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中的政府行为——理论框架和实证分析

技术创新中的政府行为——理论框架和实证分析

曾方[1]2003年在《技术创新中的政府行为——理论框架和实证分析》文中提出从熊彼特创新学说诞生以来,技术创新研究的主流是主要集中于企业技术创新上,认为技术创新是与市场价值和商业利润的实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在企业的全面参与和推动作用下,技术创新才最终有可能实现,企业对技术创新活动的介入是技术创新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而推动技术创新的承担者是企业家。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进入了一个剧烈的变动时期,就是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过渡。这不仅表现在各国对高技术领域的投资迅速增加,各国对知识型劳动力的需求大幅度提高,从事科学技术知识生产的研究开发部门和主要从事科学技术知识分配与扩散的教育培训与信息传输部门的活动规模迅速扩大,更重要的是各国政府进一步更深入、更广泛地参与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技术创新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国家与国家之间竞争从产品销售阶段延伸到研究开发阶段——竞争战线前移,技术创新已成为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技术创新从注重从技术突破到注重技术融合——技术创新模式转变;技术创新从相对封闭走向相对开放,全球科技经济一体化趋势更趋明显。当代技术创新的新发展趋势,单个企业无法完成整合地区乃至全国的资源,推动国家层面的技术创新的使命,使得原来以企业为唯一主体的技术创新模式发生了根本改变,政府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并通过政策和法规等经济和政治手段推动技术创新的作用日益突显。本文试图从技术创新本身的规律入手,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从对技术创新的政府行为以及行为方式进行动态的、系统的、全面的审视。本文从分析技术创新的市场失灵入手,认为技术创新过程中存在公共产品性质、外部性和不确定性,从而得出技术创新不仅仅依靠市场来配置资源,需要政府行为的参与,既把技术创新市场失灵是技术创新中政府行为的重要经济学依据和存在前提条件;同时本文又从研究技术创新本身的特点出发,认为技术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相互继起的创新阶段,而在这些阶段中,技术创新的公共产品程度、技术溢出的程度和不确定性程度都是有差别的,导致市场失灵程度也有所不同,因此不能笼统地把技术创新过程称为市场失灵的过程,而应该具体分析各阶段的技术创新产出以及产出的产品特征,判断其属性是公共商品、混合商品还是私人产品的性质,判断技术创新的不同阶段上小外部性和不确定性,才能最终界定政府的行为范围和政策工具,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创新政策。同时,本文还科学分析了技术创新政策的有效性,明确提出了技术创新政府行为的原则框架。这样,本文不仅仅是照搬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们的市场失灵假设作为政府行为的前提,而是深入到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中,把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应用于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力图构建一个动态的、系统的和全面的技术创新政府行为的理论体系。本文将以上技术创新中的政府行为理论,分析了处在经济转型期国家政府在推动技<WP=7>术创新的过程中的特殊性,认为作为一个处在经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追赶中的国家,政府的职能除了一般职能外,还应承担培养市场主体和经济、科技等追赶重任等特殊的职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和在一定程度上还要承担对技术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功能。最后,在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技术创新政策进行全面回顾和分析的基础上,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叁个层面,提出了我国当前技术创新政府行为的一个合理的方案和政策体系,为政府选择政策工具提供决策参考。本文的内容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章为导论,大致介绍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框架和研究方法。第二章进行理论回顾和概念界定,主要从经济学史的角度,对技术创新的渊源及发展过程进行回顾和梳理;对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行为,从经济的角度进行了界定。第叁章,首先从分析技术创新的本身的特征入手,阐述技术创新的是一个多阶段、多主体组成的复杂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不同的阶段和不同主体有着不同的目标和特点。然后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考察了技术创新的公共产品性质、外部性、不确定以及战略资源性质,导致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失灵,并把市场失灵作为政府干预的前提假设,分析通过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矫正市场失灵的必要性;第四章把技术创新过程论与技术创新不同阶段的市场失灵的程度综合分析,阐述技术创新中政府行为的作用机理以及政府介入技术创新的不同方式。第五章分析技术创新政策工具的效用和功能以及选择应用的基本原则。第六章为实证研究,运用前面的理论研究分析了转型期国家政府在推动技术创新的特殊性和构建经济转型期国家政府推动技术创新行为方式;最后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技术创新政策进行全面回顾和分析,提出我国政府推动技术创新的对策。

吴若冰[2]2015年在《地方政府质量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地方政府是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基本单位。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职能履行、社会服务、社会管理、发展经济、基础建设、民主政治等领域的治理水平也深深地影响着一个国家整体的政治、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所谓政府质量,就是政府的品质,是对政府“该做什么”,以及“做的如何”等的综合评价。具体而言,政府质量涉及政府职能的合理性、政府行为的科学性、和政府产出的效率性等方面。本文从地方政府学和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出发,认为地方政府质量是指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在行使职能、执行政策等过程中所显现出的自身状态、行政能力和民主水平,是地方政府通过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等对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进行宏观规划、政策引导和具体管理过程中表现出的效能以及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和得到公众的认可度等,包括地方政府规模质量、地方政府能力质量、地方政府民主法治质量、地方政府公信质量等。主观幸福感作为评价地区居民生活总体质量的重要维度,反映了居民对基本生活状况、基本政治参与的认可与满意状况,这也是地方政府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居民幸福感的持续高水平发展,是公民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也是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价值追求。从学者们对幸福与政治的理解中,可以看出政治基本上主导了社会成员幸福的主要方面,也就是说政治与个人的幸福感是直接相关的。本文通过对文献的系统梳理以及相关理论的充分思考,系统地构建了地方政府质量评价体系,该体系包含政府规模、政府能力、政府民主法治水平、政府公信力等维度,并构建了中国地方政府质量评价模型,由此建立了地方政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对82个样本城市地方政府质量开展实际测度评价,验证地方政府质量评价模型的适用性与科学性。然后,在充分考虑潜在干扰居民幸福感的微观个体因素和宏观经济因素后,借助CGSS 2010数据库的强大数据信息,从实证的角度验证地方政府质量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程度。通过对相关样本数据的有序回归,测算出地方政府质量对居民幸福感的总体影响系数和分维度影响系数,提出基于政府治理现代化且能够显着提升居民幸福感的地方政府质量优化路径。本文的前两章是对文献的总体性介绍和对前人研究的梳理;第叁章主要从地方政府学和治理现代化理论入手,构建了地方政府质量评价模型并阐述了文章的研究假设;第四章和第五章是实证检验部分,主要通过对客观数据和主观数据的整理计算,得出地方政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最终评价指标与82个样本城市政府质量的评价指数及其排序,随后与居民幸福感数据汇总进行有序回归分析,并得出相应的影响强度与显着性水平;第六章通过对实证分析结果的进一步阐述,提出了基于居民幸福感提升的地方政府质量优化路径;第七章是对全文的总结及展望。在文章的实证分析部分,本文借助有序回归模型,将通过cgss数据库获取的11785个居民个体样本进行整理,剔除了错答或缺失样本后,将7716个有效样本与地方政府质量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了地方政府质量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权重与显着性水平。证实了本文之前的研究假设,即地方政府质量显着地影响了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并且地方政府规模质量、能力质量、民主法治质量、公信质量都在不同的显着性水平上对居民幸福感产生影响。通过将居民个体的研究样本分区域及分群体回归分析,本文再次验证了地方政府质量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并且得出更为细化的结论:地方政府质量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中西部地区和非城镇户籍人口中的显着性更强、影响的权重系数更大,因此,更加明确了地方政府质量促增居民幸福感的重点地区与重点人群。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研究选题的新颖性、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研究框架的创新性等方面。由于国内对地方政府质量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学者主要将关注点放在腐败与居民幸福感、民主化与居民幸福感等问题的研究上,忽视了作为地方治理现代化实施主体的地方政府整体质量水平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本文选取地方政府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地方政府学、治理现代化理论作为指导,创新地将居民幸福指数引入政府质量的评价研究中,以居民幸福感作为地方政府治理质量提升的重要考量指标,并且将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促增作为指导地方政府公共行为的主要依据。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第一,本文围绕“地方政府质量”和“居民幸福感”两个政府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展开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归纳,以居民幸福感为切入点,以提高地方政府质量为目标,从地方政府规模质量、地方政府能力质量、地方政府民主法治质量、地方政府公信质量等角度出发,通过科学的数据计量研究,探寻地方政府质量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促增效应及作用方向。并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进一步探讨了基于居民幸福感提升的地方政府质量优化路径分析。第二,本文作为地方政府质量评价及其对居民幸福感影响的探索分析,从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研究视角出发,在对前人研究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构建出了本文的地方政府质量评价模型及其指标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我国地方政府质量评价、及对地方政府质量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相关关系等领域的研究。本文从地方政府学及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理论出发,对地方政府质量与居民幸福的相关作用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研究假设。在文章的实证研究部分,通过对评价指标的权重赋予、样本城市的质量评价及后续的控制因素分析等,充分的探讨了地方政府质量各维度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并以地区和城乡为样本划分依据,进一步探讨了在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中,地方政府质量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系数与作用方向。同时,在实证分析中,本文充分考虑了个体微观控制变量及宏观因素控制变量对地方政府质量与居民主观幸福感相关关系的干扰与影响,完善了研究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第叁,本文首次把居民幸福指数的相关理论投入到实践中,采取规范研究、实证研究与比较研究的方法,运用文献搜集、问卷调查、主成分分析、有序回归等技术手段开展研究。按照先构建地方政府质量评价指标,再探讨其对居民主观幸福感影响的思路开展研究。通过对实证模型的设计与论述,借助82个样本城市的客观数据分析,得到了较为客观可信的数据分析结论。并由此,分析了基于居民主观幸福感提升的地方政府质量优化路径。确保了本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政策指导作用。

郑军[3]2011年在《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的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民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必由之路,是老年农民利益自我保护的有效载体,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要保证。在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过程中,无论是国内外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1992年在全国推广实施以来,所遭遇的发展困境,均表明政府责任是制度建设和完善的关键。然而,目前关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研究已经达成的共识,主要是基于经济学视角,从市场失灵和公共品(准公共品)出发,将政府责任主要归纳为制度设计责任、财政责任和监管责任。尽管这种研究思路无疑是推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这种单一视角的研究模式,往往忽视了隐藏在制度背后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伦理等传统文化特点对其产生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在我国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传统和独特养老文化的背景下,显得尤为深刻。由于缺乏人们内心的理解和认同,这种研究视角所倡导的制度模式可能只会是”看上去很美”,制度运行的效果则大打折扣。为此,本文基于制度文化的视角,综合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拓展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内涵和外延,并从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相互影响、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构建一个较为粗略的新的理论框架,为今后的继续深入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探索方向。本文的研究思路是:构建理论框架→总结过去→剖析现在→展望未来,即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构建一个新的理论框架,在第叁章以政府责任为线索,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历史变迁的内在规律进行重新归纳和总结,从第四章至第六章是对目前以“新农保”为主体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的政府责任进行剖析,第七章和第八章是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未来变革和创新中政府责任进行展望和预测,并总结出全文的研究结论和不足之处。第一章“导论”,主要阐述本文研究的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以及主要创新等。第二章“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理论分析”,首先对养老保障制度和政府责任等基本概念给予明确界定,特别是拓展了政府责任的内涵和外延,指出政府要注重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相互影响和协调发展的关系,并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指出明确政府责任的必要性,最后,借鉴制度文化对制度的一般性影响,尝试性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研究领域构建一个新的理论框架,为本文的深入分析提供理论依据。第叁章“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历史变迁中的政府责任分析”,首先把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分为叁个时期,即“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时期”、“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集体养老保障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后旧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时期”;其次,通过对叁个不同历史时期各自的制度环境、政府执政理念、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以及政府责任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前叁者之间的层层递进的影响机制,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分析和归纳,揭示了该制度演变的内在规律,即制度环境→政府执政理念→制度价值取向→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模式。同时,总结出我国传统养老文化所具有的“尊老”和“巩固家庭”的两大特点。第四章“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价值取向中的政府责任分析”,主要对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环境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政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政理念的必然性,以及这种理念对“公平、正义、共享”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价值取向的影响和作用机制。第五章“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设计和运行中的政府责任分析”,通过对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的模式选择责任、财政责任、管理体制责任和监管责任的分析,特别是基于我国的国情和传统文化的特点,对这些责任进行了评价。第六章“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中的政府责任分析”,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并运行起来后,本章选取了制度的适度保障水平、覆盖率、城乡制度的衔接,特别是从制度文化的视角,考察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传统养老文化的协调发展,通过对这四种可持续发展指标的分析,对政府推动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取得的效果,进行了检测和评估。第七章“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中的政府责任”,首先,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革和创新的必然性进行了分析,然后对阻碍或推动制度变革和创新的内在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政府要更新执政理念、推动制度价值取向发生相应变化,并构建新型养老文化,从而推动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变革和创新。第八章“结论和研究展望”,通过对全文的分析,本章获得了六个基本性结论:确立合理的执政理念是明确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首要环节;将传统养老文化融入制度设计是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重点和难点;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是政府提高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的重要手段;实现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协调发展是政府推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构建新型养老文化是政府推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内在动力;发展居家式养老保障服务是政府进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重要方向。对于今后的研究展望,本文认为应该从细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差异、强化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巩固家庭养老效果的实证分析,以及深化对中西方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责任差异的比较分析这叁个层面来展开进一步的研究。本文可能有以下叁个方面的创新:第一,本文提出制度文化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研究的新视角。由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现有研究结论,主要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将其归纳为制度设计责任、财政责任和监管责任。显然,研究视角的局限性,使得这种这种研究模式仅仅强调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的经济责任,而忽视了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此,本文力图从制度文化的新视角,融合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相关理论成果,拓展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的内涵和外延,强调政府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相互影响和协调发展,丰富该领域的研究内容,并尝试性在该研究领域构建一个较为粗略的新的理论框架,为今后的继续深入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探索方向。第二,本文总结出政府责任是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历史变迁的新线索。本文抛弃了以往历史分析的传统视角,重新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进行系统的梳理、归纳和总结,揭示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演变的内在规律,即制度环境→政府执政理念→制度价值取向→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模式,指出政府责任是该制度历史变迁的新线索,即正是由于不同历史时期我国政府执政理念存在差异,导致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设计价值取向的影响不同,最终使得我国在不同历史时期选择了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和社会养老等不同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和养老方式。显然,本文以政府责任为线索所总结的制度演变规律,为准确预测我国未来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发展方向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第叁,本文提炼出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新的研究结论。本文在研究结论上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确立合理的执政理念是明确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首要环节。即明确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承担责任的方式和具体内容,首先取决于政府的执政理念的内涵。其二,将传统养老文化融入制度设计是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重点和难点。现有研究往往认为制度中政府责任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政府承担财政责任的比例大小,而本文认为,由于制度长期运行需要人们内心的理解和认同,因此,政府设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必须要与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伦理等传统文化特点相一致。而传统文化的特点往往需要人们用心感受,不易把握,更不具可操作性。因此,制度设计如何与传统养老文化相融合,已经成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责任的重点和难点。

洪兆平[4]2006年在《中国地方政府竞争战略研究:行为理论的分析视角》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从行为理论的分析视角出发,对中国地方政府竞争战略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体现为:一是有助于理解地方政府在促进中国经济增长中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有助于拓宽“战略竞争”的研究范围,叁是有助于运用战略管理理论来深化对地方政府竞争行为的研究。 论文从行为理论的视角提出,地方政府竞争战略的形成及其实施有其内在的行动逻辑。地方政府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必然受到强有力的外部刺激,通过对外部刺激的了解和观察,地方政府形成了自己的认知选择和认知组合,确定了自己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定位;并从这一战略目标和定位出发,对照现有的资源和能力,发现存在的战略矛盾;针对独特的战略矛盾,地方政府在多种战略类型中进行合理选择,当该竞争战略实施后产生效应时,地方政府根据战略效应,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战略更新和升级。 论文认为,在以市场取向为目标的经济转型中,地方政府逐渐成为一个利益取向独立化和明晰化的“准市场主体”。因此,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成为战略竞争的主体。而这些演变都来源于一定的制度原因。从外部刺激因素看,财政分权、政绩考核、辖区居民、竞争战略集团是影响地方政府竞争行为的主要因素。从主体的认知看,地方政府逐步演变为“企业经营型政府”;地方政府官员逐步演变为“公共企业家”。 论文认为,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具有独特的性质、职能和表现形式。在行为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地方政府竞争战略的特征,指出了地方政府竞争战略的形成过程是:从SWOT分析中发现“战略矛盾”、从“战略矛盾”中求解“战略方案”,从“战略失效”中寻找“战略更新”。论文进一步归纳了地方政府竞争战略的基本类型。 论文认为,地方政府战略竞争的积极意义在于: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加速了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促进了公共物品供给的优化、激发了政治企业家的冒险精神。同时在地方政府竞争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如:重复建设、争夺原材料、地方保护主义和经济负外部性问题。但是,中国地方政府竞争总体上是积极意义大于负面效应。因此,必须超越地方政府利益,从中央政府层面对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加以鼓励、引导和规范。

文雁兵[5]2014年在《包容型政府行为逻辑、治理模式与经济绩效研究》文中认为发展是在特定时空环境和社会结构下发生的政治、社会和经济互动过程,大国如何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和构建适宜的治理模式是经济学需要回答的问题。中国经济改革迄今为止基本上延续了改革之前户籍制度的城乡分割、财税制度的经济分权和社会网络的关系纽带几个特征,这些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在经济发展的早期对于资本积累、技术创新、市场激励和合约履行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发展代价,如城乡间、区域间和人际间的收入和公共服务差距的扩大,以及与此相关的经济结构的失衡和社会福利的扭曲。这些问题这使得当代中国的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们未来需要什么样的大国治理模式呢?这种治理模式具有怎样的运行机制呢?是否具有一般性规则和借鉴意义呢?本文试图从政府生产性、发展性和包容性特征出发和聚焦其行为逻辑、治理模式与经济绩效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一方面在国家理论下能够厘清不同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治理功能发展的脉络,以及总结出在经济社发展过程中所具有的作用差异、作用边界和作用大小,另一方面,能够基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事实和已有的发展理论、增长理论和国家理论,深入剖析经济发展中适宜制度和政府治理的作用,构建包容型政府的理论框架,并对未来可能的改革路径进行展望,以期能够对中国可能走上的包容性增长道路具有一定启发意义。本文在构建包容型政府理论框架和对包容型政府行为及其绩效分析的基础上,强调适宜制度(专利制度、财政分权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和政府干预(政府行为、政府规模和政府效率)发挥政府治理包容的作用,通过经济增长(利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实现)和成果分享(通过体现效率的初次分配、体现公平的二次分配)发挥经济增长包容的作用,通过社会流动(如通过代际流动和收入流动)和社会包容(如户籍改革如和教育公平)实现社会发展包容的作用,通过思想繁荣(思想自由和知识资本积累)实现思想市场包容的作用。本文首次对思想市场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进行了全面的论证,进一步提出了适宜制度的概念和功能,并构建了新的内生增长模型论证制度对于经济增长的根本作用和机理。思想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经济增长既有逻辑链条(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技术进步、全要素生产率、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补充,而适宜制度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华盛顿共识”和“北京共识”的否定之否定。政府积极干预可以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产生更好的积极影响业已得到学者们的广泛赞同,但对于政府边界、政府行为选择(“攫取之手”或“援助之手”)及其演变(更多“攫取”或更多“援助”)仅基于中国式分权(“政治集权”和“财政分权”)宏观一元框架和“政治人”或“经济人”微观单峰偏好的假定,以及暗含区域间禀赋同质和完全流动,忽略了中观层面区域禀赋异质性对地方政府行为选择和演变的影响是已有研究的重要缺陷,本文既从中国层面考察了区域异质性视角,还基于地方政府官员“政治人”和“经济人”的微观联合偏好视角,对宏观财政分权制度背景下地方政府行为选择、演变和绩效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是对已有财政政分权理论和地方政府竞争理论的有益增补。运用了面板门槛模型,本文首次全面细致的检验了“利维坦假说”、“粘纸效应”和“瓦格纳法则”在中国的存在性、有效性和条件性,结果发现政府规模与财政分权、转移支付和经济增长交互影响对发展包容分别表现出“N型”、“倒U型”和“N型”非线性关系,应当引起中央政府和各地政府的重视,在制定和执行区域性政策和战略时,应充分考虑政策实施的综合效果而不是单一目标。包容型政府行为模式不同于“泛利性政府”、“中性政府”、“生产型政府”和“发展型政府”,其治理模式也不同于市场式政府(强调政府管理市场化)、参与式政府(主张对政府管理有更多的参与)、弹性化政府(认为政府需要更多的灵活性)和解制型政府(提出减少政府内部规则)。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从社会包容视角首次提出并探讨了包容型政府概念和理论,为解决中国目前经济社会转型过程的诸多现实问题提供新的分析视角,包容型政府需同时解决经济增长和发展包容两个核心问题,具体而言,是形成适宜制度、经济增长和社会包容为核心内容的“发展的叁角”。这一概念和理论是对林毅夫(2003,2013)关于要素禀赋决定比较优势和政府如何遵循比较优势理论的逆向补充和Acemoglu and Robinson(2012)关于中国“半包容半掠夺”制度和政府行为特征的有力佐证,也为中国道路可能具有的世界意义增加了新的内容。(2)关于政治经济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不同于既有研究的内生性视角(要素禀赋、政治博弈或威权选择的结果),而是在一个开放的国际经济环境中,从国际贸易这个外生性冲击渠道分析了政治经济制度演化。(3)既有研究强调产业集聚的溢出效应和产业集聚的自组织性,强调产业升级和产业内结构变动的市场机制,对政府行为在产业集聚过程的作用以及产业关联效应,尤其是二叁产业发展对农业技术创新能力关注较少。本文则从产业关联视角考察了农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关联绩效,农业现代化发展事关“叁农问题”、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而本文的研究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4)本文关注了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将分属社会学的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和经济学的经济增长与发展包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良性发展的耦合机制。社会流动不仅对于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发展包容同样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教育流动、劳动流动、职业流动、性别流动和收入流动可以减少“机会不平等”和“静态不平等”等“坏的不平等”,逐渐消除各种排斥(社会排斥、地理排斥和经济排斥),实现增长包容性,这一思路将有助于解决目前经济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各种难题。(5)本文首次提出了包容性减贫模式,强调通过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自上而下”和自生能力与社会流动“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贫困缓解策略,从群体特征和个体特征两个视角强调贫困缓解的新渠道。2013年11月恰逢中共十八届叁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本文的研究或许能够为未来政府职能改革提供少许有价值的学术火花。

官永彬[6]2011年在《财政分权体制下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与地区差异显着的转型大国,从1978年开始了市场化导向的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财政体制也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逐步由集权型态向分权型态演变。可以说,财政分权体制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逐渐拥有了财政收入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从而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提供了重要激励,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与繁荣。但随着财政分权化改革正面效应的不断释放,地区政府为增长而竞争的负面效应也开始日益凸现。其中最令人关注的现象是,地区之间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并未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显着缩小,由此使得不同地区的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的享有机会上并不均等,这势必危及到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经济的稳定协调与可持续增长。从党的十七大报告可以看出,党和政府殷切期望通过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对我国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特征事实加以动态认识,对此差距的生成机制加以合理阐释,以及对治理差距的政策路径加以系统构建。为此,本文遵循“提出问题、形成假说、建构框架、实证检验、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与技术路线,在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试图以新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和分析范式,以地方政府行为模式为逻辑载体,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中揭示出转型中的财政分权与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内在机制,并找到契合中国经济政治体制背景的治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有效路径。第1章为导论。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明确本文的研究主题,进一步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途径和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第2章基于基本公共服务产出的角度,运用综合评价方法的原理和步骤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进行了动态评价,旨在获取分税制改革以来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特征事实。缩小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建立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来刻画这种进程。为此,本章在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界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地区间单位公共服务供给成本差异、辖区居民的消费需求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偏好,从基本公共服务产出的维度尝试构建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选择分税制改革以来的省级面板数据,运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对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总体和具体项目差距作出实证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仍不均衡,东部地区整体上比中西部地区享有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而各类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间区域非均衡程度存在显着的差异,特别是备受社会成员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以及基础教育存在较大的地区差距。第3章运用新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范式,按照“转型经济体制背景——财政分权——异质性的地方政府竞争行为——财政能力差距与支出偏好的地区差异”的内在逻辑构建了一个考察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生成机制的理论框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体制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也逐渐由集权型向分权型演化。可以说,财政分权体制改革一直是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此外,我国在经济领域分权的同时保持了政治领域的集权。因此,中国体制转轨时期政府多级财政分权与单一政治集权相融合的特殊分权模式,赋予了地方政府双重激励结构即财政激励和政治激励,共同驱使地方政府为推进本地区经济增长而展开异质性的财政竞争。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增长需要相应要素特别是资本要素的持续投入,在要素稀缺约束下,理性的地方政府竞相采取税收优惠策略留驻本辖区的要素以及吸引辖区外要素的流入。落后地区由于经济规模、产业集聚水平以及市场化程度不及发达地区,在面临刚性的财以义出的约束下,地方政府不得不更多的依赖税收优惠途径吸引要素,结果在短期内毁灭了当地未来的税源;而发达地区一方面凭借其在资本市场上的相对垄断势力,可以保持相对较高的税率,另一方面又积极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以增强投资的吸引力。因此,地方政府的这种异质性的税收竞争行为将对不同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造成影响,可能导致初始财政就相对脆弱的落后地区陷入财政的困境,进而拉大地区之间财政收入的差距。此外,地方政府为获取更大的财政规模以增进集团自身的利益,纷纷向中央政府竞争具有再分配性质的转移支付资源。由于东部发达地区向中央政府施加的政治压力更大,使得转移支付资源的分配更多的向其倾斜,这将进一步扩大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此外,在中国特有的财政分权体制的激励与约束下,承担多重任务的地方政府为加快经济增长可能调整其财政支出的结构,从而形成偏重于短期增长效应显着公共投资,相对忽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扭曲型支出偏好,尤其是对于那些至今尚未建立起有效反映居民合理诉求的呼吁机制且地方政府拥有更强烈的经济增长动机的落后地区来说,可能更加重视财政支出结构中见效快的公共投资支出,忽略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因此,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的支出偏好具有空间异质性。总的来说,地方政府的间财政能力差距与支出偏好差异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差距,这就从理论上揭示了该差距的生成机制。第4章和第5章实证检验了财政分权、地方政府异质性的财政竞争行为与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关系。基于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视角构建的理论假说是否具有解释力,有待于作进一步的经验实证,这正是本部分的研究工作。具体来说,第4章选择分税制改革以来省级辖区的财政数据,综合运用收入分配文献发展出的基尼系数分解方法,系统探究我国地区间财力差距的形成机制。研究发现,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省际间人均总体财力差距依然较大。通过省际间财力差异各收入来源的分解表明,地方政府差异化的税收竞争策略导致了省际间本级财政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并且本级财政收入是造成省际间人均总体财力差异的主要因素;而省级财力来源的另一部分财政转移支付并未能有效发挥平衡地区之间财力差距的作用。这意味着,由发达地区、落后地区与中央政府利益博弈所产生的现行转移支付政策具有“逆向”调节功能。因此,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间异质性的财政竞争行为扩大了地区之间财力的差异。更为重要的是,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仅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水平,还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支出偏好。第5章运用省级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转型中的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财政竞争对不同地区地方政府支出偏好影响的方向和程度。研究发现,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中公共投资支出比重存在显着的正面影响,而对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则是显着的负面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在区域之间并不是同质的,而是表现出明显的空间差异性,特别是在公共服务支出比重方面,经济欠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财政分权对公共服务支出比重的负面影响显着大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和东部地区。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的支出偏好具有空间异质性特征。总的来说,第4章和第5章的实证研究结论有效检验了第3章提出的理论假说,并为本文治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问题的政策建议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经验支持。第6章和第7章在财政分权体制框架下构建了中央政府主导的多元协同的缩小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政策体系。本文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是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和支出偏好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转型经济背景下的财政分权体制与地方政府财政竞争行为将深刻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支出偏好。这就意味着,如何从根本上重塑地方政府特别是落后地区地方政府的支出偏好,增强对居民公共服务需求的回应性以及平衡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能力,将是中央政府未来政策的主要着力点。在此理念指导下,本文提出了契合中国经济政治体制背景的推进政府绩效评价制度、基层民主制度、户籍制度以及转移支付制度创新的可行路径,从而建构出中央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的政策框架,以此加快地方政府从增长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进程,增强转移制度财政均等化效应,从而逐步缩小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无论居住在任何地区的居民都能够享有大致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第8章对全文的研究做一个系统性的总结,并对后续的研究做出展望。随着新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和分析方法的完善,如何在中国式财政分权的框架下,对“十二五”时期民众更为关注的基础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和社会保障资源的均衡配置问题作出系统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从而为政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制定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这将是需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并做出深化研究的富有挑战性的课题。

李超[7]2016年在《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的政府支出责任研究》文中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正进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资源、环境、产能过剩等瓶颈凸显,创新驱动发展既是形势所迫,又是构建创新型国家的必由之路。知识是创新驱动中最核心的因素,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发展是创新驱动的关键途径和手段。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颁布后,知识产权得到了一定程度发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建设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但与之相伴的是:知识产权创造“大而不强,多而不优”、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较低、区域知识产权发展不平衡、知识产权国际化程度低等情况长期存在。知识产权发展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推动,政府是实现知识产权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市场失灵环节,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其中,公共服务是重要手段。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环节,需要政府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和公共物品等供给。政府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履行支出责任,对推动知识产权发展,加快创新驱动有着重要的意义。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对划分政府间财政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但它更多关注了分税、分财,对政府和市场、各级政府间的职能分工并不明确,尤其对地方政府间的职能和支出责任缺乏明确划分。要使政府合理承担支出责任,使之符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需要,需要在明确政府和市场边界基础上,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的政府支出责任研究主要涉及叁方面:一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间关系,明确界定政府事权;二是政府支出责任在各级政府划分,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划分、省以下政府之间的划分;叁是支出责任履行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所带来的效应考察,这是支出责任的应有之义。依据以上背景和思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为:第一,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内涵及外延是什么?第二,政府支出责任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的现状和问题是什么?第叁,政府支出责任履行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影响如何?第四,在创新驱动视角下,如何优化政府支出责任以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回答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运用事权理论分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五个知识产权发展环节支出责任情况及效应。本文的主要研究如下:1.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本质属性及范围界定。从知识产权理论内涵开始,深入剖析了知识产权的公共政策性,阐述了知识产权公共物品属性;运用系统化分析方法,通过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五个系统要素分析,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边界做了界定。2.政府支出责任履行现状与问题分析。运用事权理论分析框架,以公共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为视角,分析了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支出责任履行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不同情形以及形成原因。3.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政府支出责任角度,构建面板数据模型,通过知识产权政府支出数据,及经济发展水平等有代表性的控制变量,测量政府支出等支出责任要素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影响的效应。实证结果表明,政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支出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具有显着正相关关系。市场创新环境和中央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影响不显着,其原因在于政府本身体制机制缺陷。4.政府支出责任界定的国际经验借鉴。分别考察了美国、日本、韩国和印度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的政府支出责任范围,分析了他们支出责任履行及划分背后的逻辑,得出对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政府支出责任履行及划分的经验启示。5.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政府支出责任的思路与措施。提出了优化支出责任整体思路、目标和原则,并按照功能和项目方法分别对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政府间支出责任做了界定;探索对现有体制机制框架的变革,以使政府支出责任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权相适应。

柯水发[8]2007年在《农户参与退耕还林行为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退耕还林工程是迄今为止我国农户参与面最广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据国家林业局初步统计,从1999年到2006年止,退耕还林工程现已涉及3000多万农户、1亿多农民。本文以农户微观行为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旨在通过对农户参与退耕还林行为研究,揭示出农户参与退耕的行为机理,以更好地引导、激励和规范农户行为,提升农户参与的深度和层次,确保农户的持续参与和有效参与。本研究对于可持续地科学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构建和谐现代林业,保障林农利益,也有着较为重要的研究意义。本论文共分为十章。第一章为导论,概述了本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等,勾勒出了本研究的概貌。第二章对本研究的相关研究范畴和核心概念加以界定,并对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加以综述,并进一步明确了本研究的一些基本假设,为后文研究奠定了基础。第叁章概述了退耕还林工程进展情况,并分析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机理。第四章介绍了农户调查方案及调查地区概况,为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五章结合样本农户数据分析了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态度和行为特征。第六章剖析了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行为决策、行为选择及行为激励机理。第七章尝试构建一个影响农户参与行为意愿决策的因素体系,并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加以实证,以揭示农户的行为决策机理。第八章在进行退耕还林工程利益相关者分析的基础上,引入经典博弈理论和进化博弈理论对农户参与退耕还林行为选择机理做进一步分析。第九章提出了一些促进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的相关激励机制。第十章对全文的一些研究结论加以总结,并提出了一些相关政策建议,同时指出了本研究的一些创新之处、不足之处及下一步研究展望。在研究方法上,本研究借鉴较为主流和前沿的农户行为研究方法,一方面,采取较为规范的经济学研究方法、如研究中引入西方经济学的成本曲线、收益曲线、无差异曲线等经济学模型对农户行为机理加以揭示;另一方面,本文也通过引入logistic计量模型,对影响农户参与行为意愿决策因素加以实证;此外,本文研究中也广泛运用框图的表达方式,直接明了地展现农户参与行为机理。本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1)较为全面地开展了农户参与退耕还林态度及行为状态调查,并加以统计分析。(2)首次较为系统地揭示了农户参与退耕还林行为机理;(3)首次较为系统地构建起了农户参与退耕还林行为影响因素体系理论框架和实证模型;(4)较为规范地开展了退耕还林利益相关者及行为分析;(5)创新性地开展了农户参与退耕还林行为动态博弈分析和进化博弈分析;(6)首次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一套激励农户参与退耕还林行为的机制创新体系。由此可见,本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对于同类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进一步优化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研究最终得出如下研究结论:农户参与退耕还林行为是在委托代理制度安排框架内,在工程指标、风险和成本约束下,在利益机制驱动下,在政府激励机制作用下,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在多重行为博弈关系中通过权衡成本收益和风险收益后做出的一种将坡耕地转换成林地并加以经营,最终实现个人承包的退耕和还林收益,同时实现国家所委托生态公共物品个人供给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本研究最终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加强社区林业参与机制建设;完善和创新补偿机制;完善退耕还林工程督导体系;尽快制定和颁布明细的后续政策,减少农户的风险心理预期成本;加强退耕区后续产业发展及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退耕还林工程的运行机制和相关配套机制。上述建议对于促进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吕晓军[9]2015年在《政府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的巨大创伤,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力度空前的经济刺激政策,把争夺科技制高点作为重要战略,加大对战略性领域的投入,尤其是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力争抢占新一轮科技经济竞争的制高点。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巨大冲击的同时,也暴露出我国产业结构失衡问题较为突出。各国经验表明,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因此,技术创新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驱动力。由于技术创新的高风险性与外溢效应,可能导致“市场失灵”,使得私人企业研发普遍存在不足。为矫正这种“市场失灵”导致的企业创新投入不足,各国政府普遍采用政府补贴政策,以促进企业创新投入水平。因此,政府补贴成为了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重要手段。我国政府为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和金融政策,其中财政补贴资金已成为推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动力。然而,在政府补贴规模不断放大的同时,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及创新效率仍然较低,甚至一些地区和行业出现了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等问题。因此,仅依靠加大政府补贴资金的投入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是行不通的,还必须有效的发挥政府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政府补贴如何有效的发挥杠杆作用,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成为理论界必须关注的内容。通过对以往文献的梳理和归纳发现,政府补贴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效果仍然未有形成一致的判断。目前国内外的学者主要从公司治理、企业规模、市场需求、企业研发投入的类型、行业特征、政策效果的时间滞后等方面来研究影响政府补贴促进企业创新投入的杠杆作用,尚未构建出以政府补贴为代表的公共研发政策如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此外,由于各地区由于资源禀赋、经济状况、市场基础和创新能力等基础不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区域性差异,各产业的产业基础存在较大的差异,产业间面临的市场竞争程度各不相同,甚至企业之间公司治理水平差异较大,均可能对政府补贴促进企业创新的杠杆作用产生影响。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本文基于微观企业样本研究政府补贴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首先将宏观制度环境、中观市场结构及微观的公司治理纳入同一框架下,构建研究政府补贴如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框架。然后利用该理论框架,考察在不同市场化进程的地区、不同产品市场竞争的行业及不同股权集中度的企业,政府补贴发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杠杆作用的理论机理,这将有助于构建公共研发政策如何影响企业创新活动的研究框架。最终形成以下主要结论:第一,实证检验了在不同市场化进程的地区、不同产品市场竞争的行业及不同股权集中度的企业,政府补贴与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发现,市场化进程越高的地区,政府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的激励作用越显着;产品市场竞争越弱的行业,政府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的促进效果越好;股权越分散的企业,政府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促进效果越好。因此,政府在制定补贴政策时,必须具有针对性,需考虑各地区制度环境、各行业市场结构以及各企业公司治理的差异。此外,需要利用多样化和灵活化的方式增加政府补贴,来引导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另外,推进各地区的市场化进程,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培育龙头企业,优化市场结构;优化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而使政府补贴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第二,实证检验了在不同市场化进程的地区、不同产品市场竞争的行业及不同股权集中度的企业,政府补贴与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的关系发现,政府补贴难以有效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在不同市场化进程的地区、不同产品市场竞争的行业及不同股权集中度的企业,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效率均不具有显着性影响。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的提高,不能依靠政府补贴数额的增加,需要完善补贴的相关制度:健全补贴对象的筛选机制;改革科技评估和评审体制;建立和完善政府补贴的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补贴的退出机制;建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信用机制。

吴文钰[10]2014年在《政府行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化动力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从政府行为视角分析中国城市化的进程、特征及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五个方面:(1)从理论层面探讨政府行为与城市化的关系。从分析城市化及动力机制的概念、内涵以及政府的概念和内涵基础上,从城市化行为主体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个分析城市化的理论框架,即在政治经济体制框架下,政府、企业、个人和家庭及其自身行为、内部关系及互动、竞争等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塑造了不同的城市化模式和特征。(2)构建中国政府行为与城市化的研究框架。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具有其独特性,政府是单一制的,中央集权的,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政党现象明显;不同层级的政府权力结构具有相似的结构;政府对经济社会活动具有极强的控制能力,中央政府通过对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的影响从而影响城市化的进程和特征。(3)从国家层面分析中央政府行为对城市化的影响。主要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变动、与企业和个人关系的变动进行总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就中央政府的城市化战略、城市化相关制度和政策等进行分析和述评,剖析中央政府作用下,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和现状特征。(4)基于地方政府行为视角的区域城市研究。从地方政府行为视角分析地方政府行为对城市化中的作用及地方政府与城市化的区域差异。利用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省级政府行为对城市化的影响。(5)以长叁角为例分析地方城市化及政府的作用。在长叁角城市化过程中,中央、两省一市一级各市政府均起了重要作用。在分析长叁角16市城市化动力机制及差异的基础上,分别就不同层级政府的作用进行了分析。(6)基于政府行为探讨城市化问题的根源并提出对策措施。尝试探究城市化问题的体制性根源,进而提出推进制度创新进而引导城市化健康发展的对策措施。本文研究遵照问题提出——文献综述——理论框架构建——实证分析——对策研究的研究路径进行研究和篇章安排。全文一共分为九章。章节安排如下:第一章为绪论,是本文研究的基础。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主要依据和研究设计。说明本文的现实和理论背景、研究意义,阐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章城市化动力机制研究进展综述。主要就从城市化动力机制的相关学科研究背景再到中国城市化动力机制国内外研究进展的重要文献进行分析比并总结归纳和评论,指出现有研究的不足。第叁章为政府视角下城市化理论的重构。分析城市、城市化和城市化动力机制、政府行为等概念内涵、相关理论,之后就城市化与政府行为进行关联性分析,提出包含政府行为主体的城市化动力机制分析框架。第四章主要分析中国城市化的政治经济体制背景,并构建出政府行为视角下分析中国城市化的研究框架。第五章主要从中央政府行为层面实证分析其对中国城市化的影响。第六章实证分析地方政府行为对中国区域城市化的作用机制。第七章以长叁角为例分析长叁角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及城市化中政府的作用机制。第八章分析城市化问题的体制原因,进而提出促进中国城市化健康发展战略建议。第九章为研究结论、不足和进一步研究之处。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是:(1)政府是城市化的重要行为主体,政府行为对城市化具有重要影响。(2)政府行为是分析中国城市化的重要视角,从政府行为视角可以较好地解释中国城市化进程和现状特征。(3)中央政府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决定了中国城市化的基本路径。(4)地方政府竞争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了负面效应。(5)中国城市化很多问题与政府行为有着直接的关系。(6)要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需要从政治、体制、制度等多方面进行变革。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叁个方面:(1)研究中国城市化的新视角。本文从政府行为视角对中国城市化和城市发展进行分析,将政府行为视为影响城市发展的内生机制,从政府行为视角对中国城市化进行新的诠释,无疑,这样的视角有助于更好地理理解中国的城市化现象。(2)中国城市化研究的新框架和新诠释。从城市化的行为主体企业、个人和政府出发构建了一个政治经济安排——行为主体行为——互动博弈——经济变化——城市格局变化的研究框架,并在这个框架实证分析了中国城市发展历程;并实证分析了地方政府行为对城市化的影响。(3)城市化问题的新分析和新思考。通过分析,本文认为,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很多问题与政府及其行为息息相关。要从根本的政策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破除阻碍城市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才能保证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技术创新中的政府行为——理论框架和实证分析[D]. 曾方. 复旦大学. 2003

[2]. 地方政府质量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研究[D]. 吴若冰. 中央财经大学. 2015

[3].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中的政府责任研究[D]. 郑军. 西南财经大学. 2011

[4]. 中国地方政府竞争战略研究:行为理论的分析视角[D]. 洪兆平. 河海大学. 2006

[5]. 包容型政府行为逻辑、治理模式与经济绩效研究[D]. 文雁兵. 浙江大学. 2014

[6].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研究[D]. 官永彬. 西南财经大学. 2011

[7]. 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的政府支出责任研究[D]. 李超.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6

[8]. 农户参与退耕还林行为理论与实证研究[D]. 柯水发. 北京林业大学. 2007

[9]. 政府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D]. 吕晓军. 武汉大学. 2015

[10]. 政府行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化动力机制研究[D]. 吴文钰. 华东师范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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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中的政府行为——理论框架和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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