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公案小说论文_景春雨

明代公案小说论文_景春雨

导读:本文包含了明代公案小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公案,小说,明代,判词,建阳,明律,法文。

明代公案小说论文文献综述

景春雨[1](2019)在《极端形式的艺术正义:对明代公案小说的一种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艺术正义是故事性艺术作品中对报偿性伦理诉求的艺术化表述,与社会正义和宗教正义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作用,属补偿性正义。在明代公案小说中,这种艺术正义显得尤为突出,具体表现形式有冤魂诉冤、神启、神助或神罚等。这些极端形式的艺术正义一方面增强了小说的艺术感染力,同时也反映了普通民众的审美心理,表达了一种理想情怀,充分说明了艺术正义对社会正义的消极补偿和积极维护的功用。(本文来源于《宁夏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9期)

景春雨[2](2019)在《明代公案小说彰显艺术正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明代公案小说中,艺术正义既反映了普通民众的审美心理,也表达了一种理想情怀。这充分说明了艺术正义对社会正义积极维护的功用。艺术正义属于补偿性的正义所谓艺术正义,即西方诗学理论中的“诗歌正义”,其基本内涵是故事性艺术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善有善(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08-29)

李凤鸣[3](2018)在《论明代公案小说的法律观及其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明代公案小说综合了话本小说和判牍文体的特点,将法律叙事和法律文书揉合为一体,显示出法律传播和法律解释的特殊功能。鉴于其文体特性和创作背景,公案小说在内容取舍上,侧重于社会和家庭伦理的教化;在过程描述上,彰显破案中心主义。公案小说通过文学渲染,用道德罚强化法律和教化的力量。这些为百姓乐于接受的法律故事,其所塑造的社会心理,在今天的社会还能找到难以祛除的文化印记。(本文来源于《明清小说研究》期刊2018年01期)

罗丹[4](2017)在《明代公案小说中的判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案小说与判词有着各自的演变轨迹,分属不同的文体类别。但相似的内容题材与叙事特点使公案小说与判词自唐代开始结合,并在明代形成固定程式,甚至还衍生出“书判体公案小说”这种小说新类别。明代公案小说中的判词主要来源于公案小说专集和“叁言”、“二拍”为代表的拟话本小说中的公案故事,内容丰富,数量繁多。它的创作受到明代司法实际环境的影响,以实用判词的价值取向、结构形式与语言表达等为创作基础。明代公案小说中的判词是用于审判文学世界中虚拟案件的法律文书,不仅在小说结构上起到组织情节、结束故事的重要作用,而且也在内容上突出伦理价值的教化功能。相比明代实用判词,由于语言环境与使用功能的差异,明代公案小说中判词的文学化倾向更为明显。它作为一种艺术手段,折射出明代特殊群体的社会境况,更反映了底层民众对清廉官员的渴求,以及有关“因果报应”、“因果轮回”等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念。(本文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期刊2017-02-05)

王权明[5](2016)在《明代公案小说的判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法律文化博大精深。判词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不仅以书面的形式记录我国古代司法活动,并且反映出古代的法律制度、民众的法律意识、社会面貌等多方面内容,也展现出古代法律与礼教、习俗之间的互动关系和规律。公案小说中的判词是针对公案小说中的每个具体案件所作,这些判词有的表现为严格依照法律来进行判案,或者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适当改变法律来断案,或者依据社会风俗习惯判案。通过这些判词展现出司法官吏合理地参照法律,运用法与“情”、“理”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公正地裁决案件。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史料丰富,明代公案小说丰富地呈现出了明代司法文化面貌,公案小说中的判词是司法文化的精髓,它对民间司法认知、官府司法理念和司法的宏观样貌有着鲜活的体现。本文以明代公案小说为依据,从明代公案小说本身、判词视域下的司法运行及所反映的价值取向进行论述。本文以明代公案小说的概况为开篇,阐释明代是公案小说的一个创作的巅峰时期,公案小说数量多且分布广。概述古代判词的概念、基本分类和在公案小说中的分布情况,对明代公案小说的判词进行剖析,阐释判词的内容,这是本文重点讨论的内容之一。再次,对明代公案小说判词进行比较研究,这是本文的另一个重点讨论点。将公案小说判词与明代传统判词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并找出原因;尝试探讨明代法律与明代公案小说之间的关系,对适用明代法律或者不适用明代法律的判词进行分析,探究其原因;以追求无讼与和谐的司法态度为切入点,从“情、理、法”叁个维度来具体分析判词反映的官府如何协调国法与伦理人情,断案过程中对证据和案件事实的重视,揭示明代公案小说判词的特点;最后对明代公案小说判词的断案模式进行对比分析,简述智判与神断的区别,探索在明代特定的历史时期为何会出现神断的判案模式的原因。最后,在总体上总结明代公案小说判词,从宽松的司法环境,充斥腐败与刑讯的司法实践以及效力欠缺的司法监督等多角度深入解析公案小说判词所反映的价值取向,包括惩恶扬善的追求,清官文化与抨击贪官污吏和法律文化叁个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文化的变迁,公案小说在明王朝灭亡后逐步衰落,取而代之的是清代的侠义公案小说。公案小说的分化和没落是小说史上的一大悲剧,但是公案小说的判词留给人们耐人寻味的司法文化,也成为法律史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6-05-21)

梁振文[6](2014)在《明代公案小说中的“罪”与“罚”》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运用文学研究法学这一模式进入中国法学界的视野,发展至今已有二十余年。在这个发展历程中,有鼎力支持的呼声,也有充满质疑的目光。本文选择“叁言二拍”这个着名文学作品所载明代公案小说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中相关公案小说,从而对《大明律》中刑法的规定、实施状况以及这些公案小说所体现的法学理论价值作出考察。“叁言二拍”在中国通俗文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是反映明代社会风貌最着名的作品。而“叁言二拍”所载的公案小说在整个中国公案小说史上也具有重要的地位。本文在厘清“叁言二拍”中明代公案小说罪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其中的刑事案件进行分类说明,然后考查明代相应律例的规定,继而从量刑方面比较文学作品与法律规定的出入、法律文本与司法实践的差异。可以发现,这些公案小说所载案件处断的依据虽与当时律例原文没有达到完全吻合或一致,在用语上也有一定差异,但都基本符合了法律的精神。最后,在对“叁言二拍”所载明代公案小说解读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这些公案小说所体现的四个方面的法学理论价值。希望能对“叁言二拍”中众多作品的法律认识价值有更深层次的展现,为推动对更多涉法文学作品的法学研究尤其是法律史方面的考察略尽绵薄之力。(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期刊2014-04-30)

黎凤[7](2014)在《明代建阳刊公案小说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明代建阳刊公案小说在明代通俗小说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是整个中国古代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当时的公案小说专集来看,在作品数量、读者群体方面,它都拥有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本文以明代建阳刊刻的公案小说为研究对象,试图在全面观照明代建阳刊公案小说概貌及其繁荣原因的基础上,通过对文本的具体解读,一方面探讨建阳刊公案小说与法律类图书的关系,另一方面较为全面的分析建阳刊刻及地域文化对公案小说的影响,力求展现明代建阳刊公案小说对后世的影响力。(本文来源于《福建师范大学》期刊2014-04-06)

陈丽君[8](2012)在《明代公案小说与讼师秘本之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明代讼师秘本讼师这个行业和一些与诉讼相关的书籍,早在宋代就已经存在。沈括的《梦溪笔谈》就曾提过,在宋代有《郑思贤》、《四言杂字》等教人诉讼技巧的书籍。"讼师秘本"这一名词起源于清代,明清两代都有"教唆词讼"的处罚规定:"凡教唆词讼及为人作词增减情罪诬告人者,与犯(本文来源于《古典文献研究》期刊2012年00期)

尹薇[9](2012)在《明代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公案小说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尤其是在明代中后期出现的一批白话公案小说集,它们上承宋元话本及文言公案小说、下启长篇白话公案小说,有着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本文选取明万历至崇祯年间刊刻的《包龙图判百家公案》、《新刻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新刻皇明诸司公案传》、《汤海若先生汇集古今律条公案》、《新镌国朝明公神断详刑公案》、《郭青螺六省听讼录新民公案》、《新刻全像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鼎雕国朝宪台折狱苏冤神明公案》、《国朝明公神断详情公案》、《新刻明公神断明镜公案》、《新镌绣像善本龙图公案》十一部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作为研究对象,从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论述。第一章对公案小说的概念加以界定,对十一部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做简要介绍,阐明这些小说的共同之处,为后文做了必要的铺垫。第二章针对这些公案小说集的同质化特点,将其中的故事按不同主题分为情欲类公案和财产争夺类公案,并分别加以论述。第叁章通过分析这些公案小说集出现频率较高的人物类型,分别阐述了各人物类型的群体化特征。第四章通过探讨明代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在叙事视角和叙事结构上做的多元化探索,进一步阐释了明代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在叙事艺术上的独到之处。(本文来源于《长春师范学院》期刊2012-06-01)

向前[10](2009)在《明代公案小说的演变轨迹》一文中研究指出明代公案小说是在承接元代“公案剧”的前提下,结合历代法家书的案例发生发展的。这样的小说文体从一开始就具有特殊性与广泛性,因此研究其演变轨迹不仅要求打破上述束缚,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观照,而且对其历史价值与地位也要进行综合的评价与定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明清时期的公案小说可以视为中国古代基本定型的法制文学文本,同时兼具“法制文学”和“纪实文学”的基本特质。因此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即可以理清公案小说作为通俗小说一个重要分支的发生机制和嬗变轨迹,又能够把握明清时期通俗小说作者在法制和道德之间的文化选择方向,以便进一步描述公案叙事对于其他类型的通俗小说叙事模式的渗透与影响,从而找到“公案”的深层发生机制,最终为当代法制文学的创作提供必要的历史借鉴。全文共分绪论、正文叁章及余论五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在于确定公案小说的定义以及概述既往公案小说的研究状况,同时提出本文的价值意义与基本思路;第一章在于重点整理明代短篇公案集子的具体数目及其类型体例,并进一步对其基本形态进行分析解构,力求梳理出一条有规律可循的创作态势来;第二章笔者试图从明代公案集子的发生机制、叙事板块及断案程式等方面找出其基本模式的形成过程,并从中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以期获得对明代甚至后世公案小说的整体性认识;第叁章分别选取“叁言”、“二拍”、《欢喜冤家》等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拟话本小说来表明明代公案叙事的高度融合性与发展方向;论文的余论部分,笔者主要通过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的逐渐合流过程,来展示公案小说在清代所寻求的一种突破与创新。(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09-05-01)

明代公案小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明代公案小说中,艺术正义既反映了普通民众的审美心理,也表达了一种理想情怀。这充分说明了艺术正义对社会正义积极维护的功用。艺术正义属于补偿性的正义所谓艺术正义,即西方诗学理论中的“诗歌正义”,其基本内涵是故事性艺术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善有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明代公案小说论文参考文献

[1].景春雨.极端形式的艺术正义:对明代公案小说的一种解读[J].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19

[2].景春雨.明代公案小说彰显艺术正义[N].社会科学报.2019

[3].李凤鸣.论明代公案小说的法律观及其影响[J].明清小说研究.2018

[4].罗丹.明代公案小说中的判词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7

[5].王权明.明代公案小说的判词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6

[6].梁振文.明代公案小说中的“罪”与“罚”[D].湘潭大学.2014

[7].黎凤.明代建阳刊公案小说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4

[8].陈丽君.明代公案小说与讼师秘本之关系[J].古典文献研究.2012

[9].尹薇.明代白话短篇公案小说集研究[D].长春师范学院.2012

[10].向前.明代公案小说的演变轨迹[D].湖南师范大学.2009

论文知识图

Notice: Undefined index: items in F:\Web\www\cnki.demo.com\app\cnki\tpl\search.html on line 79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F:\Web\www\cnki.demo.com\app\cnki\tpl\search.html on line 79

标签:;  ;  ;  ;  ;  ;  ;  

明代公案小说论文_景春雨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