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著作权论文_张耀文

导读:本文包含了音乐著作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着作,音乐,音乐作品,网络,版权,国家版权局,集体。

音乐著作权论文文献综述

张耀文[1](2019)在《音乐着作权侵权赔偿数额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音乐翻唱类节目导致了大量侵犯个体音乐人着作权的事件。通过对现行《着作权法》、叁次修改稿和送审稿赔偿标准的分析,应把《着作权法》第49条的"实际损失"标准认定为播放次数与播放单价的乘积。通过案例的实证研究认为应倾向于保护经济地位弱势的音乐创作人,及时出台《音乐产业促进法》,当前适用着作权法第49条应依据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提高赔偿额度,重视对侵权者主观故意的认定。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湖南卫视《我是歌手》、《明日之子》,浙(本文来源于《音乐生活》期刊2019年10期)

李世琦[2](2019)在《论我国网络环境下音乐着作权立法保护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着作权,也称版权,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网络技术的发展标志着网络着作权时代的到来。然而,对于音乐着作权人来说,虽然网络环境中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权利,但同时也导致网络音乐作品越来越难以控制,从而引发越来越广泛的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而传统的着作权法律保护体系已经不能有效解决网络音乐作品着作权侵权所出现的新问题,因此研究网络音乐着作权的立法保护对于促进我国音乐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主要内容共有五个部分,每部分的简介如下:第一部分为导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的目的以及研究的意义所在。同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介绍及评价,并总结了本文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勉力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概述。介绍了网络音乐作品的含义,网络音乐作品与传统音乐作品的区别,以及网络音乐着作权保护体系的功能与价值。第叁部分是网络音乐着作权侵权的特点。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侵权和侵权的标准更加难以确定,并且很难区分合理使用在线音乐作品和侵权使用,付费使用和无偿使用。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着作权侵权的特点较传统侵权更为多样,本章选取了几个较为显着的特点进行论述,即网络音乐着作权的侵权对象范围逐渐扩大、侵权主体多重性、侵权行为呈多样性、侵权后果有扩散趋势。第四部分论述了我国在网络音乐着作权保护体系方面的立法现状及问题,并从权利内容、集体管理制度、权利救济叁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最后一部分为对于我国网络音乐着作权立法保护之完善的建议,包括完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构成、进一步确定网络音乐作品着作权的保护范围、健全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修订网络音乐着作权民事救济措施。(本文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期刊2019-05-01)

隋明照[3](2019)在《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奏响集体管理事业新乐章》一文中研究指出初春的北京,乍暖还寒,北京最有名的商业街——王府井大街上,南腔北调的游客摩肩接踵,热闹非凡。然而,当视线与脚步离开熙攘的人群,进入稍显落寞的小路时,总能看到另一番景象。《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的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着协),便坐落(本文来源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期刊2019-03-28)

李红丽[4](2019)在《网络直播中的音乐着作权侵权行为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网络直播音乐演唱表演节目发展,音乐着作权侵权问题随之而来。网络直播演唱他人以公开发表音乐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公众的打赏钱款怎样认定?网络直播被音乐着作权侵权应怎样维权?本文旨在研究网络直播音乐直播行为的本土产业的特殊化而带来的新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7期)

麦晓宇[5](2019)在《中外对音乐着作权保护的对比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音乐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从古至今,有许许多多令人惊艳的作品流传下来。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录音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发展为音乐着作权带来了许多新问题。电子音乐的普及也让音乐着作权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文章将就中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音乐着作权保护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为我国音乐着作权产业发展提供一定经验借鉴。(本文来源于《大观(论坛)》期刊2019年01期)

蒋一可[6](2019)在《数字音乐着作权许可模式探究——兼议法定许可的必要性及其制度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代数字音乐的传输和消费,对音乐着作权许可制度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在独占许可遭遇政策性否定、集中许可的推广尚存制度性阻碍的前提下,我国数字音乐市场亟待探索许可模式上的创新以有效回应互联网时代企业对传播效率的追求。而与独占许可和集中许可相比,法定许可在数字音乐着作权许可模式的法律构建中仍然显示出其不可替代性。未来在音乐作品着作权人、录音制品制作者、网络音乐服务提供者之间创设新的法定许可类型,允许在线音乐平台依法定许可向公众提供交互式流媒体播放服务,不失为降低数字音乐市场权利交易成本,维护产业运行效率的一种有益尝试。同时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应着力于增强法定许可程序的可操作性以确保权利人获报酬权的实现。(本文来源于《东方法学》期刊2019年01期)

冯思雨[7](2019)在《英国音乐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运作梳解及其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通过对英国音乐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介绍,梳理了英国音乐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运作方式,并从立法、职能以及技术层面提出完善我国音乐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举措。(本文来源于《出版参考》期刊2019年01期)

赖名芳[8](2018)在《今年我国音乐着作权收入将突破3亿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记者赖名芳)12月17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在广州召开的中欧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与许可研讨会上获悉,2018年中国音乐着作权使用费收入有望突破3亿元。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副总干事、总法律顾问刘平在研讨会上就数字时代中国音乐着作权(本文来源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期刊2018-12-18)

李镜[9](2018)在《网络音乐着作权保护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音乐作品已成为中国网民的一个重要网络浏览对象,人们可以方便地收听到自己喜欢的音乐,并且自由的下载。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1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我国已成为全球互联网用户和移动通信用户规模最大的国家,在此推动下,我国互联网音乐行业在整体市场调整中获得平稳发展。然而报告同样指出了网络音乐市场的侵权和盗版顽劣现象。我国的网络音乐作品保护的法律体系落后于网络音乐作品的发展,对音乐作品的保护和救济仅停留在理论阶段,而在实践中缺乏一套完整体系的保护机制。文章针对网路音乐着作权保护的不足,提出了一套全新的司法与行政结合的保护方式,构建合理完善的网络音乐作品保护体系。(本文来源于《中国集体经济》期刊2018年35期)

郑天茗[10](2018)在《音乐着作权的许可模式的转型》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有形与无形之中,许多元素都受到了互联网时代的冲击,音乐产业也是其中之一,新形势的产生必定将淘汰一部分产业模式也会促进一部分产业模式的兴起。音乐产业的利益由此与转型产生了莫大的联系,利益始终与成本有关,那么归根结底音乐着作权许可模式的交易成本应该随着转型而适当降低,才能迎合作品本身的价值与音乐产业的不衰。但是,如何迎合互联网时代下音乐商业模式用户需求,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立法上,音乐着作权的保护尚存在欠缺,致使音乐商业不能健康高速发展。因此对音乐产业内部的探索从而控制音乐创作的交易成本,是保证许可模式能够成为该产业模式下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前提。(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32期)

音乐著作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着作权,也称版权,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网络技术的发展标志着网络着作权时代的到来。然而,对于音乐着作权人来说,虽然网络环境中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权利,但同时也导致网络音乐作品越来越难以控制,从而引发越来越广泛的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而传统的着作权法律保护体系已经不能有效解决网络音乐作品着作权侵权所出现的新问题,因此研究网络音乐着作权的立法保护对于促进我国音乐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主要内容共有五个部分,每部分的简介如下:第一部分为导论,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的目的以及研究的意义所在。同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介绍及评价,并总结了本文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勉力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概述。介绍了网络音乐作品的含义,网络音乐作品与传统音乐作品的区别,以及网络音乐着作权保护体系的功能与价值。第叁部分是网络音乐着作权侵权的特点。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侵权和侵权的标准更加难以确定,并且很难区分合理使用在线音乐作品和侵权使用,付费使用和无偿使用。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着作权侵权的特点较传统侵权更为多样,本章选取了几个较为显着的特点进行论述,即网络音乐着作权的侵权对象范围逐渐扩大、侵权主体多重性、侵权行为呈多样性、侵权后果有扩散趋势。第四部分论述了我国在网络音乐着作权保护体系方面的立法现状及问题,并从权利内容、集体管理制度、权利救济叁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最后一部分为对于我国网络音乐着作权立法保护之完善的建议,包括完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构成、进一步确定网络音乐作品着作权的保护范围、健全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修订网络音乐着作权民事救济措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音乐著作权论文参考文献

[1].张耀文.音乐着作权侵权赔偿数额实证研究[J].音乐生活.2019

[2].李世琦.论我国网络环境下音乐着作权立法保护的完善[D].华中科技大学.2019

[3].隋明照.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奏响集体管理事业新乐章[N].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9

[4].李红丽.网络直播中的音乐着作权侵权行为分析[J].法制博览.2019

[5].麦晓宇.中外对音乐着作权保护的对比分析[J].大观(论坛).2019

[6].蒋一可.数字音乐着作权许可模式探究——兼议法定许可的必要性及其制度构建[J].东方法学.2019

[7].冯思雨.英国音乐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运作梳解及其启示[J].出版参考.2019

[8].赖名芳.今年我国音乐着作权收入将突破3亿元[N].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8

[9].李镜.网络音乐着作权保护的实证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8

[10].郑天茗.音乐着作权的许可模式的转型[J].法制博览.2018

论文知识图

1993年重要音乐活动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一1移动业务调查因此,在音乐作品着作权...传统音乐产业价位桩各类作品原告主张赔偿金额与裁定赔偿...一1原告主张赔偿金额与裁定赔偿金额的平...已成“过去时”的“百度盗版模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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