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问题研究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问题研究

夏坤[1]2007年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为了解决我国银行系统巨额不良资产而设立的,经过7年的运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任务,取得了积极的经营绩效。在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新形势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商业化转型不仅符合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也对我国转轨经济的健康运行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因此成为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由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产生入手,从对我国不良资产、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叁个方面来阐述其所取得的经营绩效;通过分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当前所处的宏微观环境,论证商业化转型的必要性和面临的问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要推进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就必须尽快进行财务重组、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采取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型,同时改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不良资产交易市场环境等支持其商业化改革。

赵永军[2]2007年在《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需要各国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应对一体化的挑战。而金融资产的质量是衡量一国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标志。其焦点在于银行业的巨额不良资产,它不仅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也不同程度地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受到不良资产的困扰,中国也不例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强烈地认识到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意识到银行的稳健运行与国家经济安全之间紧密的联系。实践证明,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乃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基于此,党中央和国务院于1999年4月到10月期间相继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于2000年完成了对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首批近1.4万亿元不良资产的剥离工作,开始进入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实质性运作阶段。随着中国AMC资产处置工作的深入开展,不良资产规模逐渐减少,不良资产处置结束后,AMC是解散关闭,还是转型?中国AMC未来如何发展?这些问题成为理论界和业界一个热点话题。2004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上报的《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请示》,明确了AMC建立不良资产处置目标考核责任制,确定了AMC向商业化转型的发展方向。2006年3月,中共十六届叁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为AMC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2006年底,中国AMC虽然已基本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任务,然而中国AMC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处置手段、监管体制等方面的问题。未来AMC的发展运行与道路的选择对我国不良资产的市场环境有很大的影响,对我国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有很重要的意义。笔者正是因为看到了AMC运行与发展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所以就结合自己在AMC多年的工作经验,试图通过对我国AMC在七年间的运行绩效评价,并在分析影响AMC发展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对中国AMC的运行与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主要运用产业经济学的不完全信息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以及金融创新理论,首先从中国AMC成立的背景出发,对中国AMC发展的历程和运作实践进行分析,总结中国AMC运行发展的实践及成就,并运用DEA法对其运行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其次对中国AMC运行发展中所面临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进行了详尽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转轨型国家资产管理公司运行与发展的经验教训,对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方向和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本论文研究的结构及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分析介绍了论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提出论文研究的主要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主要创新点。第二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理论本章首先运用金融中介理论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生的必然性,阐述并研究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及管理的原则和方式。在此基础上运用博弈论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与欠款企业间的博弈关系,并从资产管理公司介入前后的演变模型进一步分析指出在转轨经济中资产管理公司的存在必要性。结合金融创新理论指出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开拓出适合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发展道路。第叁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本章立足国外资产管理公司(AMC)发展实践,区分在不同经济环境下AMC的运行和发展模式,系统地介绍了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以及匈牙利、波兰等经济转轨型国家AMC成立的背景、运作的模式、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和成效,并对其进一步发展进行了概括。通过比较分析,本章对国外AMC发展经验进行了总结,得出结论认为:AMC的设立与成功运行需要特别的政策与法律支持;AMC的发展需要明确的经营目标、合理的激励机制、健全的治理结构;AMC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符合本国国情的不良资产处置对策。此外,AMC退出或转型与机构的定位、资产特征、市场需要等因素紧密相关。第四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程及运行评价本章重点对专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成立的背景、特点及功能定位进行了研究,并对中国AMC的产生及业务发展的演变历程进行了回顾,对中国AMC业务发展进行了比较,总结了中国AMC发展中已取得的成就。并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对中国AMC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进行了度量。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不良资产总体处置效率不是很高;从不良资产处置速度来看,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速度最快;从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来看,信达的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最高。在综合分析各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速度和收回率后,认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年平均处置效率最高,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年平均处置效率较低。这固然反映了各AMC处置资产的能力,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自所收购不良资产质量的巨大差别和国家相关政策的一些变化。研究结论是中国AMC处置效率主要是受不良资产贷款但保方式、贷款本金、AMC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处置环境因素及债务企业自身因素的影响。第五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中问题及制约因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正确把握不良资产管理处置中的困难和矛盾,对于进一步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以及确定中国AMC的适时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章重点分析了中国AMC运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发展的内外部制约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AMC在发展中面临资本市场、社会保障机制及法律环境不完善的外部因素制约;在其经营和发展的内部因素方面也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业务发展受限、专业人才缺乏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和障碍。第六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趋势本章在对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方向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政府和中国AMC自身两个层面,对中国AMC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AMC应当存续并转型。并提出了中国AMC应当在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上进行深化,以适应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化趋势。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路径分析中,针对理论界所提出的六种思路,结合我国实际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未来将现有AMC转型为现代投资银行在中国具有更强的适用性和可行性。第七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发展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在前一章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本章的研究,提出中国AMC商业化转型的发展目标应该是: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建立具有投资银行功能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股份制、综合性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中国AMC要继续坚持以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为主业,依托长期积累的资源和优势,在条件成熟时,有选择地开展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担保、财务顾问、基金等业务,在资产市场、资本市场和融资市场发挥中介作用。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加快中国AMC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集团公司的股份制改革。论文指出现阶段,与母体银行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是AMC转轨的最佳路径选择。第八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的保障措施本章在前面章节分析的基础上,主要从AMC的内部机制及外部条件两个视角,研究探讨如何结合内外部的各种因素,促进和推动AMC在我国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并提出保障措施是:加快AMC内部机制改革,构建并完善AMC管理体制,确立AMC功能与目标,确定AMC合理的核心业务并扩大经营范围,促进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多样化、全面化,建立有效的人员聘用和激励机制;完善AMC外部环境建设,加强对公司转型、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立法,加快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的市场体系,积极利用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尹优平[3]2007年在《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作为一个区域化特征明显的发展中大国,我国中西部经济金融发展速度和水平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区域发展差距的扩大和非均衡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伴随着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再度成为理论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进入“十一五”时期以后,正处在重要转折和发展时期的我国金融业开放程度会进一步提高,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也会更大,加之现有政策存在忽视区域金融差异的倾向,金融发展重外延和总量扩张、轻内涵和质量优化的倾向严重影响着金融整体效率的发挥。如果各个区域不加强协调与合作,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就不可能充分发挥,更不利于国家金融的整体发展。如何在区域金融领域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促使其协调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便成为我国区域战略实施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尽管有学者对金融协调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大多从国家整体宏观层面出发,鲜有将视角锁定在国家微观区域内部协调发展之中,由于在理论上缺乏一个适用的分析框架,现有研究成果尚不能为实践工作提供系统的理论支持,导致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协调效率普遍偏低,这不仅会影响区域经济金融又好又快的协调发展,也将影响到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的成果,更无助于解决我国区域金融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理论研究的缺乏和现实发展的要求都需要我们从提高金融运行效率本质出发,重视金融系统各个层面的协调发展。基于此,本文选择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作为研究的主题,拟从理论分析和实证比较角度来探析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演进路径,找寻促进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一般规律,旨在为缩小区域间金融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和金融协调发展提供有益的政策主张。本文提出的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理论分析框架是基于区域协调理论,结合金融发展理论、区域金融理论和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建立起来的一个新兴子命题。由于我国区域金融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因此,本文对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研究主要建立在以银行业为主的分析上。论文按照总分式的框架结构以协调发展为主线展开分析,首先考察我国区域金融发展中的不协调现状,然后找出区域金融系统各层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和政策措施,以达到促进区域金融系统的协调发展,提高运作效率,实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整体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全文共分为八章,第一章为导论,提出了研究问题,分析了研究思路及总体框架;第二、第叁章分别为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实证考察分析和总体理论概述;第四章至第七章则是从机构、管理、区际和政策四个层面深入阐述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内容与途径;第八章为本文的结语及政策推论。通过上述各层次的协调,从而实现区域金融的整体协调和发展。本文通过综合金融协调理论、区域金融理论和金融发展理论等相关研究成果,提出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理论分析框架,并结合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实际重点阐述了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四个层面,得到了合适的研究结论,为我国区域金融实现协调发展的制度安排及实际操作提供了政策建议。论文写作着力于以下论述同时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1、厘清了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内涵与外延。认为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既意味着区域金融业本身的协调和优化,也意味着区域之间金融发展上的合理分工。提出了只有通过对空间上客观分布的基础性核心金融资源、实体性中间金融资源和整体功能性高层金融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发和配置,才能实现区域金融协调发展。2、确立了衡量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准。认为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实质是金融资源在区域性协调配置的效率与程度,即提高区域金融业的竞争力与效率。核心是区域金融功能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发挥,区域金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及区域金融供给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满足程度是否达到了“帕累托最优”。3、分析了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结构层次和主要内容。尝试建立了一个数学模型及较为完整的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理论分析框架。并重点从区域金融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分机构、监管、区际、政策四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论述,基础环节是区域内外金融各自协调发展,关键保障是区域金融监管协调和区域金融政策的协调,为进一步揭示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实质奠定了理论基础。4、探讨了区域间金融展业辅助合作协调发展与区域金融风险联动防范的途径措施。讨论了区域金融协调发展不同质的规定性、互动关系和主要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5、运用了博弈论方法分析区域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博弈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基础。6、提出了比较切合中国实际的相关政策性建议。讨论了以“差异性与共生性和谐”、“公平和效率和谐”作为制度重构的理念,通过建立一个高效、有力的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机制,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协调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各区域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区域金融发展新模式。作为一次大胆的尝试,本文所提出的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理论分析框架由于相关理论自身发展还不够完善。相应地,有关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观点不可避免会有很多不完善和存在争议的地方。同时,从两个部分、四个层面上分析区域金融协调的思路虽然囊括了影响区域金融协调的大部分因素,但必然还有疏漏之处。一是研究内容上的局限性。就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研究的构成内容来看,本文还有大量的内容没有包括进来,如对区域金融与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没有具体展开论述,对区域城乡金融协调发展问题的研究只是浅尝辄止。二是分析方法上的局限性。案例研究可能存在一个“天鹅皆白”命题的悖论,本文虽然从理论上提出了区域金融的协调可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假说,但由于缺乏相关数据以及笔者所掌握的计量方法所限,无法用实际数据证实该假说。当然这些问题也留待致力于区域协调发展和和谐金融研究者们的进一步探索,真切地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金融理论发展和实际工作提供有益的思索!

张荣林[4]2006年在《中国邮政金融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邮政金融恢复开办20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为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我国金融深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必须重新审视邮政金融与邮政的关系,为邮政金融的产业性质、产业归属、产业功能明确定位。本文主要研究中国邮政金融发展中的重要理论问题。以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为背景,运用现代金融理论、制度经济学、公司治理结构等理论,阐述邮政金融的特殊性以及目前存在的制度缺陷,借鉴国外邮政金融的成功经验,分析中国邮政金融市场环境和业务设计,探讨中国邮政金融治理结构、路径选择等重大战略问题,提出机制创新和业务发展的新途径。论文共分五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分析中国邮政金融的特殊性,建立邮政金融理论的基本框架。通过对邮政金融产生的背景、发展的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界定了邮政金融的概念。邮政金融作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现象,依托邮政的网络设施为个人提供金融服务,2004年以前是央行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直至邮政储蓄资金的市场化运作才形成了完整的邮政金融概念,即在金融市场环境下利用邮政基础设施经营货币资金融通业务,对资金进行跨期最优配置。第二章,比较分析国际邮政金融发展。国际邮政金融的发展以市场化为主旋律。日本、韩国邮政金融和德国的邮政银行发展模式虽然不同、业务各异,但为中国邮政金融加快改革步伐、开拓资金运用渠道、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邮政金融产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第叁章,分析中国邮政金融发展的市场环境和业务定位。随着我国金融深化的进程加快,邮政金融所有者、经营者和员工的行为这叁类主体的体制安排及其行为逻辑引致了高度的利率政策风险、处于市场化边缘、治理结构行政化等运行特征,邮政金融在经济方面的合理性受到质疑,自身的业务发展也受到转存款利率政策调整、业务范围狭窄等问题的困扰。因此,必须设计新的邮政金融业务制度安排,由此创造性地确立了邮政金融业务发展的基本思路。第四章,分析中国邮政金融的治理结构。邮政金融治理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邮政金融的效能。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形式的考察和对国有金融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的分析表明,邮政金融发展和改革的终结点是国有控股前提下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中国邮政金融必须不断完善国有邮政金融治理结构,在邮政金融内部建立代表国家产权的独立的董事会,建立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的基本制衡机制,改变邮政金融现有的激励机制。

张岱[5]2018年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健全现代金融体系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文中研究表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命脉,金融改革是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稳定、包容、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至关重要的意义。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国政府健全中国现代金融体系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是对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历届党中央、中国政府探索金融体系改革理论与建设现代金融体系实践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为适应和满足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金融领域建立了“大一统”的银行体系模式。这种银行体系模式,存在组织机构单一、完全以计划为导向、银行集管理与经营于一身、没有独立的中央银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而不是经济和法律手段从事金融活动、对银行信贷管得过多过死等弊端,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缺乏活力和生机,没有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在经济体制改革启动之后的较长一段时间里,金融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解决金融组织不健全、市场化主客体缺失、创新动力不足、金融市场结构失衡、金融法律不健全等问题。实行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以前,中国金融改革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金融组织的恢复与金融体系的构建阶段(从1978年十一届叁中全会至1993年十四届叁中全会之前)。在这一阶段,党中央采取的以下重大决策对金融体制改革影响甚大,一是1978年12月十一届叁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由此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二是1984年10月十二届叁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初步明确的顶层设计;叁是1987年十叁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基本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要引入市场机制。经过这一阶段的改革,中国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形成,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机制得到扩展。第二个阶段是全面市场化改革和现代金融体系初步形成阶段(从1993年十四届叁中全会至2012年十八大召开之前)。在这一阶段,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了两项决定,表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全面加速:一是1993年十四届叁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二是同年12月25日国务院做出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两项决定为中国金融改革定下了基调。这个阶段的金融改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金融业的治理整顿和配套改革。具体措施是,将实行多年的官方汇率、调剂汇率和黑市汇率并轨;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加快推进中国融入全球经济和世界金融体系的步伐;成立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叁家政策性银行,把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分离开来;将原城市信用社先是改造为城市合作银行,后又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推动经济比较发达的北京、上海和深圳建立以城市命名的现代商业银行;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初步形成了规范金融活动的法律体系框架;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取消信贷规模管理;完善金融监管,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从而形成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和银行业监管、中国证监会负责证券期货业监管、中国保监会负责保险业监管的分业监管体制。二是金融体系的整体改革,包括国有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推进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完善人民币汇率制度、推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大力推进金融设施建设、构建陆港金融业互惠互动关系、积极应对金融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等等。总之,十八大以前的金融改革和金融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改革和金融体系本身仍然存在如下缺陷:一是在金融改革和金融体系建设过程中,比较重视问题导向而不太重视价值导向,或者说,对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处理得不够理想,始终没有建立起全面、系统、相互配套和立体化的金融改革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二是已经建立的金融体系存在着结构性和功能性缺失,导致其在全球配置资源和分散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大。叁是金融政策体系不完善,货币政策操作机制存在数量调控效力递减、传导机制不畅,利率政策调控效力低,货币政策缺乏独立性、不能有效调节国际收支,维持汇率稳定的成本较高,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企业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四是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趋势与分业监管模式不相匹配,不能充分保障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以上问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国政府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展开了深入、系统和全方位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作出了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判断,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供给测结构性改革,引入金融改革实践和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明确提出将“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比较全面系统的金融改革和现代金融体系建设构想。这些构想包括: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和外汇市场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内控机制;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发展非国有中小型银行;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畅通股权融资渠道,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增加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健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高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提升资本双向开放程度、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补齐风险监管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短板,强化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明确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理责任,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增强金融有序竞争,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此外,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高效运行,从而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理论体系架构。在金融改革实践和现代金融体系构建方面,随着中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时代,党中央和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金融体系,纠正过分追求GDP增长,重视经济发展规模,忽视经济发展质量,产业结构不合理,金融发展“脱实向虚”,背离服务实体经济的偏向;总结国内外金融业发展经验,制定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措施,健全金融组织机构,加强金融立法,引导和促进金融向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回归;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包括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健全金融调控架构体系;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完善金融监管措施,提高金融监管专业化水平。经过五年蹄疾步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金融体制机制弊端和制度障碍,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大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实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叁中全会确立的金融改革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金融改革有效推进并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的主要经验在于:第一,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遵循金融改革和发展规律,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金融改革发展道路;第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正确处理金融和经济的关系,保障金融改革的正确发展方向;第叁,坚持正确认识和处理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作为党在金融领域的叁项主要任务,强调叁项任务之间的内在联系性,在实践中体现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辩证关系,即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的、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第四,坚持把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强金融风险防控意识和责任意识,构建与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明确金融监管对象和目标,规范金融监管范围,创新金融监管手段;第五,坚持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协调发展,推进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积极解决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不匹配问题,协同推进公司治理结构与监管体制改革,改变监管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现象,解决监管权责不对称问题。当然,改革是一个逐渐深化和不断发展的过程,金融改革和发展是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永恒主题。目前的中国金融体系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而且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构建符合国情的现代金融理论体系。具体包括:创新金融改革理念,完善金融理论体系,正确和科学处理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构建有利于金融稳健发展的政府与市场关系;二是继续审慎推进金融体系改革。具体包括:以法治思维和市场化方式推进金融改革,坚持整体性、系统化、协同性金融改革,构建稳健、高效、包容式发展的金融体系;叁是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具体包括: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组织建设,强化治理机构履职效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防范风险的内控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四是构建综合型监管体制。具体包括:构建统一的监管模式,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推进金融监管创新。

戚积松[6]2009年在《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99年,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冲击,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过高问题,我国先后组建了信达、华融、东方和长城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剥离的近1.4万亿元不良资产。成立至今,资产管理公司既借鉴国际经验又立足于中国国情,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政策和手段,加快对不良资产的有效处置和回收,为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减轻包袱、转换机制、加快发展,为宏观经济运行环境的改善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发展和公司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建和发展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有益探索,对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以及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但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剥离、管理和处置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定位不明确、激励与约束机制不足、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完善、相关立法与其发展需要不符等,反映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适应金融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适应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竞争要求。截至到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方案在国务院已经数易其稿,至今未有定论。本文从经济学基础理论入手,分析了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必要性,并结合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经验与教训,充分运用比较分析方法、统计数据分析法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等分析方法,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建、发展、资产处置、经营机制、运作效率、转型策略和思路等进行了探讨和研究:首先,本文紧紧围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运营、发展和转型的实际,阐明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因为设立功能定位不明确所造成的在运营、发展和转型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并在策略和思路上,有针对性地从宏观和微观、从可能性与可行性方面着手,研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重点从我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未来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各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处置情况、经济周期决定不良资产的必然产生以及借鉴国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与转型经验等六个方面论述了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必要性。并对比了韩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模式,指出其中差异,结合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客观地提出保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客观依据。其次,在研究各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时,与我国整体金融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即结合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重新审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现在,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功能和存款保险制度是世界公认的金融体系安全的叁大保证要素。从世界各国经验来看,在多数国家,存款保险机构不仅具有赔付存款人的功能,而且还参与倒闭银行接管、重组,以及其后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和设计中,应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存款保险制度应不仅具有赔付功能,而且具有部分监督检查、处置问题金融机构和存款保险基金风险控制等功能。在存款保险制度多重功能和风险、成本最小化的需求背景下,新成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必然需要一大批拥有不良资产处置经验和专业技术的专门人才,与政策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其最好的相结合选择。再次是对各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状况的研究上。各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年年底都会笼统地见诸报端,但是并没有人认真整理并确实地加以论述,多是只讲成绩,不讲问题。本文通过对各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资产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及经营状况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各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思路,详细论述了各家资产管理公司可行性与可能性。最后是以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为依托,以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为例详细论述了集团化改革模式,即以资产管理公司服务于国家金融改革为宗旨,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同农业银行的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农行不良资产上的先天优势,全面承担农业银行股改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并适当接收农行一部分信贷资产清收盘活专业化队伍,分别对农业银行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这种模式重点考虑了农业银行成立的时间最长、承担的政策性业务最多,巨额的政策性亏损包袱没有得到及时消化;加之长期面向“叁农”,农业本身就是一个“弱势”产业,而且又以“剪刀差”的方式承担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巨大成本,导致农业银行不良资产占比非常之高、质量非常之差、分布非常之散,以及自我消化不良资产能力非常之弱的客观事实。尤其是在国家财政为支持其他叁家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改造,已经付出了巨大的财政资源的情况下,农业银行农行的改革就更为复杂,难度非常之大。在这种情况下,采取一种完全不同于其他叁家国有大型银行的改革模式,把农业银行的改革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国家、农行、长城“叁者”共担农业银行的改革成本,切实加快推进农业银行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发展步伐。但是,由于有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息资料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政府机构难以系统取得,公开信息只是只言片语的经济信息报道,使得研究未能取得全部所需资料。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本文提到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及外部经济形势变化,如2008年金融危机,都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未来发展重要影响,论文中难以展开面面俱到。

蔡则祥[7]2005年在《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金融总量迅猛增加,地位作用显着提升,金融真正成了现代经济的核心!然而,在中国金融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金融结构却没有得到同步优化,积累了一系列问题,严重地制约了金融功能的发挥和金融效率的提高。金融结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金融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金融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在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同时,必须对金融结构进行调整与优化,使其适应和促进经济发展。 要调整金融结构,就要对金融结构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结构调整与优化之路。而要从根本上改善中国金融结构,实现金融结构优化,不能仅仅停留在现实分析和对策研究的层面上,而要从理论上构建金融结构优化的理论模型,深入研究金融结构的决定机制、调节机制和优化机制,提出金融结构优化的判断标准和评价指标,探索优化金融结构的根本措施和途径,从而为主动调整和优化金融结构提供理论依据。因此,加强对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的研究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企图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金融结构优化分析的理论框架,对中国金融结构调整与优化做出较为系统的经济学分析和理论探讨。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一是通过对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的提出和分析,促进我国金融理论界对金融结构问题的系统研究,推动金融理论发展;二是把金融结构优化分析理论框架应用于中国金融发展的实践,通过对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的考察,分析金融结构存在的缺陷,为促进中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出理论依据和操作思路。 本文以金融结构优化为研究对象,以中国(主要是指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经济与金融发展为现实依据,以“经济结构→金融结构→金融结构优化→金融发展→经济发展”为分析主线,以调整和优化金融结构,提升金融结构层次,提高金融效率和金融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构建中国金融结构优化的分析框架,探索中国金融结构优化的基本路径。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概述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理论,寻求研究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的切入点;其次,从金融与经济关系分析入手,探讨金融结构决定机制、调节机制和优化机制,构建金融结构优化分析的理论模型;第叁,建立金融结构优化的判断标准和分析指标,为考察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提供理论依据;第四,通过对中国金融结构的现实考察,以金融结构优化的判断标准为依据,对中国金融结构优化状况进行深

王姝[8]2009年在《金融控股公司的生成演变、风险控制与发展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金融体系发生了深刻变化。金融业全球范围内的自由竞争,引发新的金融机构、金融业兼并以及金融组织制度和交易工具不断出现,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度开始逐步向混业经营过渡,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业发展轨迹呈现趋同,混业经营的趋势明显。混业经营的典型组织模式是以德国为蓝本的全能银行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实践发展中,以德国为蓝本的全能银行模式也逐步呈现出控股公司的部分特征。这表明,在混业经营大潮中,美国的金融控股模式逐渐成为混业经营的主要组织模式。世界各国金融业经营制度和金融企业组织模式在演进上的这种部分趋同性表明,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混业经营的金融企业组织模式,其产生和发展有内在的必然性。作为一种金融业经营制度模式,金融控股公司代表着随着金融业社会分工的演进所产生的对金融业务多元化的需求、对银行经营制度变革的需求,它比较好地满足了企业综合化经营的需求,并且与现代金融业的经营特点相适应。作为一种金融企业组织模式,金融控股公司以股权连接为纽带的控股关系和法人分离的组织形式是力求处理金融企业“提高效率”、“增加利润”和“控制风险”叁者冲突的一种探索,它决定了控股公司模式在金融业务整合、风险控制方式和效率上较其他组织模式的优势。但是,从实践发展来看,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轨迹在这种趋同背景下,又显示出了相当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不仅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在金融业经营制度的选择上并没有整齐划一,并且都选择金融控殷公司作为混业经营模式的不同国家在具体制度安排上也体现了相当的差异。这说明,一方面,金融业经营模式从原始的混业经营、到严格的分业经营、再到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混业经营叁个阶段的演进路径,符合哲学“否定之否定”的事物螺旋发展轨迹,也解释了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轨迹在普遍的、一般意义上的趋同。可以说,混业经营制度和金融控股公司是经济金融化、金融产业化、金融市场化背景下长期演进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阶段、政治经济文化传统和经济金融基础条件的不同,各国在金融业经营模式和路径选择上体现出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也是符合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对一国而言,依据本国的制度结构与制度环境对金融业经营制度和经营模式进行设计、移植和选择,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金融业经营制度和经营模式是至关重要的。混业经营和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的选择是在一国具体经济发展阶段、客观经济条件下做出的,它必须建立在坚实的经济基础以及经济金融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之上。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监管水平,都是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非常重要、必须考虑的前提条件。对市场发育水平较低、监管能力和金融机构自控能力较弱的国家,特别是转型国家,在短期内急速照搬混业经营制度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并不是好的选择,‘必须依据本国原有的制度结构与环境,采用渐进的、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数次金融危机(东亚金融危机、俄罗斯、巴西、土耳其、阿根廷等国的一系列危机)有力地支持了这一观点。从管理学角度来看,金融控股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竞争环境,是现代金融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构成要素,它在理论上也确实存在很多潜在的经营优势,因而许多金融企业已经选择或有意选择发展成为控股公司。但是,金融控股公司理论潜在优势的实现程度紧密受制于现实中一国金融监管水平的高低,以及独立金融机构的自我风险控制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从实践效果来看,金融控股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与金融企业亏损和倒闭并无一定的相关性,但它确实也没有成为解决和避免金融危机的有效手段。在某种程度上,金融控股公司确实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确实为全球金融体系带来新的风险源和新的不稳定性,一定意义上增加了金融的系统性风险。自混业经营和控股公司发展以来,金融业的违规现象频频发生,即使是一些全球着名的金融控股集团,也存在伴随业务高度综合化和多元化而生的违规操作问题。这些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一旦发生危机,其会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的破坏性影响难以估量。因此,金融控股公司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对一国金融业发展和—金融企业的发展而言,最关键的仍然是选择符合自己特点的金融业经营制度和经营模式。对我国而言,一方面,随着金融开放程度的加深,国内金融业面临来自外部的强大竞争,迫切要求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确保我国金融产业的安全;另一方面,随着国内金融经济结构的变化,金融机构自身对利润的追求、消费者对金融需求的多样化,也都对金融业的综合化经营提出了需求。现实中,虽然我国金融业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制度框架,但是,已经出现了一批具备金融控股公司雏形的金融机构,并且越来越多的国内金融机构积极尝试综合化经营,有意选择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我国“十一五”金融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了发展控股公司的战略。但是,这些金融控股公司在参与综合经营、实现制度创新的同时,其潜在风险也不可小视。在我国经济金融基础性条件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如何稳妥地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成为当前金融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2007年,以美国次贷危机为起点爆发了全球范围的金融危机。危机不仅重挫了世界金融和经济体系,更为重要的是动摇了人们对长久以来以新自由主义自由放任思想为指导的经济金融发展模式的信心,也给我们进一步考察经济发展的基础制度、金融业发展的大方向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模式提供了深刻的反思空间。花旗、美林、AIG等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深陷危机的现实表明,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当局同样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治理问题,金融机构的综合化经营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在危机中,为争取得到美国政府的救助和美联储的流动性注入,一些大型金融控股公司纷纷放弃金融控股公司身份,进行战略收缩,接受严格的监管,转而成为银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这种为了谋利而不顾行业风险的表现自然引发了相当的质疑和思考。对我国而言,国家层面上倡导的金融综合化经营战略刚刚起步,本次金融危机及发达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表现又提供了教训和启示,这更加有利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成熟发展。为了说明以上问题,本论文从金融业经营制度演进与企业组织模式创新两方面入手,从历史的(动态的)、理论的(静态的)角度推导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金融混业经营组织模式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总结和分析了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模式和路径差异的根本原因,提出了风险控制是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绝对必要前提,并且立足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现状,从国家金融安全、金融产业结构、金融机构自身叁方面,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全方位视角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战略,此外,论文还深入研究了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体系的重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问题。因此,是一项极具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论文从结构及逻辑关系上分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由第一、二、叁、四章构成,是金融控股公司生成演变的基础理论研究。从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和组织模式优势两个层面分析论证了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必然性;通过国际比较,对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基础性条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第二部分由第五、六章构成,重点研究了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及其控制。强调了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外部监管叁方面对于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的意义。第叁部分由第七、八、九章构成,以论文第一、二部分的理论研究为基础,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构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的具体框架,并反思了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启示。,第一章导论。本章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对金融控股公司相关基础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论文的理论研究框架、主要研究方法和逻辑结构安排。第二章金融控股公司一般理论分析。本章在明晰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潜在经营优势进行了理论分析,总结了控股公司这一创新金融企业组织模式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和风险递减四个方面存在的优势,并对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全能银行与金融控股公司各自的优势与劣势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而从静态的、理论的角度阐释了金融控股公司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第叁章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与金融控股公司产生。本章在梳理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历史轨迹的基础上,从经济发展需求、风险与效率博弈、现代金融业的行业特点叁个方面总结了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的一般规律,从内在动力与外部条件两方面阐述了金融控股公司在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进程中产生的必然性,从而从动态的、历史的角度解释了金融控股公司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本章还结合现代金融业经营方式的新特点,从效率与稳定、风险分散、资本市场运作叁方面的需求出发,进一步论证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现代金融业创新金融机构组织模式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第四章金融控股公司的国际比较。本章概括了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和现状,在此基础之上,从金融结构、政府在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确立中的作用和影响金融控股公司制度选择的基础性条件叁个方面入手,分析、论证和总结了主要国家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的异同。此外,本章还结合混业经营大潮以来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一些趋势,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前景做出了趋势性判断。第五章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与控制。本章在一般金融风险研究的基础之上,研究了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的特殊性,阐述了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的实质性意义及其具体作用机制。第六章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本章在对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体制进行一般理论分析的基础之上,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机构监管、功能监管、目标监管叁种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理论模式和以美国伞形监管、英国的牵头监管、澳大利亚双峰监管和目前逐渐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改革方向的综合监管模式为代表的四种主要国家的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组织架构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此外,还研究了法律体系、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公共媒体等其他监管力量对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的现实意义。第七章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章首先梳理了我国金融业经营的发展轨迹及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这一进程中的产生和发展。在此基础上,总结概括了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类型及其特征,并从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外部监管叁方面入手,揭示了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本章还以中信和德隆一正一反两个例子为例证,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第八章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及制度构建。本章首先对我国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基础分析,得出了在金融综合经营大趋势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混业经营模式选择的基本结论。在此基础上,从国家金融安全、金融业市场结构、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叁个方面,从宏观、中观、微观叁个层次,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指导原则,即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在宏观上,必须依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我国的发展模式,必须以国家金融运行的稳定为前提,以金融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为最高目标;在中观上,在发展金融控股公司、鼓励金融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要倡导中小金融机构进行专业化经营,鼓励其培育核心竞争力,以保持金融市场结构的多样性,保持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和适度活力,从而有利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在微观上,提出了相比较利润目标,有效控制并降低风险和稳健经营才应是金融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观点,提出了金融企业控股公司战略的选择要以有利于突出自身经营优势、有利于形成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基本原则。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以成熟金融机构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积极作用、循序渐进的具体发展模式和路径选择。最后,从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外部监管及其他四个方面论述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的全方位构建。第九章金融危机背景下对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新思考。本章分析了美国金融危机对金融机构的影响。从金融控股公司在危机过程中的表现、监管者的角色定位以及金融政策环境叁个方面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政治经济分析。以美国的新金融监管改革蓝图出发,考察了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对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和重构设想,并对其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启示进行了思考。论文在观点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之处可能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论文将金融控股公司这种以产权为纽带形成的具有多层次结构的以母子公司为主体的多法人联合体,从组织形态上定义为一种具有“二重性”的中间组织,具有创新性。显然,金融控股公司与单个企业不同,其内部既存在着母公司与子公司(企业)之间按类似于“层级(科层)制”原则来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成本,又存在相互之间,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按类似于市场关系来进行交易的交易成本。换句话说,整个控股公司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既存在一定程度的科层属性,又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属性。控股公司既不同于单个企业,又不同于纯粹的市场,它介于企业与市场之间,兼有科层属性与市场属性,具有“二重性”。二、论文将金融控股公司的最显着特征总结为“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和企业组织结构的特殊化”具有创新性。“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多元化”特征衍生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服务功能的新特点,而“企业组织结构的特殊化”衍生出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功能的新特点。由此引申出金融控股公司制度与现代金融业的总体适应性的论述,即从业务范围上看,金融控股公司代表着随着金融业社会分工的演进所产生的对金融业务多元化的需求、对银行经营制度变革的需求;从企业组织形式上看,金融控股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制度是力求处理金融企业“提高效率”、“增加利润”和“控制风险”叁者冲突的一种探索。叁、论文提出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可能导致经济虚拟化和对资本的过度追求”、“应慎重对待类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观点具有创新性。论文认为,经济发展才是永恒的主题,金融业只有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整个经济健康发展,才能最终有利于其自身的发展。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同程度的金融“倒金字塔”现象,即金融脱离实体经济发展,金融资本过度虚拟化和膨胀的倾向,非常值得深思。在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如果过度依赖金融力量支撑经济增长,则一旦经济前景发生不利变化,经济崩溃的可能性和速度都会增大。因此,进一步提出,经济的虚拟化以及资本对资本的过度追求以至于脱离了实体经济,可能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产生的最大问题。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如果是以对更多资本的追逐为目的,‘必将导致投机和经济的过度虚拟化,从而走向经济和金融危机。因此,应慎重对待“类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四、论文从宏观、中观、微观叁个层次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指导原则具有创新性。即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在宏观上,必须依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我国的发展模式,必须以国家金融运行的稳定为前提,以金融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为最高目标;在中观上,在发展金融控股公司、鼓励金融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要倡导中小金融机构进行专业化经营,鼓励其培育核心竞争力,以保持金融市场结构的多样性,保持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和适度活力,从而有利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在微观上,提出了相比较利润目标,有效控制并降低风险和稳健经营才应是金融企业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观点,提出了金融企业控股公司战略的选择要以有利于突出自身经营优势、有利于形成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基本原则。五、论文对后危机时代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具有创新性。论文认为,混业经营制度和金融控股公司是经济金融化、金融产业化、金融市场化背景下长期演进的必然结果。虽然在次贷危机中,金融控股公司在客观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混业经营制度和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并不是次贷危机的根本和直接原因。导致次贷危机的是新自由主义自由放任思想下的过于宽松的金融监管、过度的资产证券化和资本的贪婪。六、论文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关于矛盾分析的方法应用于金融控股公司研究也具有创新性。1.论文提出,近百年来西方国家金融发展史、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是利润和风险的矛盾。一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进其核心内容就是处理风险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一国金融业经营模式选择的结果主要取决于具体经济、金融条件下风险与效率博弈的结果。在鼓励金融创新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确保金融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线贯穿金融业经营模式演进过程的始终。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的、决定性的动力。对金融企业而言,与生俱来的强烈的追逐利润的动机与生存和经营环境日益窘迫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金融企业经营方式与组织模式变化的根本推动力量,并最终促使金融控股公司产生。2.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外因对事物的发展变化提出需求,为事物的发展变化创造条件。论文提出,如果说资本的增值压力与竞争加剧导致的利润空间缩小的矛盾是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内在动力,那么促使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最主要外部条件就是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的变迁,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资本国际流动的趋势提出了金融业经营制度变革的需求,技术进步和金融管制的放松。3.论文在分析推动金融业管制放松的主要力量时指出,金融利益集团,包括各类金融机构,持有金融资产较多、或者需要大规模融资的产业集团是推动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创新的主要力量。在对美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中,分析了多方利益主体博弈对金融控股公司生产的最终作用。论文还从金融控股公司在危机过程中的表现、监管者的角色定位以及金融政策环境叁个方面对次贷危机中的金融控股公司进行了政治经济分析。4.论文运用趋势融合的分析方法,总结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金融深化的发展使得西方国家的金融结构呈现出趋同融合的趋势。金融结构上的这种变化趋势使不同的混业经营模式的特征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混业经营模式之间出现了不断的融合。一方面,全能银行与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不断出现了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的特征;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中的银行机构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中介功能,呈现出全能银行的部分特征。西方一些主要国家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也出现了趋同化的潮流,出现了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和目标监管过渡的趋势,出现了金融监管模式的综合化趋势。此外,论文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的国际比较,分析不够全面深入;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不够透彻,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提出的对策建议不够全面和具体。等等。这些不足之处,我将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继续改进不断完善。

吴翔江[9]2005年在《中国金融结构研究与区域差异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金融发展上重外延和总量扩张,轻结构优化和质量提高的倾向,已严重影响我国金融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在金融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从提高金融效率本质要求出发,重视金融结构的协调发展。以往对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研究,往往从国家整体出发,而鲜有将研究视角锁定在一个国家内部区域之内。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区域化特征明显,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与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共存,而现有经济措施的制定忽视了体现区域金融差异因素,这不仅会影响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导致区域经济发展差异扩大,也将影响到宏观金融调控和金融改革的成果。基于此,论文选择中国金融结构和区域金融差异作为研究主题,试图从实证角度分析我国目前金融结构的基本特征,并同世界不同类型国家进行比较,衡量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结构的变化和缺陷;尝试回答我国金融结构的演进是否符合金融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关系的一般规律;揭示金融结构省区间差异以及东、中、西部的差异与经济差异的关系:探析金融结构对特定企业金融服务的具体影响等问题。本研究的章节安排是这样的: 第一章导论部分介绍研究背景,提出研究问题,探讨研究的实践意义、技术路线和总体框架。第二章介绍国内外金融结构和区域经济理论的研究现状,对金融发展理论、金融结构理论和区域经济理论,以及有关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进行简要阐述。 对金融结构的研究有不同的视角,选择不同的角度,可以引申出不一样的经济学研究意义,论文第叁章对金融结构相关概念和衡量指标进行了界定。第四章对我国金融结构进行了实证分析。根据金融工具的叁种基本类型和四大类发行者,对我国现阶段金融结构的相对规模和结构变化以及形成的特点进行分析,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工具的构成和演变特征与国外相关国家进行对比分析,并就我国金融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经济货币化程度进行评述。 第五章探讨了金融结构变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从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出发对金融结构变化的经济增长机制做出全面而规范的解释。论文以内生增长模型为蓝本,对我国金融结构变化促进经济增长的要素进行分析,然后从货币供应结构、储蓄率等金融结构指标出发对我国金融结构变化的经济增长作用机制进行实证研究。 第六章在对我国的区域划分、国家金融结构、区域金融结构等概念进行界定的

刘涛[10]2012年在《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金融租赁交易兼具“融资”与“融物”双重属性,承租人以分期支付租金流为条件而从出租人处获取实物流,从而达到“以物代租”的效果。因此,在租赁交易中,融物是手段、融资是目的,通过融物手段来达到融资目的。可以说,金融租赁的“融资融物”双重属性决定了它属于金融范畴,所以考察金融租赁业的发展问题,必须立于金融发展的大背景下。在中国,金融租赁属于舶来品,起初是作为利用外资的一种方式而被引进来。但长期以来,金融租赁业并没有引起社会公众及金融主管部门的重视,各种制度机制建设相对滞后。近些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与深化发展,.已经沉寂了十多年的老行业——金融租赁业开始重新焕发生机。特别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经济和金融环境的急剧变化,为金融租赁业的复兴创造了条件。在拉动内需,推动区域和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开启战略性投资的现实行动面前,信贷融资的运用空间已经非常有限,在产业融资方面的短板也愈发突出。作为全球范围内重要融资方式之一,金融租赁的引入可以有效弥补这两方面的缺陷。目前,金融租赁在飞机与船舶运输业、中小企业融资、境内外跨区域产业资本转移等方面的运用已经初见成效,其特有的产业金融功能优势也得到更深刻的发挥。相比改革开放初期它在利用外资方面的历史贡献,这个历经坎坷的金融子行业正在迎来新的发展时期。重新起步的金融租赁业还相当弱小,金融租赁在当前我国金融结构中的地位几乎微不足道。在西方发达国家,现代意义上的租赁业已有着近60年的历史,直至今天依然呈现着较快发展速度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①。相比之下,它在我国金融结构中的发展空间以及对国民经济的潜在贡献,都还远远没有得到开发。面对新的历史契机与不断完善的制度建设,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已经开始书写新的篇章。本文以金融租赁市场的管理理论为指导,在全面阐述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金融背景的基础之上,分析了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的形成原因;同时,文本遵循一般的金融风险评价理论,论述了我国租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并就这些风险进行了评价分析。然后,本文从创新和风险管控两个角度探讨了我国金融租赁业自身改革的路径选择。最后,根据我国当前金融市场所处的特定经济体制环境和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文又从制度建设、政策扶持等角度,提出促进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总体来看,本文可以分为四大部分。本文共七章,可分为四个层次,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而展开。第一层为第一-二章,为本文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第二层为第叁章,属于“提出问题”部分。该章从宏观层面就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的金融背景进行了探讨,分析认为,实现中国金融业的持续繁荣,必须关注金融结构的优化调整,而发展金融租赁业是优化金融结构并促进金融繁荣的重要手段,从而引出中国金融租赁发展问题研究。相应的,该章就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历史进行了探讨,总结了我国金融租赁业30年发展的成败及其被后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本文就我国金融租赁业的现状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从而为制定发展策略奠定了基础。第叁层为第四~五章,属于“分析问题”部分。其中,第四章从宏观角度出发,研究认为我国金融租赁业存在实力薄弱、发展滞后、与经济不匹配叁大问题,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如资金获取渠道狭窄、财税支持不足、制度不完善等。第五章从风险角度着手,在全面论述金融租赁风险生成机理、表现特征的基础上,利用递阶层次法就我国的金融租赁风险进行评价分析。第四层为第六-七章,属于“解决问题”部分。其中,第六章依托四、五两章的研究,认为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必须强调创新和风控,故而本章从业务创新、运营模式创新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叁个角度,论述了我国金融租赁业改革的方向。第七章是外围层次对我国金融租赁业改革提出相应建议,具体包括制度建设、财税支持政策;最后,本章还从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及趋势叁个角度,为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提供了思路,可以认为是对全文的一个总结。

参考文献:

[1].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问题研究[D]. 夏坤. 暨南大学. 2007

[2].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D]. 赵永军.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7

[3]. 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研究[D]. 尹优平. 西南财经大学. 2007

[4]. 中国邮政金融发展研究[D]. 张荣林. 中共中央党校. 2006

[5].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健全现代金融体系的理论与实践探索[D]. 张岱. 河北师范大学. 2018

[6].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问题研究[D]. 戚积松. 吉林大学. 2009

[7]. 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研究[D]. 蔡则祥. 南京农业大学. 2005

[8]. 金融控股公司的生成演变、风险控制与发展研究[D]. 王姝. 西南财经大学. 2009

[9]. 中国金融结构研究与区域差异分析[D]. 吴翔江. 浙江大学. 2005

[10]. 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研究[D]. 刘涛. 西南财经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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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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