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1]2004年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及运行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经济在呈现生机勃勃的成长性的同时,也蕴涵着新的不稳定性。有效调节经济的不稳定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必然选择。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国家干预经济的主要方式,是协调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在现有生产关系框架内提供生产力发展空间的基本体制。同时,社会保障制度又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被称之为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社会运行的安全网。选择怎样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则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模式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实现形式,各国的国情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以及历史的道德的因素不同等,决定了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差别和特征。就世界而言,社会保障呈现出从早期主要以欧洲“区域性发展”为主到渐进式全球多样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再到各国相继出台本国化社会保障模式的发展趋势。本文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从客观的、发展的、开放的视角出发,采取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相结合的综合研究方法。对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理论分析,力求揭示社会保障的规律性。以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实践为对象进行定量分析,为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改革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现实依据。文中在综合分析和借鉴已往社会保障理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阐释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政府为主体,组织个人和法人共同
邓俊丽[2]2016年在《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术界着力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于中国特色视域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及其配套机制的改革以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替代率、收益率、养老金发放等方面;研究焦点集中在缴费率是否高、替代率是否低、国家责任如何承担、个人责任如何体现等方面。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的研究则比较少,整体系统性研究就更少。鉴于此,本文选择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为研究对象,在认真梳理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演进历程基础上,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内生性优势即价值取向优势和制度立场全覆盖优势,实践性优势即多主体责任共担、适应性和可持续性优势,系统分析了优势的形成、现实形态、影响优势发挥的因素及优势充分实现的路径等基本问题。论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叁部分构成,共22万字。绪论部分对论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主要内容、研究重点和难点、研究创新与不足进行了基本说明。正文部分,第一章和第二章阐述本文的基础理论和研究对象,分别对养老保障制度研究需要厘清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制度优势分析的基本理论、分析框架和分析维度作了说明,对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演进历程及每一个进程中的实质性进步作出了概括和总结,这一部分奠定了全文的基础知识框架。第叁章和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分别对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内生性优势和实践性优势进行了深入论证,目的在于说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本身具有明显优势,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运行方向以及未来制度建设和改革任务都是建立在这一制度优势的基础之上的。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实践的探讨部分,论证了制度优势在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状态下充分的实现路径。结论部分对本研究的主要观点作了整体性总结,并对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研究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本文的主要观点有: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整体研究密切相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理论、制度、实践形态方面的创新和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的前提条件、基础和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论、科学发展观等都为揭示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的基本规律和具体表现提供了逻辑合理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都为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提供了逻辑的必然性。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过程,就其实质而言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实践的理性认识过程,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型下不断探索和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养老保障具体制度的科学实践过程,就是在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推进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价值实现过程。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优势形成是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但从其历史渊源看则贯穿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个历程中,尤其是建国以来的宪法、劳动保险条例、养老保障制度及机制,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框架,两者一脉相承、前后相继,逻辑而历史地统一在一个制度体系中,其所积累的经验教训是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优势形成的历史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新世纪以来老龄化的不断加重,是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强大动力,推动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成了制度缺失的弥补任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了制度一体化的升级任务。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优势逐渐清晰化并不断得到强化,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优势建构过程秉持开放包容的马克思主义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基础上,吸取借鉴了西方政治学、制度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以及生命周期理论、世代交迭模型理论、代际正义理论、风险社会理论关于制度优势分析的合理思想,继承发展了马克思列宁关于社会养老的科学思想,弘扬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有关敬老养老的思想精华,借鉴了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运行的基本经验,改革了建国以来的养老保障制度,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并进一步彰显了制度优势。我们只有坚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和辩证唯物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正视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发挥被影响的表现,才能合理分析影响优势发挥的原因,才能科学规划制度优势充分实现的具体路径,推动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肖艳辉[3]2012年在《社会救助国家责任模式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转型期的“制度性贫困”背景对社会救助制度的责任模式选择有着急切的定位需要。从一个全球范围的视角来比较不同发达程度国家的社会救助责任模式,找出共同经验,为我所用,意义重大。发达国家的英、美、德、瑞典都经历了国家无责任阶段的慈善救济模式、国家有限责任的补济救助模式、国家强责任阶段的凯恩斯-贝弗里奇模式、多元主体责任阶段的国家和社会共享模式阶段。这几种模式变迁有着深刻的原因:既有共同的社会大背景,也有不同发展阶段的理论影响。工业化发展带来的经济危机、丁人运动的大规模爆发和社会主义阵营的形成、福利依赖现象的滋长是其共同的社会原因。理论原因的影响因不同的阶段而分别不同:国家无责任阶段,主要有致贫原因个人因素论、社会连带思想、守望相助思想。国家有限责任阶段,主要有制度变迁理论、负所得税理论。国家强责任阶段,主要有社会制度不平等论、德国新历史学派和凯恩斯主义、福利经济学、新剑桥学派、费边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基础理论发展等的影响。多元主体责任阶段,主要有经济自由主义、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理论、社会风险分担理论、“合理利己主义”理论、贫困陷阱理论、福利依赖理论、社会民主主义“第叁条道路”思想的影响。发展中国家的南非、拉美国家、俄罗斯和我国,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模式有着一定的类同性。改革开放前基本上都是实行全民覆盖与有选择补助的社会救助计划,而在民主化的改革进程中,得益于联合国的推动,将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应用于国内的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从以往单纯的生活救助变为发展被救助者“可行能力”的救助,以解决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互制约的紧张关系;在责任承担上,除了强调国家的主要救助责任外,也开始强调被救助者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一些救助项目开始实行私有化改革,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在救助方面的效用。理论方面的影响主要是贫困者应得权利理论和“可行能力”理论。我国社会救助责任模式变迁的主要原因有:儒家传统思想、社会结构贫困观、社会救助“秩序控制论”、社会救助“经济影响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和“人民利益观”、唯物史观应用于社会救助制度及反“福利依赖”思想、社会排斥理论等。域外国家制度变迁带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在制度模式上由单纯的生活救助向工作导向型转换,注重发展被救助者的可行能力;国家权力向社区放权和转移,寻求国家和社会共担的责任模式。在影响制度变迁的原因方面带来的启示主要有模式的选择与社会背景相对应、模式的转变与社会需求相对应,观念影响模式选择。除了域外的经验外,还要借鉴我国传统社会的丰富经验。我国未来社会救助国家责任模式选择要在克服现有不足的基础上,确立国家责任为主和社会责任为辅的社会救助责任模式,应选择发展被救助者可行能力的救助模式,应建立综合式的社会救助模式,应从“输血式”模式向“造血式”模式转换,国家救助责任应向“社区合作”模式转移。
姜英华[4]2016年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化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和不可逆转的趋势,经济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是现代化的核心和精髓,是现代化艰难挺进的重要驱动力。经济现代化的实质是经济的市场化,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市场经济的先驱国家,置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家最早对市场经济进行了思想阐发,开启了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思想研究的先河,为后发国家提供了经验借鉴和思想启发。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作为经济现代化的意识反映,映射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况,同时也折射出民主政治的框景,对于当代中国经济社会成功转型和顺利建设市场经济,实现经济和政治的现代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最早开创了西方研究市场经济的思想传统。亚当·斯密在描述和界分分工与市场、价值与价格的关系基础上,提出市场主体的“利己心”和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的思想主张,进而指出好的市场经济应该是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运行机制的经济思想。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市场机理的剖析和探究中,李嘉图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集大成者,他的商品价值由生产商品的劳动耗费决定(劳动价值论)的思想、资本主义社会叁大阶级及其分配关系的思想、经济自由以及限定政府职能作用范围的思想和利用各国比较优势发展国际自由贸易的思想,达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能达到的极致和顶端,李嘉图之后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开始庸俗化和内卷化。马克思、恩格斯置身于大工业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思想进行了客观的批判继承,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结构和历史作用进行了追溯剖绘和客观评价,在此基础上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未来进行了大胆科学的预测。马克思站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巨匠们肩膀上的超越和创新,成为后来以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追求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思想指导和价值遵循。实践中,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首先在经济社会落后的东方国家——俄国建立,成立后的苏维埃共和国面临着经济建设向何处去的艰难抉择。列宁最早明确提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概念以及利用市场机制的混合经济思想。到斯大林时期,市场经济思想被否弃,取而代之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思想。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最早借鉴的是苏联的思想。虽然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观点的影响,新中国建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对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关系曾采取排斥态度。但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商品货币经济的不可替代作用,从毛泽东、刘少奇、陈云、张闻天和李先念等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和以顾准、孙冶方、卓炯和薛暮桥为代表的经济思想家的艰辛探索中,中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思想得以萌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十年文革动乱极左思潮对经济的破坏,东欧改革得失和市场经济思想,给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对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关系的重新认识带来了可能性。在以邓小平为总设计师的改革开放的探索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一个前无古人的课题,并最终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在与当代西方市场社会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等思想的交叉和激烈碰撞中,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逐渐定位,包括现代企业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和法律体系在内的市场经济思想框架日渐确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由于部分改革红利的释放、强势利益群体的束缚、居民收入水平的分化、价格机制作用的扭曲、财税体制改革的滞后、政府职能转变的梗阻、市场竞争的区域分割和经济社会的协同困境,这些都是因市场经济本身的固有弊端和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而遭遇的现实的发展困境,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阶段的诉求和表现。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思想,就发展思路而言,市场经济思想反映了市场经济增长速度由超高速到中高速的换挡,市场经济结构调整由低端型向中高端的迈进,市场经济发展质量由线性增长到科学发展的转变,市场经济转型升级由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的过渡和市场经济福利分享由非均衡型到包容共享的转换。中共十八届叁中全会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思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奠定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前提,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以巩固市场决定性作用的根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以夯实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适应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和建立法律体系以提供市场决定性作用的保障,为突破发展难题,跨越发展困境提供了思想指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化了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的四个维度,以习近平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思想为构筑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蓝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了思想支撑。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发展,我们坚持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包括生产发展的社会主义物质价值取向、人民主体的社会主义人本价值取向、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政治价值取向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价值取向。彰显了引领性、开放性、实践性和渐进性的思想发展特点,并且得到了经济理论发展完善、市场化指数稳步提高、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和市场经济地位获得逐渐认同的实践映证。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的发展路径,基于马恩经典文献观点的梳理,可以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发展脉络和要义做出展望性的分析,即创新宏观调控体系,确保经济社会的平衡发展;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市场经济的包容发展;坚持政府职能转型,努力创建适应型现代政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完善统一市场体系,协调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实行开放经济战略,吸收全人类市场经济成果和坚持法治经济建设,努力遏制市场经济的弊端。
周传蛟[5]2006年在《社会转型期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社会个体成员幸福安康的本质需要。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社会转型进程明显加快,伴随着这一进程,出现了人口老龄化、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社会结构分层增多、弱势群体规模扩大、社会保障待遇分配不公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在社会转型中,解决这些新生问题,从制度上消除、化解诸多不和谐因素,需要建立一个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此背景下,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不可避免地被推到了历史的前台,这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也是反思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得出的必然结论。研究社会转型期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是对深化和完善理论本身,还是对确立现实的发展道路,都有着重要且深远的意义。本论文从社会保障概念的内涵、社会保障的特征与功能入手,充分运用制度分析、比较研究、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着重考察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演进的历程,探讨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范畴的涵义,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全文分为导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部分共有6章内容。导言部分主要阐明了选题的理论背景与实践背景、论文选题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详细综述了社会保障理论研究现状、理论成果及不足,说明了研究方法,并概述了全文的结构框架、主要观点和创新点。第一章分析了社会保障概念的内涵、社会保障的特征及功能。首先,本章从广义与狭义两个层次界定社会保障概念的内涵,提出与中国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内涵;其次,从七个方面论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第叁,分析了社会保障的经济、人本、政治和社会功能。第二章分析了计划经济时期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划分了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发展的四个阶段;其次,分析了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特征;第叁,对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做出正反两方面的评价。第叁章论述了中国社会转型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出的要求。首先,阐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转型进入加速期;其次,从工业化进程、社会结构分化、经济全球化、“叁农”问题、人口老龄化、人口政策、转型期的就业形势等
赵浩华[6]2018年在《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研究》文中认为福利是一个充满价值判断的领域,作为福利具象化的福利国家制度一直是国家治理和公共管理领域中的重要议题。欧洲是福利国家制度的诞生地,在其发展和变迁的过程中,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色和逻辑。本文从欧洲福利国家制度所涉及的基本问题入手,运用管理哲学和制度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史论结合的方式,从多维的视角审视二战后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系统梳理不同历史阶段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现实动因和理论成因,通过对欧洲不同类型的福利国家制度的比较分析,挖掘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在社会历史领域和实践活动领域的深层价值。在此基础上,论文就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这一核心问题进行深入的哲学审视与反思,揭示了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变迁规律。一方面,从普遍和一般的角度出发,理性审视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制度主体叁个维度的变化是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机制,主要包括制度主体的选择、制度主体的价值目标调整、制度主体回应社会客体需要等。社会规定性的变化是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外在动力机制,其包括经济变迁、政治因素、社会结构以及文化思想的变化等;另一方面,论文以管理哲学和制度哲学为视角,理性审视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本质和规律,即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抉择、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冲突、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的平衡,在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过程中具有关键性地推动作用。在审视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的进步性与局限性的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发挥制度价值的引领作用、合理界定制度主体的权责界限、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化等,以期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大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李晓聪[7]2017年在《公平视角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文中提出本论文尝试以法学的社会养老保险权的内容为切入点,从管理学的公平视角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进行分析,针对缺失的公平价值内容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围绕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设置相关的配套措施。本文首先分析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过程,总结当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在于实现社会成员的社会养老保险权,在对其定义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再对社会养老保险权的权利性质及社会养老保险权的权利结构进行分析,指出社会养老保险权是一种普通法律权利;是一种社会性权利;是一种期待性权利,内容包含参加权、受益权和监管权。通过对公平价值哲学基础的分析,总结公平价值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价值,包括强制参加公平、强制矫正公平、协议性公平和强制需求价值。将公平价值的四项内容与社会养老保险权的内容相结合对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符合公平价值的内容进行总结。其次,在对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符合公平价值的内容进行总结后,进一步对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问题进行分析。我国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问题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权制度违背强制参加公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内容背离协议性公平及强制需求价值;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权之义务主体缴费率背离协议性公平;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之养老金替代率偏离强制矫正公平;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取得条件之年龄背离协议性公平;社会养老保险权其他内容的缺失违反公平价值的强制性。再次,在对公平视角下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在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二元社会"仍具有依赖但又致力于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价值的背景下,设置我国"统分结合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权制度违背强制参加公平问题设置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参加的国民养老金制度,并对国民养老金制度的主体、缴费标准及水平进行规定;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内容背离协议性公平及强制需求价值问题设置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统筹地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设置与灵活就业人员相同的缴费比例及基础养老金计算方式,并对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进行规定;针对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权之义务主体缴费率背离协议性公平问题降低企业缴费率使企业与职工共同缴费率等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之养老金替代率偏离强制矫正公平问题提高职工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并统一不同类型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替代率;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取得条件之年龄背离协议性公平问题设置男女相同的退休年龄并统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针对社会养老保险权其他内容的缺失违反公平价值的强制性问题提高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层次并设置我国的亲属社会养老保险受益权及社会养老保险监管权。最后,为了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现,还应该设置相应配套措施。在加强国家财政责任的基础上,扩大政府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同时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监督、改革我国现行户籍及土地制度,并实施农业现代化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现提供内在动力。
付舒[8]2016年在《公平理论视阈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的适度性和成熟程度既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社会公平关系的现实体现。党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公平为价值取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党和人民共同追求的目标。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要求其在制度理念、制度结构、制度运行中保证制度公平性,还应通过制度公平进一步推动和实现社会公平。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逐渐从选择性向普惠性、改革试验向成熟定型转型,但普惠性不能等同于公平性,社会保障制度在建设中的矛盾仍较为突出:一方面,社会保障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仍存在分割和失衡状态,城乡之间、人群之间、地区之间保障待遇差异较大,制度的公平性备受质疑。学术界虽不乏对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系统性考量,但却缺乏从其与经济社会结构的互动角度出发而对制度公平性问题进行的系统研究。在将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放置于经济社会结构中考察时,社会分层是一个很具有启发性的切入视角。社会分层是一种现实的不平等,理论上讲,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机制有助于缩小社会差距并弱化初次分配产生的社会不平等程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属性要求其作为一种逆社会分层的力量,去修正社会分层中出现的以权力、声望、资产等要素在不同人群间形成的分配不平等问题。当前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还远未达到合理的橄榄型结构,而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及其运转效果对市场分配结果的扭正不足,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基于市场规则形成的社会分层结构。纵向制度结构上的“断裂”以及横向制度结构上的“碎片”使社会保障制度公平属性在实现过程中大打折扣,并且还使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与不合理的社会分层结构表现出高度的“耦合性”,产生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纵向分层化体系,即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是制度不公的外显化表现,具体有以下四个表征:一是,社会保障制度在覆盖公民社会风险的范围中存在差异而形成风险分散分层化;二是,社会保障制度在化解公民社会风险的能力中存在差异所形成的待遇水平分层化;叁是,社会保障制度在化解公民社会风险中政府责任存在差异所形成的责任分担分层化;四是,社会保障服务在公民享受过程中存在分配差异所形成的服务获取分层化。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围绕上述四个方面在城乡之间以及城市内部不同群体之间体现分层化特征。笔者在对西方主要的公平理论进行回顾和分析基础上,认为罗尔斯、诺奇克、德沃金以及阿马蒂亚·森四位学者在公平问题上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趋同性。这种趋同性表现在:重视个人权利的公平、重视机会的公平、重视规则的公平。在此分析基础上笔者采用一个综合性的公平理论分析框架,从社会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叁个角度来对社会保障制度分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首先,基于社会权利公平性审视,考察社会保障制度分层化的生成机制。社会权利的发展程度并非一蹴而就,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呈现出社会权利主体范围不断扩大、权利内容循序渐进增多、权利享有和实现的程度日益充分的发展特点。同时,社会权利的渐进化发展趋势对不同社会阶层享受社会保障的程度形成不同的影响,具体表现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初期,以弱势群体的社会权利“贫困化”为主要特征;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期,各阶层社会权利“差序化”为主要特征;社会保障制度成熟期,各社会阶层社会权利“平等化”为主要特征叁个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正是由于制度建设中长期缺乏社会权利观念,致使社会权利在不同社会阶层中不均衡发展,从而导致公民长久以来享受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水平的严重差异。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仍然残留着不同时期公民社会权利差序化并存的现状,是建立在城乡身份、单位身份、职业身份、行政身份等外在条件基础之上的公民社会权利,这是有违基于公民身份的社会权利公平基本要求的。其次,基于机会公平性审视,考察社会保障制度分层化的“固化—流动”机制。在社会保障领域中,机会公平性缺失对于弱者意味着社会分层结构在社会保障领域中的进一步固化,弱者难以通过福利性制度安排对初次分配形成的社会结果进行扭正,难以实现向上层社会流动的可能性进而摆脱永久性社会排斥。而强者则可能利用福利资源进一步拉大既有的社会差距,固化其在社会分层中的优势地位。在机会层次的分层图景中,中层机会公平意味着个体可行能力的提升,高层机会公平有助于促进个体在不同阶层间的流动,但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所提供的中层机会中,教育机会、就医机会、就业机会存在城乡间分配不公的问题。在高层机会公平上,由于在社会救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中忽视个体能力建设而抑制了个体在不同阶层间的流动。再次,基于规则公平性审视,考察社会保障制度分层化的操作化机制。在评价制度规则的公平性时,从外在规则公平性分析和内在规则公平性分析两个维度展开。外在规则公平性的分析是从资格准入机制、资金筹集机制、投资运营机制、待遇给付机制、统筹管理机制五方面入手,对外在规则如何使社会保障制度分层化现象操作化进行制度主义分析。笔者认为,资格准入机制是制度规则公平实现的前提;资金筹集机制是制度规则公平实现的核心;投资运营机制是制度规则公平的保证;待遇给付机制是制度规则公平的体现;统筹管理机制是制度规则公平的要求。内在规则公平性分析是强调血缘关系的家庭福利规则、强调地域关系的社区福利规则以及强调价值共识关系的慈善福利规则对分层化的缓冲作用,但在个体化趋势影响下这种缓冲作用在逐渐地式微。在此分析基础上,笔者认为对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问题必须进行制度整合。制度整合采用“基础—补充”的双层结构,基础部分强调法制化凸显公民社会权利公平,补充部分资产化以凸显公民机会公平。在此基础上,将“基础—补充”型理念应用的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中,从而达到整合“碎片化”制度框架的方式来实现社会保障“去分层化”的目的,实现社会各阶层均能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障制度所带来的福利保障。
柯龙山[9]2016年在《我国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历史演进与终结研究》文中认为2015年1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正式废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双轨制山来已久,追溯历史能够更好地鉴往知来,回顾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经验和教训有益于进一步的改革推进。民国期间现代意义上的养老金制度开始创设时,城镇的养老金制度就有双轨制特征。公教人员的养老金制度建立时间早于企业职工,且前者的养老金待遇优厚于后者。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变迁和社会分层结构特点的变化,我国城镇养老金制度的演变过程经历初建与探索、停滞与恢复以及调整与改革叁个阶段,养老金双轨制也经历从双轨确立到并轨尝试、从遭受破坏到双轨回归、从不均衡发展到双轨终结等叁个阶段,呈现出先分后合、再分又合的特征。我国城镇养老金制度的分合变迁反映并且适应经济和社会的演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较早地跟随经济社会转型而转向,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则相对滞后,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差距过大,显然有失社会公正并轨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统一了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和制度规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得到了提升,在正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差距合理性的同时,要继续深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保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解决财务可持续性方面的矛盾。
张尧[10]2016年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创新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小农生产方式发挥着主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它是目前制约农村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力量。当前,改造小农生产方式,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程,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不拘一格地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改革方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农业生产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深入分析农业生产方式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构的影响,这对于进一步丰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理论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论文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综合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而“农业生产方式——社会风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本文的研究思路,通过对建国后不同时期农业生产方式带来的社会风险进行识别,分析不同社会风险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并运用社会保障“叁体系”解释框架剖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化解不同社会风险时的内容、结构与层次体系的特征,继而引出当前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变迁带来新风险及其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问题。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研究厘清和解读农业生产方式与农村社会保障的互动与变迁过程,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后,不同农业生产方式下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变迁、现实特征等进行研究,得出不同的农业生产方式面临不同的社会风险,而农村社会保障内容体系、结构体系和层次体系也呈现出不同内容:农村社会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在内容体系上呈现出社会救助向社会保险、生存型向保险型的转变过程;结构体系的演变呈现出由农村特殊群体向农村全体居民覆盖的历程;层次体系的演变呈现出在责权关系上国家由无意识到被动提供社会保障到主动参与的转变历程,初步形成了国家、社会、个人相结合的社会保障责任框架。英国、法国和日本叁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时间较早,其转型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构经验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重要借鉴作用。研究选取农业发达的英国、法国和日本,研究其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研究认为:典型国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具备了相应的经济社会前提条件,是面对生产方式变革的内在要求而出台的政策,其发展经历一个由社会救济到社会保险的过程,具有鲜明的由生存权向发展权演化的过程;其层次体系存在一个显着的从国家责任到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责任的变化过程,强调多主体共同参与。此外,因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状况的不同,社会保障制度的道路选择也存在显着差别,同时强化法律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迈进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新阶段,传统农业社会的风险被工业社会的风险所取代,但是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能化解工业社会的风险,仍用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去应对新生产方式的风险,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这时就需要一种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成为必然。综合以上研究的成果,本研究认为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决定了农村居民对社会保障制度需求必然是多层次的,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叁体系”分析框架出发,为适应农业生产方式的变迁,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就是要构建一个完善的叁支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其中,农村兜底型社会救助制度是基础,重点是建立综合性社会救助;农村基本型社会保险制度是主体,重点在于农村两个基本保险待遇和责权关系的调整以及新制度的构建;农村服务型社会福利制度是重要补充,重点在于提高待遇和扩大覆盖面。
参考文献:
[1].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及运行问题研究[D]. 李斌. 吉林大学. 2004
[2]. 中国特色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优势研究[D]. 邓俊丽. 陕西师范大学. 2016
[3]. 社会救助国家责任模式比较研究[D]. 肖艳辉. 湖南大学. 2012
[4].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研究[D]. 姜英华. 兰州大学. 2016
[5]. 社会转型期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 周传蛟. 中共中央党校. 2006
[6]. 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研究[D]. 赵浩华. 黑龙江大学. 2018
[7]. 公平视角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D]. 李晓聪. 中国农业大学. 2017
[8]. 公平理论视阈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问题研究[D]. 付舒. 吉林大学. 2016
[9]. 我国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历史演进与终结研究[D]. 柯龙山. 福建师范大学. 2016
[10]. 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研究[D]. 张尧. 华中科技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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