期待》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初,20名陕西籍农民工随承包人来到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一家企业务工,5月中旬,因无法联系上承包人,讨要工资无果,致使他们基本生活费和回家的路费都没有着落。5月28日上午,这20名农民工来到棠溪镇政府寻求帮助。棠溪镇司法所第一时间介入、快速调处(本文来源于《安徽日报》期刊2019-06-27)
邵明艳,贾薇,徐晓丽[8](2019)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发展路径选择——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运行的改革模式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设立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开始,34年来少年法庭走过探索——发展——徘徊——改革的历程,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和完善中国少年司法制度作出重要贡献,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认可度,产生了较大的国际影响力。当前,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等渐次开展,少年法庭改革亦提上日程。少年审判职能作用如何发挥、少年司法制度乃至立法如何完善,都亟待研究和解决。一、实践审视:少年法庭的司法理念与职能定位少年法庭作为少年司法体系的核心机构,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本文来源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期刊2019-06-20)
褚宁[9](2019)在《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路径探索》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30余年发展,少年法庭工作走到改革的十字路口,少年家事审判融合为少年审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中也对这种发展模式给予肯定。通过对目前司法实践及理论探讨中聚焦的几种模式的比较分析,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在适应司法改革各项举措方面具有显着优势。并且,从正义准则、司法裁判权属性、法律推理方式叁个维度来看,少年与家事审判融合模式具有理论层面的证成性。基于此,文章从受案范围、组织架构、审判管理层面提出少年家事审判融合的具体方案。(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11期)
王莹,吴淑贞[10](2019)在《“司法+”让家事纠纷减下去》一文中研究指出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创新运用“司法+”功能,充分发挥离婚冷静期、心理疏导法、安全保护令以及案后回访延伸服务等机制的作用,让家事纠纷“减下去”。2018年以来,集美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共计397件,其(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5-12)
家事司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家和至兴,人和至美,创建美丽和谐之家庭。”秉承着这一理念,阳泉市郊区司法局“和为美”家事调解室成立4个月以来,采取“坐堂接诊”和“家门口调解”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达成调解协议106件,被群众称为最有“人情味”的调解室。整合资源 拓宽家庭矛盾化解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家事司法论文参考文献
[1].李拥军.作为治理技术的司法:家事审判的中国模式[J].法学评论.2019
[2].潘帅.最有“人情味”的调解室[N].山西法制报.2019
[3].薛永毅,韩伟.陕甘宁边区家事审判的司法传统[N].人民法院报.2019
[4].董建新,曹青春.“清官”善断家务事[N].德州日报.2019
[5].邹郁卓,印强.家事调解的功能定位与制度设计——以厦门地区司法实践为样本[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6].刘敏.论家事司法的社会化[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7].徐建.司法服务,如何满足群众新期待[N].安徽日报.2019
[8].邵明艳,贾薇,徐晓丽.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发展路径选择——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运行的改革模式探析[C].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上).2019
[9].褚宁.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路径探索[J].法律适用.2019
[10].王莹,吴淑贞.“司法+”让家事纠纷减下去[N].法制日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