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留观病人心梗急性发作的救护体会
刘立波1于银辉2
(1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医院黑龙江鹤岗154100)
(2黑龙江省鹤岗市中医院黑龙江鹤岗154100)
【中图分类号】R47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08)21-0088-02
【关键词】心肌梗塞治疗护理
急性心肌梗死(AMI)是指在冠状动脉病变的基础上发生冠状动脉血供急剧减少或中断,以致相应心肌发生持久而严重的心肌缺血,引起部分心肌缺血性坏死,急性心肌梗死为内科常见急症,起病急骤、变化迅速,常并发心衰、休克与心律失常,是心脏猝死的主要原因,如果在发病早期得到及时处理,就可以减少梗塞
范围和并发症的发生,这是降低AMI死亡率的关键。在急诊的留观病人当中,常常有漏诊的发生,所以我们必须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早发现,及早治疗,不容忽视每一环节,是救治成功的关键。
2008年5月24日成功地抢救了一位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体
会报告如下:
1病例介绍
患者男37岁,2008年5月24日来我院急诊科就诊,主诉上腹疼痛,神志清,BPll0/80mg,P90次/分。因患者家住外地无人陪伴,据绝做相关检查,遵医嘱给予654-210mg,胃多安lOmg加入0.8%盐250ml静点,静点30分钟后巡视病房发现患者面色青紫,立即进行心电监护,心电图检查,呈现下壁梗死,立即给予吸氧,建立静脉通道。
抢救l小时后,送入心内科住院治疗。
2诊断要点
首先,询问病人疼痛的部位及疼痛的性质及持续的时间细致观察病人的面目表情,询问继往史,及时做心电图检查以便及早诊断。
3护理要点
3.1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
3.1.1对待每一位患者都要做到细致观察,及时询问,按时测生命体征,尤其急诊科留观病人,病情复杂无明确诊断时更要特别注意,对有明确诊断的病人,按其此病的护理常规护理,主要做到勤观察、勤巡回、勤汇报。
3.1.2进行心电监护,心律失常是心肌梗死的常见并发症,也是早期致死的主要原因,常常发生于24h之内,室性心律失常最多见,我们急诊科护士要对心律失常有充分的认识,护士必须熟悉患者的心电图变化及正确识别各种心律失常图形,对患者采用心电监护仪连续监护过程中,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锐感,及时发现心律、心率的变化,并将变化的心电图录下、标明时间、保留静脉通道、备齐抢救药物及仪器并致于床边,尽快协助医生采取有效措施。对患者进行心电监护时,电极位置一定要固定好,检查导联连接是否牢固,防止患者翻身时电极脱落。
3.1.3吸氧吸氧可改善心肌缺氧状态,用鼻导管持续出现量吸氧3—5d,流量为4—6L/min以后间歇吸氧,流量为1~2L/min,听氧是心肌梗死治疗中重要措施,氧疗可以提高血氧饱和度,缓解心绞痛,减少心律失常,早期足量的吸氧可缩小梗死面积的扩大,因此及时通畅有效吸氧是至关重要的。
3.1.4疼痛的护理
AMI患者多发病突然,并伴有疼痛、压榨感,因此护士要认真观察疼痛的性质、持续时间,因剧烈疼痛、烦燥不安可增加心肌耗氧量和心脏负荷,诱发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和休克,所以疼
痛时要尽快止痛,可给予杜冷丁和吗啡止痛,同时密切观察呼吸、面色的变化,以防止药物对呼吸循环的抑制,有效的止痛镇静措施不可忽视。
3.1.5合理饮食
AMI病人的饮食应给予高维生素、适量纤维素,足量蛋白质、低盐、低脂清淡、易消化的饮食,忌食刺激性食物。同时鼓励病人多饮水、多吃水果、食用适量的蜂蜜,并强制戒烟[1]饮食宜少量多餐、切忌过饱,以免增加心脏负担。
3.1.6心理护理
AMI病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恐惧和焦虑,所以我们要与病人提供安静、安全、清洁、舒适的治疗护理环境、病房空气、新鲜,使患者心情舒畅、精神宽忪,对个人隐私感的患者要注意遮蔽,以减少环境对患者的刺激。鼓励患者调整心态树立信心,保持乐观、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3.1.7适当卧床休息
AMI患者发病的第1周内病情最不稳定,易出现并发症,故应绝对卧床休息,谢绝探视,保持情绪稳定,减少心肌耗氧量,如患者情况稳定,无并发症,第2周就可以在床上作四肢活动,第3—4周帮助患者逐步离床活动,运动量以不引起心脏不适或气短为指标[2]。
3.1.8康复指导
由于AMI患者老年人偏多,因此便秘的发生率较高,可给予缓泻剂口服,如麻仁丸等。排便时,嘱其避免过度用力排便,以免引起猝死,指导患者正确使用镇静剂、安眠药物,教给患者相应的健康知识,即如何认识自己的疾病,如何防止复发和自我保健,尽快恢复和促进健康,告知患者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例如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减少发病的危险因素。
4体会
通过这次抢救,我深深地体会到,对急诊留观病人我们一定要加强巡视,细致认真地进行查体,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排除,以免千万不良的后果。
参考文献
[1]刘冬,浅淡急性心肌梗死的康复护理,医药论坛杂志[J]2004,25(13);70.
[2]米玉洁,健康教育对急性心肌梗塞患者早期康复的影响[J]井冈山医学专报,2005,1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