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卫华[1]2005年在《我国金融经营体制发展趋势探索》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在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下,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世界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本文分析了这种趋势并结合我国当前银行改革的实际,揭示了我国实施混业经营与实现银行改革目标的互动关系,并阐述了金融经营体制向混业经营体制转变的观点。一、本文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界定了金融混业经营体制和分业经营体制的概念,并对混业经营类型作了划分。不同于其他人的概念划分,笔者将混业经营细分为四种类型,从核算层次来看有广义混业、不完全混业、完全混业和综合型混业,它们之间混业程度的深浅及风险程度的大小不同。但是,不同混业类型的风险大小并不是绝对的,混业并不是风险的代名词。(二)在对混业经营概念和内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从历史视角和横向视角相结合的二维角度对国际金融业金融经营体制的演变作了回顾和纵览,揭示了国际金融业发展变化的趋势和原因。既从历史趋势分析了混业经营取代分业经营的总的发展方向,又从不同国家的实际分析了混业经营发展变化的不同特征。国际金融业并购浪潮迭起,银行业向综合化、网络化发展。历史地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阶段性反映了金融经营体制的发展变化。是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造就了金融业的这种发展变化。横向看,各国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过程有不同的特点。部分国家表现为由原来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向混业经营体制的回归,如美国;部分国家在原来的混业经营框架内有了新内涵,如德国;而另外一些国家则由原来金融压制状态下的分业经营体制向鼓励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混业经营体制转变,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叁)混业经营成为金融业发展趋势,是在一定条件下实现的。本文从微观、宏观和监管约束叁个层次详细论述了金融混业的环境条件,构筑了一个混业经营的理论环境体系。微观环境包括金融机构的产权明晰和内控机制的完善,宏观环境包括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法2治完善和有效的外部监管等。尤其重要的是政府部门实施的金融监管,它是金融经营体制选择的最重要约束条件。笔者创新性地将金融监管理论归纳为经济自由主义、国家干预主义和政治经济学叁类。金融监管向功能型监管和审慎监管过渡,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不管是从发达国家还是从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来看,放松管制的条件都是监管有效。但这并不是说要阻止放松管制的趋势,而是要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尽快完善金融监管。实行混业经营还要考虑对金融体系脆弱性的影响及由此带来的监管问题,混业经营并不一定会使金融脆弱性增强,反而使金融业的内在稳定性提高。(四)分析了国际金融业金融经营体制的演变之后,再来分析我国的情况。我国当前的国有银行改革面临困境。我国银行改革的现状是治理结构存在难题,内在成长机制没有形成,分业经营体制对银行经营绩效存在不利影响,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等。对于银行改革有多种观点,主要有产权论和产权无关论及资产结构论等观点。产权论认为国有银行的国有性质是造成问题的根源,所以需要分散产权、上市,以分散的产权结构对银行的经营机制形成约束,从而完善治理结构。产权无关论认为银行的问题不在于产权制度而在于经营管理机制,重点是让专业化的经营人员来经营银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而资产结构论则认为当前的改革应该从银行的资产结构方面寻找突破口,改变国有银行的所有制偏好,改善以国有企业为主的贷款结构。政府的选择是进行产权改革,并且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国有银行的上市近在眼前。以上这些关于银行改革的观点都有其中肯之处,但是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这样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很难说哪种方法就是绝对有效和绝对正确的,影响银行改革效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还需要资本市场发展的支撑、切实消除政府对银行的影响,减轻财政政策对银行的压力、同步进行利率改革,实施混业经营等。必须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实施改革才能实现银行改革的目标。(五)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混业经营需要一定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并不是绝对的,而我国国有银行改革是个长期性问题。治理结构完善具有相对性,实施混业经营与实现银行改革的目标是一3种互动关系。由于现代商业银行以综合化经营为特征,所以银行改革本身暗含了向混业经营体制的变革。考察我国现行的分业经营体制,分业的目的恰恰是为了构建混业经营的微观基础,分业具有难以消除的缺陷,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利润增长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而且我国实务界已经存在各种形式的低层次的混业经营,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难以有更深入发展。因此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进一步,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从两个角度对我国的金融混业将选择的模式进行了阐述。一是混业的边界,不同银行情况不同,银行业务与不同金融业务的结合应有区别,所以,混业边界有所不同。二是我国的混业经营体制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由低级到高级、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遵循“叁段”式的发展模式。二、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逻辑结构:我国的国有银行改革多年,现在处在一个很关键的时期,对于国有银行的改革方向,存在很多争议,有产权论,产权无关
寇川[2]2003年在《国际金融业的混业趋势与中国金融的分业体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分业经营的金融运行模式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西方一些国家逐渐适应混业经营的潮流,放弃了分业体制,实现了由分业向混业的体制转变。国内的金融业也出现了事实上的混业经营,这对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构成了压力。本文回顾了分业和混业两种金融运行模式的形成历史,考察了国际金融和中国金融实行分业制度的实践和现状,研究了金融运行的内在本质联系,指出分业经营是特定时期、特殊历史条件下人为干预金融的产物,尽管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中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实质上违背了资金融通的市场规律,在经济金融全球化、金融深化的新形势下,其弊端越来越明显,由分业模式向混业模式转换是金融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监管部门应审时度势,建立有弹性的金融监管体系,以满足在混业经营条件下的监管要求;在目前中国金融监管力量仍然相对薄弱、监管手段相对落后、金融机构内控外控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尽管分业经营体制仍有其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面国际金融业的混业趋势和国内金融业的混业压力,监管层也应及时地有意识、有计划、有试点地积极推动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以应对国际金融竞争的压力,适应金融对外开放的需要。
周俊[3]2006年在《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初论》文中指出本文主要是针对我国目前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金融监管模式,研究探讨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设置和监管内容安排问题。 从“市场失灵论”、金融业固有的高风险特征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并联系我国金融实际,本文认为政府有必要监管金融业,这是政府的经济监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在经历了叁次变迁后,目前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我国政府设置了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个金融监管机构分别负责金融监管职能。但是,我国的中央银行缺乏独立性,其货币政策往往受其他因素干扰,不能以独立的专业角度,从维护货币稳定的目标出发制定政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下属事业单位,行政监管属性不明确,一直处于“尴尬”监管的地位上,不利于其开展金融监管工作。与此同时,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又出现了新现象,混业经营萌芽的出现,国有金融机构改革进入关键阶段等等,这些都是摆在政府金融监管工作面前的新问题;而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以及金融监管体制也提出了挑战。正是基于这些理论与现实原因,我选择了研究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设置。认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必须改革,尤其是要改变“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允许混业经营,逐步走向统一监管,合并原有的“一行叁会”,建立统一的、全局统筹的金融监管机构。 本文主要采取的是定性分析方法,辅以部分定量分析。主要是从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一解决问题的框架展开全文。
张振昊[4]2001年在《金融分业、混业研究与中国金融经营体制选择》文中提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的金融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的飞速发展,以金融自由化为核心内容的金融体制改革浪潮席卷整个世界,以美国、英国、日本为代表的大批奉行金融分业制度的西方国家,出于国际竞争和自身金融业发展的需要,先后对本国金融体制进行了自由化改革,其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即是放弃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管理体制,由此形成了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发展趋势。在此形势下,我国即将加入WTO,我国金融业将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融入国际金融大市场。如何适应国际潮流,探求既能使我国金融业有力参与国际竞争,又适应金融业现实发展水平的金融经营和监管体制模式,已成为我国金融深化改革进程中面临的一个迫切而重要的课题。本文拟从金融分业和混业体制的制度变迁及其市场和理论背景的研究出发,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和混业化需求进行重点分析和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改革方向和思路,同时兼论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在我国的发展及其现实意义。 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对二十世纪国际金融业分业、混业体制变迁及其理论和市场背景进行了分析和阐述。首先介绍近几十年中全球金融混业潮流的理论背景——金融压制论和金融深化论的基本内容和发展,并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析了金融自由化的利弊及其必须具备适当经济环境和微观基础并审慎推进的发展原则;其后,通过对二十世纪世界金融业“混业—分业—混业”的经营体制变化总体过程的研究,以及对推动分业体制逐步瓦解的金融脱媒、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等因素分析,论证了现阶段金融混业经营发展的必然历史趋势。 第二部分着重对金融分业和混业经营体制进行了较为系统和多角度的理论分析,首先根据对缔建美国金融分业体制的G-S法案的立法依据重新考察结果的分析,提出了对部分分业经营理由的质疑。其后,文章着重在近几十年国际经济和金融发展的背景基础上,分析了分业体制作为忽视市场机制作用的产物,在制约金融业发展、降低金融市场效率和增加社会成本等方面的体制缺陷,同时也就混业经营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在之后的理论透视中,本文首先对对分业、混业经营成本效应进行了分析,通过对监管成本、金融机构交易成本、内部管理成本的研究论证了混业经营的成本优势。其后,论述并简要分析了旨在解释分业和混业制度选择的风险效率假说、制度变迁供求假说和资产专用性假说等叁种主要的理论假说。最后,通过对金融混业经营的深层因素的研究,提出金融 分业向混业经营发展现象的本质,即是金融体系结构打破旧行业分*模式,更新进行符合 新市场效率原则的金融功能配置的结果。 在理论分析之后,本文第叁部分转入对现阶段我国金融经营和监管体制的分析和探讨。 本部分对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历程及其背景因素进行了研究,着重分祈了改革开放 以来我国金融体制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之间的客观联系,文章认为,我国当前金融分 业体制的形成是宏观金融体系建设的需求与金融市场稳健发展的内在要求共同作用的结 果,并且以金融市场的低程度开放为必要条件。其后,本文对.当前我国金融经营体制格局 “及其矛盾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一方面,基于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水平、金融法制 和监管环境制约和微观市场主体发展不成熟等客观因素,分业体制的建立是我国金融发展 的现实要求。而另一方面,从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和今后的长期发展来看,金融分业 所造成的金融业体制性风险和应对国际化竞争的不利局面已逐步显现并日益扩大。 本文第四部分以中国金融业长期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对我国金融经营和监管体制 的改革和发展进行了探讨。首先,通过对我国金融业发展内在要求、经济发展对金融市场 的功能要求以及我国金融业迎接国际化发展和竞争需要叁个方面的分析,论述了我国金融 业逐步向混业经营体制发展的意义和客观要求,进而分析了实施混业改革的有利环境和条 件,包括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改善、金融市场结构的良性变化、市场经营主体实力和自 律性的提高、金融法制和监管条件的改善、政策空间的逐步放松以及金融业务合作和创新 日益增强六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文章论述了我国金融混业体制的发展和制度安排:第一, 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是我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可行模式:第二,我国全面发展金融混业经 营应经历现行体制下拓展、选择试点逐步放松分业管制和根据目标模式全面过渡叁个发展 阶段;第叁,为推进混业经营制度改革,迫切需要做好完善法制监管、加快市场主体队伍 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准备下作。 第万部分是对作为混业经营主要组织模式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及其?
徐军[5]2003年在《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研究及其启示》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颁布,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业经营制度都转向了混业经营。这种经营模式的变革,代表了当今国际金融业的最新趋势。本文从国际金融业经营制度的历史沿革出发,探讨了这一趋势产生的原因及其深刻的理论背景。我国当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这种制度在上世纪90年代治理我国通货膨胀和金融秩序混乱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并且目前看来,其存在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我国已加入WTO,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将逐步地全面融入国际经济的大框架中,面对国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我国的金融业经营制度将何去何从——这是一个需要做出抉择的问题。本文从我国的实情出发,提出了我国金融业在改革的过渡期内,应采取分中有合的发展模式,逐步走向全面的混业经营。
陈进忠[6]2005年在《金融创新与中国商业银行发展》文中认为金融创新是受到媒体、学术界和金融从业者广泛关注的问题,从一般意义上讲金融创新既包括了产品的创新,也包括了参与金融产品交易的方式、各种中介组织、市场制度和监管制度的方面的创新。创新不仅带来新的逐利机会,也带来新的风险,任何一种创新都意味着游戏规则的重新制定,从而会在不同程度上引发利益格局的重新变化。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在金融创新的动态过程中,既进行能动的推动,也要对环境的变化进行被动的适应性反应,这也就构成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的历程。金融创新作为一个历史的范畴,自从现代银行业出现以来,无论是银行传统的叁大业务、银行的支付和清算体系、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还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国际货币制度都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的动因来自多个方面,其表现形式也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从金融创新层面看,金融创新主要涵盖叁个方面:金融制度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业务创新。本文以系统论的观点为切入点,对金融创新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金融创新的基本框架体系进行了阐述和总结,并把金融创新界定为主导型金融创新和引致型金融创新。其目的在于研究金融创新与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联系。本文认为: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微观金融机构所进行的业务创新决定着金融创新的发展方向,并在整个金融创新体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而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滞后于金融业务的创新,换句话说,正是由于业务创新才引致市场创新和制度创新。 为了研究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本论文利用系统论的观点,把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的发展归结为两类因素:一是银行发展过程中所依存的外部环境因素(即外部约束,如金融监管制度、市场约束);二是银行内部因素(即内部约束)。在此假设下,把银行视为一个开放系统,对于内部因素重点研究的是银行内部进行业务、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对其自身发展的影响。 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金融体系和货币信用经济演进的主要内容。中国已经加入了WTO,外资银行正在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的商业银行正面对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客观的讲,中国商业银行整体上的发展水平还落后于有着长
鹿涛[7]2007年在《中国金融监管体制选择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金融业出现了由分业经营体制向混业经营体制转型的潮流,主要发达国家在20世纪末基本上都完成了向混业体制的过渡,以金融机构全能化为特征的混业经营体制成为国际金融业的主流模式。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金融业日益融入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潮流,金融经济瞬息万变,给中国传统的分业金融监管模式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本文拟采用国际比较分析法,从比较国外主要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入手,分析当前金融监管体制变革新趋势,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我国应顺应国际潮流,在保持国内金融业稳定的基础上,分步、渐进地对我国现行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最终实现金融业的统一监管。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叁个部分:第一部分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发展趋势:以美、英、日叁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为具体实例,论述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变革的趋势;第二部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及问题分析:叙述了中国金融市场监管体制的发展过程以及现状,并分析了中国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在金融市场不断变化的今天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叁部分构建中国新型金融监管体制:结合以上两部分内容,对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的方向和步骤作了探讨。
王青锋[8]2006年在《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研究》文中认为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标志着世界金融业已进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新时代。为顺应世界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潮流,如何有效促进中国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行业的协调运行,真正实现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有效对接,已成为管理当局和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是以对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与监管分析为主线,通过研究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的基础理论,结合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别实践,给出解释。然后对中国金融经营模式进行了历史性的分析回顾,对中国将来推行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的历史必然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向综合经营模式发展的改革思路和建议。本论文共由导论和7个章节构成,主要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导论,阐述了本文的研究主体、选题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本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章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基础理论。本章界定了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和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的概念;对两种经营模式进行了综合分析比较;对导致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形成的主要因素和综合经营模式的趋势动因进行了系统分析;运用经济学理论,对模式建立的必然性进行分析。(1)运用资产组合理论是通过两个简单的不确定条件下的资产组合理论模型,证明综合经营相对于分业经营分别具有一阶随机优势和二阶随机优势,即只要存在任意一种证券的预期收入大于任意一种信贷资产的预期收入,在支付相同货币成本的前提下,综合经营的预期成本更低,总体风险更低。因此,金融机构倾向于综合经营。(2)资产专用性理论说明资产的专用性越低,资产重新配置的成本越低,金融业资产专用性低的特点为金融业实施综合经营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且,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业资产专用性又进一步降低的趋势,将进一步促进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3)金融约束条件下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变化表明,金融创新推动表外业务的发展,使得分业经营的管制失效,综合经营成为趋势。(4)结合金融业监管理论,试图探寻和总结金融业监管理论发展与金融经营模式演化之间的关系。第叁章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变及其经验。本章通过对西方国家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变趋势进行系统的理论归纳,初步建立了一个对金融业经营模式向综合经营方向进行演变发展的解释框架。通过研究认为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变,在微观层面是沿着从工具创新到制度创新的路径有秩序地进行,其演变动机就是在效率和稳定之间寻求均衡。第四章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历史变迁及其面临的挑战。通过分析认为过去和现
蒋琼[9]2001年在《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研究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加深,特别是加入WTO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中国金融业最终必将选择混业经营。中国光大集国公司在现行的监管体制下对混业经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中国金融业的经营模式选择提供了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完全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尚不具备,混业经营应循序渐进,在分业经营的框架下发展现有的混业经营业务,并通过建立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战略联盟,培育和增强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银行功能,加快全能型金融控股集团组建,创造条件推进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历史进程,逐步建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直至综合性全能银行制模式,推动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曹毅[10]2005年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整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经济的核心是金融,资金资源的融通和配置是通过金融组织来完成的。从世界经验来看,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逐渐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要趋势。比如,美国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与证券业)历经半个多世纪,经过内外迂回、银证板块结合,金融创新、银证交叉渗透,制度变革、银证回归统一这叁个阶段,至20世纪90年代,完成了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制度变迁。 面对混业经营所带来的金融体系的结构性变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不断融合,走向集中化、国际化和全能化,金融控股公司就是这一金融制度变迁进程中出现的非常重要的金融组织形态。 尽管世界贸易组织是全球性平等互惠的贸易金融服务系统,但是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几年后,国内金融业将直接面对国外金融业的竞争。更重要的是,加入WTO给中国金融业带来的是金融制度性的根本冲击:首先,分业经营制和混业经营制的制度差异将构成冲击的集中点;其次,银行的中间业务、伏秀客户群、业务骨干优秀人才,将是外资在华金融机构和国内金融业争夺的主要重点。面对冲击,中国金融业需要在金融制度改革上加大力度,从人员素质、产权结构、市场准入、技术水平、分配制度、监管能力、提高透明度等方面,按照市场化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际化准则深化改革。由于西方国家的金融体制己由过去的分业经营演变为混业经营,而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在国内外的金融市场上根本无法与之竞争。因此,我国金融业制度变迁的关键在于:应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探索迈向混业经营的体制转型,而金融控股公司正是我国金融业制度变迁发展的现实选择。 经济的发展取决于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金融企业的发展取决于能否有效地利用各种金融资源。而整合的意义就是将系统内部的各种资源有机地组织协调起来,将分工的专业化优势和系统的群体优势统一起来。因此,在国际金融业大变迁的环境下,金融控股公司的整合战略成为运用金融资源推动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 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在探究组建金融控股公司过程中,有哪些因素是金融控股公司在进行整合时需考虑到的因素,且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整合的内容;然后研究如何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整合来提升绩效和规避风险;最后探讨如何构建适合我国情况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整合战略。 本文围绕金融控股公司的整合来进行研究和探讨,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导论部分。首先对国际国内金融业大变迁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描
参考文献:
[1]. 我国金融经营体制发展趋势探索[D]. 黄卫华. 西南财经大学. 2005
[2]. 国际金融业的混业趋势与中国金融的分业体制[D]. 寇川. 湖南大学. 2003
[3].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初论[D]. 周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6
[4]. 金融分业、混业研究与中国金融经营体制选择[D]. 张振昊.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1
[5]. 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研究及其启示[D]. 徐军. 南京师范大学. 2003
[6]. 金融创新与中国商业银行发展[D]. 陈进忠. 东北财经大学. 2005
[7].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选择研究[D]. 鹿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
[8]. 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研究[D]. 王青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6
[9]. 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研究[D]. 蒋琼. 湖南大学. 2001
[10]. 金融控股公司的整合研究[D]. 曹毅. 复旦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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