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论文_李云凤

导读:本文包含了合同变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合同,劳动合同,权利,法律,民商,工程量,公路建设。

合同变更论文文献综述

李云凤[1](2019)在《合同变更需注意的法律风险》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例某石油公司与A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设施验收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由A公司负责办理某石油公司下属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等。2019年1月5日,A公司名称变更为B公司。11月5日,B(本文来源于《中国石化报》期刊2019-12-27)

梁喜明[2](2019)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简单的介绍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的相关概念和特征,研究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的作用,通过对现阶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来探讨完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制度的有效措施,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的使用,规避因合同变更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建立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劳动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9年22期)

杨立新[3](2019)在《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及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合同变更禁止推定,是指当事人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须以明示或者默示的但不含糊的方式为之,当事人未以这两种方式表达合同变更意愿的,禁止根据某种事实推定当事人存在变更合同主观意愿的规则。我国《合同法》第78条和《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33条规定了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推定为未变更的规则,是禁止推定规则的内容之一,但还应当对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从正面加以肯定。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包括四层基本含义:一是合同变更须以明示的方式进行约定;二是合同变更虽然未明示、默示但不含糊的更新意图属于默示的合同变更意思表示;叁是任何推定合同变更主观意图的做法都是违反法律的;四是合同变更不得推定规则对主体的拘束效力。(本文来源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林洹民[4](2019)在《论基于缔约过失之合同变更权》一文中研究指出合同变更是司法机关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再解释,其并非是干扰意思自治而是确保意思自治的实现。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下,合同变更权有利于满足商事交易灵活的规则诉求。鉴于目前《民法总则》全然抛弃了关于合同变更效力的规定,我国应利用合同编中的缔约过失规则亡羊补牢。当合同一方当事人过错违反先合同信息说明义务导致相对方缔结不合期待的合同时,法秩序应当给予相对方变更合同的机会。与此同时,立法应明确司法机关有权拒绝当事人变更合同的请求,以防止过度干扰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原则。(本文来源于《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期刊2019年04期)

王皎焯[5](2019)在《调岗权和劳动合同变更权之界限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众多的调岗纠纷中,一个极为突出的问题就是调岗权与劳动合同变更权的界限问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常因为不了解两种权利的界限而产生争议。而因为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裁判者们对相关问题的看法不一,常常产生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地点,这是其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必然要求,但是同时为处罚劳动者以及变相开除劳动者提供了便利条件。众所周知,现行劳动法只规定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当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用人单位能对劳动者行使调岗权。除此之外,未作其他规定。而法律对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也比较粗糙,导致了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清楚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时,应该行使哪种权利。调岗权和劳动合同的变更权的区别是什么,行使条件如何,用人单位能否根据约定宽泛的条款对劳动者进行调岗等疑问也就由此产生。本文主要由叁个部分构成,围绕调岗权和劳动合同变更权的界限展开论述。首先,本文通过对叁个不同地区的具有很高相似度的案例进行介绍,引出文章的叁个焦点问题。其次,本文着重探讨了调岗权和劳动合同变更权的区别。本文认为,调岗权和劳动合同的变更权存在诸多差异,二者的权利性质和主体、权利内容、行使条件存在差异。调岗权是法定权利,行使主体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变更权是约定权利,行使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调岗权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的变更权的内容很多,几乎涵盖了劳动合同中的全部内容,主要有:合同主体、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资、工作时间、合同期限等。调岗权法定行使的条件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以及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这两种法定情况。如无法定情形,要考量用人单位有无合理的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时应注意调岗权的行使不能有惩罚性目的和恶意。劳动合同的变更权行使的条件为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并且以书面形式变更。案例一、叁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案例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可以根据经营管理上的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本文对上述约定的有效性进行了研究,认为用人单位在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此类约定因不具有合理性而无效。最后,针对实践中产生的纠纷,本文提出了立法上的建议以及司法实务中的建议。本文希望通过本论题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相关纠纷的仲裁以及审理起到推动作用。相信通过相关立法的不断完善,定能达到既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能维护法治的尊严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效果。(本文来源于《贵州民族大学》期刊2019-06-22)

胥松[6](2019)在《公路工程项目合同变更和索赔》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项目合同索赔和合同变更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对这一问题加以探讨和研究,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来源于《黑龙江交通科技》期刊2019年06期)

邓芳,李静[7](2019)在《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变更和调整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对固定资产领域的投资额日益加大,在项目实施建设的过程中,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的风险管理控制日趋严峻。建筑行业普遍达成的共识就是国内的建材价格在2003年以来的几年时间里经历了几次异常波动,尤其是2007年7月到2008年7月,建材价格特别是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同时,其他主要建筑材料和人工、机械台班价格也出现了大幅上涨的情况。建材价格的异常波动,超出了社会相关部门和业内人士的正常判断,如何处理建材异动引发的法律纠纷,成为建筑行业和法律界关心的热点问题。(本文来源于《建筑技术开发》期刊2019年11期)

刘建军[8](2019)在《工程量统计与合同变更在LNG模块化建造项目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工程量统计(Quantity Surveying,QS)和合同变更管理是工程建造成本控制和利润结算的重要手段和方法。随着工程建造项目的国际化发展,依据国际上规范的单价建造合同进行工程量的统计和变更管理成为工程建造的关键控制因素。依托国内承揽的某国外LNG模块化建造项目,对使用FEDIC单价合同建造项目中的工程量统计和合同变更管理方法进行描述和分析,包括制定工程量统计方法、变更管理的主要范围、管理流程、关键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本文来源于《项目管理技术》期刊2019年06期)

杨立新[9](2019)在《广义合同变更规则研究——《合同变更案件法律适用指引》的内容及依据》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规则只规定了第77、78条,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也只规定了第332、333条,基本内容未变。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合同变更多发,情况多变,发生的合同变更纠纷复杂、多样,仅靠现有的法律规定不敷实用,且司法解释不足。借鉴各国民法典有关债的更新的规定,全面构建我国广义合同变更规则体系,创制《合同变更案件法律适用指引》,提出合同变更规则体系包括合同变更定义、合同变更的构成、合同变更的效力以及合同变更的无效及后果四个部分。这是充分发挥学理解释的作用,对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合同变更的法律适用提出的示范法。本文在《合同法》第77、78条规定基础上,比较各国债的更新规定的优势,在指引中提出了广义合同变更规则体系,作为民法领域中的软法,供司法实践借鉴,也为将来的修法提供经验。(本文来源于《法治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赵富明[10](2019)在《对新收入准则下合同变更与履约进度计量方法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建立了以合同为核心的"五步法"收入确认模型。本文结合实例对新准则下合同变更与履约进度的确认、计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给出了合同变更的同一基础会计处理判断新模型,并认为履约进度应以社会必要劳动计量。(本文来源于《财务与会计》期刊2019年07期)

合同变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简单的介绍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的相关概念和特征,研究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的作用,通过对现阶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来探讨完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制度的有效措施,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的使用,规避因合同变更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建立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劳动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合同变更论文参考文献

[1].李云凤.合同变更需注意的法律风险[N].中国石化报.2019

[2].梁喜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权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

[3].杨立新.合同变更禁止推定规则及适用[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

[4].林洹民.论基于缔约过失之合同变更权[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9

[5].王皎焯.调岗权和劳动合同变更权之界限研究[D].贵州民族大学.2019

[6].胥松.公路工程项目合同变更和索赔[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9

[7].邓芳,李静.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变更和调整的分析[J].建筑技术开发.2019

[8].刘建军.工程量统计与合同变更在LNG模块化建造项目中的应用[J].项目管理技术.2019

[9].杨立新.广义合同变更规则研究——《合同变更案件法律适用指引》的内容及依据[J].法治研究.2019

[10].赵富明.对新收入准则下合同变更与履约进度计量方法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19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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