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从主观业绩评价理论和相关文献梳理入手,结合委托代理理论和组织心理学理论,试图阐明主观业绩评价对于提高薪酬契约有效性是十分必要的。在此基础之上,本文提出了良好主观业绩指标应具备指标敏感性、制度一致性等特征,并指出了企业在实施主观业绩评价时应注意的七则要领和相关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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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二、主观业绩评价的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的相关假设过于简单化和理想化 1. 完全基于客观业绩指标的薪酬激励契约 2. 理性代理人假设(rational agent) (二)来自组织心理学理论的支持 1. 评价者的心理特征表现 2. 被评价者的心理特性表现三、有效的主观业绩评价指标应具备的特性 (一)指标的敏感性 (二)制度的一致性 (三)判断的准确性 (四)内容的完整性 (五)结果的稳定性/难以被操纵性四、主观业绩评价的实施要领 (一)依据企业战略、组织体系与企业文化特征,恰当选取主观业绩评价指标及其体系 (二)谨慎设置与调整主观业绩评价的权重 (三)明确主观业绩评价的参照标准 (四)主观业绩评价结果的计量 (五)重视主观业绩评价过程中评价双方的沟通与协商 (六)增强主观评价结果的透明性 (七)主观业绩评价结果的运用五、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守文,汤谷良
关键词: 主观业绩评价,委托代理理论,组织心理学,实施要领
来源: 中国管理会计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企业经济,会计
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商学院
基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资助
分类号: F234.3;F272.5
页码: 5-18
总页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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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主观业绩评价论文; 委托代理理论论文; 组织心理学论文; 实施要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