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性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合同,性质,法律,保证人,盗窃罪,诈骗罪,公法。
法律性质论文文献综述
沈嘉琦[1](2020)在《我国巨灾风险证券化触发条款的法律性质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概念自1973年由美国学者RobertGoshay和RichardSandor提出后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在国外已经较为广泛的被应用;我国国内目前没有开展保险风险证券化的业务,对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研究仍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且国内关于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学术文章大多较为笼统地对国外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基本模式、特点等进行整体介绍,针对保险风险证券化中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认为目前国外实践中触发机制主要包括损失型与指数型两大类。认为保险风险证券化中保险公司与SPV的法律关系不应突破保险业规制,在此基础上以保险公司与SPV之间的法律关系为视角讨论不同触发机制的选择并提出观点。(本文来源于《现代商贸工业》期刊2020年01期)
潘庸鲁[2](2019)在《拾取“遗忘物”法律性质研判》一文中研究指出遗忘物不同于遗失物,对它的认定不以限定于特定场所或有效管理场所为前提,且特定场所管理人对遗忘物也无安全保障义务,对其控制和占有仍应坚持具体、现实的占有意识和事实;若持有人在公共场所对财物不能实施有效占有,财物则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忘物。当然,有必要通过归纳遗忘物认定的标准以对办案形成具体指引,同时贯穿刑法谦抑和宽容之理念、坚持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并最终接受社会一般观念的审视。(本文来源于《河南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邹爱勇[3](2019)在《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法律性质》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出境游不可撤销担保书广泛运用于旅游商事活动中,一方面是保证组团社(委托社)订立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另一方面在其条款中约定对旅游者(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但是,相关各方对旅游商事活动、司法审判和行业管理中对不可撤销担保合同条款的效力有不(本文来源于《中国旅游报》期刊2019-12-03)
王善平,张新文[4](2019)在《分贷统还合同的法律性质与违约风险化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分贷统还合同为政府通过合约统一贴息实现了扶贫资金的公司化运作,有效地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整体效益,但也产生了合同法律性质认定争议大、合同履行易受政策变化影响;户贷企用导致贷款用途和资金安全存在风险,公司分红还款系统性违约等弊端,如公司经营不善,贷款亏空,一旦出现系统性违约,不仅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司法机关亦将面临纠纷批量涌入的现实问题。为趋利避害,分贷统还合同有必要在综合衡量扶贫目的、公司盈利及扶贫责任和银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调整户贷企用政策,甄别债权类型,考虑违约的具体情势,从实操层面化解分贷统还合同违约风险。(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徐洁[5](2019)在《试论我国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画面的法律性质》一文中研究指出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的目的是呈现真实完整的比赛过程,镜头切换应满足观众稳定的心理预期,摄像角度应符合一定的画面摄制规律,因此独创性程度有限。结合我国着作权法的逻辑体系,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画面应被认定为录像制品,适用邻接权制度进行法律保护。网络实时盗播行为是目前体育赛事现场直播中遇到的难题,可以通过扩展录像制作者享有的权利范围和完善广播组织权的相关规定进行规制。(本文来源于《山西青年》期刊2019年22期)
王化思[6](2019)在《试论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契约化管理——兼评高校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才的有序流动与合理配置,是实现人力资本深度融通、社会智力结构不断优化、人才红利充分释放的核心和关键。"双一流"建设对于人才流动和配置具有天然的虹吸效应,高薪酬高待遇更加剧了高校高层次人才的无序流动,由此给高等教育资源均衡布局和高等教育事业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面对现行高校重金"挖人"的竞争怪状和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失控的现实情况,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契约化管理,成为规范高层次人才有序流动,引导人才市场良性健康发展的有力工具。应以高校高层次人才的范围、聘用合同的性质界定为基础,重新定性高层次人才与高校之间的人事聘用关系,以期借助契约范式缓解高层次人才无序流动的现实困境。(本文来源于《中国高教研究》期刊2019年11期)
洪艳蓉[7](2019)在《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法律性质与争议解决》一文中研究指出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具备资格的证券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融资,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担保资金借贷合同,但有别于商业银行贷款和一般民间借贷。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内容虽然深受证券监管规则影响,但主要倚重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在处理纠纷时应固守其法律属性并考虑作为场内融资交易的功能设置,公平合理地计算履约保障比例,界定担保品范围,厘定逾期利息、滞纳金及违约金等救济措施的保护限度,协调证券平仓权行使与违约处置,才能真正地定纷止争,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19年11期)
朱巍[8](2019)在《“薅羊毛”性质的法律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互联网电商经济中“薅羊毛”行为屡屡发生,在“羊毛党”损人利己的狂欢下,那些不小心错误标价造成重大损失的中小电商却身处绝望。从法律角度看,“薅羊毛”的行为并非是“正大光明”占便宜那么简单。首先,一些“薅羊毛”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在(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1-20)
曹波[9](2019)在《语境理论视阈下刑事职业禁止法律性质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职业禁止法律性质具有语境敏感性和语境依赖性,其辨析应立足我国现行刑事制裁体系的特定语境,避免突破特定语境限制随意植入新概念,或者径直援用域外刑法的相关概念。我国现行刑事制裁体系属于"体系性刑罚方法-散在性非刑罚方法"的特殊双轨制,没有保安处分制度的栖身之地,缺乏将刑事职业禁止归入保安处分的制度空间。刑罚之外的"散在性非刑罚方法"与保安处分存有属种之别,不是所谓的非此即彼的二元平行对立关系,保安处分之外尚有兼具保安处分与刑罚特征但又无法归入保安处分的特殊非刑罚方法。刑事职业禁止同时以(对行为无价值)报应责任以及人身危险性作为积极适用依据,否定其刑罚性质后,仍无法肯定其保安处分性质,唯将其认定为补强职业犯罪刑罚执行效果的"散在性非刑罚方法",始能契合我国刑事制裁体系的具体语境。(本文来源于《江西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11期)
谢琳[10](2019)在《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性质》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定性影响到拍卖效力的界定,影响着规则的设置,也决定着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分配方式。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法律性质存在公法说、私法说及折衷说等几种观点。究其原因,在于网络司法拍卖定性标准未明确。因而对网络司法拍卖法律性质进行界定的前提是明确界定的标准。(本文来源于《中国拍卖》期刊2019年11期)
法律性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遗忘物不同于遗失物,对它的认定不以限定于特定场所或有效管理场所为前提,且特定场所管理人对遗忘物也无安全保障义务,对其控制和占有仍应坚持具体、现实的占有意识和事实;若持有人在公共场所对财物不能实施有效占有,财物则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忘物。当然,有必要通过归纳遗忘物认定的标准以对办案形成具体指引,同时贯穿刑法谦抑和宽容之理念、坚持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并最终接受社会一般观念的审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性质论文参考文献
[1].沈嘉琦.我国巨灾风险证券化触发条款的法律性质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20
[2].潘庸鲁.拾取“遗忘物”法律性质研判[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9
[3].邹爱勇.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法律性质[N].中国旅游报.2019
[4].王善平,张新文.分贷统还合同的法律性质与违约风险化解[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5].徐洁.试论我国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画面的法律性质[J].山西青年.2019
[6].王化思.试论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契约化管理——兼评高校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J].中国高教研究.2019
[7].洪艳蓉.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法律性质与争议解决[J].法学.2019
[8].朱巍.“薅羊毛”性质的法律反思[N].检察日报.2019
[9].曹波.语境理论视阈下刑事职业禁止法律性质辨析[J].江西社会科学.2019
[10].谢琳.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性质[J].中国拍卖.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