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论文_聂豪豪,尚珂全,刘浩,张月国,许可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解释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法律,兴奋剂,玩忽职守,食品,国际奥委会。

法律解释论文文献综述

聂豪豪,尚珂全,刘浩,张月国,许可[1](2019)在《基于BERT深度模型的法律与司法解释自动匹配技术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司法、检察领域,各类国际、地方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条目非常庞大且复杂,缺乏有效地整合系统。本文基于BERT深度模型和逻辑回归模型提出了一套自动匹配法律与司法解释的算法,从而可以输入一条查询语句,得到与之相匹配的匹配条目,查询语句是司法解释或者法律条目,匹配结果为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条目。本文首先从已发布法律与司法解释文件中抽取粗略的法律与司法解释匹配条目;再利用逻辑回归模型构建初步匹配模型,输入查询语句,筛选出前列的匹配条目作为匹配结果;然后将匹配结果与查询语句一起输入BERT模型得到精确的匹配结果,按照匹配分数由高到低输出;最后可以根据算法系统实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点击数据更新模型参数。本研究使用机器学习模型自动匹配法律与司法解释,相比于传统的关键词匹配,能更多地发掘到深层次的匹配信息,使得匹配结果更准确。(本文来源于《新时代智慧检务建设论文集》期刊2019-12-01)

龙俊[2](2019)在《论体系解释下商业诋毁的法律认定——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双重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商业诋毁的法律认定不应过分拘泥于部门法内部规范解释的立场,而应当将其同时置于内部规范解释的制约之中以及外部体系解释的制衡之下。在对待商业诽谤的问题上,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于形式外观上具有的简明性、跟随性和同源性的规范特质,以及于实质评价上产生的违法性、耦合性和公益性的非难态度,使得体系解释方法成为必要和可能。在体系解释下,商业说毁所侵害之法益应当为一种复合法益,即任何严重损害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之行为均有苛责之可能,故行业商品声誉的损害行为不构成苛责的违法阻却事由。在违法性层面,体系解释方法有利于克服商业诽谤认定在主体范围、实施方式、信息类型等要素上日趋隐蔽的负外部性;在有责性判断中,"听信他人谣言、散布未经核实的信息"须在特定场景下依据各类要素综合推断其主观心态,故一定情境下的"谣传"行为在主观上并不具有丧失苛责的期待可能性。(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丛》期刊2019年02期)

王静宇[3](2019)在《夫妻婚内赠与的认定与法律适用——从《婚姻法司法解释(叁)》第六条切入》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中,夫妻达成的财产赠与约定以《婚姻法》上夫妻财产制约定与合同法上赠与合同为分歧,或将二者杂糅认定。对于此类财产约定的认定直接关系到撤销权的行使,对于双方而言关涉利益巨大。不能否认夫妻达成的财产赠与约定可以包含排除夫妻法定或者先前约定财产制适用的意图,并就具备与财产制约定同等形式要求的约定可以认定为夫妻财产制约定。除此之外,其他的财产约定可以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叁)》第六条的规定适用赠与合同的约定,且可通过法官对于一百八十六条但书部分"道德义务性质"作出切合夫妻特殊身份的考量。(本文来源于《河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11期)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4](2019)在《充分认识《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的重要意义 不断加大反兴奋剂工作力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最高法印发的《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兴奋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于推动反兴奋剂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反兴奋剂工作的出发点是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本文来源于《中国体育报》期刊2019-11-20)

孙航[5](2019)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 孙 航)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全文见叁版)。《解释》于2019年11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1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19)

[6](2019)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依法惩治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犯罪,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或者其他人员以在体(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19)

刘耀东[7](2019)在《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立法论”与“解释论”的二元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民法对于自然人行为能力之欠缺区分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对于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民法总则》采取了与《合同法》相同的处理规则,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法律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其智力精神状况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预留任何空间而一律规定为无效,不免脱离生活实际,也不利于促进其心智健全或成长。未来我国民法典应采"二级制"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废除现行民法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将自然人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由效力待定改为可撤销。在《民法总则》已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之法律行为无效之情形下,于解释论上宜通过类推适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法律行为效力之规定,即例外地承认其所实施的纯获法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本文来源于《北方法学》期刊2019年06期)

胡春辉[8](2019)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制度建设研究——以法律解释经验为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党内法规解释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用党内法规必不可少的步骤。但从目前的各种规定来看,党内法规的解释并没有构成自己的体系,有关其制定主体的规定比较混乱,解释程序和解释的技巧方法也没有形成严格的规定,严重影响了党内法规解释的权威性。解释方法和程序不足且缺乏必要的限制,无法完全适应党内法规解释的需要。而我国的法律解释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这些问题,对党内法规解释制度的完善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借鉴法律解释制度的优势,从解释主体、解释技巧方法、解释程序等方面对党内法规解释制度进行必要的完善和改进,从而提高党内法规解释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权威性。(本文来源于《学术探索》期刊2019年11期)

李鑫,崔大阳[9](2019)在《表见代理中本人可归责性的法律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表见代理,《民法总则》第172条沿用了《合同法》第49条的表述,并在第171条中修改了无权代理责任的承担方式,但就成立表见代理是否需要本人具有可归责性上仍未有定论。相对于漏洞填补,法律解释更有助于保持法的安定性和可预测性,通过文义、历史、体系的解释方法和利益衡量,可以对法律条文之间的联系以及法律条文本身进行阐释,将本人的可归责性作为权利外观产生的评价要素,重构单一要件说。(本文来源于《江汉论坛》期刊2019年11期)

高健[10](2019)在《网售食品者不实名 电商平台也担责》一文中研究指出昨日,最高法院就《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商平台未对入网食品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使消费者受到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首负责任:互推责任法院不支持征求意见稿首(本文来源于《北京日报》期刊2019-11-12)

法律解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商业诋毁的法律认定不应过分拘泥于部门法内部规范解释的立场,而应当将其同时置于内部规范解释的制约之中以及外部体系解释的制衡之下。在对待商业诽谤的问题上,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于形式外观上具有的简明性、跟随性和同源性的规范特质,以及于实质评价上产生的违法性、耦合性和公益性的非难态度,使得体系解释方法成为必要和可能。在体系解释下,商业说毁所侵害之法益应当为一种复合法益,即任何严重损害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之行为均有苛责之可能,故行业商品声誉的损害行为不构成苛责的违法阻却事由。在违法性层面,体系解释方法有利于克服商业诽谤认定在主体范围、实施方式、信息类型等要素上日趋隐蔽的负外部性;在有责性判断中,"听信他人谣言、散布未经核实的信息"须在特定场景下依据各类要素综合推断其主观心态,故一定情境下的"谣传"行为在主观上并不具有丧失苛责的期待可能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解释论文参考文献

[1].聂豪豪,尚珂全,刘浩,张月国,许可.基于BERT深度模型的法律与司法解释自动匹配技术研究[C].新时代智慧检务建设论文集.2019

[2].龙俊.论体系解释下商业诋毁的法律认定——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双重视角[J].经济法论丛.2019

[3].王静宇.夫妻婚内赠与的认定与法律适用——从《婚姻法司法解释(叁)》第六条切入[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9

[4].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充分认识《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大反兴奋剂工作力度[N].中国体育报.2019

[5].孙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N].人民法院报.2019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N].人民法院报.2019

[7].刘耀东.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立法论”与“解释论”的二元视角[J].北方法学.2019

[8].胡春辉.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制度建设研究——以法律解释经验为借鉴[J].学术探索.2019

[9].李鑫,崔大阳.表见代理中本人可归责性的法律解释[J].江汉论坛.2019

[10].高健.网售食品者不实名电商平台也担责[N].北京日报.2019

论文知识图

井立案他齐挂服等在五至十届全国人大叁类立法活动及其变动...1 组织结构〔2〕二级法律资源管理模块示表达如下:王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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