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南坪国土资源所四川宣汉636150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最严厉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尽管中央一再强调严格保护耕地,但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和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的预期目标未真正达到。基于此,文章主要对耕地保护下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耕地;耕地保护;农田
引言
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的核心,我国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因此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数量、质量与生态全面管护的制度体系和“大家管大家用”的共同责任机制,同时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构建面向未来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1耕地保护问题分析
1.1耕地保护质量不好
目前,我国人地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粮食需求将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仍在不断减少。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是一个不容含糊、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同时,农民对耕地过度攫取,为眼前利益在耕作中只使用化肥,虽然增产了,但农产品质量不高,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但土壤的质量却下降了。
1.2非农用地呈现扩张态势
一是城市化快速发展致使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尖锐。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城市建设用地的面积也在迅速增加。而且,城市用地的外延性扩张多为近郊区优质耕地。二是不规范的生态退耕、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给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带来难度。当前突出的问题是有的地方退耕工作存在片面性和盲目性,应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建立引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管理制度。三是“开发区热”导致建设用地出现了严重的浪费。开发园区热潮占用了大量耕地。同时,开发区土地征而不用的现象十分普遍,造成大量土地“撂荒”。四是因生产建设等人为因素破坏土地数量巨大。随着生产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破坏的规模和程度持续增加,另一方面,我国废弃地复垦利用率十分低下,影响了耕地保护成效。五是土地大规模流转冲击耕地保护。当前,以现代农业为指向的土地规模经营正发生重大变化,从农户间的小规模流转向企业(或业主)大规模流转的转变趋势已难以逆转。在土地规模经营过程中,由于农业支持政策存在一定偏差,对企业(业主)利益追求缺乏合理导向和约束,土地大规模流转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耕地保护受到冲击。
1.3土地闲置严重
随着国内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升,这不仅仅意味着城市面积的单纯增加,同样意味着在未来的城市发展中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特别是过去几年时间里,国内部分城市过于片面地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或者部分城市急功近利,推倒之前所制定的城市土地发展规划,过于盲目地扩大城区。城市违规违建行为及盲目扩张导致存在严重的土地闲置问题,严重影响耕地资源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2耕地保护对策分析
2.1增强耕地保意识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耕地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国人耕地危机意识,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一是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遵法守法,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耕地意识。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水平。三是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深入宣传增强全民保护耕地的意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四是针对土地执法监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重点解决主体不明、职责不清、监管薄弱等问题。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国策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执法、守法和护法意识进一步提高。
2.2加大建设用地审查力度
非农建设用地的减少,就是对耕地最直接的保护。一是要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逐步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挖潜转变,切实减少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的态势。二是要正确处理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对于经济发展用地,要尽可能的少占用耕地。对必须占用耕地的项目,应抵制乱征、乱占、滥用和浪费耕地。三是要进一步提高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成本,从成本上抑制建设占用耕地的冲动。同时,各地要对各类存量土地要进行全面调查,并全面研究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使用方案,保证在有存量土地可用的情况下,尽量不使用增量土地。要严控城市向外延扩张,乡镇集镇各类用地要要依托小城镇发展,村庄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行。积极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强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向旧城区要地,向空闲地、废弃地要地,向空心村要地,在土地利用中引入“循环经济”理念,想方设法不占、少占耕地指标,加快改造步伐,提升城市、集镇、村庄的形象和品位。
2.3深化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想要更好地保护耕地资源,就需要不断推动耕地保护模式的创新,深化农村土地整治。一是,重点推动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的农田整治。对于产值相对较低的农田,应通过农田水利改造、水土保持工程等方式加大其改造力度。此外,还应该大范围深入应用节水抗旱技术,落实“移土培肥”等工程,以真正提升耕地资源的生产能力。此外,还应该结合土地实际情况,努力改善土壤质量,积极推动土壤平整、农田防护建设以及农田水利建设等,提升农田质量,逐步提升农田产能。二是,将土地整治重点逐步转移至人口减少区域的农村建设用地中。在未来的土地整治工作中,重点推行农村建设土地弹性推出机制,构建农户宅基地退出复垦体系以及新增耕地指标市场交易机制。开发上述的耕地资源,不仅仅能够提升进城务工劳动者的收入,还能够更有利于留乡务农人员的耕地资源开发利用,更为高效地保护耕地资源。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对于整治所空闲出的农村建设用地,第一步需要将所空闲的建设用地还原为耕地资源,而根据城镇发展规划需要继续保持建设用地用途的土地,则可以发展成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配套性质用地,或者其他的非农业性质的发展用地。严格禁止以土地整治为口号,私自修改土地整体发展规划或者年度计划,私自调整城镇发展土地使用规模。同时,严格禁止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私自调整或者要求农民违背个人意愿转让耕地资源。
2.4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保护绝不仅仅是保护耕地数量,还要保护耕地的质量及其总体生态条件,所以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必须重视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三者缺一不可。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得耕地。这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为此,要实行耕地占补的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的规定,制定折算方案,落实具体项目。通过耕地环境、土壤性质等各项指标分析,进行分等定级,达到了耕地质量、数量的双重补充,真正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3.结束语
综上所述,耕地除了是农民的立身之本之外,更是生态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耕地管理问题的解决依赖于科学的规划,严格的实施管理机制,使国家的耕地资源得到全面有效的利用,从而建立起一个科学、有效、合理的利用保护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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