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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11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时隔15年之后,国家主管部门再次对外公开发布电力发展五年规划。电力规划是指导电力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电力行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是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重要依据。根据《电力规划管理办法》,电力规划应在建设规模、投产时序、系统接入和市场消纳等方面统筹衔接水电、煤电、气电、核电、新能源发电等各类电源专项规划,形成协调统一的电力规划。
关键词:电力;新能源;规划
1新能源消纳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新能源消纳难题也是《规划》的一大亮点
1.1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加大调峰电源规划建设力度,着力增强系统灵活性、适应性,是破解“三北”地区存量新能源消纳的主要途径
根据规划,将采取3种途径提高系统灵活性。
(1)加大调峰电源的建设规模。其中,“十三五”期间新增抽水蓄能电站装机1700万kW,在有条件的华北、华东、南方、西北等地区建设新增天然气调峰电站500万kW。
(2)加大燃煤电站灵活性改造力度。“十三五”期间,“三北”地区热电联产机组改造规模达1.33亿kW,常规煤电灵活性改造8600万kW。改造完成后,增加“三北”地区调峰能力4500万kW。
(3)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加强对新能源发电的功率预测和考核,充分发挥电网联络线调剂作用。根据“三北”不同地区电源结构及不同因素对于弃风弃光的影响度测算,加大燃煤电站灵活性改造力度能够有效缓解东北地区弃风问题;充分发挥电网联络线调剂作用是解决华北(主要是冀北地区)弃风问题的有效途径;西北地区由于电源装机严重过剩,即使加大燃煤电站灵活性改造、发挥区域内省间电网联络线调剂作用,仍难以根本改变弃风弃光局面。
1.2“依托电力外送通道,优先存量,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是解决“三北”地区新能源消纳难题的重要补充
由于风电、光伏发电出力具有波动性和随机性,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低,目前采用建设专用电力外送通道、大规模送出“三北”地区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不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主要采用与其他电源打捆方式实现新能源外送。采用与火电打捆外送模式,即使按照理想的送电方式,通道外送新能源电量的比例一般也很难超过1/3,这也是业界一些专家学者对“风火打捆”外送模式不认同的主要原因。因此,在目前条件下,跨省区外送消纳很难成为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的主要途径。《规划》提出,依托电力外送通道,有序推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4000万kW。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已建、在建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已基本明确的风电、光伏外送规模已达到4000万kW,也就意味着在“十三五”电力规划中,除已建、在建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没有考虑新开工“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省区外送输电通道。
2含高比例新能源的电力系统规划问题的几点探讨
2.1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的电力规划与传统电
力系统规划有哪些异同随着电力系统接入新能源比例的提高,传统的选取典型日进行电力电量平衡的方法已不再适用,在进行电力平衡时,风电、光伏等波动性电源按照90%保证率等效约10%~20%的装机比例参与平衡是不合适的。采用时序生产模拟的方法进行电力电量平衡才能准确刻画风电、光伏发电等波动性电源的消纳状况。随着分布式电源比重的提高,对网供负荷特性的影响较大,加州著名的“鸭形”曲线反映了高比例分布式光伏接入配网后对系统净负荷的影响。
随着配电网大量接入分布式电源,系统净负荷与传统意义的用电负荷差异很大,需要考虑采用净负荷进行系统规划。传统电力规划只必须考虑保证电力供应和经济性最优2个目标,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不仅要保证电力供应和经济性最优,还需要考虑新能源等非化石能源利用目标。
2.2如何在规划中体现新能源优先发展
新能源优先、优化发展应该首先根据新能源利用目标,考虑95%的有效利用率,确定新能源最小开发规模,根据新能源资源和电网条件确定新能源开发布局,对于接入配电网的分散风电和分布式光伏是无法纳入系统电力电量平衡的,应该在净负荷中考虑。新能源优先在省内参与电力电量平衡,按照水电、风电、光伏、核电优先的原则,通过生产模拟的方法确定。按照经济性原则,根据场址、资源等条件确定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等电源需要新增规模及在系统中的运行小时数,从而确定煤电和气电机组的选型,必要时结合消纳市场考虑外送。在“十一五”、“十二五”电力规划缺位的情况下,“十三五”电力规划更像一个确定电源的规划,在规划中已很难做到新能源优先,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kW以上”也反映了这种无奈。最终导致新能源优先发展的原则无法落实。
2.3如何在电力规划中实现新能源与常规电源的协调发展
风电、光伏发电由于其出力特性的波动性和随机性,在系统运行中很难独善其身,需要其他电源提供支撑。特别是在以煤电为主要电源的中国电力系统中,新能源出力的波动性与随机性对煤电机组运行的影响很大。对于未来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的规划,对于中国,未来煤电的定位一定是调节电源。那么,在当前强调对存量火电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的同时,也需要对新增煤电机组提出灵活性的技术参数要求,对于新增煤电机组的技术要求就不再是大容量、高参数,而是调峰能力、爬坡率等。
2.4如何在电力规划中实现新能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
风电、光伏发电发展目标不设上限是本次规划的创新。但是,不设上限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如何进行配套电网规划,也给电网规划带来新的挑战。传统的电网规划是根据确定电源的规模、布局以及消纳市场确定输电方案,最终形成电网规划方案。但对于新能源,特别是接入配网的6000万kW的分布式光伏和分散风电,在电源规模和布局不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做好配套电网规划的确是个难题。德国是世界上分布式光伏规模最大的国家,从德国的电网适应高比例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历程来看,主要经历了被动适应、局部改造和全面升级3个阶段。在分布式发展的初期,配电网规划不考虑分布式电源,主要利用已建成配电网的裕度发展分布式电源,经过电网校核确定并网点;随着分布式规模的扩大,电网阻塞问题突出,配电网运营商主要通过改造局部线路、变压器的方式提高分布式电源的接网规模;随着配电网接入分布式电源比例的提升,德国提出前瞻性配电网规划,全面提升配电网技术标准,对配电网进行全面改造,并提出了配电网储能配置标准。随着新能源分布式、分散式开发的规模的提升,新能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问题将聚焦在分布式电源与配电网协调发展的问题上,分布式电源与配电网协调发展问题,不宜从项目层面来解决,可通过建立不同分布式电源渗透率对应的不同配电网建设标准来协调分布式电源与配电网的发展。
3结语
调整新能源消纳困难地区新能源建设节奏,是缓解“三北”地区新能源消纳矛盾的前提;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加大调峰电源规划建设力度,着力增强系统灵活性、适应性,是破解“三北”地区存量新能源消纳的主要途径;依托电力外送通道,优先存量,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是解决“三北”地区新能源消纳难题的重要补充。
参考文献
[1]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能源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成果摘要汇编[R].北京:2015.
[2]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R].北京:2011.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R].北京: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