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新营[1]2003年在《宋代格韵说研究》文中认为“格韵”是宋代诗学中一个很重要的范畴,它对(狭义的)宋诗学有着极重要的意义。但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甚至不认为这是一个独立的范畴。但是,这是唯一能体现出宋代格、韵两个范畴的时代性演变,并进而揭示宋诗学根本特征的诗学范畴。本文从格、韵两个概念的历史演变的过程中,分析了它们不同历史阶段的诗学含义,并指出二者在宋代发生质变的必然性,由此孳乳出新的诗学范畴——格韵。格韵比其他范畴更深刻地体现了宋诗学的独特质素。本文的论述从对格、韵两个概念的解析开始。格、韵两个概念从六朝开始进入文学领域,并各自代表了不同性质的审美状态。“风格”代表了道德精神的外现,而“风韵”则代表了情采风姿的展示。偏向外在的审美,是六朝体物美学的特点。这时期绘画理论中“气韵”的出现对后来的诗学理论有重要意义,但此时还未进入到诗学理论中来。到了唐五代时期,格开始成为独立的诗学范畴,大量“诗格”中对诗的“高格”作了详细的分析。格是诗歌的创作标准,同时又是创作的法式。在唐人的论述中,格与意发生了密切的关系,并使得格的内涵增加了神、气等方面的内容。韵的发展则一方面延续了六朝“韵味”的含义,并导致了司空图“韵外之致”范畴的出现,另一方面延续了六朝“气韵”的概念,但仍然没有用于诗学。到宋代以后,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对格与韵的把握上主要从精神、道德的角度去考虑,诗学理论中主要吸收了前代“风格”和“气韵”的内容,并突出了其中的人格内涵,出现了气格、格力、格韵等新的诗学范畴。“格韵”一词由北宋中期的邵雍首先提出,并用之表达一种人格精神和艺术精神。这一词由一个理学家首先提出,是历史的正确选择。北宋理学家们所提倡、追求的正是一种积极入世而不为物累的“圣贤人格”,它融合了儒家、道家以及佛家的理念,是新的人生理想。这种理想的出现是北宋历史文化发展的要求,反映的是文化建设对人心重建的呼吁。这个要求自宋代开国以来,贯彻其朝代发展的始终。所以,宋初以来诗学发展经历了一个重要的转变,就是从晚唐以来的雕章琢句转为以意为主,讲求气格。在欧阳修、梅尧臣等人的努力下,宋诗确立了自己的发展方向,即是以锻炼求平淡,追求“老韵”。“老韵”已具有了格韵的主要内涵。但是,他们的诗学思想与创作习惯难以摆脱唐人的影响,因此其理想并没有得到更大程度的深入,理论与实践上也有一些脱节。直到后来王安石出现,才第一个真正实现了欧阳修等人的创作理想。苏轼是宋代说“格韵”最多的人。他也使用“格”、“韵”等概念,但前者<WP=3>偏重指气格以及人格,后者主要指韵味或韵度。二者的内涵又有相当程度的交叉,特别是在人格精神的层面上二者有时是统一的。“格韵”则完全结合了格与韵中的不同质素,使气格具有了情韵,而使韵味改变了其产生的基础——不是外在的、感官的直接感受,而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苏轼的这种认识基于跟邵雍相似的人生思想。他们都是将真、善统一在一起,从而使其人生态度不仅有个体的任真全性,更将兼济天下,弘扬道义作为全性的基础。苏轼在诗学上欣赏陶渊明从而也就可以理解了:(一)陶渊明诗法上内蕴豪放、精于锻炼,同时又不尽览无余,外示以平淡;(二)与此相联系,陶渊明不以进为耻,不以退为高,甚至乞食也无惭色,可见其超越众人之上。陶渊明成为格韵说的象征符号。黄庭坚对苏轼的诗学思想多数是赞成的态度,比如清新、笔力等问题。在诗学追求中,也在客观上继承了格韵说的内容。他虽然没有采用这个词语,但他所说的格与韵皆可以作为苏轼格韵说的替代。他进一步深化了格的审美性,并扩大了韵对格的涵容量,使格、韵都具有了苏轼“格韵”的内涵。相比苏轼,他在格韵的写作实践上作了更多的理论探索。他第一次提出了系统的句法理论,不仅通过句法阐释了诗歌韵致的产生原因,也通过句法阐释了其中的人格精神。他提出的“点铁成金”、“夺胎换骨”等方法都可以统一到“翻案”这一总的原则中来,翻案的目的则是为了达到他追求的“不俗”和“韵胜”的境界。范温的诗学理论是从对苏黄诗学思想的总结、升华而形成的。尤其是他对韵的阐释,继承了前人以“韵”为中心的审美理想,又吸收了苏黄格韵说的核心内容,将韵的内涵阐述到了极致,不但涵盖并发展了苏黄对于格韵的认识,更因此形成了一种人生哲学。他认为韵就是“有余”,但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有余,而是在全面实现人生目的的情况下,主体有意识地对事物的放弃,实际上是对外物的心理超越。范温把格韵说的形而上性质向前推进了一步。南宋的诗论虽然跟北宋在时间上相隔很近,但总体精神发生了很快的变化,由北宋对精神力量的追求转为对现实世界的考虑,诗歌风貌也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北宋内敛的特点,具有像唐人一样的开放性。格韵说因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分化为格、韵两部分,格的内涵与黄庭坚相比差别不大,但格式的成分越来越多;韵的内涵则蜕化为一般的韵味,精神的内涵几乎不存在了。格韵不可避免地走向式微。作为一种以精神力量为出发点的诗学理念,格韵说无疑反映了宋诗学最本质的特点。它将道的
傅新营[2]2015年在《宋诗学独立的标志:邵雍与“格韵”说的提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格韵"说为北宋中期的邵雍所提出,它积淀了宋代人文精神的发展,具有典型的宋型文化的特征,是宋代诗学走向成熟和独立的标志。"格韵"融会了唐代意格理论的格法与宋初"气格"的人文精神,是以锻炼显示人格精神的新的诗学范型,得到了宋人不同程度的回应。它的出现,为宋代诗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境界,使宋代诗歌的创作具有了新的努力方向。
孙老虎[3]2005年在《陈叁立诗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清末民初的“同光体”,处于中国古典诗歌长链尾部,其诗学理论的性格是为整个诗学传统担当总结之责任。无论是调和唐宋,沟合诗与学,还是经世致用,创发新变,作现代转型之努力,都有突出的表述。但是在近代文学史与文学批评史的研究中,对整个“同光体”及其具体诗人的研究,都显得十分薄弱,政治倾向化的论争多于诗学素心之研究。五四新文学的迅速崛起,将其理论所内蕴的新文学倾向掩埋于白话文学与平民文学之下。鉴于以往文学史对晚清“同光体”诗学之忽视,也鉴于文学史对“同光体”与新文学关系之误解。本论文旨在研究陈叁立文学世界及其思想世界,力求还原历史之一段真实心灵,兼之对“同光体”诗学一般特征的考察,以求发覆其中被遗忘的诗学精神 论文分四章,以陈叁立的诗歌论、诗学论为研究中心,由陈叁立诗歌内容、思想与艺术特色的考察,进而深入到对其诗学理论的总结,并注重与近代宋诗派、同时代诗人诗论比较,从而见出“同光体”与近代诗学的一般特点。 第一章是对陈叁立生平经历、学术思想与学术特点、政治思想的介绍。在对陈叁立生平事迹的介绍中,基本勾画出家学、湖湘学术和政治实践活动在其政治思想与学术思想的形成过程的作用。对其学术思想的介绍,主要陈述了经学、诸子学、程朱理学与阳明学、史学四个方面的成就,并总结其学术特点是:述渊源、察源委:观会通、经世用;讲心性、求了解。对其政治思想的介绍,突出其作为政治家的的渐进变法思想、人才风俗为治国之本思想和以人性论为基础的民主思想,并深入考察其政治思想背后的文化关怀,以之作为其诗歌论、诗学论研究的背景式展开。 第二章是对陈叁立诗歌作分类研究,从对陈叁立诗集的版本考订开始,进而分析其前后期诗歌艺术风格的变化。并重点分析其政治诗、闵灾诗和崝庐诗的内容与主题、思想特色与艺术特点,从而对陈叁立诗歌有一个具体的把握和直观的了解。不仅考察了陈叁立诗歌中体现的出“内圣外王”思想、民本思想与隐逸思想,而且揭示了其政治的诗史品格、闵灾诗“以文为诗”的艺术特点与崝庐诗以“真性情为诗”的审美艺术特色。进而分析贯穿其全部诗作的的一以贯之的情感体验,为浓郁的悲情体验,这种悲情体验是与近代的生命、文化的危机感紧密相关的,这也是近代诗歌与古代诗歌最为显着的区别。 第叁章重点是对陈叁立诗学的论述,由五个议题展开: 第一个议题对陈叁立诗学渊源的介绍。在介绍中,首先突出其家学渊源,即陈宝箴“经世致用”、“立志为学”、“涉猎唐宋”的诗教观对陈叁立早期诗学观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其次是宋诗学渊源,强调近代宋诗派与郑珍诗论对陈叁立的影
孙虎[4]2013年在《传统诗学的现代演进——以陈叁立“格韵说”为例》文中认为陈叁立"格韵说",上接魏晋以来以格、韵论诗传统,下启近代诗学的革新意识,对清代以来愈演愈烈的唐宋诗之争进行分疏和整合。他以唐宋诗精神气质为基础,吸纳同时代学术思想、诗歌文化理论精髓,汇入历史意识和生命的诗情,为新学冲击下中国传统诗歌树立美学典范,以回应诗歌的未来路径问题。"格韵说"诗学的价值取向已突破传统诗学辞章文艺学的范围,成为具有文化观照和思想深度的文化诗学。陈叁立也正是通过赋予传统诗学以更丰富的时代新义,从而实现了传统诗学的近代转型。
胡莉闽[5]2017年在《乔亿诗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乔亿是清中期诗人,江苏宝应人。其人生经历、诗学思想深受家学影响。乔亿诗学观,是在对清初以来各派诗学的评价与融通中形成的,本文就《剑溪说诗》和《杜诗义法》两部作品对其诗学进行探讨。首先,乔亿《剑溪说诗》的诗学主张主要体现为“格韵说”。“格韵说”融沈德潜“格调说”和王士禛“神韵说”于一体,具体表现为:一、作诗讲究社会功用,“温柔敦厚”之旨。二、重视诗人品格,强调作诗要根于性情。叁、重视诗歌艺术风貌,强调气象风骨。四、对诗歌的声律、音调有要求,强调“音节为用。”五、注重辨体,学习正体高格。其次,乔亿《杜诗义法》运用方苞“义法说”来评杜诗,分别从杜诗的思想内涵、艺术风貌、艺术技巧等方面对杜诗进行分析。最后,《杜诗义法》还有其独特的诗学史地位,乔亿在书中不仅融会贯通,独抒己见,还做到了考据翔实。虽存在不足之处,但瑕不掩瑜,它为杜诗研究史提供了一个独特角度。本文采用综合比较法、文本解读法,在梳理乔亿生平及作品的基础上,辅以附录中《乔亿简谱》,从其生平交游、诗学思想、诗文作品等方面深入探讨其人其诗,力求比较准确地在清诗论家中对其作出应有的定位。
钟耀[6]2007年在《中国古代诗论“韵”范畴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韵”是中国古代文论中非常重要的范畴之一。尤其对于诗论而言,“韵”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诗歌的最高审美境界与追求。因而本文即从诗学理论的角度出发,对中国古代诗论中的“韵”范畴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研究。纵向方面,分析“韵”在中国古代诗论中的发展历程,主要论述历史上各个阶段和时期诗学“韵”论的动态发展与表现特征。古代诗韵论可大致分为四个时期,即:魏晋南北朝及唐代为发生与确立期;宋代为发展与深化期;明代为繁荣与成熟期;清代为完善与终结期。横向方面,主要从以下叁个角度来论说:一、分析古代诗论“韵”范畴在发展流变和内涵意义上的特征;二、分析和阐述“韵”以下的几个二级范畴,即“神韵”、“气韵”、“格韵”;叁、分别对“韵”与“味”、“韵”与“趣”进行意义辨析。
周薇[7]2006年在《同光体与唐宋诗之争》文中研究表明唐宋诗之争是中国诗史上一大公案。近代“同光体”诗人“二陈一沈”,对贯穿清代诗学的唐宋诗之争进行总结、整合和创新,分别提出“叁元说”、“叁关说”、“格韵说”,目的不在于比较唐宋诗之优劣,而在探讨诗歌的终极关怀,其终点是将诗艺、诗道关系,融入到人文精神与民族文化精神之中,旨在探讨诗学的未来出路和价值取向。
杜磊[8]2005年在《古代文论“韵”范畴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古代文论范畴是构成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细胞体,是整个文论之网上的思想结晶。“韵”是中国古代文论的核心范畴之一,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本文从整体上对“韵”范畴和以之为核心的“韵”范畴群落进行了全面研究。 本文分为上、下两编,基本上以史、论结合的方式展开研究。 上编包括五章,分别从魏晋六朝的美学发轫、唐代的美学演进、宋金元的美学成熟、明代的美学衍展、清代的美学总结五个时代描述“韵”范畴审美文脉的历史进程。本文认为:“韵”范畴的审美基质在于其“和”、“音”、“均”的字源生成。唐代并非如学界所认为的那样无所发明,而是在诗学领域正式将“韵”引入,其表现重心从魏晋时期的乐、人向客观之物转化,寓含形神一体、物我合一的审美理念。“韵”在宋代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简约到丰复、由单向片面向立体深化的过程,以苏轼、黄庭坚为代表的苏门文人是其间至关重要的特异群体,他们和其他文人一起,多方面开拓了“韵”的审美功能;在此基础上,范温在审美内涵、美感类别、创造机制乃至主体要求各方面都对其进行规定,从而构建了作为独立范畴的“韵”的完整体系,使之成为最高审美范畴;张戒和其他南宋、金元文人从不同角度对范温进行了修正和重塑,从而使“韵”范畴具备了意义多层生发的可能性。明代的“韵”论几乎始终作为形式主义文论的对立面出现,强调文学之含蓄蕴藉和流动隐约的美感内容,在以胡应麟和陆时雍为代表的明代文人以之对复古文论或作内部救弊、或作对立驳辩的同时,“韵”范畴在表层美感内容、“音”美学本体等方面的内涵都得到了深入拓展。清代对“韵”范畴的总结主要体现在审美内涵的完善和审美创造的归结,此外,以王士禛、袁枚、翁方纲为代表的清人在美感内容、属性、范畴群落等方面都有时代性理解,最终完善了“韵”范畴的审美体系。 下编包括四章,主要论述以“韵”为核心的范畴群落,并对主要组合范畴“气韵”、“格韵”、“神韵”作出个案性分析。本文认为:“韵”范畴群落从范畴等级角度可由宏观至微观分为叁种类别,其中主干部分又可以析为半实半虚的中性形态、表层抽象虚性形态、深层抽象虚性形态叁个层面,其间的发展虽有纵向的线性痕迹,但主要是以逻辑关系为标准各自延展。“气韵”范畴成熟较早,其审美内涵在不同时代又有相应的延伸流变。“格韵”范畴主要形成于宋代,“格”、“韵”的结合有其内在精神理路和审美维点。“神韵”范畴的开拓主要在明清两代,包含不同层面的内容;就整体而言,它是文学作品的艺术效果的总和;就文论体系来说,它指向文学作品的审美境界、审美意
李海容[9]2006年在《宋代“韵”范畴及其诗学精神》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古代文论中的“韵”范畴是建构我国民族文论体系的一块重要基石。“韵”的缘起和演变较复杂,大致说来,魏晋是兴起期,唐代是延续期,宋代是成熟期,明清是定型期。本文试图在对“韵”的形成和发展作深入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其在宋代诗学中的表现及意义。“韵”最早见于东汉末年,指琴声的馀音。诗、乐、舞叁位一体是中国古代文艺的主要构成形式,故原本属于音乐领域的“韵”范畴就渐渐被引入诗歌领域,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声韵之于诗歌创作和诗歌审美的重要意义。中国文学批评的一个特点是“人化文评”,魏晋品藻人物的“韵”范畴或谓风度、或谓性情,义虽歧出,然皆指抽象精神。此时“韵”范畴还被迁延到评价书画美以及超越音韵学层面的诗文美。初盛唐偶有论“韵”,但大都指人之风韵;直至中晚唐诞生了新的审美趣味,其诗学内涵才被挖掘出来。经皎然和司空图诠释,“韵”呈现出“趣味澄夐”的特点,于含蓄闲淡中求言外所寓的深层之意。司空图将“韵外之致”与“味外之旨”并举,开启“韵味说”先河。宋代“韵”范畴承响接流,或以论人,或以论文,不一而足。就诗学领域而言,苏轼、黄庭坚、李廌、范温、张戒、陈善、姜夔、张表臣、包恢等人的论述最为典型。本文以吴文治《宋诗话全编》作为主要资料依据,试图对涉及“韵”论的所有宋代诗学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并以意统率,将之归纳为“格之韵”、“逸之韵”、“馀之韵”和“音之韵”四类。宋人以儒家人格精神之挺立为众艺基础,这在“格之韵”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宋人每以“格韵”“气韵”论诗,要求诗歌立意高远,表现出诗道一体的诗学观。“逸之韵”是在儒家诗论的精神中融入老庄与
参考文献:
[1]. 宋代格韵说研究[D]. 傅新营. 上海师范大学. 2003
[2]. 宋诗学独立的标志:邵雍与“格韵”说的提出[J]. 傅新营. 中华文化论坛. 2015
[3]. 陈叁立诗学研究[D]. 孙老虎. 华东师范大学. 2005
[4]. 传统诗学的现代演进——以陈叁立“格韵说”为例[J]. 孙虎. 名作欣赏. 2013
[5]. 乔亿诗学研究[D]. 胡莉闽. 福建师范大学. 2017
[6]. 中国古代诗论“韵”范畴研究[D]. 钟耀. 南昌大学. 2007
[7]. 同光体与唐宋诗之争[J]. 周薇. 江海学刊. 2006
[8]. 古代文论“韵”范畴研究[D]. 杜磊. 复旦大学. 2005
[9]. 宋代“韵”范畴及其诗学精神[D]. 李海容.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