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勒价值伦理学探析

舍勒价值伦理学探析

李立宏[1]2004年在《舍勒价值伦理学探析》文中指出马克斯·舍勒(1874—1928)是20世纪初期德国着名的哲学家和现象学家、现象学价值伦理学的创立者。他的价值伦理学以西方价值伦理学的缘起及影响为理论背景,以批判康德形式主义伦理学为出发点,以胡塞尔现象学方法为认识论基础,形成了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价值伦理学的基石是对价值特性及层次的理解,价值是一种独立于载体之外的先天的质,具有感性价值、生命价值、精神价值和宗教价值之分。道德价值是一种实在的善,其主体就是道德人格。同时,它指出价值与情感不可分离,并给定了价值理解在道德生活中的特殊作用,由此成为构建道德生活秩序的前提。 舍勒的价值伦理学在伦理学界中占有不容忽视的历史地位。一方面,他的价值、情感及人格理论为哈特曼建立系统的价值现象学提供了大致的框架,乃至准备了丰厚的材料;另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角度来看,他的价值伦理学也有它独特的创新之处。 舍勒的价值伦理学对当代中国价值伦理学的发展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在人们普遍注重理论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研究的当代中国,价值伦理学应当批判地研究人类生活领域的各种价值现象和价值问题,人的本性及需要,以及现代社会的现状及走向,以实现人的幸福为目的,为现代社会提供一般的价值原则和基本行为准则,并构建系统的理论价值体系。

保惠[2]2015年在《马克斯·舍勒情感伦理思想探析》文中提出马克斯·舍勒的情感伦理思想是其价值哲学的重要内容,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舍勒价值哲学以批判康德形式主义伦理学为起点,以胡塞尔现象学方法为认识论基础,创建了一门绝对的、情感的价值伦理学,并因此开辟了一条崭新的伦理学思路。舍勒否定了康德伦理学对理性和感性的僵硬划分,将情感引入了伦理学领域,阐述了情感对道德之意义所在。梳理舍勒情感伦理思想,研究其为改善其时代人的道德状况而做出的理论尝试,这对现代性问题研究的深入和道德理论的建构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论文首先对舍勒情感伦理思想的历史渊源和学术背景进行了概述。舍勒批判了康德形式等同于先天的观点,反对其把感性与理性二分,把感性排除在道德立法的基础之外,这就使情感回到伦理学领域;同时舍勒继承发展了胡塞尔现象学,采用现象学方法来揭示意向性情感活动对道德的意义。其次介绍了舍勒情感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即价值伦理学。对舍勒价值分层及其内在等级秩序做了具体阐述;指出人在道德价值中的地位和作用,即个人是道德价值的主体,道德意义上的个人即道德人格要确保个人责任与共同责任的统一;因为价值是在人对意向性行为的感受中被给予,所以把情感引入伦理学,使其在道德建构中发挥作用就成为可能。论文接下来具体阐述了舍勒情感伦理思想中涉及的四种情感。从道德价值的内涵形式同情入手,指出个人内在道德意识的来源是羞恶这种积极情感;与之相反的是消极情感怨恨,怨恨是导致道德价值位移根源;进而引出与恨相反的情感——爱,阐述道德价值重构核心是重构爱的秩序。论文最后从上述四种情感出发,阐发了舍勒情感伦理思想对当前道德建构的启示。羞感与怨恨的此消彼长,反映出了现代人心性气质的变化,因此要在对怨恨的消解中整顿心的秩序,回归羞感以提升自我价值;把握爱与同情的奠基关系,在审视关系社会时贯穿同情,注重社会关系中的情感共鸣,从重建爱的秩序开始重建道德秩序。

钟汉川[3]2011年在《价值认定与价值存在——马克斯·舍勒的价值现象学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舍勒将现象学看作是对"本质"与"此在"问题的考察,这种考察可以划分为实事现象学、行为现象学和关联现象学。在他看来,对本质性领域的通达,就像胡塞尔在其认识论中通过一门理性认识的感知学说来进行一样,在价值论中也可以通过一门情感行为的价值认定学说来实现。舍勒认为情感活动先天地指向特定的价值对象,而对价值的认定在实事现象学的意义上只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质性;只有在行为现象学之中,亦即在接受性的情感行为之中才直接给出其意向相关项:在意向感受之中给出单个价值内涵,在偏好或偏恶之中给出更高或更低的价值,在爱与恨的行为之中给出价值的等级秩序。而在关联现象学上价值的本质性联系却奠基于一种纯粹质料的秩序,也就是舍勒的质料先天主义。后者的功能化才是价值作为一种功能性存在的基础。于是,价值认定依赖于价值存在。由此,舍勒的价值论面临着各种内在困难与外在误解也正根源于未能清楚阐释这种纯粹质料的秩序及其奠基关系。

高山奎[4]2008年在《舍勒伦理学的价值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舍勒把天主教传统道德与现象学立场有机结合,在批判康德形式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上,创建了一门绝对的、情感的价值伦理学,从而开辟了一条崭新的伦理学致思理路。通过对价值客观化和绝对化的描述,舍勒割断了价值存在与人的心理或物理实存的内在关联,力图从价值偏好结构的历史嬗变解读价值评估的历史可变性和民族、种族的差异性。所以梳理舍勒对价值相对主义的批判,研究其为改善其时代人的道德状况而做出的理论尝试,这对我国现代性问题研究的深入和道德理论的建构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朱晓宏[5]2017年在《论教师的价值引领:从志向到行动——基于舍勒的价值伦理学视域》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教师的日常工作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形式,它不止于操作层面,更多的是基于价值层面的审视与体察。置身于价值日益多元的现实社会中,一些教师的日常工作可能迷失价值方向。基于舍勒的价值伦理学视角,我们看到教师的志向规定着与其相符的教育行动,并朝向特定精神价值的实现。因此,教师有必要立足于精神价值的高度,明确教育之"志",坚守教育信念,以"为师之道"引领学生"为人之道",唤醒学生的"向学之心"与"向善之志",促进其人格健全发展。

张永芝[6]2015年在《舍勒先天价值秩序概念及其当代价值》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舍勒的先天价值秩序概念是我们理解和阐释价值秩序的理论基础,也有利于进一步深入理解文化价值秩序、共同体价值秩序、个体价值秩序等概念。舍勒认为价值秩序本质上是一种先天的价值高低关系。价值秩序具有先天性,无任何预设主体,不同于道德规范和道德律令。根据价值的载体以及价值性质来划分两种价值秩序,分别为"形式的秩序"和实质的秩序。价值秩序虽然是先天的,却可以被主体的情感体验结构把握和认识,现实的经验世界中会形成多元、多变甚至与先天价值秩序颠倒的价值排序。先天价值秩序概念具有奠定价值秩序的基础、凸显重建新的价值秩序的理论诉求、开启价值秩序研究的问题域等价值。

徐会兰[7]2006年在《道德教育的反思》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现代社会伴随着高科技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物质欲求空前高涨,这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现代人“道德滑坡”的现象,而当下的道德教育却面临困境,实效不高。在西方近代伦理思想史上,康德对以个人快乐幸福为行为的唯一动机的幸福论伦理学进行了系统的批判。他指出幸福论伦理学是从根基上毁掉了道德。他建构了博大的德性论伦理思想体系,讴歌道德的崇高地位.论述道德的一般形式特征和道德主体性,把道德的纯洁性和严肃性提到了首要的地位,在伦理思想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是他以实践理性的绝对命令作为伦理学的基础,从而排斥了道德得以可能的人心诉求,也使实践理性的绝对命令变得苍白无力。舍勒以天主教世界观为价值观背景,以现象学方法论为认识论基础,以批判康德形式主义伦理学为出发点,系统地论述了价值、情感、人格及其关系在人类道德生活中的地位,构建了他的实质的价值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对情感的研究构成舍勒价值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情感成为舍勒道德建构的核心基础。道德按其本来意义,既有形式的方面,亦有实质的维度;作为道德的二重规定,形式与实质各有其存在的根据,而非彼此相斥。我们的道德教育,既要道德的崇高性和人的尊严,但更多地要关照普通人的生存状态和内心感受,缩小道德理想与道德现实之间的反差,为人们提供终极关怀。

王艳[8]2010年在《直面现代价值危机的“实质的价值”伦理学——论舍勒现象学伦理学的历史地位和意义》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些研究者曾把"意识"作为现象学哲学的重点,这当然是有其道理的,但有一点被忽略了:现象学对"意识"的研究,实际上从一开始就与"价值"问题,即"道德意识"纠结在一起。

王浩乐[9]2018年在《舍勒对资本主义精神批判中的人学思想探析》文中认为本文分四个部分介绍舍勒的人学思想。第一部分介绍了自从古希腊哲学开始,西方哲学领域一直致力于思考人的问题,并且在这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通过多元化的哲学命题和理论形态体现了出来。哲学历来都是把人当作思考的核心内容。对于人的问题的思考就始终是西方哲学不曾回避的主要问题。第二部分介绍舍勒提出人学思想的背景和理论基础,首先简要的介绍资本主义发展的困境以及当时社会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了舍勒的人学思想的发展史,接着就舍勒批判传统人学理论的内容进行了阐述,对其思想的基本线索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第叁部分介绍了舍勒在资本主义背景下对人学思想的探寻、人在资本主义中的价值、以及人在资本主义中的本质和存在方式,并具体阐述了舍勒关于人的生存状态和人的未来的思想。最后说明人的存在方式在于爱的秩序,而舍勒将这种爱归结为基督教的爱。第四部分本文对舍勒的人学理论作了简要的评价,首先指出了舍勒人学思想在整个西方哲学史中的地位,它使舍勒成为现代西方哲学人学的创始人,它丰富和发展了西方哲学史上的人学思想,拓展了人学思想的新领域,探索了人发展的可能性,丰富了人精神层面的研究。其次指出了舍勒人学思想的理论的局限性,偏向宗教神秘主义,具有二元论的偏向,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并指出了研究舍勒人学思想的现实意义。

许萌[10]2015年在《论舍勒的人格价值理论》文中研究说明马克斯·舍勒的《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和非形式的价值伦理学》作为现象学方法上的价值伦理学理论,在舍勒的哲学人类学的体系中占据了颇为重要的位置,在伦理学史上也受到了颇多赞誉。在这部着作中,舍勒批判了形式伦理学以及质料的幸福主义等思想,详尽的论述了他的价值伦理学理念,即人格的价值理论。舍勒认为,价值不是纯粹的理性思维的结果,而是于情感、感受中被给予的客观性的存在,是一种拥有客观级序的先天被给予性。这种观念冲破了传统理性主义的束缚,克服了长久存在的理性与感性二元分离的问题。那么,道德是什么呢?它不是义务、责任,也不是人们不得不遵守的法则,它是对更高价值的追求。这种道德解说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存在着对道德的不同看法。在对价值级序以及道德价值进行了划分之后,舍勒提出了人格的概念,人格不等于每一个现实的个人,或者说,现实的人只是人格的载体。当人格成为成熟的、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行为的统一体时,那么它就具有了道德层面的意义。人格及其行为是道德价值的唯一载体,所有道德问题都必须在人格的层面才能达成。这就将价值理论与人格概念紧密联系起来。舍勒提到,没有人格,就没有道德价值的存在,而道德价值就是人格对更高的价值级序的爱的运动,就是人格在榜样的引导作用下从乌合之众向着更独一无二的总体人格的提升运动。舍勒的人格价值理论不仅是对哲学史上的超越,更是对当代社会的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具有重要的教化意义,了解探究舍勒的人格价值观念,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他的哲学旨趣的了解,更有助于我们借此对社会道德的教化问题进行反思。

参考文献:

[1]. 舍勒价值伦理学探析[D]. 李立宏. 中南大学. 2004

[2]. 马克斯·舍勒情感伦理思想探析[D]. 保惠. 浙江财经大学. 2015

[3]. 价值认定与价值存在——马克斯·舍勒的价值现象学探析[J]. 钟汉川.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

[4]. 舍勒伦理学的价值思想研究[D]. 高山奎. 黑龙江大学. 2008

[5]. 论教师的价值引领:从志向到行动——基于舍勒的价值伦理学视域[J]. 朱晓宏. 教育研究. 2017

[6]. 舍勒先天价值秩序概念及其当代价值[J]. 张永芝. 理论学刊. 2015

[7]. 道德教育的反思[D]. 徐会兰. 山东师范大学. 2006

[8]. 直面现代价值危机的“实质的价值”伦理学——论舍勒现象学伦理学的历史地位和意义[J]. 王艳. 哲学动态. 2010

[9]. 舍勒对资本主义精神批判中的人学思想探析[D]. 王浩乐. 四川师范大学. 2018

[10]. 论舍勒的人格价值理论[D]. 许萌. 吉林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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