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药学部广东珠海519020)
【摘要】目的:分析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静脉药物超说明书用药医嘱情况,保证临床静脉用药的合理性。方法:回顾性分析2015年1月—2016年12月我院PIVAS用药医嘱资料及电子处方,结合相关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判断是否存在超说明用药情况,在判断用药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统计。结果:420例不合理用药医嘱中,208例超剂量用药,占比49.5%,比例最高。超溶媒用药医嘱共106例,占比26.3%。超配置浓度用药53例,占比12.6%。超给药途径用药23例,占比5.5%。超适用人群17例,占比4.0%,13例超适应症用药,占比为3.0%。结论:我院PIVAS超说明用药现象较为普遍,存在用药安全隐患,引发了一定的医疗纠纷,PIVAS审方药师要严格的审核相关用药医嘱,尽量避免或减少超说明用药问题的出现,保障临床用药安全。
【关键词】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超说明书用药医嘱情况;应用策略
【中图分类号】R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7)30-0332-02
在临床治疗中,用药说明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技术资料凭证,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临床医师依据病人的病情需要开具一定的处方或住院用药医嘱,PIVAS药师对以上的处方及医嘱进行审核,以促进临床用药的和合理性及有效性。目前,关于超说明用药医嘱并无统一的界定,缺乏必要的管理规范及立法。静脉药物超说明书用药医嘱引发的医疗纠纷较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及法律风险,PIVAS审方药师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临床医师安全、合理用药。本研究分析了我院PIVAS超说明书用药医嘱情况,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2015年1月—2016年12月我院PIVAS用药医嘱资料及电子处方,其中审核出超说明书不合理用药医嘱共420条。
1.2方法
利用我院合理用药检测系统(PASS),PIVAS审方药师人工审核及PIVAS自动审方系统的检测,参照药物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文献,判断出超说明用药医嘱。
1.3判断标准
静脉药物的超说明书判定依据药品的使用说明书、采用溶媒、给药途径、适应症PIVAS用药医嘱剂量及适应人群等进行判定。出现实际用药与药品说明书内容不符时,判定为超说明书用药。在静脉药物超说明书判定中,审方药师参照《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400种中西药注射剂临床配伍应用检索表》等相关文献进行综合分析,有循证医学证据的为合理超说明书用药,反之,则为不合理用药。
1.4统计方法
依据超说明书用药医嘱的合理性及主要成分,进行统计学描述性分析。
2.结果
2015年1月—2016年12月我院PIVAS用药医嘱资料及电子处方中,审核处不合理医嘱420条,超说明书用药医嘱43份,占不合理用药医嘱的10.24%,不合理的超说明书用药占70.16%,合理的超说明书用药占29.84%。研究显示,不合理的超说明书用药医嘱类型有超溶媒用药、超剂量用药、超给药途径用药、超适应症用药、超浓度用药及超实用人群用药等。
2.1超剂量用药
本次调查中,208例超剂量用药,占比49.5%,在所有超说明书用药中出现最多。主要涉及舒血宁注射液、丹红注射液、注射用兰索拉唑、注射用乌司他定及注射用红花黄色素等9中注射用药。其医嘱药物用量明显与说明书中规定剂量不符。
2.2超溶媒用药
超溶媒用药医嘱共106例,占比26.3%,表现为医嘱使用溶媒与说明书不符,主要涉及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硫辛酸注射液、肾康注射液、促肝细胞生长素注射液等静脉注射药品。
2.3超配置浓度用药
审核出超配置浓度用药53例,占比12.6%,医嘱配置浓度与药品实际说明书配置浓度不符。
2.4超给药途径用药
出现超给药途径用药23例,占比5.5%,主要涉及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及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表现为医嘱给药途径为静脉滴注与药品水明书中肌肉注射不符。
2.5超适用人群用药
超适用人群17例,占比4.0%,表现为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尚不明确的药品使用于儿童临床治疗。
2.6超适应症用药
审核出13例超适应症用药,占比为3.0%,主要是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医嘱中临床治疗病症与说明书中主治病症完全不符。审核药师查阅相关资料后未找到相关循证医学证据支持。
3.讨论
本次研究中,我院PIVAS审核发现的超说明书用药不合理医嘱较多,临床中的超说明书用药易引发一定的医疗纠纷,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医师与药师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较高。调查发现,出现超说明书不合理用药的原因较多,主要包括临床研究发展较快,但药品说明书更新速度较慢,存在内容不过范及不全面的现象。部分医师缺乏必要的药学专业知识,只关注药品的临床治疗效果,忽视相关药品理化性质的研究。医生不熟悉药品说明书的情况下,易出现超药品说明书不合理用药的现象。
鉴于超药品说明书不合理用药现象的普遍存在,相关人员研究发现,目前存在的药品说明书普遍具有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等特征,部分领域新的研究成果中,未及时的完成药品说明书的更新,药物治疗的最新动态滞后于临床治疗。超说明书用药与临床药物治疗的相关研究联系紧密。禁止超说明书用药会影响到药物研究及疾病探索。部分医师随意出具药方,造成超说明书用药现象随意发生,严重损害了患者利益及健康,因此,现代医院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范。
为降低超说明用药不合理医嘱造成的用药风险,我院应选择符合资质的专门药师负责PIVAS药方的审核,临床医师要综合考虑药品的适应症、剂量、溶媒、配置浓度及配伍禁忌等。发现超说明书用药医嘱时,及时与相关科室、医师进行沟通,结合相关文献及药物使用说明书判定要用的合理性,临床医师修改不合理医嘱后再次调配科学用药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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