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国有企业破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职工安置
国有企业破产论文文献综述
贾志峰[1](2019)在《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安置法律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处置僵尸企业的不断推进,破产清算正越来越多的被提及并运用,由于我国有别于他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破产案件中的员工安置既受法律法规的规制,也受相应政策的影响。在此,本文重点就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安置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破产企业的员工安置工作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其涉及的法律问题众多。一般来讲,国有企业的破产员工安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工资问题,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问题,社会保险问题及补偿金问题等。(本文来源于《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期刊2019-11-19)
邓倩[2](2019)在《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问题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宣布破产是客观规律。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其破产清算会计不仅关系企业职工与债权人的利益,更事关国有资产安全,财政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在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过程中依然暴露出明显的问题,会计实务处理滞后于法律规范。本文以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问题为重点研究内容,有利于相关准则和规范的发展与完善。(本文来源于《财会通讯》期刊2019年28期)
秦勇[3](2019)在《2020年前完成18家国有企业破产处置》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秦勇)8月7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经信局和市国资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近出台的《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的工作办法》以及相关情况。新出台的办法共十五条,包括处置“僵尸企业”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分类处置、风险防范、优先处置(本文来源于《四川日报》期刊2019-08-14)
徐佩玉[4](2019)在《该退就退 优胜劣汰》一文中研究指出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题、推动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终于有了制度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明确将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推(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海外版》期刊2019-07-31)
欧阳红[5](2019)在《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破产重组的处置方式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潜藏于国有企业中多年积累的大量不良资产逐渐暴露出来,并引起了国有企业、社会公众、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出资人缺位、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导致了我国国有企业出现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使得国有企业的整体资产质量不断下降,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本文将对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问题进行剖析,并积极探索以破产重组作为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方式,以期为新时代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一个全新的、重要的方向。(本文来源于《中国总会计师》期刊2019年07期)
张佳佩[6](2019)在《国有企业破产重整的方案与实施效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钢铁行业是供给侧改革的主战场。2016年政府工作会议针对困境中的钢铁企业,明确提出了“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还强调把“去产能”列为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其中“债转股”、“破产重整”是中央启动供给侧改革以来频繁出现的关键词。纵观我国钢铁行业,现存在着一大批产能过剩、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在供给侧改革的契机下,务必需要寻找一种自我救赎之路,来摆脱困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作为国有企业的重庆钢铁,在政府主导下、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了一场高效且成功的破产重整,给身陷困境但是仍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指明了一条新的出路。2017年12月结束的重庆钢铁破产重整案件被认为“特别重大无先例”的,重庆钢铁在一年时间内化解了417亿元债务,成功摆脱了危机。且此次的破产重整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2018年度全国破产审判十大经典案例,因此本文选用重庆钢铁的案例作为进行破产重整分析的切入点,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实效性。本文是基于现有研究与理论基础,对重庆钢铁的破产重整方案进行了梳理与分析。从分析重庆钢铁面临的困境、梳理破产重整方案过程,并对破产重整的方案特点进行了阐述。然后从重整成本、市场反应、会计指标、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综合评价此次破产重整的实施效果。研究得出,重庆钢铁是由政府主导下、依托市场化手段来解决自身财务困境的创造性的尝试,破产重整不仅使得重庆钢铁真正意义上撤销退市风险,还显着提高了业绩表现。最后,依托重庆钢铁在此次破产重整中的成功经验提出了以下建议:创新重整管理人的选派模式、引入钢铁产业调整基金、重视后续经营方案与注重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以期为钢铁行业面临相同困境的公司提供经验。(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刊2019-05-01)
谭小丹[7](2018)在《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中黄某某、周某某等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自从1997年我国刑法设置了私分国有资产罪,对于私分国有资产罪无论是在实务界还是在理论界都一直争议不断。在实务界,对于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区分更是一个难点,大量案件公诉机关和法院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甚至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的意见也出现分歧,这主要是对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犯罪构成理解不到位和我国对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较少所导致的。国有企业破产改制隐匿国有资产在现实中发生率极高,在破产改制中隐匿国有资产因为不同的情形有的案件构成贪污罪,有的案件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大部分案件因为案情复杂,对是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还是贪污罪争议较大。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中黄某某、周某某等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公诉机关和法院对于当事人是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本案是否体现了单位意志?本案人数比例是否可以作为区分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标准发生争议。对于上述叁个争议焦点,文章主要采取叁个部分进行论述,首先对案情和证据进行综合分析,通过理论、证据与案情的结合来探究本案是否属于单位意志,本案中获利人数比例小能否作为认定贪污罪的标准。其次对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犯罪构成的传统四要件进行分析,来明确两罪的不同和相似之处,结合第一部分的内容综合认定是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最后通过本案的争议对立法和私分国有资产罪法律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通过对本案进行分析,笔者认为本案应该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理由如下:首先,本案中对于资产的核销是通过资产核销会议来进行的,原颜料化工厂的主要领导人员和中层领导人员均参加了会议,该会议体现了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单位意志的特征,其次,将核销的资产进行公开入股,体现了私分国有资产的公开性,并且使得单位大部分职工收益,虽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人数并未达到理想的人数比例,但是由此体现了行为人的责任程度降低,这也正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最大的区别所在。(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18-12-01)
程宇童[8](2018)在《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强调优胜劣汰的商品经济时代,必须创新方式方法,使国有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企业破产是其中一个重要途径。随着新《破产法》的出台,我国原有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已无法满足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实务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完善并指导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16年12月正式发布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破产清算会计不同于企业一般的财务会计,它的目的是反映企业会计的破产清算过程和结果。本文主要通过网络、书籍,并查阅有关学者对破产清算会计处理研究的资料,利用比较分析、归纳总结等方法,将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研究某国有企业东方公司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涉及的账务处理、清算报表的编制以及由东方公司破产清算引起的其母公司C公司对应的账务处理及对报表的影响。并对其破产清算会计处理中存在的破产会计主体及会计期间不明确、清算净值估计不准确、破产资产处置非市场化、破产清算会计科目设置不细致、报表附注披露不完整等问题进行分析,从健全破产清算会计制度和提高清算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改进建议。最后,由东方公司案例推及其他国有企业,为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在新形势下的运转提出建议,从而推动我国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会计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实现完善理论与指导实践的价值。(本文来源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期刊2018-06-30)
孙丽华[9](2018)在《国有企业破产中的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介绍了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探讨在国有企业破产中如何做好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参与权的保护;劳动债权的保护;社会保障权的保护。(本文来源于《新西部》期刊2018年12期)
王祎然[10](2018)在《国有企业破产重整的手段及经济后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开始放缓,部分产业出现严重产能过剩,经营亏损、无力偿债、濒临破产的企业数量迅速增加,而这些企业中大多数是国有企业,破产重整紧迫而又现实的摆在了企业管理者面前。一直以来国有企业的破产重整都寄托于政府“兜底”的解决方式,从市场效果来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财务困境,所以在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要利用市场化的手段促进国有企业破产重整。舜天船舶于2016年实施并完成了破产重整,其作为国有企业尝试利用市场化手段进行破产重整的案例,具有典型性和时效性。本文首先从战略运营重整、公司治理重整、资产重整和债务重整四个方面梳理舜天船舶的破产重整手段,总结其市场化特征;其次从重整成本、公司绩效、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角度评价其重整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舜天船舶通过采用以市场为导向进行行业转型、聘请职业经理人取代政府任命、以公允价值进行资产置出和置入以及市场化债转股,这一系列市场化手段,顺利完成了破产重整。相较于政府主导的国有企业破产重整,舜天船舶采用市场化手段进行重整,虽然重整成本较高,但重整中更好的维护了多数利益相关者利益,市场反应更加积极,重整后企业的自主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后续发展潜力更强。最后本文总结案例成功经验并针对其市场化手段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债转股后债权人市场退出机制,规范重整中定价基准日选择,妥善处理职工安置问题的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国有企业破产重整中的作用。(本文来源于《暨南大学》期刊2018-04-01)
国有企业破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宣布破产是客观规律。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其破产清算会计不仅关系企业职工与债权人的利益,更事关国有资产安全,财政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在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过程中依然暴露出明显的问题,会计实务处理滞后于法律规范。本文以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问题为重点研究内容,有利于相关准则和规范的发展与完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国有企业破产论文参考文献
[1].贾志峰.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安置法律问题[C].第十二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汇编集.2019
[2].邓倩.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问题探究[J].财会通讯.2019
[3].秦勇.2020年前完成18家国有企业破产处置[N].四川日报.2019
[4].徐佩玉.该退就退优胜劣汰[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
[5].欧阳红.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破产重组的处置方式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2019
[6].张佳佩.国有企业破产重整的方案与实施效果研究[D].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
[7].谭小丹.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中黄某某、周某某等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评析[D].湖南师范大学.2018
[8].程宇童.国有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
[9].孙丽华.国有企业破产中的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探讨[J].新西部.2018
[10].王祎然.国有企业破产重整的手段及经济后果研究[D].暨南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