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行为的合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程序,被上诉人,使用证,决定书。
行政行为的合法论文文献综述
黄南铨[1](2019)在《论行政行为成立与合法要件价值取向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4年11月1日、2017年6月27日对《行政诉讼法》分别进行了不同的修改。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核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成立并不等于行政行为合法,它仅是启动行政责任的基础条件,《行政诉讼法》正是通过对各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约束来规范和调整各种行政关系。行政行为的成立是行政行为合法性评价的基础,是实体法约束的问题,行政行为成立后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从诉讼程序方面对其所做的价值取向判断,故研究行政行为成立与合法性要件的价值取向有利于规范各种行政行为,有利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本文来源于《中国集体经济》期刊2019年01期)
李晓群[2](2016)在《“民告官”倒逼依法行政》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诉讼助力维权城乡建设部门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判赔偿违约金;交通运输部门逾期未公开信息,被判违法……在省高级法院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安徽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中,不乏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例。因房屋被征收,2014年11月,淮(本文来源于《安徽日报》期刊2016-11-23)
郝铁川[3](2016)在《注意保护合法的行政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最近,着名媒体人士秦朔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秦朔朋友圈》(2016年6月20日)发表了《人的觉醒与中国再出发》一文,说在伦敦奥运会开幕前150天,他在英国伦敦访问时,当地人向他介绍,英国的各种街头运动“培养”了一批职业化抗议者,不少是流浪汉和无业者,谁组织(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6-10-27)
赵兴武,曹梦璠[4](2016)在《就近入学≠直线距离最近》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南京3月21日电 (记者 赵兴武 通讯员 曹梦璠)今天,备受公众关注的顾某诉教育局重新划分施教区一案,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中,上诉人顾某诉称,一审判决没有查明被上诉人整个施教区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6-03-22)
[5](2015)在《一政采案例“榜上有名”》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首次通报十起经济行政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个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的诉讼案件。最高法认为,该案凸显了政府采购非歧视性原则的实践价值,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此次公布的人民法院2015年度十大经济行政(本文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期刊2015-10-27)
王瑶[6](2015)在《用法律规范行政行为 让群众尽享合法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记者 王瑶)日前,围绕“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这一主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法制办以及城区、矿区、南郊区、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就我市近两年城市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信息公开等涉法案件进行分析研究,要求各相(本文来源于《大同日报》期刊2015-06-19)
关保英[7](2015)在《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内涵与价值》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包括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法定的顺序、法定的期限和法定附款。这一认识所界定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形式方式,没有从较为深层的角度揭示其内涵。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应当具有行为主体上的专属性、行为过程上的有序性、行为性能上的规范性和行为后果上的可测性。(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5年06期)
戴剑飞[8](2014)在《已产生不可争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未必合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裁判要旨】具体行政行为在起诉期限届满后产生不可争力,其法律效果固然无可争议,但未必合法,即使该具体行政行为曾经行政复议维持。□案号一审:(2013)惠中法行初字第19号二审:(2013)粤高法行终字第636号【案情】原告:广东省龙门县永汉镇马星村马桥村民小组。被告: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政府。(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期刊2014年12期)
彭波,陈卓忻[9](2014)在《“红头文件”违法时怎么办》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事实上将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诉讼之外。也就是说,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时,公民(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4-04-02)
章禾舟[10](2014)在《论合法行政行为之撤销——以行政诉讼为研究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法理论和行政诉讼制度以违法为行政行为撤销之前提。由于行政行为合法性乃以其作成为判断基准时,从该时点审视,"错误但合法的决定"是存在的。对此情形,现行诉讼制度下"合法——维持;违法——撤销"的判决方式非救济良方。本文认为,应打破目前对行政行为撤销的概念框定,由法院在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前提下,根据比例原则,以既存行政法律关系当否摈弃为标准,决定是否撤销。此做法与形成之诉原理相符,在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判决两端拓展裁量空间,既利于行政相对人以简便方式保护权益,实现行政诉讼的实效性,又卸除行政机关不应承担之责任。(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4年02期)
行政行为的合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政诉讼助力维权城乡建设部门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被判赔偿违约金;交通运输部门逾期未公开信息,被判违法……在省高级法院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安徽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中,不乏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例。因房屋被征收,2014年11月,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行为的合法论文参考文献
[1].黄南铨.论行政行为成立与合法要件价值取向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
[2].李晓群.“民告官”倒逼依法行政[N].安徽日报.2016
[3].郝铁川.注意保护合法的行政行为[N].法制日报.2016
[4].赵兴武,曹梦璠.就近入学≠直线距离最近[N].人民法院报.2016
[5]..一政采案例“榜上有名”[N].中国政府采购报.2015
[6].王瑶.用法律规范行政行为让群众尽享合法权益[N].大同日报.2015
[7].关保英.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内涵与价值[J].政治与法律.2015
[8].戴剑飞.已产生不可争力的具体行政行为未必合法[J].人民司法.2014
[9].彭波,陈卓忻.“红头文件”违法时怎么办[N].人民日报.2014
[10].章禾舟.论合法行政行为之撤销——以行政诉讼为研究视角[J].法律适用.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