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教育平等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宪法解释,先天禀赋,宪法权利,宪法原则,同等对待,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偶然性因素,共同富裕,分配制度
教育平等权论文文献综述
徐继强[1](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上的教育平等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教育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在我国社会主义宪法上属于公共财产,应当遵循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原则和共享原则来公平分配。教育资源如何公正分配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如何公正分配是当下中国社会重要的公共议题之一。往往有两种习以为常、似乎不证自明的标准(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12-19)
巩彦凯[2](2019)在《教育平等权的宪法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社会上关于高考加分等政策是否公平的争论愈演愈烈,这成为我国教育平等权保护问题的一个缩影。由于我国缺乏完备的教育平等权保护机制,再加上公民宪法意识薄弱,导致教育平等权得不到合理保护。因此需要从宪法视角出发,对我国教育平等权的现状进行阐释分析,基于现阶段我国公民教育平等权所存在的各种宪法性问题,确立多种救济制度、构建合理差别和确立宪法意识,进一步完善教育平等权的宪法保护。(本文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7期)
周若琪,张明泽,赵春莲[3](2019)在《精准扶贫体制下民族地区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的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主要以国家精准扶贫体制为视角,以民族地区留守儿童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教育平等权为主要研究内容,探讨其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平等权所面临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而提出一些相应参考建议。留守儿童作为中国一类特殊的义务教育对象,其教育平等权的实现不仅关乎自身主体权益的实现,也关乎国家未来发展,少数民族儿童的教育更是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的进步。本文紧密结合当下的中国国情和政策,在国家精准扶贫制度的大框架下,从教育权角度对少数民族留守儿童的教育平等权问题进行研究。(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7期)
余丽玲[4](2019)在《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平等权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是世界上残疾人最多的国家,残疾人常遭歧视和偏见沦为社会中的弱势族群;残疾,于社会,是发展过程中必然要付出的代价;于家庭,是沉重的负担;于个体,身体器官出现功能性障碍是整个人生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随着“以人为本”之理念深入人心,我国愈发重视残疾人教育;尤其高等教育对于发挥残疾人个体的潜能至关重要,亦是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重要途径;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整体发展较为薄弱,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显着标志,让残疾人获得平等高等教育机会,建设更加完善的残疾人高等教育权利保障体系,笔者认为需要人道关怀、环境支持、法律制度完善等多方的共同努力。本文就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公平问题展开探讨,除导言部分外,全文共分为四章。第1章为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基本理论、概念介绍。第2章是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主要从教育机会平等、教育过程平等、教育结果平等叁方面论述。第3章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概况和有关教育规定对我国的启示。第4章为实现残疾人高等教育平等权的途径,提出从加强人道关怀、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完善高等教育相关法律保护制度叁个方面来保障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平等权。(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9-06-11)
方跃平,汪全胜[5](2019)在《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平等权及其实现路径——基于受教育机会比例平等原则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平等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平等权在少数民族高等教育领域的体现与要求。实现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实质平等,需要确立"比例平等"的原则,即在少数民族每万人中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应与全国比例大概平衡。在未实现或达到比例平等前,我国还应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实施一些优惠政策,但要在现有的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例如:将比例平等作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实质平等的原则与目标;区分不同的少数民族,体现优惠政策的差异性;区分不同区域的少数民族,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防止政策制定与实施上的反向歧视等。(本文来源于《民族教育研究》期刊2019年02期)
蒋慧丽[6](2019)在《受教育平等权保护的行政法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受教育平等权是受教育权的核心,既要受到宪法的保护,更要受到行政法的保护。本文从分析受教育平等权的内涵入手,提出受教育平等权保护的行政法保障建议,期望对完善教育平等权的法律保障体系有所帮助。(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7期)
庄赫特[7](2019)在《温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平等权的保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随父母迁入其居住地学习、生活的子女。同时,我国的教育平等权要求其享有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温州市的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庞大,研究其随迁子女教育平等权的保障问题,对于温州市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本文以教育平等权的教育机会、教育条件以及教育结果叁个层面对于温州市随迁子女教育平等的状况展开调查,发现实际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难、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资源短缺以及部分公办学校存在教育考核评价歧视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分别为与入学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不合理、与民办教育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不完善、保障教育结果平等权的救济途径不完善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薄弱;最终针对原因,以契合温州实际为出发点,提出在完善与入学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完善与民办教育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完善保障教育结果平等权的救济途径以及建立健全相关教育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制度方面的建议,为温州市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平等权出路的探索上提供可资借鉴之处。(本文来源于《温州大学》期刊2019-03-01)
杜建明[8](2018)在《论民族互嵌式结构中少数民族教育平等权的主题转向》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优惠和帮扶为手段、以实质平等为价值取向的民族教育发展之路,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教育平等权的实现。而新时期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形成,不仅对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的实施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也促使我国民族教育发展方略在价值取向、方法论和具体权利配置上呈现或应当呈现鲜明的主题转向。(本文来源于《人权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戴士权[9](2018)在《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社会生产力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长期制约着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他们因残疾而被单独剥夺教育的参与权和获益权,被迫接受不当的评价、分类和安置。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世界工业文明逐渐成熟,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而逐步成为教育现代化的核心价值和基本目标。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问题成为世界教育公平的核心议题之一。美国在积极探索教育公平的进程中为世界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的认同、强调与保障方面做出卓越贡献,而其实现的主要路径在于美国联邦政府不断地研究、制定和实施各类有关特殊儿童教育的法案,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体系。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系统缘起的社会背景和文化基础是什么?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系统在历史发展脉络中是如何形成的?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过程是如何演进的?在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过程中,教育平等权的意涵是如何转变的,经过怎样的变化?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具有什么样的特质?本研究针对上述问题,以历史研究法、文献研究法为主要方法,围绕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过程、立法内容、立法措施、立法所彰显的“平等权”意涵的演变及其社会基础等问题进行分析,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第一章明确提出研究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问题的原因,总结本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梳理了国内外学者与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有关方面的研究成果,阐释了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特殊教育立法等核心概念。确立了本研究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设想、研究框架与创新点等。第二章阐释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形成期(即隔离但平等阶段)的历史和社会背景、立法保障的内容和措施、立法保障的平等权的阶段性内涵。在“隔离但平等”阶段,以民权运动与平等权思想的扩大化为基础,美国开始了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初探,然后生成了特殊儿童教育早期的专门立法,并完成了隔离但平等的“校门之内”与“主流之外”的教育机会均等立法保障的发展过程。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美国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从根本上决定了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的“补偿逻辑”。第叁章诠释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发展期(即回归主流阶段)的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背景、立法保障的内容和措施、立法保障的平等权的阶段性内涵。在“回归主流阶段”,随着回归主流理念的兴起及其对平等意涵转变的推动,伴随着一些司法判例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对回归主流理念的回应。打破隔离、实现融合与最小限制下的“教育过程”立法保障是“回归主流”阶段立法保障的目标,但同时也使这一阶段的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过程中出现了形式化的问题。第四章探讨美国特殊儿童教育立法保障成型期(即全纳教育阶段)的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背景、立法保障的内容和措施、立法保障的平等权的阶段性内涵。在“全纳教育”阶段,以全纳教育理念的提出及其对教育平等意涵转变的推动为背景,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对全纳教育理念进行回应,并进一步制定了一系列体现全纳教育理念的法案,彰显了对“教育结果平等”的认同和诉求。第五章前叁章为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的发展进程进行纵向梳理的基础上,以横向考察的方式探求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的特质,以此加深对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的认识和理解,全面而深入地理解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的意涵及其与原生土壤之间的关系。首先,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过程中,国权与民权的互补与制衡是其发展的根本力量,特别是民众是推动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的决定性力量,这体现的是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中的民主主义特质。其次,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中的正当程序保障彰显了立法正义精神,确保了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的民众参与的广泛性、积极性,体现了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的法律主义特质。最后,“项目主义”是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中的一大特征,项目管理及其资金配置对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的实施取得成效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这体现了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立法保障的实用主义特质。总之,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它以“平等权”意涵的历史性和过程性演绎为种子,以美国的历史和社会发展实况为土壤,以美国特有的民主文化为养料,以不断的研究、探索和矛盾运动为光照,以法律和资金为水分,不断地生长。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体系以一个“成熟中的有机体”出现在世界特殊教育研究领域,对它的理解、判断、吸取和借鉴必须将其放入到一个“原生土壤”中来进行。(本文来源于《东北师范大学》期刊2018-05-01)
张沙沙[10](2018)在《基于国际人权法的教育平等权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接受教育是人生存和实现全面发展的基本前提,已经引起国际人权界的关注,致使国际人权方面的立法明确规定教育权,并制定很多保障措施供各国参考甚至强令执行。接下来就基于国际人权法的教育权特征,阐述国际人权法的教育平等权内容,并探讨西方发达国家法律中的教育平等权,提出中国保障公民教育平等权的策略建议,促进教育公平。(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9期)
教育平等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高考加分等政策是否公平的争论愈演愈烈,这成为我国教育平等权保护问题的一个缩影。由于我国缺乏完备的教育平等权保护机制,再加上公民宪法意识薄弱,导致教育平等权得不到合理保护。因此需要从宪法视角出发,对我国教育平等权的现状进行阐释分析,基于现阶段我国公民教育平等权所存在的各种宪法性问题,确立多种救济制度、构建合理差别和确立宪法意识,进一步完善教育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教育平等权论文参考文献
[1].徐继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上的教育平等权[N].社会科学报.2019
[2].巩彦凯.教育平等权的宪法保护[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3].周若琪,张明泽,赵春莲.精准扶贫体制下民族地区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的保障[J].法制与社会.2019
[4].余丽玲.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平等权探究[D].南昌大学.2019
[5].方跃平,汪全胜.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平等权及其实现路径——基于受教育机会比例平等原则的视角[J].民族教育研究.2019
[6].蒋慧丽.受教育平等权保护的行政法保障[J].法制博览.2019
[7].庄赫特.温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平等权的保障研究[D].温州大学.2019
[8].杜建明.论民族互嵌式结构中少数民族教育平等权的主题转向[J].人权研究.2018
[9].戴士权.美国特殊儿童教育平等权立法保障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8
[10].张沙沙.基于国际人权法的教育平等权探析[J].法制博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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