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功能区划的基本理论与实证研究

海洋功能区划的基本理论与实证研究

徐敬俊[1]2010年在《海洋产业布局的基本理论研究暨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海洋与人类活动和生产力布局的关系十分密切,海洋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第二空间,是人类维持生存繁衍和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地。中国是世界海洋大国,拥有18000公里的大陆海岸线,14000公里的海岛岸线,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丰富多样的海洋资源是21世纪中华民族实现经济腾飞的重要战略支撑。但海洋产业布局的理论研究是目前海洋经济研究相对薄弱的一个领域,国内学者关于海洋产业布局的研究一直局限在较小的范围,且多属于应用研究,研究内容也不够系统和深入,基础理论欠缺是目前中国海洋产业布局研究与实践中存在的一大缺陷。海洋产业布局研究薄弱的原因之一是长期以来受“重陆轻海”思想的束缚,人们很少关注海洋,更少关注海洋产业布局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海洋经济开始以远高于国民经济的速度增长,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迅速提升,已成为推动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缺乏基础理论的有力支撑和对海洋产业布局规律的正确认识,海洋产业布局应用研究成果的可信度和科学性被大大削弱,也导致海洋产业布局实践中存在着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与此同时,海洋产业布局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协调因素开始显现,这些不合理的产业布局因素既影响着中国海洋产业整体效益水平的发挥,也影响着中国海洋经济的全面发展,导致海洋产业结构水平较低,区域布局不够合理,海洋环境污染加重等问题不断涌现。加强海洋产业布局规划和协调,克服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盲目性,实现海洋经济协调、有序、可持续发展,已变得十分紧迫。因此,加强海洋产业布局研究,尤其是海洋产业布局的基础理论研究,探寻海洋产业布局演化的一般规律,为海洋产业布局实践提供科学指导,已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勿容置疑,海洋产业布局在许多方面与陆地产业是相通的,包括劳动的地域分工、产业的集聚与扩散等,但这些现象或规律背后往往隐藏着迥然不同的运行机制,从而导致同一规律在陆地产业布局和海洋产业布局中有着十分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海洋产业布局理论的研究决不是陆域产业布局的有关理论的简单“嫁接”。在中国海洋经济发展面临重大历史转折的关键时期,本论文以海洋产业布局的基本理论问题为研究对象,在综合参考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海洋产业经济与陆域产业经济的不同特点,充分借鉴传统产业布局的相关理论,综合运用理论研究与实际相结合、个量研究与总体研究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动态研究与比较动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阐释海洋产业布局的内涵与外延、海洋产业的区位选择、产业布局调整与产业结构变化的互动过程以及资源、环境、文化、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海洋产业布局的内在机制、海洋产业布局优化的基本模式及陆海经济一体化发展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总结海洋产业布局的一般规律,并举例加以佐证,基本勾勒出了中国海洋产业布局的基本理论框架和政策体系,期望为今后学者们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提供些许借鉴。

曹可[2]2004年在《海洋功能区划的基本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海洋功能区划工作是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的一项多层次、多学科的大型综合性基础工作,于20世纪80年代首次提出,由于时间较短,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待于充实完善。本文的研究力图进一步完善海洋功能区划的理论,并结合辽宁省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为沿海地区科学、合开发利用海域提供了一定的科学参考。本文在评价分析国内外海洋功能区划研究的基础上,完整地提出了海洋功能区划的概念和海洋功能区划研究的重要意义。同时,对我国海洋开发与保护现状进行了研究总结,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地评价和分析,论证了开展海洋功能区划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本文比较完整的提出了海洋功能区划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深入分析了海洋功能区划的原则、认真剖析了海洋功能区划的特点、对海洋功能区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处理、功能区内部的重迭关系处理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本文以辽宁省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作为研究实例,对辽宁省海洋开发利用现状、存在问题、面临形势进行分析,并应用AHP方法确定辽宁重点海域的主要功能,进而再次论证了海洋功能区划的理论体系。本文在实例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海洋功能区划实施和管理的具体措施,开创性地提出了海洋功能区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为海洋功能区划的深入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周隽[3]2016年在《海洋功能区划相对优势度评价体系的研究与探讨》文中研究说明海洋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空间。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率低、海洋开发空间狭隘、海洋资源开垦不够协调等问题始终难以有效解决。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我国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运用而生。海洋功能区的功能多宜性的属性使得区划实践中经常遇到主导功能区选择的决策难题。然而,目前的海洋功能区划目标往往局限于研究对象本身所在的海域,显现出了对更宏观海洋控制开发的总体控制力上的缺失。对于海洋功能区划本身的分析评价工作,还处于一个探索的阶段。本论文提出基于海洋功能区比例结构、功能区效益、功能区效益增速指标的“区划-现状-趋势”评价体系,以样本中不同行政单元海洋功能区划的各个功能区面积为变量,通过“海洋功能区划相似系数”与“海洋功能区划商”指标来反映现有功能区的比例结构,考察多个样本对象之间功能区比例结构的相似度,以及各自的优势功能区等,再通过功能区效益、功能区效益增速指标来衡量上述优势功能区在用海实践中的实际情况与发展趋势。在实证研究部分,对山东省、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天津市为样的集合进行了定量与定性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浙江、福建、江苏被划分为一个聚类(λ=0.997887),有相似度较高的海洋功能区划比例结构。所研究的6个行政单元的优势功能区分别为:山东省的港口航运区、矿产与能源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浙江省的港口航运区、海洋保护区;广东省的农渔业区、保留区;福建省的矿产与能源区、特殊利用区;江苏省的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特殊利用区;天津市的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旅游休闲娱乐区。六个省份的农渔业区海洋功能区划与农渔业用海实践现状的匹配度排序从高到低依次为:浙江、 江苏、山东、福建、广东、天津。结合海洋功能区效益增速商指标来分析,浙江与江苏省的农渔业区匹配度优良。不仅农渔业区的用海现状与区划的面积比例结构匹配度良好,而且其发展趋势方向紧靠海洋功能区划,将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有更好地匹配程度。山东与福建的农渔业用海投入与产出过热,从现状与趋势的角度判断,超出并将进一步超出海洋功能区划所承载的期望与要求。在实际的海洋经济发展中,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农渔业在整个海洋生产中的比重是否过大,是否可以通过与其他毗邻行政单元进行贸易或其他方式的统筹发展来优化其海洋经济的结构这个问题。广东省与天津省的农渔业用海效益欠佳,相对于其农渔业区划的面积比例,力度有所欠缺。本研究的创新点:评价一个多宜性海域时,立足于微观经济学中的比较优势,并且考虑到其边际效应,把该行政单元已有的海洋功能区面积比例结构以及其实际的效益作为了重要的变量考虑其中。

赵琪[4]2014年在《海域空间层迭利用的用海兼容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海域空间层迭利用兼容性评估理论,是存在用海项目兼容性的海域出让、转让确定价格的理论依据。建立海域空间层迭利用兼容性评估制度,实施海域全方位立体综合的有偿使用制度是国家海域资源管理的新的课题。国家在明确海域国家所有的前提下,通过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综合立体的自然资源价值补偿机制,既可以有效地实现国有海域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有效遏制因海域无偿、低价使用引发的开发利用的混乱状况,避免海域开发投资商盲目圈占海域,充分全面考虑海域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投入,实现国有海域资源的立体综合配置和最佳利用。本研究为海域空间层迭利用兼容性报告编写提供相关依据,为建立综合立体的海洋层迭利用海域评估方法提供依据,为沿海各省市制定层迭用海区域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使我国海域有偿使用逐渐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全面化、立体化的轨道。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海洋功能区划与海域空间利用的现状,包括我国海洋资源的分布及其利用状况、海洋资源概况、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的海洋功能区划及其运行状况,包括海洋功能区划的历史沿革、海洋功能区划体系现状与特点、海洋空间规划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我国海域空间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充分利用海域空间的重要意义等。层迭用海兼容性评估是海域使用管理中的新课题。本文选用基于产业带动比较的方法确定了海域空间的主导功能,阐述了层迭用海兼容性评估的指导思想,构建了层迭用海兼容性评估的指标体系,选取了海域自然契合度、海域需求空间、海域使用情况、投资收益能力及海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五个方面的指标,研究了层迭用海兼容性评估方法,建立层迭用海兼容性评估指标体系模型,选择层次分析法软件来计算各指标的权重并进行层次单排序和综合排序,以及阐述了层迭用海兼容性评估的量化处理方法。影响海域空间层迭利用海域价值的指标众多,为了分析不同指标影响程度的大小,采用层次分析方法和模糊数学的研究方法,使海域空间层迭用海兼容性评估的结果更加科学合理。论文从层迭用海立体功能区的划分为目的出发,研究了基于主导功能的用海优序的确定方法,构建了基于迭置分析的海域空间层迭利用立体功能区划模型。论文利用GIS技术空间分析中的空间迭置分析方法,完成层迭用海兼容方案。本文在做层迭用海兼容性的实证研究时选择青岛市胶州湾为实证对象,重点选用港口用海、渔业用海、旅游用海、自然保护区用海等胶州湾重要的用海类型,对胶州湾用海项目的兼容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同时对照胶州湾区划及卫星遥感图像,对胶州湾目前层迭用海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提出了兼容用海的相关策略。

孙智宇[5]2007年在《我国海洋经济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文中指出作为一个新兴的、众多学科交叉的研究领域,海洋经济综合了地理学、经济学、资源学、环境学、生态学、管理学等基础科学及其内部分支学科的理论知识,目前,关于海洋经济的研究还未形成自身的理论框架与研究脉络,研究尚处于形成发展阶段。本文通过对我国20多年来海洋经济研究脉络的梳理,试图勾勒出我国海洋经济研究的变化轨迹,为确定海洋经济研究的正确方向提供依据,以此来填补我国海洋经济学科研究的理论空白。本文收集到1390多篇论文,250多部着作、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集、工具书等文献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整理之后进行判断,本文将我国海洋经济研究粗略地划分为叁个阶段:第一阶段,起步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1990);第二阶段,初步形成阶段(1991-2000);第叁阶段,逐步完善阶段(2001-至今)。再将各阶段的资料按研究成果的形式和研究领域(范围和内容)进行分类统计,大致上是从海洋经济理论研究、海洋产业研究、海洋区域经济研究、海洋开发战略和管理问题研究、海洋环境问题研究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继而分析出各阶段的主要研究特点、研究重点领域和内容、主要研究人员、研究的缺陷和原因。在此基础上对叁个阶段的情况进行整体的分析,从而理清我国海洋经济研究的发展脉络。最后,对我国海洋经济研究的发展方向进行展望。虽然有几位专家学者曾对海洋经济研究与发展展望进行了探讨,但基本上没有以全面而系统的文献资料作为研究基础。本文尝试对20多年来海洋经济研究取得的各种成果进行统计分析,是本学科中第一篇以文献为研究对象的论文。本项研究工作是具有重大开创性意义的。

李东旭[6]2011年在《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理论与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统筹协调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主体功能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按照开发方式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这项部署同样适用于海洋。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提出:“鉴于海洋国土空间在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中的特殊性,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专门编制《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同时,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了:“制定实施海洋主体功能规划,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的战略部署。编制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项全新的任务,迫切需要开展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理论、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等的研究。海洋对缓解陆域资源和环境的制约,拓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空间,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随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沿海各地海洋开发热潮蓬勃兴起,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但是,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制约海洋经济健康发展的因素和问题逐渐显现,特别是海洋开发的空间结构失衡问题日趋突出。首先,海洋开发布局不尽合理,海洋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地区间产业趋同性严重。二是海洋资源代价重、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大。叁是海陆开发未能统筹与协调。鉴于此,必须对我国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海洋开发强度和海洋开发潜力进行科学评价,据以划定我国海域的主体功能区,从而达到统筹海洋开发空间布局,规范海洋开发的时序,构建海陆和谐的蓝色家园的目的。本文开展了以下研究。第一部分在总结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理论与方法研究的基础上,明确了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理论与方法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确定了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研究思路和内容。第二部分系统研究分析了国内外空间规划及海洋空间规划的现状,明确分析了海洋主体功能区划与现行海洋功能区划之间的关系。第叁部分概括总结了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相关理论,分析了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条件和基础,明确提出了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基本概念和内涵,初步构建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理论体系。第四部分以海洋主体功能区划基本理论为基础,创建了由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和区划类型判别方法构成的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方法体系。主要包括空间单元的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指标的赋值与量化、指标因素的归并计算与迭置、海洋主体功能区类型的判别分析、功能分区的聚类和分区方案的确定等六个方面。第五部分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以近岸海域为例进行海洋主体功能区划实证研究,最终明确近岸海域主体功能区的类型。第六部分在总结归纳全文的基础上提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一是初步建立了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理论体系。当前国内外对于对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理论和方法还没有形成系统化整体化的研究体系,更没有形成我国的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模式,且缺乏实证研究。本文通过对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建立了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基本理论模式,以及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的基本方法体系,对于丰富主体功能区划和海洋区划的理论和方法具有理论借鉴意义。二是结合海洋特点,创新性地提出基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开发潜力的海洋主体功能区划评价指标体系,并建立了类型判别方法体系。叁是通过实证研究,对海洋主体功能区划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进行了验证,基于政府部门对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需要,成果可为政府部门进一步编制海洋主体功能规划提供理论和技术方法参考依据。本文进一步丰富了主体功能区划和海洋区划的理论和方法,为政府部门编制海洋主体功能规划提供理论和技术方法支撑,对于编制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具有重要的意义。

孙加韬[7]2011年在《中国海陆一体化发展的产业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刚刚制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第一次将发展海洋经济提到了战略高度,将发展海洋经济提高到与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业等同等重要的地位。目前,对海洋经济的研究,多集中在海洋资源、海洋产业、海洋环境和地域空间的现状描述和定性评价。本文提出了一个基于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和生态资源环境的海陆产业关联度研究框架,侧重于海陆一体化的定量研究和产业政策研究。论文希望能够实现两个目标:(1)构建产业领域海陆一体化发展研究的基本架构。(2)研究能够切实推进中国海陆一体化发展的产业政策。本文以海陆产业关联度的影响因素分析为切入点,首先分析了海陆一体化发展的理论基础。在借鉴缪尔达尔的地理性二元经济理论、刘易斯的经典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生态经济学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海陆产业关联的内在动因和机制是海陆二元经济结构一体化,其表现形式是海陆产业结构和生产要素具有关联性、海陆产业空间布局具有关联性、海陆产业的生态资源环境具有关联性。在此基础上,运用灰色关联模型对中国的海陆产业关联度进行了实证研究。接下来,本文重点对海陆产业关联度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和实证研究。本文提出,中国海陆产业关联度主要受海陆产业结构、海陆产业空间布局和海洋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叁大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并综合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区位基尼系数、单位根检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卡方检验、脉冲响应模型等一系列计量方法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海洋产业结构绩效的优化、海洋产业集聚度的提高和海洋资源环境承载率的提高都会促进沿海地区海陆产业关联度的提高,即无论在短期内(1-2期),还是在中长期(3-10期),叁个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海陆产业关联度正向波动。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中国海陆一体化发展的产业政策进行了研究。中国当前海陆一体化产业政策的重点主要放在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海陆产业空间布局方面,对我国海陆一体化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与国外相比,我国海陆一体化产业政策在发展理念上相对落后,且缺乏较为明晰的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本文从产业结构、空间布局、资源生态环境叁个角度,建议我国政府要产业政策调整,并建议我国政府要实现五大产业政策构建:实施梯度推移的海陆产业统筹发展政策、实施产城融合的海陆产业集群发展政策、实施“点—轴”推进的海陆区域开发政策、实施协调合作的海陆区域统筹发展政策、实施以海定陆的海陆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政策等。全文共七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和第二章,阐述了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与理论回顾和梳理;第二部分为第叁章和第四章,通过对海陆产业关联度及其影响因素的理论与实证分析,构建了产业领域海陆一体发展的基本架构。第叁部分为第五章,研究了我国海陆一体化发展的产业政策,并提出了政策建议和调整方向。第四部分为第六章,全文总结。具体为:第一章绪论。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研究方法与思路以及主要内容,中外研究现状,本文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以及创新之处和不足。第二章相关文献综述。阐述了海陆一体化的内涵,回顾与梳理了国内外海陆一体化发展的相关研究文献、海陆产业关联的理论文献以及海陆产业关联的产业政策。第叁章中国海陆产业关联度分析。以海陆二元经济结构一体化理论为基本框架展开对海陆产业关联的理论分析,并应用灰色关联模型对海洋经济的叁次产业和陆域经济的叁次产业之间之间的关联程度进行研究。第四章海陆产业关联度的影响因素及其实证分析。分析了影响中国海陆产业关联度的叁大因素:海陆产业结构、海陆产业空间布局和海陆资源环境承载率并对叁大因素对中国海陆产业关联度的影响程度进行了实证研究。第五章中国海陆一体化发展的产业政策构建。解析了我国海陆一体化发展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对我国海陆一体化产业政策及其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提出了我国海洋产业政策调整方向,及推进我国海陆一体化发展的产业政策建议。第六章结论。对全文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提出论文的主要结论;对未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

王江涛[8]2008年在《海洋功能区开发潜力评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已经实施6年有余,随着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开发利用规模及程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即将开展海洋功能区划的修订,因此,迫切需要进行海洋功能区开发潜力评价。而且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海洋的进一步开发以及缓解海洋资源和环境压力都对海洋功能区开发潜力评价有着强烈需求。本文提出并解释了海洋功能区开发潜力的概念和内涵,分析了海洋功能区开发潜力的构成,归纳了开发利用类的海洋功能区,探讨了海洋功能区开发潜力的评价方法,筛选了评价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构建了海洋功能区开发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并初步评价了秦皇岛港、唐山港、天津港和黄骅港组合功能区的开发潜力。研究表明,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能够实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评价海洋功能区的开发潜力,研究结果可以为评价海洋功能区划分的科学性,制定海洋功能区划标准和修订海洋功能区划提供依据。

纪盛[9]2015年在《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中后期国际跨海社会经济交往密度增加,尤其是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人们对于规模经济和生活质量的追求,导致海岸带和近海资源环境承载的压力骤然增加。而海洋空间资源的公用池塘资源(Common-pool resource)属性,容易而且已经开始造成全球性海洋资源衰退的“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同时,基于海洋资源开发自治组织建设机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还在“小心求证”过程中。国际已有沿海分国家(地区)海洋治理格局难以应对复杂的海洋空间要素分异与组合,更难以应对海洋生态系统内部运行和外部输出性变量的冲击,增加了海洋空间治理的难度。如何开展海洋空间活动的有序治理,促使海洋空间规划成为一种必然的工具选择。目前,国际海洋发达国家纷纷运用海洋空间规划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区域性海洋综合管理体系,而我国则主要通过海洋功能区划来综合管理海域使用事务。相对于国际海洋发达国家的海洋综合管理,存在着多方面的差距,其中,利益相关者作为海洋空间规划决策制定的核心以及执行者,其因利益不均衡而导致的问题尤为重要。目前,我国从资源、科技、经济、环境以及法律等方面来落实“海洋强国”战略,这必然涉及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变革,而海洋功能区划的垂直化管理体系必然会引发诸如“暗箱操作”等现象的产生,进而导致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不均衡,而海洋空间规划则通过促使利益相关者参与,构建均衡机制有效地规避了类似问题,因而对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运用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区域公共选择理论,区域开发与管理利益相关者理论,博弈论以及机制设计理论等,对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变革进行分析论证,并探寻海洋空间规划中的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重点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通过对海洋空间规划,利益相关者以及均衡机制进行概念梳理,给出本文对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的概念界定,并确定研究所需的理论基础;(2)通过剖析国际海洋综合管理中利益相关者冲突问题,系统阐述、归纳国际海洋强国运用海洋空间规划实现利益相关者均衡的情况,结合我国海域管理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我国海洋功能区划所存在的问题;(3)海洋空间规划的实施改变了原有的利益格局,促使动因机制的核心要素一一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海洋空间规划中,促使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得以表述,利益冲突的根源——海洋资源得以确立,通过对海洋资源的有效管理进行研究,分析和探究引起利益冲突的动因,逐步形成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动因机制;(4)在分析动因机制的基础上,运用博弈论和制度经济学等理论方法,对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实现机制进行建模分析,得出产权完善程度越高,利益相关者越会采取合作行为,而利益相关者对于政府诚信度的认知度高于激励成本以及未来博弈效用的贴现率乘积的倒数,那么利益相关者将采取合作行为,从而实现利益相关者均衡;(5)通过重点研究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实现机制,综合运用博弈框架下的制度模型和KMRW声誉模型,对新区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进行实证分析,求出相应的均衡解:(6)根据实证结果,提出解决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冲突,实现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对策建议,构建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保障机制。本文的主要结论和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已有的相关研究都单独针对海洋空间规划或者利益相关者进行研究,缺乏将海洋空间规划和利益相关者结合起来研究,本文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分析利益相关者对于海洋空间规划乃至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性。(2)通过将利益相关者纳入到海洋空间规划中分析,本文构建了基于博弈框架的制度模型,,并进一步从“监管一被监管”角度,建立更为有效的博弈分析模型,实现了对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研究方法上的突破。(3)根据中国海洋管理情况,对海洋空间规划,利益相关者以及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给出了基于本文研究的概念界定,在分析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冲突,探寻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动因机制基础上,运用制度模型和声誉模型,针对青岛西海岸新区案例,分析了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的起因、特征、条件,研究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实现机制,最后提出相应对策建议。(4)本文认为要实现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政府必须以量化和降低公共参与机制成本,理顺利益相关者参与规划机制为前提,在完善利益相关者法律保障机制和构建利益相关者监督保障机制的基础上,确立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机制,健全利益相关者诉求表达机制。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的研究是一个复杂的命题,它涉及了许多的学科和非常庞杂的理论,本文对于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的研究只做出了初步探索,因而需要在未来进一步的细化分析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问题,深入研究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理论模型。

别乾龙[10]2011年在《县域主体功能区划分与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主体功能区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首次提出的概念,主张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要求按照主体概念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目前,县级层面的主体功能区划因评价单元较小,缺乏技术方法体系研究,基本以定性分析为主,与省、市、县域层面的规划衔接不够,不利于不同区域内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管理。因此,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数学模拟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致力于县域主体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法优化集成,根据分区结果明确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主要结论如下:(1)对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主体功能区划技术方法体系进行总结,借鉴已有国家、省级分区技术方法成果,构建了县域主体功能区划技术体系,包括功能分区思路、区划原则和方法、划分依据和理论基础、区划技术和流程、确定指标体系;以乡镇为评价单元,采用综合指数和空间聚类分析方法,计算各评价单元综合指数,并运用最小方差法计算的结果对功能分区进行修订和调整,确定最终分区方案。(2)明确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主体功能区之间的关联,然后进行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分析,设计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模型,包括变量设置、建立约束条件、确定目标函数,利用灰色线性规划软件(Lingo)求出最优解,对优化方案进行评价。(3)以河南省固始县32各乡镇为评价单元,对各个乡镇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系统聚类分析,利用最小方差法计算土地利用结构类型区;结合县域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成果,对主体功能区初步划分方案进行修正,得到主体功能区划分最终方案;利用灰色线性规划方法对其土地利用结构进行优化研究,提出土地利用调整方向。

参考文献:

[1]. 海洋产业布局的基本理论研究暨实证分析[D]. 徐敬俊. 中国海洋大学. 2010

[2]. 海洋功能区划的基本理论与实证研究[D]. 曹可. 辽宁师范大学. 2004

[3]. 海洋功能区划相对优势度评价体系的研究与探讨[D]. 周隽. 浙江大学. 2016

[4]. 海域空间层迭利用的用海兼容性研究[D]. 赵琪. 中国海洋大学. 2014

[5]. 我国海洋经济研究的回顾与展望[D]. 孙智宇. 辽宁师范大学. 2007

[6]. 海洋主体功能区划理论与方法研究[D]. 李东旭. 中国海洋大学. 2011

[7]. 中国海陆一体化发展的产业政策研究[D]. 孙加韬. 复旦大学. 2011

[8]. 海洋功能区开发潜力评价研究[D]. 王江涛. 天津师范大学. 2008

[9]. 海洋空间规划中利益相关者均衡机制研究[D]. 纪盛. 中国海洋大学. 2015

[10]. 县域主体功能区划分与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研究[D]. 别乾龙. 河南农业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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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功能区划的基本理论与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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