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法官法的罅漏与弥补

修订后法官法的罅漏与弥补

论文摘要

<正>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司法改革,持续推进诉讼程序改革,渐次推动审判机制改革,并局部触及体制改革,最终启动了法院人事改革。作为诉讼程序改革的依据、载体或/和成果,三大诉讼法经历两三次修订,重新调整了法院与其他诉讼主体之间的权力-权利配置关系,明显提升了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诉讼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审判方法的专业化;作为审判机制体制改革的成果,法院组织法经历了两次修改,特别是2018年修正案重新调整了法院内部的审判权限配置与组

论文目录

  • 一、法官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角色
  • 二、在司法职业化目标下迷失的法官助理
  • 三、以案件分流与审判权分解和分层配置为原理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
  •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傅郁林

    来源: 人民司法 2019年2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 D926.2

    DO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9.22.004

    页码: 11-17

    总页数: 7

    文件大小: 1057K

    下载量: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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