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刑法中关于作为与不作为的问题
- 答:你好,作为是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如抢劫罪就是由作为实施的。作为的方式有利用自己身体实施的作为,利用物质性工具实施的作为,利用自然力实施的作为,利用动物和他人实施的作为。
不作为是行为人有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能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比如逃税罪只能由不作为形式构成。不作为不是指仅仅身体的静止,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别在于是否与负有特定法律义务相联系。
纯正的不作为是刑法规定 的只能由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如遗弃罪。
不纯正的不作为,是既可以由作为实现,也可以由不作为实现,行为人实际上以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如以不作为形式实现的故意杀人罪。
问:刑法中作为与不作为的概念是哪些
- 答:法律分析:刑法中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做义务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消极的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即应当去做而不去做。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问:刑法中关于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
- 答:刑法中的作为犯与不作为犯:作为犯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行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构成的犯罪。不作为犯是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义务人,故意或者过失地不履行必须履行并且也能够履行的行为义务,因而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问:法律问题: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别
- 答: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作为是危害行为的主要形式,在我国刑法中绝大部分犯罪以作为的形式实施,如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等;许多犯罪只能以作为形式实施,如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等。作为不仅指利用自己身体实施的积极举动,还包括利用他人、利用物质工具、利用动物乃至利用自然力实施的举动。 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是指不实施其依法有义务实施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还有的犯罪既可由作为形式实施,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犯罪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需要注意的是,不作为犯并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积极的举动,而只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积极举动。因此行为人通过实施一些积极的举动而逃避法律要求其履行的特定义务时,并不影响不作为犯的构成。
- 答:1、从物理性质区分不同。依通说之见解,行为乃基于意思决定而为之身体动静。出于身体之运动者为作为,由于身体之静止者为不作为。
2、两者是相反的行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作为是危害行为的主要形式,。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
3、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同。作为对应的是殴打他人、发表污蔑他人的文章、偷窃他人的财损坏某人的汽车、纵火焚毁房屋等。不作为对应的是遗弃婴儿、不抚养未成年子女、不赡养父母、不扶养失去生活能力的配偶、驾车撞人后逃逸、医生见死不救、警察见百姓危及生命或者财产安全救助等。 - 答:讲解都太深奥,我们姑且简单点理解。作为与不作为都是看你个人意愿,你愿做,做了,就是作为,你干瞪眼,不做,就是不作为。
作为:比如烧杀抢掠它是作为,比如救死扶伤它也是作为,但是这两类作为有着违法与不违法、好与坏的区分;
不作为:就是人不动,不去干。看见别人有困难不去帮或者直接走了,这就是不作为。
问:作为和不作为是什么意思
- 答:作为意思是:行为;所作所为。
作为”与“不作为”
在刑法中的意思:
刑法中的作为,是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所实施的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为刑法所禁止做而去做的行为。
刑法中的 不作为 ,是指行为人做义务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消极的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即应当去做而不去做。 - 答: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